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自请为奴
那少年直直的跪在姜璎的马车前,头几乎快碰到了地上,披散的长发从两侧垂下来,遮住了他的面容,少年的头发也有靖国人不同,虽然也是黑色的,却带有些略微卷曲的幅度,就像是姜璎上辈子去理发店曾经谈过的某种小波浪。
少年身上是是一件粗葛布做的破单衣,肩部的地方还被磨破了,依稀可以看见衣服下冻得发红的皮肤,这样单薄的衣服也不知在这寒意未散的时节他是如何坚持下去的,姜璎早上出门的匆忙,忘记了披獐绒大氅御寒,如今即使手里捧着热烘烘的暖手炉,坐在封闭的马车里,依然都觉得有些冷。
但即便是一件单衣,也没有显得好到哪里去,粗糙的葛布衣服上,沾满了各种灰尘、草屑、泥浆子,看上去完全是灰不溜秋的,显然是很长时间没有浆洗过的。下身那条粗麻布的裤子,也同样显得肮脏邋遢不堪,膝盖部分已经破了洞,裤腿也是一高一低的,左边短已经露出了小腿部分,还残留着些许碎布丝缕,仿佛是被某人用强力蛮横撕去了。
“堂堂帝京,天子脚下,处处国泰民安,海清河晏,你有什么冤情,为何不到官府去击鼓鸣冤,何必来拦我一个闺阁女儿的马车?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有什么能力救你?”姜璎开口,语气很平淡。
淡薄的就好像再说吃饭了,去哪儿的问候语一样,没有半点的情绪波动,看不出丝毫的慈悲或悲悯。
她可没有那些言情小说里女主的闲情逸致,只要是个男人落难出现在自己面前,就会美救英雄,施以援手,女主那是人家有女主光环,救下的十之七八是男主,当然,也有可能是暗卫、杀手、神医等某种生怀绝技的角色,他们在痊愈后,就会化身男二或男n号,默默守护在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女主身边,为女主的崛起之路披荆斩棘,开疆拓土。
某些时候,也会像疯狗一样,替女主除去每一个对女主有敌意,跟女主作对的人,还美其名曰【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凡是伤害到她的人都得死】,原书中,陆小柔就救下过某个神医谷的传人,对方就利用医术直接害死了帮助姜璎和女主作对的姜璎二哥姜蓬。
姜璎自认为自己只是个恶毒女配,她可没有陆小柔那样的玛丽苏光环,所以这莫名其妙送上门来的男人,谁爱就谁救去,别最后狐狸没抓成,反惹得一身骚。
生活不是戏剧,每个成年人都该明白,在不具有承担后果的能力的情况下,就不要贸贸然的去接触某些事情,最后若落得个身死道消的结局,只会得不偿失。就像上辈子的炒股炒币,某些人看着别人赚的盆满钵满眼红,结果自己一投扎进市场,却赔的底裤都不剩,轻则多年积蓄化为乌有,重则家破人亡,跑上天台闭着眼才从十八楼做人体自由落体运动。
言而总之,姜璎并不想因为某些不相干的人事物惹上某种因果,以免牵连到自己。
“姑娘,官府不会管我这样的卑贱之人的,我是边塞的良民,我是被那丧尽天良的奴隶贩子贩卖到京城的,好不容易才逃离出来,姑娘您就大发慈悲救救我吧。”少年说着,又哐哐哐的磕起头来,一下接着一下,就像捣蒜一样,仿佛半点都不觉得疼痛,不过瞬间的时间,额头就磕破了皮,流除了殷红的鲜血。
“你,抬起头来。”姜璎依旧是淡漠的语气,仿佛高高在上的神明,站在云端,轻蔑的俯视着地上的万物众生,不带有任何感同身受的同情,只有居高临下如看土鸡瓦狗般的淡漠。
主仆三人终于看清了这少年的脸。
那是一张不同于靖国人的脸,虽然长了靖国人典型的双眼皮,但轮廓却不似靖国人这般自然圆润,而是棱角分明,从下颚到颧骨,再到额头的部分都有着明显的分割过渡,明明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却透露着中细腻的精致和阴柔来。
明一双极其明艳的莲湖眼,却偏偏长了一双极吸引人的暗绿色的瞳孔,就像黑夜里潜伏的野狼,眼角下垂,更添些虎势狼顾的诡谲之像,眼窝很深,面色苍白,鼻梁挺拔,嘴唇很薄,这些都是典型的北狄人的面相,虽有好容颜,却无好气质。
“妈呀,是个狼崽子!”白莲当即就惊叫出声,瞬间有感觉自己有些有些莽撞失礼,于是忙解下小团扇,做出扇风的样子来,半遮住自己的面容。
北狄人自诩为狼神的子民,狼的后代,靖国人蔑称他们为豺狼、蛮夷,而那些被北狄掳去的靖国女子生下来流有北狄血脉的孩子,也会被蔑称为狼崽子或杂种。
草原上的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远远比农耕文化中的靖国更加强势,那些被北狄掳走的靖国女人生下的孩子,强壮的会被北狄人带走,体弱的就会直接被扔下,所以在靖国和北狄交界的边境地带,聚集了大量这样的“混血”。
他们离群索居,虽然居住在靖国的村落,但村民们并不欢迎他们,甚至觉得他们晦气,避而远之,北狄那边,更是从他们落地那一刻就将他们抛弃的,压根不存在回得去的地方。
若少年真是这样的身世,倒也说得通了,帝京的官员靖国的事情都管不过来呢,哪有心思关注一个流着流着蛮夷血统的平民百姓的死活呢,这人向她求救,倒也在情理之中。
“这位姑娘,您大慈大悲救救我,小人就是做牛做马,为奴为仆都愿意的,您活着小人给您立长生碑,您死了,小人就化作乌龟给您驮石碑去。”少年又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什么积福积善的话来。
这话虽然说的诚恳,但听起来却不怎么中听,哪有向人家求救,却说什么死了活了的,听起来就像是诅咒一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寻死的,显得格外没有家教。
但这倒也与少年说的身份相符,按照他所说,他就是放养长大的贱民,不正是有父母生没父母养吗?他因为没父母,所以才没家教,所以才会说出这样就像是戏文里的唱词一样,没规矩,没体统的话。
少年依旧跪在姜璎的马车前,双方也已经僵持了好一会儿了,甚至有不少看热闹的人正往这边头来目光,不过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选择站在远处。
不少不想围过来看热闹,而是碍于姜璎的身份,姜璎主仆所乘坐的马车,描金绘彩,雕龙刻凤,金银点缀,就连拉车的那匹马,也是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这一切的细节,无不在昭示着乘车人尊贵的身份。
不是高门显赫,就是世家往后,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古代,衣食住行都有着严格的规范,比如,在靖国,即便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贾,也只能乘坐毛驴拉的棕油顶小马车,上面不可有丝毫的纹样点缀,衣服也只能棉麻,不可着丝绸锦缎。
天族脚下的百姓,见多识广,男女老少都活的像个人精,对于那些来历身份不明,却又看上去尊崇显赫的人物,大家选择的都是不约而同的进而远处。
不远处的一家酒楼的转交处,站了大概三五个交头接耳的男人,清一色青布短打,几人不断的向姜璎这边头来目光,跪在地上的少年也看到了那几人,畏惧的往后缩了缩,仿佛是极度害怕一样。
“虽然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选择向我个小姑娘求救,不过你这又要给我立碑,又要给我驮石头的,话都说的这么多了,我不救你好像说不过去,”姜璎浅笑着,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那几个在百味楼门口鬼鬼祟祟的,身着青布短打的男人,是你说的追赶你的奴隶贩子的人吗?”
少年害怕的缩进了脖子,点到姜璎的话,立刻疯狂的点头。
姜璎颔首示意赶车的马车夫:“李福,你去把找那几个人问问,这少年身价银子几个钱,把银子给他们,就说这人我们崇宁侯府要了。”
至于那几人卖不卖?这显然并不是姜璎考虑的问题,她都把自家的名头抬出来了,还顾及别人愿不愿意卖的问题吗?她明明白白的说清楚了,她要李福过去,是去付银子买人的,而不是过去协商的。
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人她要定了,那些所谓的奴隶贩子不卖也得卖,给他们付钱,只不过是不想显得自己占人便宜一样,至于他们敢不敢狮子大张口?姜璎笃定,在这帝京,凭借着崇宁侯府滔天的权势,就连皇亲国戚都不敢冒犯她姜家,更别说是一个小小的奴隶贩子了。
惹怒了姜璎,凭借着姜家的权势,弄死他们,就像碾死只蚂蚁一样简单。
李福过去了片刻,付了五两银子,就拿回了那少年的卖身契。
“回禀姑娘,这就是这小子的卖身契,一共花了五两银子。”李福将少年的卖身契恭恭敬敬的奉到姜璎面前。
“白莲,你收着吧,这玩意,我嫌脏。”姜璎抬手示意白莲,厌恶的扫了眼那张折叠过的,字迹有些潦草的卖身契。
“那这小子怎么办?前面的琳琅绸缎铺是咱们侯府里的,要不要小人去找个人,先把这小子送回侯府去?”李福又问道。
“不用了,接下来你驾车慢一点,就让这小子跟在车后跑吧。”姜璎满不在乎的说,扫了少年一眼没穿鞋的脚,冷笑一身,就放下车帘,钻入了马车之中。
身后啊,可真是奇妙啊,别人都上赶着门来了,要给他为奴为仆,心甘情愿的自找苦头吃,她这个恶毒女配怎么能忍心拒绝呢?
这要是拒绝了,也太不符合她手里拿的恶毒剧本了。
虽然少年伪装的很好,伤痕、衣服、语调,一切的言谈举止都跟他自述的身份契合的天衣无缝,可是姜璎可是度过原著的人啊。
原著中,那个明年即将上位的北狄的新可汗,带领北狄一步步走向强大,逼得靖国退无可退的枭雄,最后在两国交战时活剐了姜璎祭旗的大反派莫耶罗摩,就长了一双狼一样的眼睛。
书里说,那是一双极好看的暗绿色眼睛,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
虽然不不知道大反派为何会提前登场,还注意到自己,不知为何目的要编造身份,不惜为奴为仆苦心孤诣的潜伏到自己身边来,不过他既然送上门来了,那么自己也就却之不恭了。
左右日子还长着呢,姜璎有的是时间和精力,与这位穷凶极恶的大反派斗智斗勇,看着他盯着自己奴隶的身份,卑躬屈膝的匍匐在自己的脚下,就像一只可伶的小狗,乖乖的叫自己主人,不也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而跟在马车后面,赤着脚走路,脚底甚至磨出血的反派本派,心里却只有满满的如愿得偿的喜悦。
他提前来到靖国,做了那么的伪装,为的就是今日。
他吃了那么多的苦,放下了为王的尊严,奴颜婢膝,所以这一次,马车里的少女手里的东西,他一定要得道。
瞄准目标,静候时机,义无反顾,一击命中,这是草原上的狼生存捕猎的道理,也是他的为王之道。
他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得道,即便是那个后来的靖国的王再出现,他这一次也一定不会在败北,什么时也命也,他才不要信命。
莫耶罗摩低头跑着,仿佛这的只是一个命运悲惨的奴仆,身边有熙熙攘攘的川流不息,他能听见人们议论他的声音,这片土地啊,是那样的繁华富庶,那样的丰饶繁盛,半点都不似北狄的贫瘠苦寒,而终有一日,这万里河山都将成为他的掌中之物。
这一次,没有人可以阻拦他,这一次,他也不会再认输,这一次,他要做最后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