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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电脑醒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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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到身心巨爽陆霄才收了手,然后仔细研究着这个对她没有半点威胁的电脑。

    “你是个什么东西啊?”陆霄问。

    毛毛虫反驳:“我不是个东西!”

    “那你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我也不是什么玩意儿!”

    毛毛虫生气了,陆霄也不高兴了,“你说你不是东西也不是什么玩意儿,你也不是人,那你是什么?”

    毛毛虫眨巴眨巴着小眼睛,说:“我是个有自主意识的生命体,和你是平等的。”

    “你能听到我说话,是因为这双手套传输给你的信号,在你戴手套之前,我只能打字跟你说。”说着毛毛虫原地转了起来,“看到没有,我是不是跟你们人类一样聪慧?”

    陆霄甩了一下脑袋,滑动鼠标捏起它把它扔进了小房子里。

    “跳的太丑了,你睡觉去吧!”

    接着就准备起草文稿卖钱。

    “我劝你不要用这个电脑写作。”

    陆霄皱眉停顿了一会儿,假装没有听到刚才那个声音。

    “你居然敢用第一人称?”

    陆霄感觉它太吵了,给了电脑两巴掌,毛毛虫的脸瞬间就肿了。真奇妙,她居然立马就掌握了某些技能。

    毛毛虫气鼓鼓的心想,这娘们儿不好惹啊!

    算了,就让她自己承受吧!

    陆霄的写作风格,一直都比较偏搞笑型,而搞笑的来源就是尽可能的让自己出丑,以此来博得别人的笑声。

    结果,那一整天,她都不好过。

    首先是出门拿外卖摔了个脸朝地,地上好巧不巧的有一摊狗屎,因为满脸脏污她洗了半小时之久,美味的外卖也因为狗屎倒胃口而住进了垃圾桶里。

    再是风扇转了停停了转。

    当她靠近时,它停了,当她转身离去,它又转了。三伏天没有空调已经很遭罪了,风扇再不听话就真的太过分了。

    为了教训它,陆霄一个擒拿手下去,风扇断了,手也折了。

    去买风扇的时候,顺便去了趟医院。

    医院给她把手看好,由于医生长得太帅,陆霄一时无法收手,握着人家的爪子连连说了好几个感谢。

    医生怕她精神有问题把自己霍霍了,忙起身以有事为由离去。

    陆霄还不死心,跟了出去,一个不小心滑倒,手顺势抓住了医生的裤子,然后就……

    陆霄打死都不相信,自己是被医生赶出来的。

    都说医生是妙手回春的再世华佗,怎么就对她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情愫存在呢?

    越想越不明白,陆霄只能扛着风扇回去。

    到家以后,用眼角余光扫到了电脑。

    她突然想明白了,她今天遭遇的这些,不就是她中午发出去的一篇投稿吗?她忙打开邮件,发现投稿被录用了,再次打开文档确认,内容真的全都报应她身上来了!

    “你居然敢用第一人称?”

    毛毛虫说过的话她记起来了。

    “我劝你不要用这个电脑写作。”

    她相信这玩意儿说的话十有八九是有灵验功能的了,但她又想起她把它打得鼻青脸肿的样子……

    看,它躲在房间里不出来。

    这个电脑绝对是个克星。

    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她准备把电脑打包找个地方扔掉。

    “我再次劝你对它友善点。”

    “我劝你不要再偷听我的想法,不然我就把你的房子拆了!”

    毛毛虫似被吓到了,没有作声。

    陆霄真的找到了一个烂尾的商场,跑到最高层,找了个最隐蔽的位置,把电脑一放,转身离去。

    这个电脑简直就是个灾难,不能玩游戏不能写小说,平时看个片都有个小玩意儿窥视你,没有半点隐私,谁遇到谁倒霉。扔在这个地方,肯定没人发现。

    再说,这个楼已经烂尾十几年了,应该不会有人来。当然,若不是天还没黑,打死她都不敢一个人来这里。

    她也不知道,里面的那个小东西会怎么样,不管它了,反正自己的生活太平了就行。

    走到楼梯处,安心的准备下楼。

    下了一层,两层,三层,抬头看去,我!怎么还是顶层?天没黑啊!不至于会遇到鬼打墙吧?

    她还不信了,接着下楼。

    一遍,两遍,三遍……

    跑来跑去还是在顶楼。

    她的腿已经软了,她不信鬼神的心理防御也快崩塌了,再这样下去,她要哭死在这里。

    十几年都没人来的烂尾楼,倘若她今天在这里挂了,等被人发现的时候,就是一具干尸啊!天啊,不行,那样太丑了。

    陆霄走到没有墙的墙边,心里想,跳下去吧!

    起码就能立马被人发现,保不齐被人送进医院还能救回一命。

    只是,走楼梯都回了原地,跳下去不是跟原地跳跃没区别吗?

    这时,她扭脸看到电脑。

    她直勾勾的盯着电脑,仿佛要射出激光一般要把电脑射死,可惜自己没那个能力。

    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捡起电脑往楼下走。

    果然是这个电脑的问题。

    她安全到达了一楼。

    没办法了,只能再次把电脑带回去。

    回到家,开启了电脑,戴上手套,桌面上小房子闪了出来,毛毛虫却没有动静。

    她打了它,又把它扔了,估计它是生气了。

    这种小屁孩,要想它高兴,主要靠哄。

    于是,陆霄使出了百分之八十的贱力,开启了自己的讨好模式。

    “小虫虫?小乖乖?小毛毛……那个,你出来吧,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我可以请你吃大餐啊……”

    桌面上有了动静,出现了一行字:“你自己都穷的叮当响了,还好意思说大餐!”

    陆霄撇了撇嘴,这才几天,它连她穷都知道了。

    “那我带你去动物园啊!”

    一行字:“我自己就是个动物,我看我自己就够了。”

    “那去……植物园?植物你总该喜欢吧?”

    像这种没有骨头没有脚的虫子,肯定喜欢植物没错了。

    还是一行字:“你是不是傻?我是个电脑,虫子只是我的化身!我需要电!你没看到我快没电了吗?”

    “哦哦!”陆霄慌忙给它接了电源。

    毛毛虫这才慢悠悠的爬了出来。

    看到它出来,陆霄心里乐了一下,问:“不生气啦?原谅我了对不对?”

    本来以为这种虫子没有人类那么复杂,随便给点好处就过去了,谁知它鼓着个腮帮子问:“你错哪了?”

    这玩意儿怎么比女人还难缠?

    “我不该怀疑你,我应该无条件的相信你,更不该把你扔了,是我的错,再有下次,就让我被风吹死!”

    毛毛虫满意的原谅了她。

    太幼稚了吧!发誓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听到了她的心声,毛毛虫欠欠的说:“风是吹不死人,但能吹死你。”

    毛毛虫,专干陆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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