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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又见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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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潘启觉得整个村子的人都在嘲笑自己,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那种脸上滚烫,无地自容的感觉,到现在他还记忆犹新。

    他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只知道当天晚上,他给书院的先生写了一封信,让二弟第二天替自己转呈先生。

    他又到父母跟前,恭恭敬敬的跪下磕了三个头,告诉爹娘自己已经决定去做船工,第二天早上就走。

    知子莫若母,潘启娘最知道大儿子的秉性,外表看着文静,从不轻易发脾气,可是他一旦决定的事情,任谁也劝不住他。

    娘没再说什么,第二天天不亮就起了床,把家里仅剩的一小盆杂和面都做成了饼子,又熬了一锅稀粥。

    一家人就着咸菜吃完了早饭,娘把剩下的饼子都包了,塞进潘启的怀里……

    潘启离家一走就是三年,当三年后他第一次回到家里时,月如她娘已经如愿以偿的把她嫁到了邻村一个地主家里。

    二十岁那年,潘启也娶了黄淑敬为妻,日子越过越好。

    本以为自己与月如两个人从此各自安好,再无相干。可是去年五月里他回家时,却听人说月如被公婆休回了娘家。

    细打听之下才知道,月如嫁过去后,地主一家对她还算不错,从不让她干什么重活,她也为婆家生下了一儿一女。

    怎奈她的丈夫是个好吃懒做的酒鬼,家里的事从来不管不问,整日里喝得五迷三道。终于有一天在邻村喝醉了酒,回家的路上失足掉到山下摔死了。

    老地主夫妻俩白发人送黑发人,将一腔怒火都撒到了月如身上,说她是个克夫的扫帚星,把两个孩子留下,一纸休书将她休回了娘家。

    潘启当时听了,确实曾经心动过,然而只是一瞬间,他就把这个念头强压了下去。

    礼教要求女人“从一而终”,正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丈夫死了也必须守住夫妻名分,不得改嫁。

    虽然《大清律例》没有规定寡妇不得再嫁,但却大张旗鼓的提倡女人守节。

    寡妇再嫁,原夫妻所有的财产甚至女方的妆奁,须全部交与前夫之家;再嫁的女人不得受封,受封后再嫁的要褫夺封号。

    而且再嫁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受人鄙视、唾弃,像月如这种被休回娘家的女人,更是被视作犯了“七出之条”的人。

    自己若是真的将她娶回家,父母这一关就很难过,还有官场同僚的非议,还不知皇上会作何想……

    那时,他任商部侍郎刚刚一年,自忖着立足未稳,还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业绩,正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时候,他不敢往下想这事。

    思绪从往事中回转过来,他迈步向正堂走去。

    走到正堂门口的时候,他原本已经平复的心又是一阵狂跳,开门走进屋内,斜签着坐在椅子上的月如立刻站起身来。

    四目相对,一时俱都无语,潘启仔细打量着月如,十几年不见,她个子长高了许多。

    依稀还能看出从前的模样,只是全然没有了当年的稚气,倒添了许多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

    也许是保养得好,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再配上精心修饰过的妆容,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只是人很清瘦,眉眼间满是忧郁的神情。

    月如先反应过来,“扑通”的跪了,口中说道:“民女许月如拜见潘大人。”边说边叩下头去。

    潘启不便上前搀扶,不搀扶又心中难受,一时不知所措,惶急的道:“月如,这是家里,又没有旁人,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有话坐下慢慢说。”

    月如规规矩矩的行过礼,与潘启一同坐了,却局促不安的搓弄着衣角,低头不语。

    潘启怕不能把持住自己,不敢和她提起往事,更不敢诉说儿女情长,于是开门见山的说道:“你这么晚来,一定是有事,且说来我听听。”

    “我也知道晚上来多有不便,”月如道:“白天我来过,在门外转了半天,见你家里一直有好多客人,我没敢进来。”

    “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们堂堂正正的,不怕别人说闲话,你来找我,可是为了你兄弟的事?”

    “你……都听说了?”

    潘启望着她,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出她从前的样子,不觉的有些走了神儿,愣怔了一会儿,才知道月如是在问自己。

    “哦,我也是刚刚听说,心里正自疑惑,他那样老实厚道的人,怎的会做出那种伤天害理的事?”

    “不,不是他做的事!”月如急道。

    “不是他做的,可我听说他自己已经招认了,是怎么回事?”

    “本来我爹娘打死都不让说,”月如迟疑着道:“可是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弟弟平白无故的枉送了性命。”

    “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厚着脸皮来求你了……”

    说着她“扑通”又跪了,“只有你能救他了,求你看在我们小时一起长大的份上,救他一命吧,呜呜……”

    她越说越悲戚,忍不住哭了出来。

    “哎呀,起来!你这个样子可怎么说话?快起来说。”

    月如慢慢的起来坐下,掏出帕子拭泪,然后缓缓的道:“人不是我弟弟杀的,和他没有一丁点儿的干系,是有人出了银子,让他去顶罪替死!”

    她的声音虽然不高,潘启却听得脑袋里“嗡”的一声,一个字眼儿划过他的脑海——宰白鸭!

    所谓的宰白鸭就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摊上了人命官司,就出重金收买穷人家的子弟来顶替真正的罪犯去认罪招供,然后去伏法替死。

    这种事情早年间就有,但绝少发生,只是这些年,在福建的漳州、泉州,广东的潮州、惠州等地多了起来。

    潘启听人说起过,但亲自碰上还是第一次。

    “你别急,慢慢的详细说来听。”潘启道。

    “去年腊月的一天,家里来了两个人,看穿着是大户人家的,他们中一个人和我爹娘关上门在屋子里说了许久的话,另一个人始终鬼鬼祟祟的在外面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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