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永镇山河
白长生呆住了,他一直都觉得褚流丹的脸面具感很重,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怎么会这样……你的变身术竟然连我都看不穿。”
褚流丹露出一个放下一切的释然笑容:“不是我的变身术,是它的威力。”
她用尽余力将手放到白长生手里:“就是这颗珠子,叫做天魂珠,能预测未来,也能刷周围所有人的好感,变成别人心里想要的样子。”
白长生望着血淋淋的珠子,皱眉:“你为什么要挖出来?这样你活不久。”
他能感觉到褚流丹的生命在流逝,这珠子就是她的命。
褚流丹的瞳孔渐渐扩散了,她缓缓地轻轻地道:“我太讨厌顾倾城了,她占据了我的身体,还要找……找……我受够了,与其被她逼在识海的角落里看着她糟蹋我的身体,还不如干干净净地死去,我好不容易抓到的反击机会……”
忽然,她猛地瞪住白长生,一手紧紧抓住他的手:“白长生,你要永远记得我!吞下这颗天魂珠,你想得到谁,都可以!”
话音落下,她的手一松,眼睛一闭,彻底失去了生机。
下一秒,她忽然又睁开了眼睛。
但是白长生知道,此时的她,已经不是她了。
白长生伸手往她的头顶一罩,一道玄色半透明的魂魄被生生地拔了出来。
魂魄的五官因为痛苦而狰狞无比!
白长生没有看她,直接手一握,半空中便出现一只巨大的手影捏碎了这道魂魄。
顾倾城与褚流丹,两个林菲菲的敌人,终于彻底地烟消云散。
林菲菲收回飞剑,转身落了地。
她没有看白长生有没有吞那可天魂珠,这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白长生看着林菲菲远去的背影,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驾起雾,飞出了城,飞到处青山绿水之间,一掌轰出一个洞,将褚流丹的尸身包裹在一件宽大的防护衣里,埋进了土坑之中。
对于褚流丹的离世,他只是些微有些唏嘘。不管怎么说,都曾跟了他一场,便让她长眠于山水之中吧。
埋好土,白长生往坟堆上丢了个价值连城的阵盘,一般的妖魔鬼怪,就再也不能来此地侵扰亡魂了。
他看着手里的天魂珠,纠结了一会儿,最终只是将它收进了一个玉盒之中。
吃了此珠,变成别人心里的模样从而获得喜欢。这种喜欢,不要也罢!
他白长生,就算再孤独万年,也不屑于此。
他只想做他自己,而不是旁的任何人。
十年后,这座边城已经被打造成了一座雄城,成为了别都!
这里,造起了皇家的一座别宫,耗费了巨资和能源,布下了仅次于进城的大阵。
陆知津告诉朝廷众臣,哪怕未来登人皇之位后,他也会守在此处,绝不让南下的神魔,攻入大乾。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大乾的百姓就由大乾的王守护!
人皇已经开始将一部分权利下放,因为传音符及飞行器的发展,京城与此别都之间,往来十分密切。
即便陆知津在此地,也不耽误他摄政。
没有修仙的人皇,哪怕实力再强,可寿数也是有限的。
人皇很欣慰自己的接班人,可以修长生!这比一代代的传承,更令他高兴。
江山不老,人皇永垂。
这才是他心中的野望!
这十年间,神魔自然时常来攻,但此地,一直都被守得固若金汤!
陆知津虽然没有突破超品,但他锻造的法器已经超出了一般法器的局限,说是仙器也不为过了。
有这些仙器的加持,再加上大乾千千万万的人,以及越来越强的国运,神魔想攻下大乾的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了。
白长生早在五年前就回到了他的大罗山,继续当他的国中国,王中王。
他知道只要小白脸在,他就没戏了。但是他长生啊!小白脸再怎么修炼突破,最多活三千年!三千年而已!他又不是等不起!
小狐狸的神魂是九尾狐,肉身是朱雀化神,绝对也是个寿数无尽的存在。
白长生坚信,最终肯定还是自己赢,熬也熬死小白脸!
妖,总是要与妖在一起的。
至于林菲菲,她拒绝了白长生,却也没原谅陆知津。她游走于大乾的山山水水,想双修了,就坐朱雀把陆知津喊出来,让他交公粮,日子不要太潇洒啊!
什么责任和使命,她才不管!
她就修修道,看看山水,打打盹儿,小日子美得很!至于她不在的日子,陆知津是不是孤枕难眠,她才不管!
每次她都会警告陆知津,不许碰别的女人,要不然脏了她就不要了。
陆知津只能无奈苦笑,却又毫无办法。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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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婉婉有个可以在现代与唐朝来回穿梭的时空镯。
一个是信息爆炸、资源丰富、医疗强大、教育发达、科技发达,但却人情冷漠,孑然一身的现代;
一个是物资贫乏旱灾水灾蝗灾频发的大唐,时不时皇帝还要全国上下勒紧裤腰带,支援军士去开疆拓土。说是盛世,大家却都饿着肚子。
但大唐有全心全意依赖她的小豆包,还有老老老老老祖宗们把她当家族里的宝。
林婉婉没有雄心壮志,只想为她喜欢的世界带来一些变化,让她喜欢的家人,生活得好一些,更好一些。
因为,我在唐朝有个家。
ps:这里多出来的字都不用花钱的,我是发布后再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