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道是无晴
第二天是朔日十五, 依照制度,京中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前往太极宫朝参。赵素衣没忘记这件事,天亮时就起床, 简单地拾掇了片刻。
他吃了几个长公主送的樱桃毕罗,见冯筠还睡着,便没有叫他。临走时放了一排铜板当做饭钱,然后又嘱咐店中伙计:“如果和我一起来的那位郎君睡醒了要找我, 你就跟他说我先回家了还有,我给他留了半盒毕罗, 记得让他拿走。”
赵素衣独自离开这家酒肆, 一出门, 莫名地觉得脑袋发晕, 还有些冷。他只当自己没睡醒,骑马朝坊门的方向去。
这时候坊门还没有开,赵素衣来得早些。百无聊赖之际,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几声微弱叫声, 娇娇地, 像是才出生不久的狗。
他赶紧顺着声音去找,在旁边的一条巷子中寻见了只小黑狗, 它后腿一瘸一拐, 不良于行。
赵素衣躲到旁边等了一会儿, 没有看到大狗的身影。这才缓步走过去, 弯腰将它抱起来。小狗认生,它嗅到陌生气味,张嘴就咬。好在它牙长得不齐,一口下去,只是让赵素衣擦破了点皮, 没有出血。
他弹了小狗一个脑瓜崩,说它不老实,然后将它揣进了怀里。但又担心会闷着,把衣襟松了松,让小黑狗露出头来。
宵禁结束时,赵素衣带着这只瘸腿的小黑狗出了礼泉坊,一路快马加鞭。他回到东宫,先安顿好小黑狗,喂饱了它。又换了朝服,准时赶到太极殿。
朝会上只说了一件事情。燕郡自今年入夏以来,降水稀少,无终、丰闰、渔阳等县井泉干涸,禾草皆枯,已成旱灾。
渔阳是龙兴之地,意义特殊。除了商议赈灾事宜外,为取吉祥寓意,朝廷决定改元为“元嘉”。
今年即为元嘉初年。
朝会散后,赵素衣回到了寝殿,仍感到不舒服,头晕沉沉得像是被灌了铅,手脚发冷只想睡觉。他用被子把身体裹起来,迟钝地反应过来自己是发烧了。
他想,自己一个病人,昨日还在外头嘚瑟半宿。又看烟花又喝酒,何等的嚣张和潇洒。
今日果然遭了报应。
仲兰传唤医官来瞧,给赵素衣开出几副能将死人苦活的药。他赴死一般喝了,好险就把昨天的饭给吐出去。
赵素衣满嘴苦味,舌头几欲离家出走,想起东市里有一种梅子糖,嚼起来酸酸甜甜。而胜业坊就在东市旁边,便问:“冯筠来了没有?”
“没有,”仲兰道,“中郎将每日辰时才会来,殿下不如先休息一会儿。等他到了,我再告诉殿下。”
“想让他带点梅子糖”赵素衣小声嘀咕一句,又把被子盖到头上。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动作,完全是小时候被赵柳那些妖魔鬼怪故事给吓的,晚上蒙着头睡,特别有安全感。久而久之,养成习惯。
药里面有安神的成分,赵素衣很快便睡了过去。
今日惠风和畅。
冯筠难得没有踩点上班。
他早晨一睁眼,就发现赵素衣不见了。心慌着担心了好一阵,店里的小伙计告知,人早回家去了。
他记起今儿是十五,京官朝参的日子。这好比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赵素衣绝对不能缺席。赵素衣这小霸总很有良心,没叫自己这个冯保安强行起床做工。保安心里有几分高兴,上班的态度积极了不少。
冯筠刚进大门,仲兰就向他说了赵素衣的事情。只是东市开市要等到中午,现在买不到梅子糖,家中倒是有桂花糖。
冯筠立刻离开皇城,回家去拿桂花糖。
赵素衣这个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在博安县时,赵瑜曾隐晦地提了几句。并非痼疾,而是余毒。
崔嫦在是晋王妃时就坏了身子,所有人当她不会再生养孩子,谁知道若干年后竟有了赵素衣。毋庸置疑,赵素衣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他父母对他越喜爱,越能招来嫉恨,巴不得他早早死了。
而藏红这种毒没有办法被完全清除,就算赵素衣没被毒死,这鬼东西也会纠缠他一辈子、折磨他一辈子。
冯筠问过赵瑜,下毒的人是谁。赵瑜支支吾吾,半天也不肯说。冯筠也不是真的傻,他心中推测,能将这种毒不声不响下一年,那个人和赵素衣的关系在从前一定很亲近。
被亲近的人算计,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
正因如此,他总想让赵素衣开心些。
没多久,冯筠从家里取出来一盒桂花糖,走入殿中探望赵素衣,发觉他又盖着头睡觉。
冯筠想不出这是个什么毛病,也不怕闷得慌?他轻车熟路,伸出右手去拉被子,让赵素衣露出脸。这活儿他做了不止一次,不知为何,此时竟觉得这个掀被子的动作,有些像新郎官掀新娘子的盖头。
如此一琢磨,赵素衣至少嫁了他三次。
冯老师被自己的龌龊念头惊到了,身子一个激灵,左手顿时给了右手几个巴掌,心里骂:冯筠,你在想什么离谱的东西?你骨子里竟如此不讲男德!
赵素衣隐约听到清脆的巴掌声,一睁眼,就看到冯筠在旁边扇手玩。他瞧着有趣,问:“冯筠,你在做什么?”
冯筠哪里敢说,他拿出装有桂花糖的小盒子放到赵素衣床前:“梅子糖中午才能去买,你先凑合凑合,桂花糖也可好吃了。”
赵素衣睡了一小觉,嘴里的苦味淡了许多。他见冯筠面目期待,想起今天他带回来的那只小黑狗,有时眼神也是这样殷切地。
他笑了笑,打开盒子挑了颗桂花糖吃。
冯筠问他:“甜不甜?”
赵素衣点点头:“甜。”
冯老师立马欢喜起来,决定每天都要给赵素衣带梅子糖和桂花糖,叫他天天都说“甜”。
赵素衣一病就是半个月,情况时好时坏。此时冯筠已经知道改元元嘉的事情,他没有忘记这本小说名叫《元嘉十年春》。
今年是元嘉初年。
冯筠自以为机智的头脑想不出其中的联系,心道:怎么回事?我吃大甜瓜太太真是写了一手好文,连书名都会驴人!
好在冯筠天生是个喜剧人,只心塞了一瞬,便又释然。反正也没看过原著,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凭借机智的现代头脑,自己这个赤脚大仙,定能在故事里踩出一条康庄大道。
这一天,冯筠向往常一样去找赵素衣。走到宜秋门时,与寿星同款脑门的陈小郎君来找他,边跑边喊:“中郎将,你听说了没!”
冯筠不解:“啥啊,我听说了啥啊?”
陈小郎君兴奋得像个在瓜田乱窜的猹,小声道:“长春观死了一个女乐师,是粟特人。听说是她和长公主喜爱的一位小郎君有私情!长公主气不过,才痛下杀手。”
冯筠嘴角一抽:“这么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