第40章 第40章
年三十的葵湾街市尤其热闹,缓缓穿街市而过的双层电车发出的“叮叮声”让整个街市更加鲜活起来。
本就狭窄的街道,因路两边摆满的摊位和脚下堆叠的大小纸箱货物变得愈发狭窄,鱼贩摊位里大眼鱼跃升水面带起的水花都能带到过路行人的衣襟上。
这处菜档、熟食档的叫卖声让行走其间的琅嬛和谢林庚相视一眼,似乎又是十五年前。十几岁的谢林庚牵着她,在纷杂的菜市招摇而过。他从未买过菜,一双大手在菜档上挑挑拣拣,直让菜贩敢怒不敢言。
“我每次来这边买菜的时候都会想起福华街。”琅嬛侧身避开一位提了两袋菜的阿婆,指着对面街市二楼的荣记,“荣记的叉烧也很好味,比福华街上的不差。”
“你记得,总不会还记得我对你黑口黑面吧?”谢林庚的右手虚扶她的肩膀,再往前走,人更加多。
被琅嬛提起福华街的叉烧,他清楚记得那是自己和她一起食的第一餐。那时候她这个细路女不过七八岁,搬个小马扎就坐在自己的床边,乖乖哋。
“你有吗?”琅嬛笑起来,日头下面特别灿烂。
今年的团年饭是林姝开口邀请谢林庚来的,她们母女两人过年,冷清得很,谢林庚又是孤身一个,正好凑在一起热闹热闹。
林姝腿脚不便,买菜的活就交给了两人。
卤水和烧味是早就定好的,不必费心,余下要买的都是些新鲜食材。
街市里的鸡是现宰现杀,晚上要做鸡汤,琅嬛便让摊主挑了一只肥母鸡。挑中的鸡被拿去后边宰杀,谢林庚挡在琅嬛身前,又提起早年。
“我仲记得,那会儿还点你去煲鸡汤。”谢林庚的手掌在胸口一比,“你才比桌子高这么点,不过味道很好,今晚我又有口福。”
其实鸡汤到底什么味,谢林庚早就记忆模糊。不过,木栅窗户透光照着的琅嬛红彤彤的侧脸,他记得清楚,如同现在。
“你可不算有口福,启昭煲的汤才算一绝,下次啊,下次还有机会。”
骤然从琅嬛的嘴里再听见陆启昭的名字,谢林庚犹觉刺耳。他表情一窒,惊觉自己成了阿q。陆启昭不过才去加拿大几日,没想到自己竟自我陶醉到忘了个一干二净,像是腌过半年咸柠檬的味道从他舌尖下滋涌而出,酸涩咸苦。
他原本眼中闪烁精神的火苗黯淡下来,透出些平静。幸得那只苦命的鸡剥光了毛,被提溜着横在两人中间,才没让这份沉默持续太久。
谢林庚这一口气从菜市到家才散,他清楚自己没有恼火的资格,所以生的也只是无人看得出的闷酸气。
林姝坐在板凳上捡黄豆,听门锁转动的声音,头还未抬招呼一句“回来了”。
谢林庚殷勤,放了手上拎的塑胶袋,就去接林姝手上的活:“林姨,你休息了,说好今天我同阿嬛动手的。”
他听见背后琅嬛低声的笑,刚刚胸口剩的那一丁点儿的恼也散开了。他继而又想,自己的情绪还真是被她拿捏着。
窄小的厨房挤进两人,遑论谢林庚人高马大。琅嬛本以为他要动手只是说说,没想到还真当了正经事在做。
琅嬛做菜自有一套规则,做的四凉四热要花多长时间、选什么材料、用什么烹调方式都在纸上一一列明。陆启昭见识过之后,总说她是学术型厨师,一丝不苟。
干货前一晚就已经泡上,海参、花胶都已经涨大。琅嬛指着一堆生蒜和葱姜,派了任务给谢林庚。
“放心,保证完成任务。”谢林庚是信誓旦旦。可惜,他想得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耍刀都灵活的手,这会儿竟对付不了一瓣大蒜。
他的笨拙的几根手指和大蒜缠斗让琅嬛惊愕,继而又爆发出一串笑声。
谢林庚难得羞赧,可盯着琅嬛那肆意的笑,又让他心一片熨帖。他屏息去看,除了煤气炉上即将烧开的热水顶起铝盖的“噗噗”声,他只听见自己心跳如雷。
“我教你。”
琅嬛掰开他手中,拈起一粒被他掐得伤痕满满的大蒜,从屁股后头剥起:“你看,从这儿剥起,是不是容易得多。”
琅嬛的嘴角擎笑,眸子里全是专注,他的脸忍不住再逼近她的。
似乎是靠得太近,超过了安全距离,琅嬛不自在地将那瓣蒜重新塞进谢林庚的手里,退后两步靠在灶台前。她拎着水壶柄,放它在一边,含糊道:“方法交给你了,动作快点。”
谢林庚一个好字说得缱绻,他本就叻仔(聪明),不过是用笨拙去换琅嬛一笑,蒜头和葱姜都处理得干净,整齐码在台面。琅嬛先做的都是费功夫的菜,猪肉和鱼肉剁成细蓉汆成丸子,筒骨上锅熬汤,老鸭也放进砂锅慢慢煲。
“怎么样?我这个下手打得还可以吧?”谢林庚拍去手上的碎屑,又扯了旁边的擦手巾递给琅嬛,迫不及待地邀功。
“是不错,鱼肉剁得我摸出了四根刺,生姜上还沾点泥,猪骨头”琅嬛掰指头去数他的“过错”,却被谢林庚扬声喊停。
就连在门口听他们逗趣的林姝也为谢林庚打抱不平:“阿嬛,你就欺负老实人,林庚过门是客,你倒好,嘴不饶人。”
琅嬛扭身倚在厨房门框,噘着嘴声音清朗:“阿妈,他如今在家里的时间倒是多过我,哪里像客,您这心偏的好像林庚哥是你的仔。”
“林庚好叻,对我又好,我当他是自己的仔。”林姝握住谢林庚的手,一个劲的拍他手背,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比起在月闵楼那时候的谢林庚,现在他要更讨林姝欢心。
晚餐的饭桌上,林姝笑得眯起眼睛,从汤碗里夹出两个鸡腿一人一个:“多食点,今晚菜多。”
“林姨,你也吃虾。”
琅嬛咬着筷子,乐得见林姝这么高兴。她端起酒杯,刚要举杯饮烫好的梅子酒,就听见柜上电话响得急促。她知是谁来的电话,即刻放了酒杯去接。
她蹿得比兔子还快,桌上两个人回神过来都是心思百转。林姝捂嘴小声对谢林庚解释道:“我估是启昭来电话,看傻女那着急的样子,他们感情几好。”
背对饭桌的琅嬛接过电话,一双肩膀就笑得抖了抖。她的声音不算高,谢林庚只能听见零碎几句。
“是啊,在食饭。”
“不冷妈的腿好多了”
“乜时候回来?”
桌上的火锅咕嘟出诱人的香味,谢林庚却胃口全无、心烦意乱。
他一口饮尽满杯的酒,晚了一步就晚了一辈子,狗屁,他才不信什么命运。要是有命有运,他就该在福华街做一辈子苦力,翻不得身。
可现在又如何?
至于陆启昭,蔡荃早替他布好了网,他才是那个不能翻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