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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3/19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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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赵熹微愿意听,沈秀便也不介意给赵熹微分享自己的童年经历。

    “老付跟你说过没,我家还有个哥哥。”

    “提过一句。”

    “我哥比我大三岁,我是我们家第二个孩子,在当年算超生,交了好几千的罚款。”

    “跟你讲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我爷爷奶奶是农民,我爸结婚前,就是个大学保安,我外公是大学教授,我妈算是出生在高知家庭,你猜我妈为什么要跟我爸在一起”

    “因为他人好”赵熹微下意识地猜测道。

    “不,因为他长得好看。”沈秀吐槽。

    “我爸是真的好看,你要见过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就知道了,跟个明星似的,我算是没遗传好的,我爸的眉眼比我好看多了,明明我爷爷奶奶都长得一般,不知道为什么把我爸生的特别帅,如果我能完整继承到我爸的眉眼结构,我和你还得再像几分。”

    沈秀说到这儿,还不忘自我吐槽一番。

    她和赵熹微最有辨识度的地方,便在于两人的眉眼。

    赵熹微虽然不像赵传颂那般有着明显的混血感,但也是高眉深目,睫毛卷翘。

    沈秀的眉眼则更偏向于东方,加之她喜欢画长长的弯弯的眉毛,整体气质更古典一些。

    赵熹微没有沈秀的特殊能力,她透过沈秀的描述,想象出来的是一个赵传颂20的渣男。

    “都说男人长得好,软饭吃到老,我爸就是典型的软饭男。我有记忆里,我爸就没怎么上过班,偶尔打打零工,修个车什么的,挣的钱也只够自己花,我们一家人的开支,全靠我妈在学校门口摆的一个小摊”

    说是小摊,不如说是一家杂货店,占地不过十来平米的店铺,摆满了东西。

    有文具,有零食,有烤肠炸土豆等小吃,还早上吃泡面的桌子。

    沈秀的母亲往往要从早上六七点钟开摊,一直忙碌到晚上七八点才能收摊。

    在沈秀的描述中,那是个精明且能干的女人。

    她出生于高知家庭,却没有一般高知家庭孩子的娇气。

    一个人经营着一家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丈夫聊胜于无,只在开摊和收摊时会出现在摊位上帮帮忙,平日里不是在打麻将,就是在和狐朋狗友聚会,没时间回家吃饭,只能靠一口电饭锅在摊位上将就,在煮饭的锅里蒸上两个素菜,便是母女俩的午饭。

    “一开始总是挺好的”

    “事情都是一点点变坏的。”

    一家人的收入虽然全靠学校门口的小卖部支撑,但因为店铺位置优越,沈秀母亲又勤劳,一个月下来的收入其实不低,完全够一家四口在县城里过上有滋有味的生活。

    如果沈秀的父亲没有染上赌瘾的话。

    “一开始只是打麻将,后来是炸金花,然后是地下赌马”

    “一开始只是几十上百,后来几百上千,然后是几千上万”

    沈秀的母亲不给,他便去借,去偷。

    “我妈本来给我攒了一笔嫁妆钱,是准备给我在城里买房子的,也被我爸给偷了。”

    若他单纯只是赌博便罢了,关键是他又赌又嫖,赢了钱便大把的在外面洒票子。

    全然不管家里还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为他还债还的白了头发的发妻。

    “你一定不敢相信嫖娼的事情是怎么被发现的。”

    沈秀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语气轻松的像是在聊一场别人的八卦,“我爸买了马,上床之前觉得自己肯定能发财,上完床结果出来了,输的一干二净,他拿不出钱来,管发廊的打手见他是熟人,让他回去筹钱,我爸拿不出钱来,发廊就让小姐找到我妈的小卖部上,让她给钱。”

    她说的轻描淡写,赵熹微却很想抱一抱她。

    “这么看我做什么”沈秀注意到赵熹微的眼神,好笑道,“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可怜真没必要,我不可怜,可怜的是我妈,她才是那个可怜的女人。”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沈秀她已经七岁多,正是觉醒了第一世记忆的时候。

    她看她爸,根本不是在看一个父亲,而是在看一个狗东西。

    小小的七岁人格被前世二十多年的记忆冲散。

    刚从战场上下来的革命烈士看沈秀她爸。

    只觉得这人人渣到侮辱了她的抗战成果。

    倒是一点都没有父亲形象在孩子心目中崩塌的那种伤心。

    真要说的话,她对当时的母亲,还有一点纯纯作为旁观者的同情。

    赌博,嫖娼,酗酒,家暴

    说实话,最后一样,沈秀试图阻拦了,没拦得住。

    生理条件摆在那儿,一个七岁小孩,的确不太可能打得过一个三十几岁还是醉酒状态下的男人,不过当场打不过不代表事后打不过,当沈秀她爸在睡着以后被自己亲生女儿用铁锅咣咣咣对着头连敲好几十下之后,家暴的行为就有了大幅的改善。

    毕竟他不想哪天醒来发现脑袋和身体只连着脖子的一层皮。

    幸运的是,这样鸡毛蒜皮的生活,只持续到沈秀十岁那年。

    也就是沈秀去救顾平生的前一年。

    沈玉珠病倒了。

    去医院检查出来时,便是胃癌晚期,已经骨转移。

    治疗的意义已经不大,与其将钱浪费在医院里,不如好吃好喝,好好度过最后一段人生。

    沈秀的手突然被握住。从回忆中抽离的她看向赵熹微,看见她满脸心疼的表情笑起来,两个梨涡明明同平时一样甜,赵熹微却觉得心头发酸。

    “其实我觉得她还挺解脱的。”

    关于这段回忆,沈秀其实并不如赵熹微想的那般悲痛。

    一来她当时并不是真正的孩子,二来她对沈玉珠的同情的确多过于爱。

    三来么

    “人大概都是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

    “我妈卧床那段时间,我爸突然幡然醒悟,不仅戒了赌戒了酒,还天天出去打工挣钱,只为了能让我妈用上更好的止痛药,没有工打的时候,他就守在我妈的病床前,陪她回忆年轻时候两个人在一起的快活日子。”

    “要说我有什么遗憾的话,大概就是我的外公外婆吧。”

    “我妈临死前,真的很想再见我外公外婆一面。”

    “但不管我怎么打电话,甚至找到学校里,恳求他们去见我妈一面,我外婆只会哭,而我外公的态度由始至终都只有一个,既然我妈选择嫁给我爸,就是背叛了这个家庭,她就是死在外面,也与这个家庭无一丝瓜葛关联。”

    沈秀第一次在赵熹微面前明确表现出自己的厌恶情绪,“我真的很讨厌他们俩。”

    “一个掌控欲爆表且自私自利,一个胆小怯懦同样以自我为中心。他们活该是天生一对,我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他们俩为什么要生小孩,他们俩根本就不适合养育小孩,别说小孩了,我觉得他们连猫狗都不应该养,他们俩就应该只有彼此才对”

    沈秀出于好奇,了解过这一世母亲的家庭。

    沈玉珠的父亲叫沈修文,是观海市大学的教授。

    她的母亲叫玉华浓,是个家庭主妇。

    第一次见到夫妻二人时,沈秀为他们俩超乎想象的年轻所震惊。

    那时她十岁,沈玉珠三十五岁,头发花白,看上去像五十岁,而沈玉珠的父母,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左右,男的英俊,女的柔弱美丽,两人是观海市校园里出了名的一对神仙眷侣。

    沈秀打听到他们俩是青梅竹马。

    一个是超级学霸,一路跳级考上大学留校做教授,一年一篇sci。

    一个是柔弱不能自理小娇妻,天真笨拙,但做的一手好菜,是学生们敬爱的师娘。

    至于沈玉珠

    在学生嘴里,那只是一个“让师娘伤心的小师姐”罢了。

    提及女儿重病,渴望见父母一面,玉华浓热泪盈眶,情绪激动。

    然而沈秀从她心绪里读到的画面,却不是女儿如何可爱的回忆,而是她照顾幼时生病的女儿如何辛苦的场景。

    在那画面中,沈玉珠的面目模糊,当时已经有过不少读心经验的沈秀自然明白,对玉华浓来说,重要的不是当时生病的女儿,而是辛苦照顾病中女儿的自己。

    那是沈秀读的书还不多,虽觉醒了三世的记忆,却也没见过如玉华浓这般人。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竟有人照顾他人不为关心,只为博取他人的同情和关注。

    若说玉华浓不管心里怎么想,至少看上去还像一个慈母的话。

    那沈修文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就当真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

    至少玉华浓提及沈玉珠,还能想得起当年照顾女儿的场景,哪怕沈玉珠的面容模糊,至少在她心里,还有这么一个人,而沈修文呢他就像是个冷冰冰的机器,不管沈秀怎么恳求,怎么向他讲述沈玉珠如今的处境,同听的旁人都忍不住为之动容,他却心平无波,别说是听一个自己女儿的故事,他简直像是一个不爱看戏的人听了一出戏剧。

    除了昏昏欲睡以外,没有任何的触动。

    要说他没有感情,这话又不对。

    他对着玉华浓的时候,又是满腔的柔情。

    当沈秀提到在来找他之前,她已经先找了玉华浓,甚至玉华浓已经同意去看沈玉珠的时候,他立刻变了脸色,从一开始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变得像是一头被侵占了领地的雄狮,如果不是良好的教养摆在那里,他恐怕能拎着沈秀的衣领将她扔出去。

    在那一刻,沈秀透过他的心绪,接受到的全是玉华浓梨花带雨的脸,还有浓浓的怜惜。

    赵熹微好奇沈秀为何会得出如此评价。

    观海市同东海市相距不远,沈修文此人赵熹微也略有耳闻。

    其人和其夫人的恩爱故事,她甚至听一位教授分享过。

    只是提及二人的女儿,教授多有叹息,说孩子叛逆,伤透了父母的心。

    未曾想,沈秀竟是这二人的外孙女。

    沈秀当然不可能告诉赵熹微自己看到的东西。

    于是她给她分享了另一个故事。

    “我母亲年轻时有个姐妹,也是唯一在她临终前探望她的旧人。”

    “这位阿姨给我讲了这样一段过往。”

    作者有话要说我本来都想好这章要说啥了,更新的时候想了半小时,硬是想不起来,算了,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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