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离体
上百双眼睛齐齐瞧过来,像瞄准的红点密集投射,锁定在林清泉和草间灰身上。
镜阿祢看着这两人,心里酸意泛起,特别想大哭一场。情绪上头,他一时间感觉头发直竖,就像蜕皮过程中蛇鳞片片翘起,从新皮上撕裂下来,异常的痛苦。
他揪住一名医侍,红着眼睛说:“你是瞎子吗?!这里是大庭广众,难道要让灰君在这里被人瞧病?还不赶快带灰君去密室!”
密室在上焦馆后侧,自成一户,密闭性极佳。
所谓密室,就是单独的vip病房,专为注重隐私的尊贵病人所建。
医侍将两人领入密室,把门阖上,守在门外。
草间灰斟了杯热茶,推到林清泉手边,“我听闻,你是小林家的四代目,在江户城中坐拥一间名为目目的医馆,有大威神眼的美名,能辨胎儿性别、能观细微内科。”
林清泉眉头一皱,“你查我?”
“仅作了解,并无冒犯之意。”草间灰轻笑,“既然四代目有如此神眼。那么,能否看出我的右臂有什么毛病?”
肱骨有断裂痕迹,骨密度疏松,有骨缺损的情况,关节活动部分受限。
一看就是骨折的后遗症。
“你的右臂骨折过,程度应该很严重。所以一直留有影响。”林清泉顿了下,“除了这个,右臂的皮肤黑色素明显减少,有一大片白斑。这说明,你的右臂不仅骨折过,还有皮肤病。”
草间灰笑笑,剥下羽织,袒露了右臂。
白斑从肩胛延伸到小臂,导致他整条右臂都是乳白色的,和正常肤色的身体极不协调。皮损表面光滑与正常皮肤无异,也没有皮疹红疹之类的,白斑边界清楚。
显然,这是白癜风。
“是宿命吧。从小我的右臂就磨难多多。”草间灰说,“点油灯时被烫到的是右臂;摔倒时擦伤的是右臂;就连跌下马车的时候,摔断骨折的还是右臂。四年前,更是和我家族的父亲兄弟一样,得了这白色蔓延的皮肤病。右臂是我命定的软肋,这辈子都无法改变了吧。”
“后遗症的程度还好。至于白癜风,只影响美观,不影响健康。不必担心。”
草间灰面露苦笑,“可我现在是御医了,需要有好的仪表。白斑性不定,会扩散,就算现下尚可用衣服掩盖,但倘若有天暴露,必将遭人诟病。”
林清泉了然一笑道:“怪不得,刚才镜阿祢让你过来密室单独治疗。”
草间灰道:“他是顾及我在众人眼里的面子,替我掩盖难言之隐。”
“没想到他还有贴心的时候。”林清泉拿出金盒,一丝不苟地打开,“不过,以后你再也不需要掩盖了。”
金盒里,装着一颗与人无异的心脏。
这是玄武祭那天,化形为父子的魔的心脏。
将心脏切片,文火煎成一碗腥臭难闻的汤。草间灰服用汤水后不久,乳白的白斑长出黑色素,黑色素逐步扩大,填满整条胳膊,就像在外镀了层人皮铠甲。
他的右臂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肤色。
草间灰惊呆了,“居然有如此之效……”
“既然草间大人待我诚恳,那我就直说了吧。”林清泉说,“这个是魔的心脏,能医一切病。”
草间灰盯着右臂不肯挪眼,久久不能回神。上手摸,细细品鉴皮肤的质感和颜色,就像收到一件不认识的假肢,反复确认这是不是自己的手臂。
林清泉看他这失神的样子,问了下:“你没事吧?”
“我只是……很久没见到自己有正常的手臂了。”草间灰哽了一下,又恢复了平静,“很抱歉,我失态了。敢问阁下,能否再说一遍此药的名字?”
“这不是药。”林清泉说,“这是魔的心脏。”
草间灰转了转药碗,在碗底残余的汤水折射出黄褐的亮色,淡淡的腥苦味溢散开来。他仔细观察汤水的性状,又看了眼自己的手臂。
第三位病人,至此治疗结束。
一开门,等候在门外一张张脸望过来,就像夏天树木茂密的叶子,风一吹就朝一个方向簌簌翻转过来,叶片反光熠熠闪亮。
林清泉是黑马,草间灰是顶流。
这两人的汇合,势必引起众人的关注。
出门后,草间灰开口便是:“三位病人全部医治成功。小林家已通过第二轮考核。”
人群中,镜阿祢的脸色青白,不忍直视。
“此外,我还要郑重宣布一件重要的事情。”
“今日有幸,发现魔的心脏有疗愈百病之功效。无论病情轻重缓急,只要服下魔的心脏,便可康复如初,疗效甚强,绝非普通药材所能比肩。接下来,我们将迎来第三轮考核,原本考的是制药;但现在,我要做一个大的改变:这第三轮考核,不考制药了,改考收集魔的心脏。”
考核临时改制了。
说白了就是从制药变成了杀魔。
难度上升得不是一点半点。
“可是,我们的考生大多数还都是年轻的孩子,而且医生喜静厌躁,体力武艺都有所欠缺。杀魔,对于医生来说,根本就无从下手。”
说话的,是三位主考官中的最后一个。他上了点年纪,头顶有缕缕的白发。
“要求考生们拿取魔的心脏,是不是太为难了?”他面露难色。
“时代已变。”草间灰说,“魔的心脏是难得的天药。如果因畏死而不愿去拿药,则是枉做医生,更不够格做镜门的玄武医师。”
平安已死,和乐已亡。
眼下可是魔力复苏的时代。
人人皆知魔作恶多端、喜食活人,危害之大能敌须弥。
收集魔的心脏,危险性极高。
林清泉多少有些没想到,过了第二轮的考生,居然全部都选择留了下来。毕竟魔的心脏是天药,对医者的诱惑力很大。
“听说了吗?那位五十八岁高龄的考生居然没打道回府,表明心意参加第三轮考核,要和我们这群年轻医师一起杀魔!”
“人家老夫聊发少年狂,迟早射天狼。又碍着你什么事了?!”
“我说,别对我这么凶嘛。”
夕阳西下,林清泉和西瓜坐在玄关上闲聊,一人手里一杯野草莓汁。
今天的落日是穿越以来最红的,比野草莓汁还红,好像沸腾的鎏金浇灌在万物之上,于是万物都变值钱了。两侧高高的青竹拱成一个圈,将鎏金红锁定其中,俨然是绿镶边裱起来的红调油画。
过于饱和的红与绿,夹在两睫之间。
浓烈的色彩运用,毋庸置疑地包含着什么艺术。
目目的第四次离体,就是在艺术中突然发生的。
撕心裂肺的疼痛过后,林清泉在汗湿和气喘中睁眼。
他看见目目蹲在一侧,握着自己的手,很担心的样子。
林清泉恨不得跳起来掐死它。
知道我疼就别离体啊,混蛋!
第四次离体的目目,走到了觉醒的一半。
尽管身高、体态没变化,皮肤上像烧伤疤痕的痕迹依旧存在,但肤色没那么紫红了,捂严实点的话看不出异常。
西瓜找来上次穿的和服、面罩、斗笠。目目规规整整的穿好,动作不急不慢的,秀姿挺拔惹眼得很,一点不输于立在一旁的青竹。油画般的落日红打照在银白的缎子面,像冬日暖阳,身为魔胎的目目,本身的气质也是这样吧。
魔靠衣装,就不像魔了。
“为什么又出来了?”林清泉坐起来问它,“上次出来就无缘无故的。危险呢?哪里有危险了?”
西瓜笑道:“你忘了?它还不会说话呢。”
“如果没什么大事,你就不要出来了。”林清泉说,“我知道你想快点觉醒,倒也不必这么急。”
目目垂下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它在林清泉身边缩了半天,最后小心翼翼地给他递上野草莓汁。
西瓜嘶了一声,“哎我说,我怎么觉得它在讨好你啊。向来都是宿主怕魔胎。怎么到你们这儿却反过来了?”
林清泉瞧了瞧大气也不敢出的目目,“你之前没见过怕宿主的魔胎吗?”
“没见过。”西瓜说,“魔胎是猎食者,宿主是它的猎物。我说,你见过猎食者怕自己的食物的嘛?”
林清泉认真思考。万千思绪涌起,经过一个清奇的角度,便得出一个清奇的答案:“可能它怕我自杀吧,这样它就吃不着了。这很合理。”
“前辈!”从山下奔上来一个人,将石头阶跑得噔噔响。
光芒万丈的红调油画中,这人脸、躯干、腿脚依次露出,兴致冲冲。奔跑的黄和服由远及近而来,像爬在油画上的小昆虫。
林清泉看清楚了,这人是那个戴眼镜的、要收集头发的迷弟。
他抱着个什么东西,是个软乎乎的大包裹。
“前辈!”迷弟又喊了一声,双手将包裹奉上,“这是您母亲给您寄的包裹。她从江户派飞脚送来的。”
林清泉差点忘了。
这一世,他有妈的。
记忆中,小林清泉的母亲也会医术。但她体弱,再加上年龄大了,在儿子执掌医馆后就去乡下养身子了。这包裹是从江户寄来的,想必是她打听到儿子来了京都,就又从乡下回到江户,帮忙打理医馆了。
包裹里有换季的厚衣服,还有床单和薄被。
林清泉笑道:“我还以为我没妈呢。”
“前辈,请让我把包裹送到你的床铺上去!”迷弟抱起包裹,干劲十足地冲向通铺,兴奋的模样像极了热血漫里的角色。
一个人闪出,站到他的路前不远。
迷弟一个刹车险些摔倒,抬眼看见一位全身素白的人,戴着面罩好生奇怪。
是目目拦下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