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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成立监察小组,展开审查,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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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4章  成立监察小组,展开审查,某人慌了!

    呼…

    tmd难搞!

    苏白长呼了口气,在注意到孟子义求助的目光后。

    主动示意开口:“审判长…”

    “对于物证的来源…我方表示有异议。”

    “我想请问一下检方,检方对于证据有着查验的职责,检方是怎么对该证据进行查验的?”

    “或者说…”

    “我想请问证据的来源是在哪里?”

    公诉人柏浩杰开口:“证据是由刑侦人员提供。”

    “我已经经过了核实,证据中所检验出来的结果都有详细的来源。”

    面对公诉人的回答,苏白继续询问:

    “那么检验证据结果的来源呢?有没有继续进行排查?”

    “排查证据的来源属于排查非法证据。”

    “检方有没有对于该证据进行合理的排除?对于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或出现的矛盾予以证明?”

    “在这里我进行简单的举例:凶器寻找到了,可是关于其他事项有没有进行过合理的推算?”

    “比如说:孟子义是如何在聚餐现场抵达到案发现场,而在作案后,又回到案发现场的。”

    “时间是否足够?”

    “有没有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况?”

    “换句话说,如果公诉人抛开指控的观念,在不代入孟子义是嫌疑人的情况下。”

    “根据我以上的陈述,这个案件是不是有着诸多的漏洞?”

    “所以我想请检方能够继续收集其他的证据,来对孟子义的这个案件,进行着重的审查。”

    “而不是刑侦人员提交什么证据,作为检方,只是简单的了解而没有深入的去考察。”

    “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有必要对于凶器进行重新的鉴定和认定。”

    运用证据认定案情过程需要符合逻辑规则和经验规则。

    证据必须要有确定性和排他性。

    没有确定性和排他性就会造成极大可能性的冤假错案。

    所以,对于执法方提交的证据而言,检察部门有责任,对于证据的合法来源进行排除。

    再有。

    他不知道柏浩杰的想法是什么。

    但是根据其他方面来看,监察部门对于被告人供述反复有罪,供述前后矛盾,且其他供述关键情节和在案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重大矛盾。

    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排查责任和监管责任。

    这个案子在之前…

    一直都是他在和法院方面进行对抗,申请法院方面进行判决无罪。

    那么这一次在出示了相关的证据以后,而且法院方面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就需要试着从检方这里出发。

    尝试着让检方去认定相关证据,以及撤诉。

    相当于是直接抛开了法院…来对这个案件进行判定。

    …

    柏浩杰在面对着苏白的询问,微微皱了皱眉。

    对于本次案件…

    他所依照的证据,都是执法方提供的证据。

    相关的来源也都是执法方提供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有着监督的作用。

    矛盾点…

    案件的来源…本次案件的所有嫌疑都指向了孟子义。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心里面是具有偏向性的。

    因为顾乔和谢伟两个人被杀的嫌疑不能指向他人。

    或者说没有其他人可以进行指向。

    这才是检方针对于孟子义进行勘察的最主要的因素。

    面对苏白的问题…

    柏浩杰暂时没有进行反驳,而是在思考执法方有没有存在伪造证据的可能性。

    毕竟…

    对于非法证据的排查,这一点他没有做到位,他也不能够确定这到底是不是非法证据。

    …

    而趁此机会,苏白也陈述了这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

    这个案件最核心的是什么…?

    最核心的是从立案到抓捕到执法。

    其中关键的是在于抓捕以及提供的证据方面,这些都是由刑侦人员提供的。

    检方和法院的作用是什么?

    ——确认证据,提起公诉和判定是否有罪以及相应的刑期问题。

    最关键的,在他们的印象中,孟子义就是杀人凶手。

    这一点儿是尤为重要的!

    紧接着,苏白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二审时候,针对孟子义的庭审并没有证据来源,并且在现在已经证实了先前孟子义的口供全部都是非法证据。”

    “基于目前的情况,我很怀疑,这是不是对于孟子义的栽赃陷害…”

    “这是在法庭上是一切都讲究法律条例和证据的地方。”

    “换个思路思考一下,如果说本次庭审由于缺少关键的口供或者是不完善的证据链,只是单单凭借着单一指向的嫌疑,对于孟子义进行控告和判决。”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孟子义真的是被冤枉的?”

    “先前,法庭和检方陈述的观念是——孟子义属于刑侦人员,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脱罪嫌疑。”

    “但是在这场再审的审理当中,已经证实了,孟子义先前的口供反复是因为在一审的陈述时有着被迫的情况。”

    “检方应该依照这个对于孟子义是否是无辜冤枉进行相应的调查…而不是针对于孟子义有罪进行证实。”

    “并且,针对本次案件提出来的相关所有证据,以及孟子义坚决否认的口供进行法理上的判断。”

    “代入孟子义的角度,如果他是冤枉的,法院依旧判决他死刑,那么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比这件事情更冤屈的事情。”

    “基于以上,我想请检方能够对于该案件有一个很清晰的了解。”

    “决定本次庭审是否继续,还是休庭补充相关性的证据,或者是针对于执法方提交的证据进一步的确认。”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苏白看向公诉人,目前就是要看公诉人对于这场庭审的态度了。

    一般具有重大问题的案件,休庭和开庭数十次都有可能。

    这一次苏白不知道检方的想法是什么…但是本次的庭审可能还是要陷入到休庭阶段。

    为什么…?

    因为证据是由检察官进行确认的,如果不能排除非法证据是检察官的失职。

    如果在庭审上提出非法证据。

    而依旧使用此证据进行控告,案件如果没有反转,没什么事。

    可是如果案件有反转的话…

    那么,检察官就不是失职了,而是渎职!

    明知而为之,就是渎职罪中最重要的一点,并且造成了人员死亡,属于特别严重。

    失职是有一定的处分责任,渎职则是具有刑事责任。

    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

    公诉人席位上,柏浩杰在认真的考量着苏白的陈述。

    …

    先前他一直代入的就是执法方提交的证据,关于执法方提审这方面,他不是太不了解。

    但是!

    在苏白提到本证据为非法证据,和代入孟子义的角度去思考该案件。

    如果孟子义是冤枉的…那么他作为检察官,利用非法证据,来对于孟子义进行控告,那的确是属于渎职的行为。

    思量再三…

    柏浩杰缓缓开口:“针对于重审孟子义一案,公诉方建议进行休庭,公诉方会继续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证据的来源进行着重的调查。”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审判长关东风眉头紧皱,面对公诉人突然提出来的休庭提议。

    略微有些不满。

    可是,公诉人提出休庭,就说明了在本次庭审上,不会再对被告方当事人孟子义,进行控告。

    就算是他想推进庭审那么少了,公诉人的推动,这场庭审也不可能继续推进下去。

    关东风无奈的看了一眼公诉人席位。

    最终敲响法槌。

    “鉴于公诉方提出对于本案进行证据方面的相关补充,本次庭审缺少相关的指控证据。”

    “休庭!”

    …

    休庭…

    听到审判长说出休庭这两个字,苏白轻呼口气。

    怎么说…

    至少目前来看,检方先前虽然在庭审上,对于被告人进行了控告。

    可是现在…

    至少检方是冷静思考,或者说,为了不引起巨大的问题,被提起公诉,不得已冷静思考,选择了休庭。

    可是不管怎么样,这场庭审虽然还没有结束,但目前的情况是慢慢变好的,至少现在这场庭审是暂时稳住了。

    剩下的就看检方那边对于证据来源的调查和其他情况了…

    不过有一点儿…苏白注意到了,那就是不管是在先前的庭审当中,还是在这一次的庭审当中。

    最主要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执法部门对孟子义的审查调查和提供的相关证据。

    上一次是孟子义被迫口供,这一次则是提供了所谓的凶器证物!

    总的来说…

    孟子义这个案件最关键的地方还是在立案,抓捕,审讯以及寻找证据,这种前期在执法部门管理范围内所遭受到的问题。

    估计想让孟子义背锅的人也在这其中了!

    走出法院…

    苏白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淡淡的黑云在眼前飘过。

    揉了揉眉心,不禁吐槽了一句:“又是阴天。”

    一旁,李雪珍认同道:“嗯!”

    “苏律师我给你打伞…”

    苏白:???

    …

    孟子义的这个案子,告一段落,剩下的问题就是——

    检方去查证和证实证据的来源与合法性。

    查证证实证据来源属实,没有任何的细节性披露,以及证据链完整。

    如果查证证据来源属实,证据链完整,苏白只能说他看走眼了,孟子义就是杀人凶手,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并且证据链也完整。

    可是如果存在着不符合常理常识以及证据链有相对应的问题…

    那么,这一次,法院判不判都无所谓,因为检方肯定是要进行撤诉的。

    ——也就是对孟子义不再提起公诉。

    在离开法院后,苏白和李雪珍还顺道又去了一趟监察审查部门。

    然后一溜烟的依照着庭审上公诉人提交的证据和其他相应的情况,都进行了监督举报。

    尤其是针对高院合议庭的。

    不管怎么说…在这个案件当中,二审的时候,合议庭完全可以不对孟子义进行判决。

    可是他不仅判决了,而且还在重审的时候很具有倾向性。

    这一点就很耐人寻味。

    不管有没有什么其他情况,反正我先举报了。

    没有其他情况,暂时算了。

    有其他情况,就是大赚特赚!

    …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经过了这么一番的一波三折,孟子义的父亲孟堂是心惊胆战。

    原本以为这个案子重审就没问题了,可是没想到法院方竟然还有意向判他儿子。

    如果不是检方进行撤诉,估计这个案子很难再翻!

    孟堂忧心忡忡的望着苏白,有好几次欲言又止。

    见状,苏白主动开口安慰道:“不用担心的,这一次是检方主动提出来休庭。”

    “如果下一次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和不能排除非法证据的可能性,那么检方就会撤诉,不经过法院。”

    “到时候依旧是无罪…”

    听到苏白的话,孟堂心里面稍稍的有一丝宽慰,不过还是蛮担心的。

    不由得问了一句:“那如果有完整的证据链和排除了非法证据的可能性呢?”

    苏白:“如果孟子义真的是无罪的,那么就没有这种可能性。”

    “放心…”

    “你说的基本上没有那种可能性,安心的等待检方的调查结果就可以了。”

    “好的苏律师…我明白了。”

    孟堂点了点头。

    …

    时间流逝,在重审休庭结束后。

    柏浩杰针对苏白在庭审场上的陈述,选择对于证据进行重新的鉴定和认定。

    合理排除非法证据。

    结果呢?

    结果怎么样?

    结果就是,在针对凶器进行排查的时候。

    还真的发现了,凶器的来源非常的不合理。

    并且上面遗留着的孟子义的痕迹,属于鉴定造假!

    在核实完这一证据以后,柏浩杰在心里面暗自庆幸。

    “幸好在庭审场上选择了休庭补充和确认证据,要不然我tm现在就要进去了!”

    默念了一句。

    柏浩杰当即将这一情况向上一级进行了汇报。

    在检方经过更仔细的相关排查后,确认了,证据不足并且具有非法证据。

    驳回了执法方对于孟子义的立案,要求其补充相关证据。

    否则…不允许进行上诉。

    并且,监察审查部门立即组成一支小组,针对于证据的造假和非法证据的来源展开了调查!

    …

    与此同时。

    某小区内,方一龙在得到消息以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件事情到底怎么搞的?!”

    “不是没什么问题吗?怎么现在又弄出来这么一大堆事情?”

    “甚至,检方已经成立小组,对于这个案子的非法证据进行调查,审查了…”

    电话那头:“不是,检方那边你没有打过招呼吗?”

    “我还以为没什么问题了呢…”

    方一龙:…

    检察部门具有监督权,他去打招呼?

    他去打招呼和自首有什么区别?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他就没有联系法院和检方,为了快速达到破案的目的,只能从他自己这边进行伪造证据。

    原本在一审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太多问题的。

    他和一审的审判长是老同学,二审判决可能依照了一审判决。

    同样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可是到了重审这却出了麻烦来了,检方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要对证据进行重新梳理和核实!

    这也就导致了,原先直接提供的证据到现在需要重新审查一遍。

    造成了现在的这样的结果!

    方一龙无奈叹气:“检察部门我怎么打招呼…”

    “再说,我打招呼也没用啊!”

    对面:“那现在怎么办…?”

    现在怎么办…?

    方一龙揉了揉眉心,说实话,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一审的时候,他暗示让孟子义开口,无论用什么办法。

    二审没有什么问题,到了重审,不得已伪造了凶器。

    现在被查出来,凶器属于伪造的非法证据。

    只能说…这个案子,他属于既破不了案,又有一些引火烧身。

    不过…

    这把火只要不烧到他身上,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现在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在方一龙开口说完后,对面嗯了一声,挂断电话。

    方一龙坐在沙发上,揉了揉太阳穴,显然有些慌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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