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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再来十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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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前身后的十数丈区域,徜徉着无数剑意罡风,即便一品入脉的武道强者步入其中,顷刻间便要被划为筛粉。

    但,娟儿步入这片剑意领域时,无数的锋锐剑意尽皆避开她,让她足以畅通无阻一路小跑至王大爷的身前。

    远处的刘婶缓缓呼出口气,目光复杂。

    她伸出肉乎乎的小手,抓了抓王大爷的破烂衣裳,含糊不清的说着,王爷爷,王银银

    王大爷闭眼再睁,眸子里猩红光芒已然消散,他堆着满脸的褶子,露出两颗大门牙,笑呵呵道:乖娟儿,好娟儿,爷爷没有银子爷爷给你个旁的。

    他在怀里摸索一番,满脸懊恼,这四百余年下来,竟是什么都没有留下,养了一条大黄狗还老是跟他抢饭吃。

    想了会儿,微微一笑,两指并起,泛起光亮,迎着娟儿,向前轻轻一点。

    一阵涟漪微微荡漾,有极为精纯的剑意汇聚而成的柔光涌入娟儿的双眸。

    娟儿茫然的眨了眨眼,瞳孔忽而亮起了璀璨的光芒。

    王大爷抱着娟儿举了举,再放下,笑道:爷爷送你一双剑目,可看破一切虚妄。

    好了,回你娘那儿去吧。

    娟儿懵懂的咿呀一会儿,顺着王大爷的手,看到了娘亲,于是也忘了银子这回事儿,咧嘴笑着,一晃一晃小跑至娘亲身边。

    十余丈内的猩红光芒,渐渐幻化作银白光芒,循环徜徉。

    刘婶弯腰抱起娟儿,看了眼恢复清明的王大爷,轻轻说道:你虽修天人剑,却也要明白,天上的人是仙,但天上的人,终究都是从地上来的。

    想要断去杂念,没什么不对。忘情忘欲,却是走了岔路了。

    远古时,这世间共有五种剑道。

    一为凡人剑,二为诸侯剑,三为天子剑,四为万物一剑,五为天人剑。

    天人剑,又号称,仙剑。

    随着三千年前,末法降至,世间便再也没有天人剑,唯余凡人、诸侯、天子、万物一,四种剑道。

    王大爷静静的听着,轻轻颔首,回道:

    四百余年前,我修万物一,一品入脉后,村长教导我修行天人剑,过一百年,方至不惑上。在我抵达不惑之时,村长也曾对我说过这般话,是我疏忽了。

    刘婶有气无力的朝王大爷挥了挥手,走了。

    王大爷低眉看向剑匣,双指背扣剑匣,平静道:请剑。

    随着两个字落下,万年玄冥铁打造的剑匣,轰然大开。

    一股浓郁至极的猩红剑意直冲云霄,犹如游龙穿梭,翻腾而起,幻化成遮天云雾,将方圆千里映射的一片绯红。

    再看去,剑匣里云雾缭绕,静静躺着一把清澈发亮、泛着寒意的细剑。

    剑长三尺二,剑宽两指,剑身极薄,檀木雕制,通体赤红,其上有五爪金龙盘旋而上,剑柄为龙首,图案精致,狰狞可怖,再向下看,五爪金龙胸腹处,刻着泛着金边的诛仙二字,隐带锋寒。

    王大爷由衷的赞叹道:好剑!

    说着,目光忽而变得锐利无比,右手轻轻一抓,这柄名为诛仙的神器便被紧握手中。

    可愿认我为主?他将剑竖于胸前,轻声问道。

    这柄剑嗡然震动,振鸣之声渐起,隐要脱手而出,虽未言,却满是不愿之意。

    王大爷冷然一笑,一手抓着这柄剑,另一只手凭空捏起一团璀璨剑芒,狠狠砸向这柄剑,不过片刻间,这柄剑便被浓郁白芒包裹。

    天穹之上,猩红云雾忽而溃散。

    神器也陷入了短暂的沉眠。

    这时,东边来了两个人。

    一个,是手里提着两坛酒的猎户张伯。

    另一个,是提溜着两大团荷叶的李婶。

    王老头,饮酒否?张伯的声音豪爽敞亮。

    李婶拎起了手里的荷叶,清了清嗓子,笑吟吟道:王老头,猜猜这里面是什么,猜对了就让你吃鸡啊。

    王大爷咧嘴一笑,一手提着清池剑,另一手轻轻一挥,面前便出现一张剑意汇聚的低案。

    张哥,李姐,往这儿摆。

    李婶白了他一眼,瞎说什么大实话呢,你瞅瞅你那沧桑白发的丑样,还管我叫李姐呢?

    三人摆好酒肉,也不嫌脏,毫无顾忌的坐在地上,互相唠着家常。

    哟,这酒好啊!王大爷眼睛一亮,咂咂嘴,朝张伯笑道:上次偷摸跑你家地窖,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这两壶酒,说说,你藏哪儿了?

    你这老不死的,还有脸说!上次跑我那地窖,摸走了我整整五十坛美酒的事儿,我还没找你算账呢!张伯狠瞪他一眼,仰头灌了一大口,闭目细品良久,吁声道:

    这酒是八百年前,一位天下闻名的酿酒大家亲手酿造的,我可用千年灵芝泡了整整八百年,直到二十年前,这灵芝才尽融酒浆。

    知道知道,近二十年咱们这群老哥们儿一喝酒你就说起这事儿,王大爷嘿嘿笑道:

    我也是听的馋了,才去地窖看了看,但是我也分不清哪坛才是啊,这不才五十坛都摸走了,说说,你到底藏哪儿了?

    李婶给二人一人摘了一只鸡腿儿,解释道:他啊,他的事清,我门儿清。他这两坛子酒,平时就在你屁股底下埋着呢。

    说着指了指柳树底下。

    这村门口的柳树,那可是王大爷平生所爱。

    吃饭啃馒头,晒太阳,都得在这柳树底下。

    王大爷微微一愣。

    李婶瞥了张伯一眼,笑道:

    上次你不是硬着脖子偏要上仙山嘛,差点儿死了张哥啊,就说王老头这混蛋确实也算个狠人,啥事儿都敢做,说不定啥时候干点啥坏事就被村长一巴掌拍死了。反正老王头惦记这两坛子酒也有二十年了,早些给这两坛子酒挖出来,跟他喝了,让这老混蛋临死前也不用再惦记着我这说的可是原话啊。

    张伯与王大爷四目相视,皆是指着对方,哈哈大笑。

    王大爷忽然长叹一声,可惜啊陈富贵这老不死的,死太早了,却是没喝到。

    张伯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他那一份儿,你得替他喝了。

    王大爷重重点头,拎起酒坛仰头就是一大口,辛辣刺喉,浑身舒畅,猛一拍案,高声笑道:哈哈哈快哉,当真快哉啊!

    有酒喝,有肉吃,这一辈子,老子够本了!

    村子里也就这几个老兄弟,几百年了过去了,还是这么几个。○

    就像是几棵扎根在一块儿的老树,哪棵树倒了,其余几棵这心里啊,都不好受。

    张伯听着王大爷的够本二字,猛一摆袖,也是拍案而起,豪迈道:不够,不够!远远不够!若要够本,再来十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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