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九章
米夏回到叶诗家,叶母不在。她打开冰箱拿出叶母买的西瓜吃。
夏天是西瓜的夏天,冷藏的西瓜瞬间消解了身体的热气。米夏不喜欢切成块吃,她喜欢把西瓜对半切,然后用勺子挖着吃。不一会儿,那小半份西瓜全被她消灭了。
吃完西瓜,米夏的肚子撑的不行。此时,叶母还没有回来。米夏有些担心。她先给叶诗打了电话。电话响了两下就接通了。
叶诗:“喂,有事吗?”
米夏道:“你妈妈几点下班?”
叶诗道:“哎呀,我忘了给你说了,我妈周末下班要晚一些大概七点左右吧,不做其他事,八点肯定是能到家的,嗯,现在才七点过5分了还早。”
“那就好。”
“我快到了,麻烦你到时候开一下门。”
米夏问道:“你要回你家?”
叶诗解释道:“周末我妈下班,她是回家吃饭,我做饭。”
“所以你现在赶过来给你妈做饭?”
叶诗小声问道:“不行吗?”
叶诗要回自己家给她妈做饭,米夏当然同意,她灵光一闪,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行,时不时只要你在家都是你做饭?”
“不是,不是的,我也是只煮周末两天,如果我妈在家也是她做,你放心不会麻烦你做饭的。”
“那你以后每周都要来做饭是吗?”
“如果可以,我都会来,不会麻烦你的。”前提是米夏家里没有事,叶诗要是长期周末很晚才回家,米孟君一定会有所察觉。
“嗯,那好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叶诗做的饭叶母一定尝得出,反之亦然。
过了几分钟,敲门声响起,米夏去开门,叶诗提着菜和水果到了。
叶诗下意识找自己的拖鞋,看了几眼,才发现米夏正穿着,苦笑着去穿叶母的鞋子。
“米夏,忘了问你喜欢吃什么?我只买了一般的菜,给你下碗面可以吗?”
米夏接过叶诗手里大包小包的菜放到厨房里,她对一般吃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不要踩雷就行了,“都可以,我不要葱姜蒜。”
“好,我想给我妈炒点肉,做成肉丝面,我炒肉还不错,你要吃点吗?”
“要一点吧。”米夏心想炒肉肯定要放葱姜蒜,到时候挑出来就行。
“你先给我妈打个电话,问她到哪了?”
米夏照做了,“她说她已经到大石门了。”
叶诗算算时间路程,差不多了就开始做。她动作熟练迅速,半个小时就做好了两碗色香味俱全的肉丝面。
“你的呢?你不吃?”米夏看了一眼两碗面,又看着准备收拾厨房的叶诗。
“我不吃,你们吃就行了,我赶时间走。”
米夏打开手机看时间,道:“别忙了,等下我收拾,现在已经七点五十了,你要不要坐一下,假装是我的同学,看看你妈妈。”经过几天和叶母的相处,她感受到叶诗和叶母的母女关系真的很好。
“算了,怕露馅了,我还是先走了。”叶诗不是没有想过留下来看看叶母,相反她做梦都想回到叶母身边。米夏家虽然有钱,生活安逸,但是并不属于她,也没有叶母。
说完,她利落地穿鞋走了。
米夏看着热腾腾的面条,拿起筷子开动了。叶诗真的很细心,米夏强调不吃葱姜蒜后,她给米夏做到那碗肉丝面真的只有肉丝,没有任何的葱姜蒜。
浅尝了一口,米夏一惊,真的好好吃,是可以开店收徒的水平,于是迫不及待将肉丝面干掉。
叶母在叶诗走后的两分钟到家,米夏思考着两人偶遇的可能性。
“快洗手来吃面吧,我做了肉丝面。”米夏这个假叶诗心安理得地窃取田螺姑娘真叶诗的成果。
叶母笑着答应,“好,我先去上个厕所。”
吃完饭,叶母抢着去洗碗,争抢几番,米夏退让了。
周末的时间总是短暂的,很快又到了上学的时间,米夏和叶诗的同居生活正式开启了。
早饭,没有请阿姨来做饭,叶诗提议她早起做饭,被米夏一票否决。
她的理由,“我睡眠浅,你早起做饭会打扰到我的。”
叶诗试图谈判:“我会小心一点,不会吵醒你的。”
米夏扳着个脸做恶人,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被吵醒呢?这件事没得商量,房子就这么小,我想多睡会儿。”
叶诗想到米夏家的别墅,感觉米夏和她换身体真倒八辈子霉,住这么小的房子真委屈了她,弱弱地同意了。
“还有,你现在学习任务重,多睡会儿不好吗?”
米夏和叶诗对换回来的期望从来就没有减少过,所以两人不仅要学习对方的课程还要自学自己的课程。
米夏原本读的国际班采用全英文教学,这对叶诗来说很吃力。她的英语成绩很不错,那也只是考试很不错,和米夏这种从小学习英语几乎已经掌握为第二门语言的富二代相比就有很大差距。
叶诗被米夏说服。早餐两人在小区外的包子店解决的。吃完早饭,两人不紧不慢地走向学校,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面对沈言热情的早上好。米夏想着她们也是有过打网球的交情,礼貌地回了一句“早上好”。
叶诗也跟着回“早上好”,说完看到沈言和煦的笑容,情不自禁笑了。
两人走了一阵,听到有人在背后喊“叶诗”,同时回头。叶诗是条件反射,米夏则是因为听出来是许季扬的声音。
许季扬加快脚步赶了上来,走到米夏旁边,“早上好”。
米夏道:“早上好。”
看着米夏旁边陌生的女孩,许季扬问:“这是?”
“米夏,我朋友,”米夏给双方介绍,“许季扬,我同学。”她暗想,这样真的好奇怪,明明我才是米夏,许季扬是叶诗的同学。
“你好,米夏。”
“你好。”
中午吃完饭,回到教室,许季扬转过头问米夏,“你有没有想加入的社团?”
申市国际中学有很多社团,社团活动也非常有趣,经常有学姐学长们毕业后读大学抱怨说,大学的社团还没有我们高中的好玩,可见它的魅力。
比较知名的大社团,就是猫咪社、街舞社、广播社、汉服社……
米夏想都没想,道:“我不想加入社团。”
许季扬像泄了气的皮球,道:“哎,本想要拉你入社的。”
“你加了什么社团,网球社?”
“网球社都没几个人,我加的是民乐社。”
五音不全,没有任何音乐细胞的米夏诧异地看着许季扬,问:“你会什么民族乐器?”
许季扬摇了摇头,道:“一样都不会。”
“你不会,那你为什么要加,这个民乐社不挑人吗?”
“艺术选修课,我选了二胡,然后就加了民乐社,我感觉民乐社的人挺热情的,问了我几句就收了我,具体收人的标准我就不清楚了。”
米夏彻底被震惊到了,二胡?!她横看竖看无论怎么看都无法想象许季扬坐着拉二胡的样子。
在她的刻板印象里,拉二胡的要么是老头子,要么是热爱古风的小姐姐。许季扬应该穿着西装礼服弹着她无法欣赏的古典钢琴曲,而不是坐在小板凳戴着墨镜拉着《二泉映月》。
“嗯,不错,弘扬国粹。”
“叶诗,你艺术选修选的什么?”
“书法。”田静舟本来想拉着米夏一起学油画的,被米夏以“不想花钱买颜料”拒绝了。巧合的是,叶诗刚好也选的是书法。
米夏有书法基础,她小学随着米孟君到夏应文家里后,被逼着学了几年的书法。原因是米孟君与富太太们交流育儿经,得知同圈子的小孩都学着一门学器,就想让米夏学钢琴。米夏随她去,学了没多久就受挫忍不住了,打死不肯再学任何乐器。米孟君威胁停掉米夏的跆拳道课也不管用。
最后,还是米孟君妥协,不学乐器,但要在学画画和书法中二选一。小学的米夏想着自己的字写得还算工整漂亮,就选择学书法。
“你也是想弘扬国粹?”许季扬把米夏的话还给她。
米夏厚着脸皮点头。
回头和叶诗说这件事时。叶诗带着丝丝落寞地说:“我也不想加入社团,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玩。”她说的是违心话,她非常羡慕会一门乐器的人,选艺术选修课时,对学弹钢琴非常心动,可是学了又能去哪里弹。
“我以为你会想加入猫咪社的。”米夏和叶诗一起吃饭这几天,回教室的路上,总能看到叶诗对学校的流浪猫两眼放光。
叶诗大方承认,“我是很喜欢猫,但是我更喜欢狗,就是学校里没有狗,也没有狗社,就算有狗社,我也不会加的,我就是单纯地喜欢看小狗狗。”
“嗯。”米夏对小动物无感。
“那好像是谢书瑜学姐,好漂亮。”米夏的身体长得高,视力好,叶诗一眼就看到被众人簇拥的对象。
米夏也看了过去,然后一眼看到了夏奕航,他正激励地“舔”着谢书瑜。
谢书瑜是申市富太太嘴里绝对的天之骄女,是很多纨绔二世祖难以望其项背的对象,是申市国际中学闪闪发光的校园女神。米夏从米孟君那里知道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