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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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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白觉得自己问余乐航的感情问题,简直是自找罪受。

    闷闷不乐一路,在楼道口和余乐航分别。

    她望向黑洞洞的楼道口,心中的不乐被忐忑不安的恐惧所替换,一瞬间她又想逃。

    余乐航看出来她在紧张,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微弯下腰,视线与她齐平,说:“别怕沈白,事情现在就摆在面前,去面对它。问题被面对了,才有可能被解决。你可是沈白啊。”

    沈白直视着他的双眼,他的强心剂总是打得这么及时。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既然早晚要经受这场风暴,那就早点向她扑过来好了,宁愿淋成落汤鸡,也不要做在树底下时刻担惊受怕会被雷劈的小傻鸡。

    沈白深吸一口吸气,又缓缓吐掉。

    她回头向余乐航挥手:“我要是哭着找你,你可要收留我。”

    余乐航笑着张开双臂,说:“随时欢迎。”

    沈白掏出钥匙,对准锁孔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开门,终于伸进锁孔了,还没拧,门就自己开了。面里面,正站着面沉如水的她的妈妈。

    于琴一如往常弯腰把鞋放在她面前,侧开身,也不看她,说:“先进来。”

    沈白听毕,心里一抖。

    她妈妈有一副好嗓子,高昂不低沉,平常说话语调虽然一直都平平,没有什么婉转的音调,但音色很好听。

    她刚刚的语气和平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让沈白发怵。

    她长期住校,妈妈和她相处时间并不多,交心聊天更是鲜有。

    妈妈这个角色在沈白的世界里从来都是当她被父亲骂了,妈妈站在爸爸的那一边,或是默不作声或是参与训斥。

    在事|后,再来她身边说些话,那些话半参杂着教育让她改错不要惹爸爸生气,半参杂着安慰。

    很多时候,她还会给她买小东西,一些小零食,或者一些时兴的小玩具,或者她央求了很久想要的东西。

    如果说爸爸是那个敲棒子的人,妈妈便是那个给她酸糖果的人。

    只要妈妈在家,她从外面回来了,妈妈总是会弯腰把拖鞋放到她脚边。

    她告诉过妈妈,她并不需要这样做。没必要这么多此一举,她可以自己去穿鞋子,弯腰太伤腰了。但是妈妈从来不听。

    妈妈总是在给她这些酸糖果,她好想问,为什么都给我糖果了,还要给我酸掉的。

    她不想吃酸的,她只想要甜的。

    沈白换好鞋,看到爸爸正坐在沙发上。电视正在放新闻,屋子里除了主持人的播音腔外别无他声。

    饭桌上摆着五菜一汤。

    是爸爸几十年如一日在喝的苦瓜汤。

    是她最讨厌的汤。

    沈建平肩背挺直坐得端正盯着电视屏幕,他向来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严格。

    他是山里考出来的大学生,学业是他鲤鱼跳龙门的凭证,身处再艰苦的环境他都从来没有放弃过。早上四点起来抓瞎背书,最严重的时候背书背到嗓子咳血。

    家里穷得没钱买笔,他用树枝桠在土地上列算数,用完了一片土地就抹掉字迹弄平整继续写。

    上学要走几十里地才能到学校,经常是天还没亮就动身,但他还是经常迟到赶不上老师的课。赶不上他就自学,看一遍又一遍。在上下学路上的这段时间,他也用来看书想问题。

    为了供他这一个读书人,从大学到研究生再到博士。就算是他再怎么在吃穿用度上节省,家里还是近乎倾家荡产。

    砸锅卖铁供他读书不是一句虚言。

    为了能读书,他积劳成疾的父母还没享到清福就早早去世。

    家里上面有两个姐姐,都怨恨他,说是他白眼狼,与他早已断了来往。

    沈建平从没有后悔过。

    就算是读博的时候,从家里传来母亲不行了的消息,他也没回去。

    因为他正在写他的博士毕业论文。没有这篇论文他毕不了业,当时他的博士生涯已经被迫延迟了一年,再延毕下去,他没这个脸。

    后来他进高校当老师,正对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开不完的□□会议焦头烂额。

    就算傍上学校副院长的女儿于琴,这些问题也解决不了。

    甚至因为他的来路,他在学校里被攻击,被白眼相待。

    很多关于他的风言风语,他也不擅长长袖善舞,处处碰壁。

    职业道路的顺畅或许是他傍上于家的唯一好处。

    他在读研的时候追的于琴,看上的就是她的身份。

    当时于琴在她父亲手下当研究生,他是她高一届的学长。

    于琴长得好看,家世又好。人比他还高一点,他小时候营养没跟上,影响了发育,长得不高也是他常受人欺负的一点。

    那些看不惯他的人总会处处对他刁难。

    追于琴的人不少,但没人比沈建平更拉得下脸。

    不论刮风下雨还是下雪天,早餐永远都能及时送到于琴手上。于琴参与什么活动,永远都有他的身影在旁边。

    别人笑话他是于琴的跟屁虫,他不在乎。

    就这样死死纠缠一年多,无微不至照顾于琴一年多,于琴似乎是终于被他打动了,如他所愿地与他交往。

    沈建平为于琴买了一年多的早餐,花了不少钱。他为了给于琴买早餐,很自然地把自己的早餐给中断了,中餐和晚餐也跟着降级,因为他给于琴买的早餐比他自己吃的好多了,所以只能挤占他下面两顿的饭钱。

    他心疼这笔钱吗?比谁都心疼。但是他相信会有更大的回报。

    交往了几年,他博士也毕业了。

    他的老丈人阻止过不知道多少次他们的交往,但是于琴倔,从没有和他分手过。

    在他考上博士以后,毅然决然决定和他领证。他的老丈人闹不过这个宝贝女儿,最终对他们的婚姻妥协了。

    于琴没要他一分彩礼钱,就这么嫁给了一穷二白的他。

    工作的第一年,他姐姐打电话告诉他父亲将死的消息,让他赶紧回来见上最后一面。

    他有些犹豫,在学校他还没站稳脚跟,贸然请假回去更是要落下口舌。

    他姐姐见他没回话,怒骂他没良心,具体说了什么他早就不记得了,那些话不听也罢。

    他两个姐姐都没什么文化,小学没读完就辍学干活,普通话都说得不标准。

    他已经离开那个山沟沟里太久,有些土话都已经不知道怎么说了。

    但是他忘记不了那些乡音,就像他抛弃不了他是来自山里的穷孩子这个身份一样。

    最后他还是回去了,在周五上午上完课的时候。周末没课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他和于琴扯了个谎,说自己要去为课题出趟差。

    他不想说自己是回家看病重的父亲。

    交往的时候,他和于琴说过,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家里有两个姐姐但是已经不来往了。

    他要全心全意做于家的入赘女婿。

    于琴此时已经预产期在临,老丈人让他等于琴生了再走。

    他对老丈人向来是尊敬有加,不会忤逆他的意思。但这次他还是坚持走了。

    坐在归家的火车上,他想到老丈人震怒的脸色,一时不知道这次任性是亏是赢。

    父亲已经神志不清了,貌似是从医院转回了家中,放弃治疗等待死亡。

    两个姐姐看上去已经像老妇,一看见他进屋对他又是捶又是骂。床上的老父亲好像是听到了,目光投向他这边,朝他伸出颤抖的手。

    沈建平在床前蹲下。

    父亲抬手给了他一耳光。

    那力道很轻,久病缠身的父亲要打也打不了多大的力气。

    但是他被扇得愣住了。

    老父亲面色黝黑,脸上皱纹遍布,牙齿已经没有几颗,头发也悉数掉光,看着便是一副将死之样。他口齿不清地说着话,有涎液从他嘴里断断续续涌出,沾湿下巴,沾湿了脖颈,落到泛黄的枕套上。

    依稀从他的方言里能听出一句不成形的话:“你这个没良心的狗东西,给我滚。”

    沈建平仔细地分辨出他的话,自嘲一笑,用普通话说:“我还以为你们会为供出来我这个高材生而骄傲。”

    他大姐姐哭着把他推到在地,尖叫着让他滚。

    沈建平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环顾这个和十几年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的屋子。

    昏暗的光线,坑洼的土泥墙,有裂纹漏风的窗子,下雨天还漏雨的屋顶。

    这里比不上他在城市里住的房子的万分之一。

    既然让我滚,那我就滚。

    沈建平再深深地看了最后一年不断馋喘的父亲,转身离开了。

    身后传来姐姐们担忧父亲的惊呼,他知道父亲已经要不行了,但是他没有回头。

    父亲的葬礼他也没有参加。

    从那以后,他真正如他对于琴说的,父母已双亡,家里的姐姐断了来往。

    他抛下了这里的一切,这破旧的、贫穷的一切都再与他无关。

    他不再是那个来自山沟里的穷小子。

    他是博士,他是有着大学老师这个体面身份的城里人。

    他以后会当教授,会做院长,会升大官发大财。

    那些过往,他不想再有瓜葛。

    他为了读书,拖死了父母,还众叛亲离。

    但他从未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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