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盘半贯
这是一种自西域传来的香料,杨宇记得,此物的名称该是叫——孜然。
金黄的羊肉在火焰的映照下散发着璀璨的光泽,随着“滋啦”一阵响,孜然洒下之后,与香气一同涌起的还有肉眼可见的烟雾。
这一层又一层的热浪让今天的“大厨”皮丁士脸上汗珠不断落下。
杨宇看了看皮丁士的脸,低声道:“唤小厮送些冰块来罢!”
这一声低语,让皮丁士如遭雷击。只见他猛然一个激灵,连忙开口道:“大可不必!”
皮丁士的眼睛情不自禁地看向了墙角,原来杨宇其实在之前就已经让小厮送了四盘冰块放在了这房间的四角。而在小厮端着盘子送进来的时候,皮丁士的一个举动令他后悔到了现在。
在小厮将盘子放在房间的四角的时候,皮丁士多嘴地问了一下这冰盘的价格。
一盘半贯。
我果然是个穷人——在知道了这一盘盘冰块的实际价格之后,皮丁士被震惊得直嘬牙花子。
“慌什么,”杨宇笑着说道,“又不用你花钱,记在吴王殿下的账上就好了。”
“啧。”皮丁士略微品鉴了一下杨宇的这句话,总是觉得有些不妥。
“我听闻吴王殿下一向节俭,似你这般拿着他给你的俸禄随意挥霍,总是不好罢?”
杨宇听完了皮丁士的发言以后,幽幽地说了一句:“那我不管了,反正我身上可找不出甚么现钱来。”
“我觉得加四盘冰不够,少说也要端八盘上来。”皮丁士义正言辞地说道。
酒足饭饱之后,皮丁士默默地拿出自己的钱袋子,看着里头的通宝钱。
“开元通宝……”
虽然如今已是之年朝了,但先帝年间的铸钱依然还在市面上流通。其实大梁开朝之初用的一直都是前梁的钱币。
但在四年时先帝下令,废止前梁钱币,效仿五铢的样式,开铸通宝钱,并且还命大梁一等一的书法大家田询在这新铸造的钱币上书写“开元通寳”四字。
“开元通宝”的名字,因为听得多见的多了,皮丁士倒是不觉得这名字有甚独到之处。
不过皮丁士不知道的是,在将来,后世的人们会将梁代的盛世巅峰成为“开元盛世”。
当然了,那就与眼前的皮丁士无关了。
只见皮丁士放下了剔完牙的竹签子,随后端起一碗酸梅汤一饮而尽。
“一二三四五,五六七八九。还丹不还炁,炼养何所补?”
皮丁士念完了这四句之后只觉得好笑:“这就是你在早朝时作的?”
“啊这……”杨宇挠了挠头,“我随口作的,说完就忘了,却没想到你还记着呢!”
“嗐!”皮丁士闻言一拍桌子,“你是不知道啊,你的这篇‘大作’现下整个梁安城都传遍了!”
“又这事?”杨宇有些惊讶,这是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毕竟他当时是怀着图一乐的心情进行创作的。
可万万没想到,当时朝堂之上的那些人——至少是说话管用的那些人居然没有抱着图一乐的心态去听。
杨宇看着眼前这些空盘子,心里却在盘算。
这回可真有意思了。
“我说,你这后两句还算有点意思,前两句可真就是图一乐了!”皮丁士皱着眉头道,“是我学艺不精么,我怎么没看出你这几句里头有甚玄妙的啊?”
“嗐,”杨宇摇了摇头道,“我这二十个字,那可字字都价值千金啊!”
“这么玄奥的么?”皮丁士睁大了眼睛。
“不过么……”杨宇接着说道,“我这二十个字究竟讲了些甚么,那就不是我该考虑的了。”
杨宇忽然还想在来一碗酸梅汤,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只听杨宇说道:“这些事情,自然有人替我去想!”
第二天散朝之后,杨宇与林度照常进宫面圣。
在一套君臣三人心知肚明的表面礼节之后,杨宇缓缓直起了身,看着与天子相谈甚欢的林度,心里想着是不是也要与大梁的天子闲聊一阵子。
其实杨宇也不知道自己为甚要天天都进宫来,不过既然人家林度都如此了,那同样身为待诏的自己若是不来,是不是有些不太好。
就是要麻烦林度每次都要来王府找人了。
杨宇等着等着,却发现天子的眼神已经看向了自己。杨宇正准备开口,却没想到天子倒是先一步说话了。
“一二三四五。”天子笑着说道。
“我说陛下,怎么连你也这样?”杨宇微笑着说道。
站在一旁的林度看着眼前二人的互动,原本还想着提醒一下杨宇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但转念一想,还是放弃了。
只听天子笑道:“你昨日与那侯将军的亲卫在酒肆里吃得可尽兴?”
“陛下这话可真是说笑了,在酒肆里哪能吃得不尽兴啊?”
“那倒是。”天子捋着自己的胡须叹道,“不过,格儿一向抠门得紧,那饭钱他是要心疼的,不如就由我这当父亲的来付,你看如何啊?”
这些看似闲聊的话语,倒是让林度被骇得睁大了眼睛。
这杨宇昨天和侯将军的下属一同在酒肆里头胡吃海塞?最后这饭钱似乎是记在了吴王殿下的账下?而且更加离谱的是,这些事情好像都被陛下知道得一清二楚?!
这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貌似是说出了些很不得了的事情啊喂!
相较于林度的惊讶,身为正主的杨宇却反而没多大变化。他当年在东宫待的时间虽然短,也基本上接触不到多少外人,但也不是说对当年的事情完全一无所知。
至少当初那魏师还专程来探望过自己。
想着昨天朝堂之上的情形,昔年的东宫属官魏师,成了如今之年朝赫赫有名的诤臣、直臣,杨宇当时倒也没甚么乱七八糟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倒是大有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
至于担心这位魏师会识自己的身份?杨宇倒是没有这样的烦恼,毕竟当初他不过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罢了。
如今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除非是朝夕相处之人,否则又有谁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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