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升舍之试
官兵们把流寇的尸体搬走, 手软腿软的小年轻们蹒跚着下山,走路摇摇摆摆,喉头喘不出话来, 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鲜空气。
主簿替儿子整了整散落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肩头, “好小子!”
“阿爹……”儿子小声:“我想退学了。反正我们家里也不缺那二两银子。”
他重复地诵读:“我想退学,阿爹, 我想退学,吓死我了, 真的太吓人了。”
主簿看了看儿子没有血色的嘴唇, 却是出乎意料的拒绝了他, “不行!你必须留在这个队伍里!”
“为什么!我们家又不缺那几顿肉!”
主簿叹息一声:“让你去念书,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该服兵役了,骤时, 什么山匪、飞贼,甚至有可能会来几只胆大妄为的小妖, 都得是县兵去擒拿, 等到了那时候, 你再锻炼身体,习惯伤亡, 就晚了。”
“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 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 当靶子练, 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 直接给刀给枪, 领你们去, 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
儿子与他冷冰冰的双目对视时,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种受伤动物的本能令他低下头去,观看自己并不坚实的双臂。
就在刚才,正是这双略显瘦弱的臂膀,夹着长|枪将一个壮汉刺死。
……或许,他并不是不能做到?
短暂的害怕暂时退去后,便是一种杀匪的成就感,以及后知后觉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并非是无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边境的县城里,伴随着时不时有人失踪,主簿的儿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说的那样……“阿爹,你说的对,那我还是留下来吧。”
现在能逃避,两年后的兵役总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学,他对县令大人说的话没有错,你好好学,两年后必能成为精兵。”
精兵,就代表着不会被随便派去当炮灰。
儿子用力点头。
这一次外出训练,令林稚水惊异的是,事后退出的人居然寥寥无几。
主簿的儿子笑着说:“师傅,你可别小瞧我们,我们识好歹的。哪怕去酒楼里应聘当洗碗工呢,有经验,洗得更快更干净的,被选中的几率也更大。”
若说之前他们只是为了钱,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后,他们就敏锐意识到,这是一次往上爬的机会。
现在,他们是为了自己而训练。
“好!”林稚水扫视着眼前存留的四十五人,“既然你们愿意相信我,那就继续——全体都有,稍息!立正!”
四十五人齐刷刷行动,远远望去,赏心悦目中又带着令人骇目惊心之意,如果不是清楚他们只被训了二十天,都要以为这是一支精锐之师了。
到了开考前前一天,林稚水领他们做了个阅兵给陆县令看,华夏的阅兵仪式,放在现代,也是能令万国震撼的场面,陆县令站在高台上观望时,脸色不断变化,又是震惊,又是欣喜,又是满意。
林稚水凝视着他的神情,心里就知道自己这一出是稳了。
待到阅兵结束,便对陆县令道:“县令大人感觉如何?”
“好!非常好!日后入兵伍,必为军中悍勇,林稚水,你的确是送了我一份大礼啊。”
林稚水笑道:“还有更大的礼物呢。”
少年素来是有仇十倍报,有恩亦是十倍报,他从袖中拿出一张卷轴,递给陆县令。
陆县令略带不解地展开,仅粗略浏览,便激动得双手发颤。
林稚水:“上面记载的是我总结的练兵之法,可对县令大人有用?”
陆县令频率极快地点头,“有用!非常有用!”
林稚水弯了弯眼睛。
*
一道道黑影掠过山巅,闪电般,山中传来阵阵吼声,投入万丈深渊,回响来可怖。
“洞主!”黑影甩尾,半跪拱手,如人朝拜。
云的阴影掠开,一点一点剥出金光灿灿,照亮了女妖发顶绒绒的狼耳,她懒懒地斜卧人皮石榻,雪白胳臂垫在泼墨长发下,眼眸狭长,流转妩媚,“孩儿们,打探得如何?”
再一看,原来底下跪着的,都是一头头山狼。
其中一头尾巴抖了抖,如水波逆上,光圈晃过,便成了阴沉着眉眼的青年,“回洞主,打听过了,明天就是人族一个重要日子,骤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他们称为考院的地方。”
“哦?”又是一片云过来,遮住了光明,黑暗中一双双幽绿的眼眸吐着凶光。只听得女声娇媚地低笑,“那就等出榜日吧,到时候,防备更是松懈。”
恶狼们嚎声嘶天,带着胜利的姿态,直冲云霄。
*
又是一年的十一月二十一日,尤记得上一年这个时候是学试,如今已该参加升舍试了。
林稚水仔细检查过考试用的笔墨,于飞雪中,踏入烘得暖融的考场。
不,比起考场,这更像是一个战场,金光县这一年里的学子都将在这个战场里厮杀,与县内人,与县外人。
以笔为刃,以墨代血。
林稚水的目光落在试卷上。
往常升舍试该有两道题,并且会采用罕见的“固意”题,也就是固定了核心,不论学子用什么笔法,文章都不能脱离那个核心。
今年却是一张空白的纸——竟是一道题目也无,同样,也没有核心。
这是要让他们自由发挥吗?
少年微微皱眉。
就像“随便”最令人头疼一样,众所周知,过于自由的题目,反而会令人无从下手。
若是要求“气节”,他可以写一个类似“水太凉”的小故事来反讽。
若是要求“义”,他可以往“舍生取义”方面去写。
若是要求神鬼志异,那真是太好了,编灵异小故事,他很在行——毕竟恐怖片,恐怖类无限流他也看过不少。
可空白……
这可真是完全考验作为故事的故事性。
林稚水盯着白纸,过往构思过的小说如同一幕幕剧场,在他眼前跳跃,奔涌。
虽说,只要在考试时间之内,考生想写长篇就写长篇,想写短篇就写短篇。然而,严格来讲,并没有人写出过长篇来,考试只考八个小时,你就算是用电脑,时速六千,八个小时顶天也就四万八千字,更别说古代哪来的电脑,手写繁体字,能写个一万左右,已经很考验臂力腕力和脑力了。
一万字……
林稚水不加思索地列了个大纲脉络出来,毕竟也写了几年的小说,这玩意信手拈来,压根没花他多少时间。
林稚水若有所思:一万字,好像刚好一个大情节结束?
正如西游记,一万字,囊括了“石猴出世”“水帘称王”“出海寻仙”“拜师菩提”“习长生术”五个情节,如果作者想在此处收尾,突然不写了,只需要勾勒一番,写石猴学成后如何逍遥,五六百字即可,便成了一个“石猴寻仙”的神异故事,阅读者如何能知后边还有情节。
一股恶趣味升起,少年眼珠子滴溜溜转,开始动笔——
第一回:穷学子梦幻归秦朝 后世客仗史骗始皇
他也用了五个情节,写了一篇像模像样的文章,概括起来就是“穿越秦朝”,“凭秦史忽悠秦始皇”,“成为国师”,“借助秦始皇信任诱导他不要再服食丹药”,“教秦始皇五禽戏,让他身体变好,从而更加信任主角”。
最后再以始皇帝身体健康,英姿勃发为结尾,和主角诉说一下要征服更远地方的野望,勾勒出似完结,又似还有后文的感觉。
就这个!要拼趣味和新意,绝对够了!
当然,光有新意还不够,不过,林稚水对于自己的笔力,有着一万分的信心。
这一次要写的字有点多,林稚水并没有提前出考场,等到升舍试结束,已是酉初。
正是夕阳西下之时。
刚踏出考场,他就被围住了。
都是父老乡亲们,手中拿着鸡蛋,拎着肥肉,怀里还抱了一头小猪仔。
林稚水茫然:“你们这是……”
父老乡亲围上来,七嘴八舌。
“要谢谢你咧啊,林公子,把我家小子弄到县令大人手下做事,这是我家老母鸡下的鸡蛋,给林公子补补身子。”
“还有俺!俺娃子平时在家里懒汉一样,让下地不下,让洗碗不洗,什么活儿都不干,俺是真的担心我去了之后,他没办法生活。可之外林公子手里呆了三十天,回家后,他抢着洗碗切菜,边切边哭,说这可比训练轻松多咧!俺老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之,这猪仔你抱着……呸呸呸!猪仔俺帮你送家里去!小公子是读书写字的手,可别被弄脏了!”
“这肉林公子您必须收下!我闺女居然能入衙门,吃官粮,我以前根本就不敢想这种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多亏了您啊!”
听他们乱七八糟的说了一通,林稚水才搞明白,是陆县令惜才,决定破例,提前将他们收进府兵中,其他人可不管这是不是提前服兵役,在他们看来,能在县令手底下做事就是天大的好事,而听那些孩子说,都是多亏了林稚水训练得好,那林稚水在他们眼里,就是天大的好人。
林稚水只好将东西收下,盛情难却之余,也有这般能安他们心的想法。
*
当晚,无数由朝廷发放下来的龙雀卵孵化,各衔走一考试学子的试卷,往皇城飞去。
万鸟齐飞,景象之壮观,纵然是一年一度,亦让人仰头到脖子酸,直看到龙雀身影消失。
龙雀飞入皇宫中,于大殿间又化回一张张卷子,卷卷系绳,不见开封。
侍卫关了宫门,大殿中仅余皇帝与三公九卿,在名次排出来之前,除非危及生命,否则宫门不开。
待龙雀尽数飞入,无有缺失后,皇帝二话不说,去了霞州方向的卷子摆放处,翻了一阵子,将林稚水的卷子翻出来,就那么打开看了起来。
倒不是想徇私,毕竟,哪怕他贵为皇帝,每年的升舍试,阅卷考官都不是他,当然,也不是三公九卿,而是天上的文昌星。
皇帝根本没有权力指定谁是状元,他提前看卷子,便也不会影响公平性。
三公九卿亦是随手打开一些卷子看,边看边和同僚讨论,甚至还悄声评判,如果是自己,会给评多少分。
看着看着,扑然听得一声茶杯摔地声。诸卿连忙转过头去,就见皇帝脸色泛红,神情激愤,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总不会……哪个憨批在文章里写了要造反的内容吧?
“陛下,息怒……”
皇帝:“朕息不了恕!”
三公九卿对视一眼。
惨了,也不知道是谁,这哪怕是得了第一名,进了内舍后也也会被皇帝针对到死啊。
其中一位便踏步上前,谨慎发问:“不知道是谁令陛下……”
记住名字,等他以后来皇城,绝对不能和他交好。
皇帝却没有心情回应了,“来人,取一龙雀卵来!”又怒道:“好你个林稚水,朕阅书无数,还看不出来你的故事,看似结束,实则该是长文的开始吗!朕要去信骂他!”
丞相皱眉,“林生竟如此猖狂,只写了开头?”
皇帝愤道:“不错!他倒是用来当卷子交是够了,就不考虑朕看到的心情吗——”
“后续呢后续呢后续呢!!!只有一万字,也够朕看?那回到秦朝的书生,究竟能把秦朝发展成如何,倒是全写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