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当铺
数日后,琳琅街,逸云酒庄。
年轻的好处就在于,伤口恢复得快,才几天时间,叶遥不仅伤口不再出血,而且还在酒庄里闲逛起来。
逸云酒庄只卖酒,且只卖一种桃花酿。坨坨人爱喝酒,所以它的生意在城中是数一数二的好,酒庄不仅招待散客,还向城内许多酒楼供货,叶遥瞧着运酒的车子来来往往,喝酒的客人往来如织,掰着指头算算,嗯,这浮云庄主一定没少挣钱。
陆逊就没有叶遥那么幸运了,外伤内伤一大堆,全靠一口气撑下来,浮云庄主除了请郎中,还自己给他把脉,非说陆逊先天体弱,气血两亏。于是每日给陆大人人参鹿血轮番进补,银子流水一样的花,庄主也不在乎,直说不调养好身子不许出门。
“大人,您是怎么认识浮云庄主的?”叶遥好奇地问,两人看似交情匪浅,大人以前却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个人。
“故交而已。”陆逊回答。
叶遥:“大人,我这些年都在您身边,我怎么不知道这个人呐?”
陆逊:“遥儿,知己并不一定要日日相处,有些人虽然见面少,意气相投,缘分极深,有些人日日在一处,也只是点头之交。”
叶遥不依不饶:“那……大人您……同我,是哪一种?”
陆逊没想到她会这样问,一时语塞,竟不知如何回答。
“小夭夭,你希望是哪一种?”浮云庄主人在门口,却偷听得一手好墙根。
“庄主,我名字叫遥,不是夭,您叫我小夭夭,感觉好奇怪啊!”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寓意很好啊,小夭夭,别那么在意,人生如梦幻泡影,称呼没那么重要。陆大人今日有没有好些?”庄主无视叶遥的解释。
浮云庄主一身布衣,中原人打扮,虽说靠着卖酒的生意家财万贯,却每日只穿粗布衣衫。但是此人气质不凡,芝兰玉树,谈吐高雅,他的爱好只有两样,读书和种地。桃花酿之所以畅销坨坨,听说也是因为酿酒的原料不一般,是经他精心栽培的特殊品种,所以比别家的酒香气醇厚,滋味丰富。
他的居所看起来非常奇特,宅院就在酒庄的后面,外面建得金碧辉煌,从前面看,是富甲一方的商户人家,进了宅院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景。这里有好多间顶天立地的大书房,书堆得满满当当,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为了读书设计的,光线、椅子、台面,叶遥这个不爱读书的人,这几天也忍不住拿起几本书来看。浮云庄主还要求他的下人们,无论是婢女、园丁还是厨师、管家,空余时间都得读书,所以叶遥刚来那天,发现这里每个下人都言语谨慎、气质卓群。据说这里的婢女出去,别人都以为是大家闺秀,叶遥后来才想明白,这大约就是所谓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吧。
宅院的宅子不算大,院子可不小。因为浮云庄主热爱种地,所以后院全是农田,他种粮食、种豆、种瓜果,一天不下地就浑身不自在。自己种不过来,就雇了几十个身强力壮的牧户帮她一起种。他还爱从书里钻研一些作物的新种法,在农田里试验。塞外天寒,雨水少且集中,本是不宜耕种的,但是他的后院一年四季都是硕果累累,那些牧户经他,回到自己家,竟然也能种出粮食瓜果来。
叶遥有一回从酒庄逛到宅子,再逛到庭院,所看之情景,根本不像是在这战乱的边塞,倒像是另外一个世外桃源,这浮云庄主真真是个神奇的人。
这些天,松年每日都要出去几回,因为六哥从那天遇刺开始,便杳无音信。他们后来去之前分别的地方,沿途留下记号,没有等到六哥,松年连日来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想到六哥恐怕是凶多吉少,叶遥心里有些难过。
松年是个心大的,他一边喝着桃花酿,一边安慰叶遥:“以我们六哥的实力,如果命丧当场,一定会打得天翻地覆闹得人仰马翻,总会留下一些痕迹啊,我在那一片都打听了,没有的事儿,六哥肯定还活着,你放心!”
叶遥瞪他一眼,心大的人就是活得潇洒:“六哥对你那么好,没心没肺。”
叶遥不再理他,去找陆逊想办法。
陆逊本就爱读书,这些日子也不能动,索性每日坐在床边看书,经过一番滋补,气色也渐渐好起来了。
看见叶遥气鼓鼓来找他,就知道又跟松年闹了别扭:“遥儿,可是因为老六的事情?”
叶遥:“大人,六哥生死未卜,这松年天天就知道喝酒,要不,我出去找找?”
陆逊微微一笑,这姑娘定是在屋里待不住了,又想往外跑:“你六哥是我带出来的,他沉稳老练,不会有事的。你来了正好,我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金子的事情,咱们还要继续查。”
叶遥听说,这里的私铸金元宝是浮云庄主发现的,开始陆逊传信给他只是让他留意,没想到酒庄流水大,不几日就发现了刻有印记的金子。
“松年日日外出,不只是找老六,也在继续查探金子的事情。”陆逊说。
叶遥忙问:“可有进展?”
“有,当铺。”陆逊说话间摊开一张地图。
这是日光城的布局图,在琳琅街的另一端,有一间当铺,陆逊指着当铺。
“巧得很,这当铺与我们这里同在一条街。”
“所以,酒庄才会这么快发现金子的踪迹吧。”叶遥立刻指出巧合背后的关联,陆逊很满意。
“没错。这几日松年扮成醉鬼,去当铺当了几件东西,当铺的伙计口风很紧,没套出话来,今日他还要去,这次你同他一起,可能要……委屈你一下。不过你放心,我会护你周全。”陆逊面露不豫之色。
“嗯?”
“松年这次要去当的,是你。”
琳琅街的当铺内,传来了阵阵骚动。
”“哎呀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一个年轻男人哭天抹泪。
一旁的年轻女子皱眉,你要当我,你哭得这么惨,演戏上瘾吧?
“大哥,求求你,多给我当几两银子吧,我就这么一个媳妇儿了,别看她长得一般,可她力气大得很,什么活都能干!”男人拽着叶遥的袖子,要给当铺的伙计看。
“大哥,我们这里只收物品,人口买卖我们是不做的啊!”伙计看他那个没出息的样子,很是不屑。
“我爹娘都没了,不当了她,我哪儿有钱安葬爹娘啊!”他继续哭丧一样抹眼泪。
这人不是第一趟来了,伙计知道他之前当了钱都去逸云酒庄买酒喝了,这种破皮无赖很难缠,伙计只好去找掌柜。
那女子穿着破破烂烂的粗布衣裙,头发乱七八糟,脸上也糊的脏兮兮,男人瞧见掌柜来了,连忙伸手把他媳妇儿的脸抬起来,掌柜是个肥胖的中年人,眯着眼睛从高高的柜台里往下看。
“是你要当媳妇儿?嗯,长得还不错。你要没钱,直接把她卖进哪个大户人家,不更好吗?为什么来我们这?”掌柜问。
“我我……我这是一时手头紧,等我手头宽裕了,不是还能赎回来吗,要是签了卖身契,她可就回不来啦!”男人满身酒气,吵吵嚷嚷。
“别吵吵,你当给我们也是有期限的,如果签了三年的期,这三年我们让她做什么,可都跟你没关系了。”
“行行行,可以可以。”男人忙不迭地答应。
掌柜又向女人:“你呢?我们不做那不情不愿的买卖,你男人要把你当给我们,得你愿意才成。”
“什么?还要她同意?”男人不满。
“你瞎叫唤什么?你说她是你媳妇儿她就是啊,万一是你偷来的呢?我们可不做赔本买卖。”掌柜制止男人。
“我不愿意!你这个畜生,我天天洗衣做饭伺候你,你还要把我卖了,丧尽天良啊!”女人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松年心里叹了口气,叶哥啊叶哥,你的演技还是生硬了些。
没错,正是松年和叶遥扮作一男一女,来演这出戏。
啪,叶遥一巴掌打在松年脸上,把他打得原地转了两圈。
“呸,你还骗人!你爹娘早就没了,你当了我是要拿钱去买酒喝,去赌钱的!”
“谁说的,你这女人胡说八道,看我不打你!”松年作势要打,叶遥也不甘示弱,二人就在这当铺的厅堂扭打起来。
“哎哎哎,你们要打出去打,我们这还要做生意呢!”掌柜忙带着伙计出来,要把这二人轰走。
柜台的侧门开了,一个身影不易察觉地飞身进去。
屋子里桌椅乱飞,说来也奇怪,这小夫妻打架你一巴掌我一拳头,最后都落在了掌柜和伙计的身上,不仅没把他们赶走,最后反倒是这二人落得个鼻青脸肿。
掌柜只好在一旁大喊:“别打了别打了!”一面派小伙计去后院搬救兵。
不多时,从后面呼啦啦冲出来几个健壮的家丁,一群人乱作一团,打到最后根本分不清谁是谁,鸡飞狗跳。
叶遥不知道被谁踢了一脚,气得她用尽全力推过去,转身一看,地上倒了五个人。那五个人刚要爬起来,又被松年踹了两脚,掌柜渐渐看出势头不对。
“你们两个怕不是专门来闹事的吧?给我抄家伙,赶出去!”掌柜的大喊。
松年估摸着时间也差不多了,给叶遥使了个眼色,叶遥心领神会,一掌向松年劈过去。
“你这个混蛋,看我不打死你!”劈着劈着,二人就出了当铺,在街边缠斗了两下,就消失在闹市的人群中。
转过两个弯来到城边,陆逊在一个葡萄架下等着他们,日光下葡萄叶把斑驳的影子投在他脸上、身上,影子随着风不断晃动,然而他就那么坚定地站着,像一块打磨好的玉石,浑身散发着光彩,这一动一静所形成的画面,让叶遥看呆了,直到陆逊唤她过去,方才回过神来。
“大人,我们演的还可以吧?”叶遥对自己的演技很有自信。
“得了吧,你演的也太假了,要不是我哭得真,那胖男人肯定要看出来了。”
两个人又开始斗嘴,陆逊给叶遥拨了拨鸡窝一样的头发,叶遥挺不好意,总是让陆大人看见自己这幅乱糟糟的样子。
“没碰到伤口吧?”陆逊问。
“没有!大人,您刚才潜入当铺,有发现吗?”
“你们的戏可没白演,看这是什么。”
二人这才发现陆大人身边有一只小箱子,打开箱子,里面是码的整整齐齐的金元宝,和一本账册。账册是用坨坨语写的,他们三人都看不懂,只能回去找浮云庄主试一试,但是目前可以断定,这当铺就是私挖金矿的洗钱通道。
“哇,大人!您真是身手了得啊,这一箱子的金元宝,神不知鬼不觉就带出来了,您要是没事儿去钱庄跑几趟,钱庄都得被您搬空了!”
陆逊笑笑不说话,叶遥嘴快:“一边去,你以为大人是你啊?”
回到酒庄,浮云庄主正等着他们,一脸神秘:“小夭夭,你们猜谁来啦?”
叶遥无奈,小夭夭这个名字她每次听见都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庄主书袋还没掉完,旁边的松年已经喊出来了:“六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