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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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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陈最弄回家的。

    他本来打算就近把陈最弄到自己宿舍去睡,一想到,明天早上会被店员看到,要从头到尾给他们做一番解释,并且还要表示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这巨大的工作量,让他头皮发麻。况且,自己宿舍太过简陋,睡了陈最,自己就只剩地板砖了。这么亏本的事,他想了想还是作罢。

    凭着陈最口袋里的钥匙,冷锋硬着头皮把他背回了家。

    一路上,他拦过三个的士,每一个都停了一秒就开走了,气得冷锋原地骂起了“国粹”。

    他骂司机,并不是他觉得的士司机太没人道,换做自己,看着眼前恶心得像从下水道捞出的两人,自己也会摇起车窗,一脚油门,潇洒离去。但是,他又不想骂陈最,对一个虽然手有缚脖之力,但脑子神志不清的人,他觉得骂起来,反而显得自己小气。

    可他总不能把自己骂一顿吧。骂什么?好你个冷锋,干什么不好,跟陈最拼酒?拼输了,不省人事的是你;拼赢了,路上背人的也是你。好说歹说,一句话,你自己活该!

    所以,想来想去,最后冷锋只好对着扬长而出的司机,骂骂咧咧了一番,还是不得不三步一停,两步一靠的背着陈最回了家。

    陈最的家,出乎冷锋意料的大。干净整洁有条不紊,不像一个男人住的地方。可能一直以来,他见到的、接触的,但凡男人住的地方,那真的是此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闻。那种只能叫男人住的地方,用能住人形容已经算高端词汇了,再客气也不敢说更好的词。

    他冷锋自己住的地方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一室的小房间,承载了他所有的吃喝拉撒,还兼顾自娱自乐,说是蜗居都有点贬低蜗牛了。

    把陈最放到床上后,冷锋有一瞬间想帮他脱下衣服,好让他睡个好觉。但是,当天看到从自己肩头淌下来的呕吐物时,放弃了继续下一步的动作。

    还是算了,先把自己整理干净吧,否则自己在这个房子里再多走几步,后果就不是恶不恶心的问题了。他在陈最沙发上,顺手拿了一件睡衣,比了比挺合身的,便拿到洗手间去了。

    从头到脚洗了一遍,冷锋还不放心,又重复洗了一遍。确定自己已经闻不到半点呕吐味,他才心满意足的从厕所走了出来。

    看了看时钟,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这个时间点,去店里有点太早了,再者,不知道陈最醉的严不严重,把他一个人放在房间里,他又有点不放心。想了想,索性就打了个地铺,躺在了陈最床边。

    看着睡得迷迷糊糊,嘴里囔囔不知道在说什么的陈最,冷锋满心都是自愧不如,高攀不上,绝不拖累的想法。陈最的生活环境,和自己相比,真的是两个世界。

    虽然冷锋自认为自己是厚脸皮的人,也因为厚脸皮得到了不少棍棒伺候,但是在陈最这里,冷锋不想太过厚脸皮。不论陈最因为什么原因,对自己有了一些不一样的优待,肯定是陈最脑子受了什么不该受的刺激。陈最可以脑子不清醒,但是冷锋告诉自己,自己绝对不可以。

    后半夜,冷锋实在太困了,思来想去的诸多困惑,都变成了缠绕他的梦境,让他迷糊之中睡得如死猪一般。

    当然,陈最也并不比冷锋好多少。以至于,半夜被尿憋醒的陈最,释放完以后以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走到了冷锋身边,缩进了冷锋的被子里。这一夜空调似乎开的太冷了,也许是空调太冷了吧,谁知道呢?总之,陈最睡在了冷锋的被子里,并且半夜陈最抢了很多次被子,实在抢不过以后,他放弃了挣扎,干脆抱着温暖的冷锋,睡起了大觉。

    这一睡,就到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冷锋最先醒了过来,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顶着自己,硌得他特别难受,他用手在身后推了一把,五秒以后,他和陈最同时睁开双眼,互盯着对方看了很久,仿佛要确认这确实不是做梦,这是现实,直到这个画面被一通电话打破,两人才像惊慌失措地双双弹开两三米远。

    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这他妈一定是见鬼了。

    冷锋有些没缓过劲来,肢体和言语都略微笨拙,陈最却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熟练的做好了早餐,两个人都没有故意找话说,冷锋更是从头到尾,低着头,偷偷瞄陈最。

    真是有点离谱,自己什么也没做,为什么心虚?心虚什么?两个男的睡在一起就应该心虚吗?冷锋在心里骂了骂自己,又看看陈最这泰然自若的架势,怎么看,也觉得这是不是反过来了。

    憋了很久,实在觉得该说点什么,冷锋开了口。

    “你昨晚吐我一身,我就送你回家了,然后太晚了,就睡你家里了。”

    陈最边收拾碗筷,边哦了一声,末了,又加了一句:“谢谢你照顾我。”

    冷锋有点心虚,自己什么也没做,最多算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于是他不好意思的回道:“我没做什么。”

    陈最见冷锋穿着自己的睡衣,在衣柜里找了找,翻出一套衣服,扔给了冷锋:“试试看,合不合穿?别人送的,我一直没怎么穿。”

    冷锋接过衣服,在厕所换上,很奇怪,居然意外的非常合身,仿佛跟自己量身定做的一般。可是陈最明明要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身子也不如自己这么壮硕,怎么会有人傻到送这么一套看起来还挺贵,却一点也不合身的衣服?

    冷锋从厕所出来,陈最看了他一眼,眼神中透过一些不易察觉的亮光,“挺适合你。”他说,说完,似乎觉得终于为这套让他为难的衣服找到了主人,他便说把这套衣服送给冷锋。

    冷锋摆摆手,“我可不能要,我回头换回自己的衣服就给你。”

    陈最坚持道:“你留着穿吧,在我这里也是浪费。”

    说完,不等冷锋再次拒绝,便拉开门,走了出去。边走还边说:“赶紧吧,店里要忙起来了。”

    后面,冷锋就和陈最一起去了店里,一起迎接着所有店员的注目礼。

    说注目礼一点都不过分,就像小时候,自己手里有一颗糖,其他小朋友都没有,其他小朋友,就会边咽着口水边看着自己。进门的那一刻,冷锋明显的感觉到所有人吞咽口水的动作。

    虽然他知道,大家不是在羡慕他嘴里的棒棒糖。陈粒最先看到自己,大呼小叫道:“冷锋,想不到你穿上正装,还挺帅。”

    冷锋刚想回一句,没办法,人长得帅,穿麻布都帅。陈粒看着陈最又接了一句:“是你找人定做的那套衣服吗?”

    陈最没回答,只说了一句,赶紧干活吧你,便上了楼去。

    陈最上楼以后,陈粒贼兮兮地拉过冷锋,问道:“你们俩?”

    冷锋反问道:“怎么了?”

    陈粒眉飞色舞的小声道:“我哥这走出情伤的速度还挺快。”说完,她退后两步,盯着冷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说道:“嗯,是我哥的菜。”

    冷锋大概明白陈粒在说什么,但是,明白不一定要承认自己明白,明白的时候最好装作自己不明白。

    “你哥这身体,还是多吃肉比较好。”

    “你也是一盘不错的肉。”陈粒故意曲解冷锋的话,笑眯眯的脸上,写满了腐女的快乐。

    如果没有猜错,或者说,不用猜,冷锋可以断定,陈最是喜欢男人的,或者更准确的说,说喜欢自己的。

    自己是不是也喜欢陈最?冷锋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喜欢,并不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词,因为喜欢,很多事情反而不可以做,没有立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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