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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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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初3秋高气爽,金陵县这日阳光普照,高楼处往下望去,街角各物尽收眼底。

    客来居二楼的天子号包间里,坐着一位容貌倾城的少女,身着蜀锦华衣,慵懒地倚靠在窗桌边上。

    阳光透过窗户,打在她瓷白的肌肤上,就如同给一尊精致的玉像,上了一层莹白的光晕。

    少女小嘴翘鼻,眼皮上的睫毛格外纤长。

    睁着一双清澈灵动的桃花眼,时不时会朝楼下街角处打量一会儿。

    身边跟着两个样貌同样不俗的侍女,一个圆脸可爱,另一个瓜子脸俏丽。

    三人一坐两站置身窗边,立刻成就了一副上好的仕女图。

    静坐少女灵气十足,长相媚而不妖,绝美出尘。

    无意间流露出的迷人风姿,便是世间再好的画师,也难描绘出其一二绝色来。

    这位少女,自然就是容珠了。

    容珠,金陵第一富商容山的独女,是自小就被捧在手心长大的掌上明珠。

    人称:金陵土公主。

    常有百姓戏谑容家的富贵,说是:容家随便抹把汗,手上沾的都是钻。

    不过,于金陵的百姓而言,容家除了富,还有一点为外人津津乐道地,那便是容珠了。

    可以说,金陵的百姓可以不认识远在京城的皇帝,但是必须得知道容家的容珠。

    并且,还口径一致地,给容珠取了一个别致的称号:“万人嫌“。

    这称号,可是深受群众认可,并且十几年来,众人口口相传得出来的,丝毫没有丁点夸张的意思。

    在金陵,只要有容珠在的地方,百姓必定闻之先掉头,小孩必定见之就吓哭。

    只要容珠上街,街上必定人去街秒空。

    这都是金陵的百姓,对容珠最真实的反应,简直是比那珍珠还真!

    那可能就有人要问了,如何知道那人就是容珠呢?

    放心,人百姓群众的眼睛可是雪亮雪亮的。

    你随便往街上一瞧,只要见着身边带着成群结队的下人、丫鬟;只要那个被丫鬟拥簇的人穿红又着绿,那就绝对错不了!

    且还有一个很明显的标志:就是那人脸上,绝对画着红白间绿的浓妆。

    惨白又血红的妆容,简直比半夜遇到黑白无常还要吓人,若是谁敢把那张脸领回家,那真的就可以直接按在门上辟邪了。

    以上这三点,哪怕只中其中两点,那绝对是容珠本珠,跑不掉了!

    瞧瞧,这些愚昧又肤浅的人类,容珠瞥了楼下一眼,百般无赖地收回目光。

    回想起那书中对她的描述,到现在还是好气!

    没错,容珠是重生一世的人。

    书,是她前世死后见到的东西,也是那本书,才让她知道,原她是活在了一本话本子里。

    于容珠前世而言,她确实如书中所说,现在会想起来是又蠢又傻。

    不过,那也是被那书本操控着,才做了拿许多没头没脑的事。

    若她清醒,才定不会那本行事哩!

    见还未出现自己要等的人,容珠低头又回想起了前世的事情来。

    前世,容珠死于闹疯马的铁蹄下。

    若真的按书中所写,她确实是咎由自取。不过,容珠知道那书中所言并非真言。

    那本书里说了个故事,是一个类似于人间话本子的东西,只不过那故事是他们活生生的人演绎的。

    与话本子不同之处,还在于这书会操控人的意志,让人按照它书中所写一般生活和发展。

    那本书的主角,是容珠前世的夫君:许有之。

    故事主要写的是他传奇的一生。

    从一个落魄寒门书生,一路考取状元、求娶公主、封侯拜相的故事。

    至于容珠自己,不仅不是书里的主角,还是这本书,前期花了不少笔墨,描写的恶毒女配。

    前世,容珠不仅是百姓空中避如蛇蝎的万人嫌,还做了一件十分恶毒的事。

    便是因为慕美,对貌美的男主一见钟情之后,以权势欺压让男主被迫娶了她。

    虽然没两年,得知男主高中的消息那日,容珠就在闹市,被飞奔而来的疯马轰轰烈烈给踩死了。

    但是,谁又能想到?在往后多年,男主娶了静阳公主,还能因为已经成为一抔黄土的她多次争吵。

    真是人在地下躺,锅从天上来呀!

    容珠心想:我和那男主成婚两年,连手都没拉过,也值得死后还要被人拉出来做绊脚石。

    这本书,简直是死都不放过她,还想榨干她最后的利用价值。

    要不是因为容珠实在不知道,这书是谁人所?不然,铁定要上去锤爆他的狗头。

    前世给她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不说,还给她降智了。

    虽说她前世是嚣张跋扈了些,喜欢穿红着绿,爱抹些红白间绿的胭脂。

    可那也是书中要求她的,她自己可丁点不喜!

    再说了,她可从来没做过恶,凭什么是恶毒女配?

    若真要酸,她前世唯一做错的,也就是在男主还没有功名的时候,强嫁给了他。

    除此之外,她平常可是连只蚂蚁都没踩死过。偏偏最后,还惨死在疯马的蹄子下。

    也算是为了强嫁男主,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一切,也都可抵消了吧?

    重生后,容珠想要好好做人,可偏偏人家不乐意呀!

    这本书,算计了她一世还不肯罢休,居然还想操控她这一世。

    容珠:没门!

    前世,荒唐过了一辈子就够了,这世,打死都不会去走前世荒唐的老路,更不要惨死!

    男人生的再好,又如何?

    容珠现在可没有被降智,她脑子清醒的很!

    也总算是看开了,全然没必要为了个破男人,把命都搭进去。

    反正这世,只想摆脱这个恶毒女配的紧箍咒,就能肆意而活。

    至于男人,世上三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遍地都是?

    她有必要为了那么一个不喜自己,又百般嫌弃自己的人,去受那若干的委屈?

    再说,就她家里的这般富裕,何须靠男人活着?

    总之,容珠打死不会像前世那般,被人操控着,为了个不喜自己的人委屈求全的活着。

    至于给前世惨死的自己报仇,就请暂且原谅容珠无胆且无谋吧!

    她前世死在疯马的蹄子下,这世既然也不想走前世的老路了,也没必要未雨绸缪,更不可能找出那匹疯马,报仇雪恨。

    别说容珠记不住,就是记住了,这世界上每匹马都长得差不多,让她上哪找去?

    书中的男主,前世已经强求过一次了,这世,容珠不仅要敬而远之,白送都不要!

    终起因果,这世要想肆意而活,最要紧的就是摆脱这本书恶心的操控,先断了这恶毒女配的可能!

    说到前世容珠当恶毒女配的初始,还要从和男主初遇开始说起。

    便是那看似美好却又无意的初见,才开起了那段用命终结的孽缘。

    楼下那个,容珠一直盯着的书店,便是前世二人相遇的地方。

    当初,容珠就是如今日这般,坐在客来居的包间里。

    随意往外头一瞧,刚好瞧见男主就是从书店走出来。

    身着寻常布衣,却有着玉树临风的身姿,加面如玉冠的脸,哪怕只是一个侧颜,也让容珠为之动心!

    向来有求必应的容珠,当即就把这人放在了心里第一位置。

    见人即将走远,又不甘心这般错过,进而匆忙追了出去,有了后续书中的故事。

    今日,她特意早早地等在这里。

    容珠相信,只要她今日不追出去,就不会有前世后面的一切,她也就不用再去当什么劳什子恶毒女配了。

    虽说容珠本可以不来的,但按照最近她的观察来看,那本书想操控她,走书中设定的事,还没完!

    那书还不死心哩!还想要她按照书中写的内容走。

    若是今日避开了男主,不一定来日,又会被安排在别的地方偶遇。

    与其等待那些不知的事情发生,不如现在她掌握事态,主动出击。

    容珠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

    正想着,久没有动静的楼下书店,终于走出了一个清隽挺拔的身影。

    打眼望去,是个身量很高的清瘦书生,年岁莫约不过20。

    容珠收回思绪,赶紧往那人身上望去,只一眼,便确定了。

    那人便是书中男主:许有之。

    重生一世,如今容珠看向男主时的目光,完全不同于前世。

    容珠眼中一片清明,半点没又前世见到人时,那种黏黏糊糊的情谊。

    此时男主还是一个寒酸书生,一如前世初见那般,身着一件普通的青衫,肩宽腿长倒是一览无余。

    墨黑的长发,被一根青色发带半束在头顶,另外一半披在身后。

    行走间,额前碎发无风自动,若说吸引,容珠不得不承认,男主确实有这资本。

    他从书店走出来,脊背挺拔,一举一动间都仿若自带了一股风韵。

    倒是当真是应了书中那句:玉树临风。

    容珠本来是打量人的,可没一会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她虽然面色清冷,心口处,却像是揣上了一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砰砰砰”地闹腾的厉害。

    仿佛随时,都有种从胸腔里跳出来的错觉。

    容珠知道,她现在很冷静,哪怕见到男主的俊秀,也半点没有动心!

    这些情绪不是她的,是那本书,它在意图影响自己!

    一想到这该死的操控,容珠脸上的神色,变得更冷了一分,皱着眉头,清冷绝尘的面容,仿佛带着千年寒冰。

    而那双惑人的桃花眼,也因为身体里两种情绪的撩拨和冲突,带上了丝丝红晕,细看之下,竟蕴含了满满地怒意。

    这该死的操控!

    容珠在衣袖中的手指,紧紧地拽紧成了拳头,长长的指甲几乎要扣进自己的肉里了。

    指间却还在用力,因为只要这样,才能抵抗那书的控制,帮助容珠拉回自己的思绪。

    站在容珠身后的瓜子脸侍女,也朝窗边走近了一步。

    她的双手,正在不停地搓揉着手中的帕子。一双羞涩的眼里春风荡漾,那眼神简直快要越过窗户,直接粘到书生身上了。

    许有之并不知道,他自走出书店大门,就被人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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