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他送的日记本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对黑暗的恐惧,只不过大部分人还上升不到恐惧症的程度。这种恐惧源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黑夜相较于白天,不易判断周围的环境,可能会让人陷入恐慌、没有安全感、紧张害怕等状态,产生不良情绪。
可不易判断的何止环境,那令人恐慌的、没有安全感的、紧张害怕的未来,该怎么判断?黑夜本就是最佳的情绪放大器,你的微弱思绪,在令人窒息的寂静中,都显得突兀,会立刻被掌控情感的大脑敏锐地捕捉,放大。更别提紧绷一天的神经,突然放松后,思绪本就纷乱无比。
所以人总是白天洒脱,夜晚落寞。
李月熙呆坐在书桌前,盯着面前半新半旧的笔记本。
半新是未曾落笔的后半本,半旧是翻阅无数次的前半本。从笔记本侧面看尤其明显,半本贴合紧密,崭新如昨,半本每页都在推开彼此,似乎上面的文字写满了疏离,让原本就厚重的笔记本显得臃肿。
钢笔横躺在桌子上,她不知道第几次拿起笔又盖上,笔帽换了好几个地方被晾。手表的报时今夜格外刺耳,她烦躁地关掉,终于决定先把半旧的部分再看一看。
2010年9月1日晴
你是他送给我的升学礼物,庆祝我考上重点初中,虽然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他说,他不开心的时候会写日记,把一切不快写下,就是一次酣畅淋漓的倾诉。他建议我也这样,我骗他说我才没有不开心。
他果然不信,他说每次看到我,眉毛笼着又仿佛舒展着,眼睛好像欢喜又似哀愁,带着烟雾一样叫人看不清楚。脸颊两侧总挂着淡淡的忧愁。安静的时候就像花儿照在水里一样柔美,走路的时候就像清风吹着杨柳。
他在说我是林黛玉吗?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我送他的红楼梦还没有看完就开始卖弄了,我堂堂红学家还没把他比作贾宝玉过呢!这可不是说我和他天赐良缘,我的意思是,好吧,我大概是喜欢他的,他或许,可能,唉,我也不知道,应该是男孩子晚熟吧。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对他是不是喜欢,毕竟我还小嘛,不过来日方长,嘻嘻。
好啦,第一页快写满了,既然他让我写,那我便写了,这一页就当作扉页吧!
笨拙的字体,稚嫩的文字,懵懂的情感,记忆中那个怀春少女似乎从扉页跃然而出,要取代这个无能的自己。刚好,今天是2014年,9月1日,也是开学第一天,也是深夜,就连书桌上的摆件,书本的布置,也怀旧如四年前的格局,也同样,准备写日记。
不过记录的事情,截然相反。但即使自己被锁进日记里,那个更青涩更懵懂的女孩从封存记忆里逃出来,她也不会是个任性小孩,只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顾行迟让她在笔记本记录不快,她不是不听话,只是把自己的不快都记录到另一个本子上。顾行迟的礼物,她不愿写那些沉重的事情,只想写和他有关的事。
明媚的扉页,总让人感觉后续也是明媚的。或许少女的烦忧当年看起来也是明媚,但如今再看,已是酸涩无比。所有自以为的甜蜜,也只是自以为。
原来,很多事只是错觉。日记里记录了许多猜想,现在一个个无情地得到了答案。她看了几页就不想再看下去了,越看越觉得自己傻。想写些什么,但或许是平放太久的缘故,画了几笔都是干涩的,根本写不出字来,只在白纸上留下带着干涸墨迹、难堪无比的凹印。
又是一阵胡思乱想,直到再一次听到手表“嘀嘀嘀”的报时,才发现已经又过了一个小时。
得了,今天的计划完全打乱了。不,是知道他们在一起后,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了。从确定喜欢上顾行迟开始,她的计划都与他有关。作为邻居,自然是有无数去了解他的机会,无数接近他的机会,她拿捏着尺度,慢慢靠近。
机会总偏爱有准备的人,她准备了很久。她努力学习,为了能和顾行迟一起上尖子班。她旁敲侧击他心仪的大学,心仪的城市,也会和他诉说自己的想法。他们总是同频,可能是青梅竹马的默契。当她为这份默契沾沾自喜,默默在日记里规划未来时,一切都变了,费劲心思规划的未来,变成几页废纸。
无用的白纸,反射台灯的白光,白的刺眼。
她忽地起身,径直走到卫生间,胡乱地洗了把脸,抬头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也是白的刺眼。
林漫漫的白,是果冻般的白嫩,让人忍不住想靠近了捏。李月熙的白,是纯水般的白净,毫无瑕疵,清冷无比,让人望而却步。
但怎么会有人是毫无瑕疵的呢。只不过,总是在隐藏和伪装自己。顾行迟是唯一知道她所有的人,他会不会讨厌自己的虚伪呢?但如果这算虚伪,顾行迟可比自己虚伪多了。
那天,是她永远不会忘记的一天。天气很热,爸爸说带她出去吃大餐,节俭地走了六站路才到肯德基。空调很冷,脚很痛,但她笑得很开心,爸爸难得带她出来一次。走到双人座,爸爸端来了一杯可乐,一份鸡块,一整只炸鸡。他说:爸爸出去买点东西,马上就回来。她吃完了鸡块,喝完了可乐,没碰炸鸡。因为那是爸爸最喜欢吃的。可是鸡都凉透了,爸爸还没回来。小小的她拎着炸鸡,出门。
要怎么回家?她突然想起来,前几天一年级老师刚刚说过:有困难找警察叔叔。她找不到警察,但看到有人穿着制服,在马路正中间的站台上挥舞手臂,应该是警察吧,她朝那人跑过去,那人也看到了她,手臂挥舞的更用力了,甚至慌乱的从台子上跑了下来,冲过去把她抱起。
她永远都记得,奶奶站在门口,看到她从警车下来那个时候的神情。憔悴,惊喜,老泪纵横,浑身颤抖地把她抱起。她也记得爸爸脸上的表情。记得,很清楚。
那晚,她爬了几层楼梯,躲在顶楼的角落里,因为那里最暗。刚巧,又遇到那个总是带她玩的小男孩。
“呜呜,他们都不爱我。”记忆中那个孤独的小女孩总是双手环抱着绻缩的双腿,哭着鼻子,万分委屈。
“他们不爱我们,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是值得被爱的。”小男孩安慰地摸摸小女孩的头。
“值得为什么不要我?”就算是否认,女孩也仍把脑袋窝在腿窝里,两条小灯笼辫甩的像是拨浪鼓,泪珠不要钱似的挥洒。
“我要你啊。”他咧嘴笑着,在黑夜最阴暗的角落,伸出手,手上盛着因穿云而散落的月光。
后来,自己想哭时,总喜欢到那里。不知是不是命运的安排,她常在那里碰到他,每次他都会陪着她直到哭完。
怎么,一年级的摸头和告白就不需要负责了吗?虚伪的骗子!
她憎恶的瞪着镜子里的自己,想骂自己些什么,却只觉得命运无常,看着镜子里的脸色阴晴变幻,想扇一巴掌又下不了狠心,轻轻拿起,轻轻落下,觉得真是可笑,便一下子泄了气。
白净的脸蛋有什么值得讨厌的呢?又不可能故意去晒黑。洁白从不是错误,黑暗才是。但她仍把不满发泄到了白色的衣服上。谁让这是顾行迟喜欢的颜色。
她回到卧室,打开衣柜,一片阴郁的冷色系。
她不喜欢彩色,总觉得与她不太搭调,穿上常有违和感,所以她的衣柜里色调统一,最突兀的便是占据一半衣柜的白色。她脱下白色成分过多的衣物,换上自己曾最爱的淡蓝连衣裙,不,从现在开始不喜欢白色,淡蓝重新成为最爱。
已经凌晨,卧室里没有落地镜,又不敢去客厅,害怕遭受数落。于是她只好再次偷溜去卧室隔壁的卫生间。虽然无法看清全貌,但胜在安全。
镜子里的淡蓝色连衣裙非常清新,比起纯白,少了些锐利,多了些淡然。不知是不是青春期发育快的缘故,一年前的衣服竟然已经有些紧,因为是连衣裙,下身倒还好,只是稍短一些,小腿露的更多,主要是上半身,胸前有种隐隐被压迫的感觉。
最喜欢的衣服就快不能穿了,若是因为发福,对于女生,可谓是晴天霹雳。但要是因为发育的话,李月熙手在胸前稍微比量一下,嗯,虽然不算很大,却是林漫漫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的程度。等等!顾行迟不会喜欢小的吧?刚刚升起的小小优越感突然变成了怀疑,她双手搭在胸前,陷入沉思。
说来有趣,可爱的林漫漫是萝莉身材,窈窕的李月熙身材十分匀称,看上去都是很协调的,但宋天歌,明明是个英气的短发女孩,身材却十分火辣。不过李月熙也不羡慕就是了,她清冷的气质要是配上那种魔鬼身材,想想都觉得违和。
宋天歌就曾被骚扰过,还好最后算是妥善处理了。可自己又不是她那样火爆的性子,遇到这事可不妙,这也是李月熙对男生总是生人勿进的原因之一。为什么是之一,因为主要原因还是顾行迟。
怎么又想起他了?你已经想清楚了,不要再考虑这件事情了!李月熙眉头轻蹙,对着镜子欲言又止。最后和镜子里的自己定下了“五不原则”:不关注,不祝福,不责怪,不参与,不考虑。
关上灯,默默站了一会,听出大家睡得很沉,便蹑手蹑脚地溜回卧室,坐到书桌前,却发现本该横卧在日记本最新一页的钢笔,稍微移动了些,前页背面画上了几处不规则的,不知轻重的线条。
原来是窗外起风了,吹乱了记录心事的字句。
前页背面本就空了半页,中间几道线条也不算难看,但看着就是很烦,好像少女无数夜晚记录的心事,有了一个滑稽荒唐的结尾。本不想再写些什么的李月熙,决定把下面部分写满,好看起来美满。
此情此景,她想起了孟浩然的《初秋》,便用娟秀的字体默写一遍。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凄凉。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
写完,一下美观了许多,凌乱的结尾看上去有始有终。
满意地合上,压到储物箱的最下方,脱下淡蓝衣裳,抱着床。
忍耐是种智慧,刚好李月熙很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