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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奸细秃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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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破虏和阿萝同时跑了出去。

    是秃鹫首领亲自来的,连个随从都没带。

    他是巴尔尜年轻时的一个结义兄弟。

    “秃鹫大叔!你怎么来了?”

    阿萝小时候就见过这个老头。

    但两个部落间没什么来往,狂狼部落有难的时候,秃鹫也没来解救过。

    况且两地相距太远,他突然跑来,肯定没那么简单。

    “阿萝!你爹呢?”

    “去瓮城了,阿爹身体不适,去找大夫了。大叔,你为何到此?”

    秃鹫首领从马上下来,上前就拽住阿萝的手:“大事不好了,血狮部落的纳奇拉要带人来屠灭你们!”

    赵破虏很平静的听着,这事在他的意料之中,早晚会来,虽说有些突然,不过也符合平原部落的风格。

    他们比大乾军队要简单一些,不会想太多利弊,就两个字:抢和杀!

    阿萝听罢,忙去了其他大帐寻找兄弟和将军们一起来商议。

    此时,赵破虏却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这个秃鹫。

    两家的关系就那么好么,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狂狼部落之前遇难,秃鹫部落为什么不施以援手。

    “你便是赵破虏?”

    “是,有什么指教?”

    秃鹫八字胡,长的像个海盗,皮肤却很白,胡须浓密,右眼还有一道刀疤。

    上下扫量着赵破虏,他欢喜一笑:“果然是英雄气满满,难怪纳库都死在你的手里。”

    一炷香后,大帐内三个部族的将军和长辈们云集。

    到底要来多少人,到底以什么方式攻杀,这都很难预料。

    秃鹫带来的消息是,血狮部落联合三个部落,人数有六万人。

    众人皆惊,唯有赵破虏低沉思考。

    黑虎部落的一个将军轻笑道:“纳奇拉那小子,比他老子差远了,他老子亲自带五万人来,不一样大败而归么。”

    “说的没错,就凭他?我看玄乎,他打仗的经验还是个孩童呢。”

    “赵英雄,这里以你为尊,我们只要带几千弓箭手去,便能杀他一个片甲不留了吧?”

    呵,同样的战术,对付同一股势力的敌人,怎么能在短时间内用第二次呢。

    具体来了多少人马,恐怕只有秃鹫才知道。

    “来人,拿下秃鹫。”

    全场愕然!——

    秃鹫是来报信的,怎么能拿下他呢,这是对盟友的不忠啊,要遭长生天抛弃的。

    秃鹫被摁住,满口骂骂咧咧:“赵破虏!你混蛋!我不惧生死、不辞辛苦,跑来报信,你不感恩,还要对我动手!”

    左右将军纷纷下拜求情。

    “赵英雄,不可啊,秃鹫首领冒死来报信,是我们的恩人,对待恩人,怎么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呢?”

    “恩人?我看……这家伙是来报假消息的。”

    秃鹫愤恨的啐了一口吐沫:“我呸!假消息?你知道让人沿途去查探,就能证明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我当三岁的孩子么?黑灯瞎火的,血狮部落要来攻打,在数里开外就能听到马蹄声,我们自己也能知道。”

    “……”

    “但是,如果他们来的不是六万人呢?而是六十万呢?”

    “你不相信我!”

    “是你没有说真话。若你真的对巴尔尜有结义之情,为什么之前狂狼部落遇难,你冷眼旁观?”

    最后这句话,赵破虏说到了众人的心里。

    战熊部落突袭狂狼的时候,应该大半个平原都知道了,那个时候,秃鹫老鬼跑哪儿去了。

    现在还一个人出来献殷勤,怎能不让人怀疑。

    要知道,这数十年来,狂狼部落屡屡遭受欺凌,秃鹫从不搭把手。

    “卢曲。”

    “在。”

    “把这个奸细拖下去,把他的手指头一根一根的剁下来,直到他愿意说实话。”

    “遵命!”

    秃鹫还想叫唤,让卢曲捂住了嘴巴,想抓小鸡似的提了出去。

    只一分钟的时间,外头就传来了惨叫。

    “额啊!——”

    切手指这事,赵破虏做过不下十次了,毫无惊讶感,反而还觉得听这声音是一种愉悦。

    帐内之人毫无主意,只觉得用弓箭手击退敌人便是上善之策,就跟之前偷袭血狮部落一样。

    良久,那秃鹫被拖了进来,十根手指已全部斩断。

    带兵那么久,这点欺诈之术,还能瞒得过赵破虏么。

    “怎么样,肯说了么?”

    秃鹫双手颤抖,脸无血色的抬着,趴在地上都无法起身。

    “不说?那就连脚趾头也剁了,然后把你丢到平原上去喂狼。”

    “不……不要,他们来了……来了一百一十二万人,由血狮部落的新首领纳奇拉领头,兼二十七个部落的首领和人马。”

    什么?

    黑虎部落的二虎猛一起身,瞪大双目:“一百!一百一十二万?这!——这么多?”

    只是,赵破虏这边,三个部落的可战斗之人,加起来已不足五千,全都被赵破虏派出去打猎了。

    然而,就算那些人马全在这儿,也不够一百多万人消耗的啊。

    霎时间,人群议论纷纷,感觉天快要塌了。

    “这下遭了,纳奇拉是为父报仇来的,我们要完蛋了。”

    “真是怪了,那些部落的人怎么就甘愿听他的呢,血狮部落经过内耗之后,战斗力大大减少,还不足两万人啊。”

    “百足大虫、死而不僵,他手上的一万七千人,比的上别人手中的几十万。平原第一雄狮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

    百万人马吞食三个部落,想想都让人渗得慌。

    赵破虏走到秃鹫面前,用脚提起他的下巴:“你们带了多少粮草过来?”

    “只带了一日。”

    轻装简从,玩闪电战,就是血狮部落的常用路数。

    若用常规战法,无论如何,三千人都不是百万之众的对手。

    何况平原上无险可守,以弓箭退敌,无异于坐以待毙。

    赵破虏摸索着下巴,双目冷毅。

    “赵英雄,我看……咱们还是退守瓮城吧,那些部落没有可以攻城的器械。”

    “退守瓮城?那是寻死之路。”

    “为何呢?”

    “瓮城的水源在城池之外,敌军可以围而不打,阻断水源,城中无论军民,都难逃一死。”

    “这?那……那我们应该怎么办,还请赵英雄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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