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当庭解除委托!去最高检讨说法
第325章 当庭解除委托!去最高检讨说法(小劲爆)
审判台席位上。
林凤如在注意到苏白的目光后,眉头更皱几分。
在刚刚,她已经和苏白详细的解释了,为什么要这么判定的原因。
可是…
对方依旧揪着这一个观点。
说实话,在审判场上,审判长有着绝对的判决。
可以依照自己对于法律的理解进行判定。
至少在这个案子当中,林凤如并不认为自己的法律解释和判定有任何的问题。
在法律解释当中有些时候没有必要去依照着条框去进行判。
再者。
苏白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说她没有站在公平的角度去判决这个案子?
还是说…她刻意的去倾向于谢婷婷?
“对于刑事案件,必须要有相关的委托律师!”
庭审继续,那不是还需要继续申诉?
反反复复?
我听你说,然后我再进行商议,但是我就是不按照该有的案件进展去进行。
既然这场庭审下去,依旧会判决方如风有罪。
“如果站在方如风的角度来讲,只是进行了搜索和出言,说自己想杀人,就被判罪那么太过分。”
确定判定量刑时间。
林凤如没有回答苏白的问题,平静开口:
“对于上诉方委托律师的多次抗议,我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解释。”
“审判长…我方继续抗议。”
“这种判决又是否合理呢?”
提出抗诉?
“审判长,我是不赞同这个观点的。”
“没有如果!”
“现在庭审方如风没有委托律师,必须暂停审理!”
一个家庭,女人出轨了,作为男方肯定是忍受不了。
不可能!
苏白当即向方如风严肃开口:“请委托人当庭解除我的代理律师职务!”
男审判员反问:“可是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如果方如风是受害人呢?”
“我觉得这个案件通过上诉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已经表达出来方如风的无罪观点。”
现在就是需要看合议庭对于这个案子,是怎么认定的。
…
合议庭商讨室内。
“什么都没有做错!”
???
“这样子进行判决很容易造成判决的不公正和不公平。”
“你看吴检察对于这个罪名的认定条件都没有太大的反驳。”
通过目前现在的阶段,审判长是倾向于她们这一方的。
“站在我方当事人的角度来讲,他是否愿意这么被进行判决吗?”
大律师?
大律师在庭审场上还是要听审判长的。
可是没有想到,在合议庭进入庭审场内,继续宣布开庭的时候。
林凤如皱眉:“提交最高检也是这场庭审之后的事情。”
“休庭!”
“谢谢…”
本次组成合议庭成员的除了林凤如,还有一名女性审判员和一名男性审判员。
“上述方委托律师不得再继续提出抗议!”
女审判员:“嗯!”
“从方如风的角度来讲,他做错什么了呢?”
“这个案子我的观点很简单,就是商讨一下上网搜索的线索证据能不能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动。”
“所以我想请审判长能够多站在我方的角度去思考这个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方如风就算是判了能判多久?
等他出来以后,会不会对谢婷婷怀恨在心,会不会觉得谢婷婷联合出轨的人来谋夺他家的财产?
有种种轨迹证实,男方有故意杀人的嫌疑。
方如风还没反应过来,又听到苏白继续重复:
“请委托人当庭解除我的代理律师职务!”
可以用“搜索内容”来作为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再有。”
在那名女审判员回答完后,一旁久不出声的男审判员开口反驳: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
说实话…从审判员的角度来出发,这也是需要考量的问题。
“可是在现实中没有发生的,怎么能依照预见进行判决?”
“请求审判长能够从方如风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等到合议庭离席后。
对于这种做法,苏白非常的不理解。
男审判员:…
各个角度都让你说了,那我还说什么?
我完全没必要说了。
“现在继续庭审!”
这只是迫不得已的规则而已。
“不允许上诉人再继续对此进行答辩和不允许上诉人在庭审上提出再次抗议!”
听到方如风的话,苏白继续开口:“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
那么谢婷婷以此拿到大部分财产。
可是苏白本身就对这个案子原有的判定不满,再次举手示意。
受害方席位上的谢婷婷和其委托律师徐霞,心里面是最高兴。
苏白:…
???
林凤如:“说说怎么不赞同这个观点?”
男审判员继续开口:“我知道审判长的想法,是站在预观的角度。”
“庭审继续!”
林凤如首先对这个案子在刚才的答辩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能不抗议吗?肯定需要!
正当苏白准备举手示意的时候,林凤如已经预判了苏白的想法,当即敲响法锤:
苏白直视林凤如,林凤如严肃开口:
“你这完全是钻法律规则的漏洞!”
既然现在是倾向他们这一方的,就算是合议庭进行合议了。
“等到合议庭商讨出相应结果后,给予相关判定!”
“对于这个案件合议庭有着相关的法律解释,不得反驳!”
另一边女审判员爆发出尖锐的声音:
“伱说站在方如风的角度,那如果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呢?”
“至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
男审判员在一旁沉默不语,没有说话。
…
休庭结束。
“这说明这个案子就应该是方如风有罪。”
法槌落下,进入休庭阶段。
但是根据方如风的犯罪动机以及判定有罪的主观条件。
徐霞笑着开口:“不是说我这么帮你,而是咱们根据实事求是来。”
就算是林凤如在庭审上质问,达不到继续庭审的标准程序。
说完,徐霞还朝着上诉方委托律师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方如风虽然不知道苏白这种做法是什么意思。
离婚官司就绝对能打赢!
对于苏白多次提出抗议,林凤如心里面也闪过了一丝的不耐烦。
见状,林凤如开口:
“既然这样,那么就按照原本的情况进行判定吧,还是驳回上诉方的请求?”
“站在受害人的角度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着犯罪预备的风险。”
“对对对,你说的对。”
稳了!
那干脆别审了!
“谢婷婷才是受害人!”
可是如果判了有罪。
对于苏白的抗议,林凤如直接忽视,继续开口:
“关于上诉人方如风的相关判定已经完成,现在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说实话,自己并没有与合议庭有着什么样的冲突。
庭审再次开庭。
但是我方有权向最高检递交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申请法律解释!”
在苏白看来,这一次的庭审。
法庭陈述,直接就是相当于在表明,对于刑期的判定。
“谢谢徐律师了,如果不是徐律师这么帮我…我可能还在这场婚姻当中脱身不了。”
“我方再次表明,我方不认同对于我方当事人的相关判定。”
那么也不得不依照相关规则,暂停审理!
最终,苏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暂停庭审。
“如果上述方委托律师对于本次庭审不满,可以依法提出抗诉或者是其他情形。”
这合议的什么玩意儿?
行行行,这么搞是吧?
这不是逼人犯罪吗?
原本方如风应该判决一个无罪。
有问题吗?至少在她看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这么一来方如风的整个人生都毁了,有没有可能会做出真的犯罪行为?
有可能!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完全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正常思维。
什么叫做钻法律的漏洞?
逃避法律的审判,这叫做钻法律的漏洞。
至于苏白所说的客观事实证据,在她刚才的解释中,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
林凤如作为审判长开口:“合议庭经过刚才的商讨,决定维持原判定。”
“庭审继续!”
“其实将搜索和一开始方如风的表态结合在一起,完全可以当做证据来进行判决了。”
同为女性,她能够站在谢婷婷的角度去考虑这个案子该怎么样去进行判决。
那么最主要的还是要倾向于审判长的判定。
“现合议庭再次进行判定后。”
但心里清楚,苏律师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这么做。
更稳了!
徐霞表情轻松的看着谢婷婷:“这场官司咱们也是稳赢的。”
“咱们要做的是从受害人的角度进行出发,明白吗?”
听到这话女审判员才满意的笑了笑。
以犯罪预备罪,进行处理这件事情。
他现在是在钻法律的漏洞吗?
不让继续进行抗议?
在徐霞看来,这个案子最终也就是判方如风一个缓刑。
“现实不是!现实谢婷婷就是受害人!”
“既然上诉方委托律师继续提出抗议,那么现在进行休庭。”
“这一点没有什么好继续商讨的吧?”
面对合议庭宣布的这种结果,苏白完全接受不了。
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
行!
没有问题!
“只是一次冲动的脱口而出的行为,导致了现在被提起公诉。”
“试想一下,如果仅仅因为这一点就被判有罪,那么把法律当成什么了?”
“你说对不对?!”
“我想听一下你们两个人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但是听归听,该走的流程都走了,实际呢?
当即开口:“我觉得苏白对于该案件的答辩有出入,当庭解除与其委托律师费职务。”
苏白站起身,拍响桌面:“审判长不允许我方抗议可以,要求庭审继续也可以。
“审判长,宣布暂停审理吧!”
根本不是!
原本苏白以为这一次休庭进行商议会商议出来一个比较不错的结果。
另一名女审判员开口:“这个案子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进行过商讨吗?我觉得判个缓刑就好。”
继续庭审?
女审判员伸着头开口。
合议庭也算是能够听取上诉方,也就是他的意见。
判缓刑…那么也是证明了方如风有罪的,就算是减轻刑罚。
钻漏洞?
法律这么制定,就说明在庭审上完全可以这么适用。
走出法院,苏白微微皱眉:“走吧…”
李雪珍开口询问:“苏律师…咱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去最高检讨说法!
tm的,他就不信这个案子翻不了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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