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八章 控股鹏发展(中)
“张s记,李市长,我同意鹏城市府转让的股份和价格,也承诺鹏发展的总部不迁移,我只提一个条件。”
虽然李市长同意转让给淘宝控股公司的鹏发展股份同前世转让给新桥投资的股份相同,总价比前世还少了202亿元,但孙健一点都不认为淘宝控股公司占了国家的便宜。
前世,鹏发展4家国有股股东同新桥投资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发生在2004年初,由于鹏发展的股份非常分散,国有股占18,法人股占10,社会公众股占72,新桥投资以净资产165倍的出价就拿到了鹏发展4家国有股东转让的1789股份,凭借1789的股份就控股了鹏发展,15名董事中占了7名,掌握了鹏发展的话语权和经营权。
鹏城资产管理公司留下011的国有股股份,在鹏发展董事会中拥有一个董事席位。
新桥投资收购鹏发展1789的股份谈判时还同当时的法律规定发生了冲突。
2002年11月,证j会、财政部、经贸委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合并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25,单一外资金融机构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15。
2003年3月,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总局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为新桥投资等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开了绿灯。
鹏发展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如今还不能上市流通。
鹏发展前世股改时,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将所获红股转赠给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红股为每10股获1股,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的股份被摊薄。
前世,a股市场上,市净率低于1倍的银行股比比皆是,国内投资者不买,国际投资者也不要。
“孙总请说!”
李市长和张s记以2倍净资产的价格将鹏发展1789的股份转让给孙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还避免落下贱卖国有资产的话柄,也给孙健讨价还价的机会,各方面都有交代,实现双赢。
没有想到孙健没有讨价还价,只提一个条件,李市长和张s记当然不会反对。
“张s记、李市长,淘宝控股公司控股鹏发展后,作为上市公司,鹏发展严格按照《公司法》经营,鹏发展董事长、行长的人事任免和重要经营活动由董事会决定。”
孙健要鹏发展的人事权和经营权,不愿意成为别人的韭菜,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张s记和李市长都要对他客客气气。
重生后,依法经营,小心翼翼,没有任何把柄被人抓住,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八面玲珑,孙健活得坦坦荡荡。
如今,淘宝控股公司持有鹏发展2621的社会股股份,加上即将转让的1789的国有股股份,合计占鹏发展总股份的441,名正言顺的第一大股东,掌握441的投票权,还不是控股股东,还有近46的社会公众股、10的法人股和011的国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