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狠狠出了把风头
宋小娟一听麦穗想让她帮忙做麻辣兔丁,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她还想把做法教给麦穗,也算是一门手艺。
在宋小娟的观念里,女人嫁人之后,都是要围着灶台转的。
如果不会做饭,肯定会被婆家嫌弃,甚至还有可能嫁不出去。
但麦穗没兴趣,说太麻烦了。
人嘛,千万不要没苦硬吃。
要把机会留给更需要它的人。
于是,麦穗就把麦鸿材叫了过来。
“你在这里好好学,用心点,下回再抓到兔子就由你来做。”
“知道了,姐。”
宋小娟愣住,因为她没见过男人下厨。
以前在娘家,都是娘和她们几个姐妹负责做饭。
现在到了婆家,也是婆婆、大嫂以及她负责做饭。
公爹和丈夫他们都是不管的。
“二堂嫂,开始吧,你教仔细点,万一没学会,我姐会揍我的。”
“哦哦,好的。”
宋小娟的厨艺相当不错,做出来的兔子色香味俱全。
麦穗尝了一下,很满意。
比麦老三和麦鸿材的厨艺不知强多少倍。
想到这,麦穗颇为嫌弃地瞪了麦鸿材一眼。
然后,留下一半给宋小娟作为学费,剩下的就全部端走了。
都是亲戚,宋小娟哪好意思收学费,如果被公爹知道了,肯定要怪她的。
但她拗不过麦穗的坚持(霸道)。
宋小娟嫁给麦良材也有两年了,自然跟麦穗打过交道。
不过不多,毕竟又没住在一个屋檐下。
她完全没发现麦穗的异样。
因为以前的麦穗呆呆的,很少主动与人来往。
现在的麦穗则是高冷,不屑与人来往。
外在表现就是,都不怎么爱说话。
在宋小娟看来,都一样。
不过,今天这回接触,倒是让她对麦穗有了一点新的认识。
那就是为人特别大方!
瞧瞧这碗兔肉,还有外面那一串兔子,这么多肉说送就送了,真是好大的手笔!
如果是她,肯定舍不得。
麦穗和麦鸿材两人回去后,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就着香喷喷的白米饭,一大碗兔肉就这样被他俩吃光了,一点没给麦老三留。
麦穗是完全没这个意识,麦鸿材则是因为太好吃,忘了。
麦鸿材吃完才想起老爹还没吃。
麦穗不以为意:“没事,我明天再抓就是。
再说了,待会儿不是还要分猪肉吗?咱晚上再吃顿好的!”
虽然麦鸿材也不是什么勤俭持家的性子。
但是,中午刚吃了肉,晚上又吃,是不是有点过于奢侈了?
这样的生活,他以前可想都不敢想!
麦穗如今找到了通往幸福生活的方法,一改昨日的萎靡,霸气说道: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否则,我就送你去见太奶!”
麦鸿材自动过滤掉最后一句威胁,连连表忠心:
“我听话!姐,我以后都听你的,只要能吃上肉,叫我干什么都行!”
果然,想要牛马跑,先得让他们吃饱。
麦鸿材现在说这些话,比以前真诚多了。
眼看时间也不早了,麦穗准备去村委会领肉,顺便消消食。
刚才吃得有点撑,马上睡午觉也不太好。
麦鸿材自然跟着。
虽然麦向东说每户只需来一个人,但这样的热闹,大家岂能错过。
中午下工的铃声一响,大家就一窝蜂似的地往村委会跑。
村委会是一栋青砖红瓦的平房,以前是地主家,后来地主被打倒,就改成了村委会。
房子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坪,可以容纳上千人。
村里每次分肉分粮,以及早上派工什么的,都在这个坪里进行。
如果谁家有什么红白喜事,想要宴请全村人吃席,也可以在这里摆酒。
村里的张屠夫砍了几根竹子,弄了个简易的架子,上面挂满了肉。
每块肉大概一斤的样子,正好一家一块。
很多人上回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如今看到这场面,那绝对是视觉和心灵的双重暴击!
“好多肉啊!这要都是我家的,得吃多久才吃的完啊!”
“麦穗运气可真好,我以前也经常往山里跑,怎么就没捡到过猪呢。”
“这叫傻人有傻福,你比不过的,还是老老实实下地干活吧。”
“听说麦穗还捡到很多兔子,她家就三口人,这么多肉她吃得完吗?”
“就是,天气这么热,别放坏了,还不如拿出来大伙儿分了算了。”
“王翠花,你这话也好意思说,算盘珠子都快崩人脸上去了。”
“我说说怎么了,况且,这本来就是事实,我就不信你不馋那兔子肉。”
“我馋归馋,但我不会欺负一个傻子。”
“罗金凤,你说谁欺负傻子呢!”
“说谁谁知道!”
两人眼看就要吵起来了,突然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快别说了,麦穗和麦鸿材来了,小心他们告诉麦老三。”
就麦老三那混不吝的性子,要是知道有谁想讹他们家的肉,三更半夜都得起来把人房顶给掀了。
王翠花撇了撇嘴,终究是没再提分兔子的事了。
她也不想想,就八只兔子,全村这么多人,就算分,她也分不到多少。
况且,麦老三不在,还有麦向东呢。
身为大队长,他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亲侄女被人欺负。
麦向东此刻正在前头组织村民排队,看见麦穗来了,立马招手让她过来。
前面的村民也很自觉地让出一条道。
莲花村大部分村民还是很淳朴的,这猪是麦穗捡到的,让她先选也是应该的。
不过,在正式分肉之前,大队长麦向东肯定是要讲两句的。
他让麦穗跟他一起站在高台上,右手拿着喇叭就要准备讲话了。
麦鸿材见状,也赶紧爬了上去,跟姐姐麦穗并排站好。
还故意挺了挺胸膛,一脸的得瑟,好像这猪是他捡的一样。
麦向东嫌弃地瞥了侄子一眼,但终究没把人赶下去。
接下来,麦向东就把麦穗的‘丰功伟绩’大肆鼓吹了一番。
并对她进行了一番长达十分钟的表扬。
不愧是当大队长的人,口才就是了得,居然都没有一句重复的。
麦向东此举,也是想让村民记住麦穗的好,别老抓着她不干活的错处。
不得不说,麦向东这个大伯当的,跟亲爹差不多了。
幸亏麦穗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否则肯定不好意思。
论脸皮的厚度,麦穗没麦鸿材那么不要脸。
他就非常兴奋,好像是在表扬他似的,站在台上狠狠出了把风头。
最后,麦鸿材还要提着分到的三斤肉在村里溜达一圈。
他在前面显摆,身后还跟着一长串看热闹的小伙伴,每个人都劲头十足。
麦穗只能随他,自己先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