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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新鲜清爽的波奇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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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午谭丽莎过得紧张刺激,但也很有收获。晚上回到家都还带着一脸兴奋。陆霞问道:“你爬山爬了一天?”

    谭丽莎说:“没爬山。我今天活活开了一天的车!太刺激了!”

    tiffany瞪大了眼睛:“和谁?和陈总吗?”

    “和姚望呀。”

    tiffany张大了嘴:“你和姚望开车?!!天啊!这是什么进展方向?”

    “啊?什么啊!是驾驶机动车辆!”谭丽莎又好气又好笑:“你都想到哪儿去了!”

    “那叫练车好不好!你说什么开车呀!”

    陆霞笑道:“好啦。要不要一起看个剧?今天上线的一集里,有我弟的镜头。”

    “对哦,我正要问你呢。”tiffany说:“我妈都给我发了,说你弟要当演员了。”

    “就是个龙套。”

    原来,去年陆霞的弟弟曾经被朋友拉去拍了几天戏,还挣了几百块钱。最近这剧终于播出来了。

    这是个古装戏。到了陆霞弟弟会出现的时间,只见漫山遍野的尸体,配着凄凉的音乐。

    本来大家还想着,会不会这时候有个兵跑过,也算露个脸。但根本没有。就这么一个远景镜头,别说脸了,连头发都看不清。

    tiffany说:“这哪儿看得出谁是谁啊。好歹演个路人,也比这强呀。”

    陆霞也笑:“我妈说的那口气,就跟我弟马上就要当明星了似的。还说我弟决定就在横店发展了。真是服。”

    谭丽莎说:“趴地上就给几百块钱?那也还行啊。”

    “嗨,我妈说我弟,一向都有艺术的夸张。几十块钱,那就叫百十来块钱。但凡超过一百块钱,那就是几百块。真要有几百块,那就是千把块钱了。”

    大家笑了一阵子,tiffany突然严肃起来:“我跟你们说一件事。”

    大家都安静下来。

    tiffany说:“我要结婚了。”

    谭丽莎一怔:“这么快?”

    陆霞问:“你不再考察考察了?”

    tiffany说:“是快了点。可是,我想,再要找一个肯花十几万给我定婚戒的男人也不容易……”

    谭丽莎和陆霞瞪大了眼睛:“十几万?多大的钻戒啊?”

    “一克拉多一点。六爪经典款。我们俩今天一起在专柜定的。”

    谭丽莎很无知地问陆霞:“1克拉多大?”

    陆霞说:“我也不知道。待我搜之。”

    随即她对着手机开始念:“1克拉是02克……这儿还有张图。”

    谭丽莎好奇地看了看,问:“这是那什么鸽子蛋吗?”

    tiffany说:“当然不是了。所谓鸽子蛋,都要五克拉以上才算。”

    “一克拉十几万,五克拉,那就要几十万啦?”

    tiffany给她科普:“不是这么算的。克拉数越大,价格贵得就越多。我老公本来看上一个三克拉的,是我没敢要。那个要大几十万了。五克拉的钻戒,多半都要上百万。”

    陆霞问:“为啥不敢要啊?又不是你花钱。”

    “丢了怎么办啊?我现在想到那个十几万的戒指,压力已经很大了。戴着这玩意儿,以后都不敢挤地铁了。”

    陆霞问:“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十月份去马尔代夫拍婚纱照,春节回我家摆酒,顺便领证。”

    谭丽莎问:“不回他家?”

    “他父母都去世了。他自己都不回老家。”

    谭丽莎同情地说:“也是个苦孩子啊。”

    tiffany吞吞吐吐地说:“所以,下个礼拜,我就搬出去了。”

    陆霞吃了一惊:“啊?这么早?”

    tiffany愧疚地说:“小霞,我知道我这么仓促搬出去不合适。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的。我会多付两个月的房租,让你有时间找新房客。”

    陆霞和谭丽莎怔怔地看着tiffany。那一刻,她们体会到了“嫁人”的伤感。tiffany要搬走了。这段时间以来,三个人一直相处融洽。她们大学时期都住过宿舍,难得有这么合拍的姐妹。气氛一下子沉默起来。

    谭丽莎眼圈就红了:“我们舍不得你。”

    tiffany红着眼圈说:“我也舍不得你们。可是,今天是我第一次有勇气进那家专卖店。挑钻戒的时候我就想,像他这样的男人,要下定决心结婚是很不容易的。我必须抓住机会。”

    谭丽莎和陆霞明白tiffany急切的心。平时大家嘻嘻哈哈,总说年龄不过是个数字,可是看着越来越近的30岁,没几个女人完全无所谓。谁都怕孤独终老,怕肉身老去,怕看起来不再漂亮,空有骄傲的灵魂,却已无法吸引自己喜欢的人。

    大学毕业的女孩子,2字头的黄金年龄就那么几年。一晃就过去了。难得有一个自己喜欢,条件合适,又肯结婚的男人。确实不容错过。

    当初谭丽莎和李泽分手都需要纠结一番,何况是顾峰这样的成功人士呢。十几万的钻戒不是假的,这可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石王老五。

    那天晚上,谭丽莎躺在床上。陈明硕又发来了例行问候。他问她明天是否愿意到他家里来。他不能出门,但如果她不介意,可以在下午与他一起喝杯茶聊一聊。

    谭丽莎答应了。不仅出于双方已经约定尝试交往的诚意,也因为对陈明硕的好奇。同时,tiffany的事让她颇多感慨,需要和这样一位睿智的朋友聊一聊。

    第二天上午,谭丽莎先去健身房。简单热身之后,就去器械区做力量训练。器械区女生比较少,但是自从接受芳芳的指导以后,她很快爱上了练器械的感觉。

    器械的动作比较容易上手,不像舞蹈类,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夫,很难跳得像个样子。

    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这里,女人力气大也是优点。在平时的生活中,女孩子力气大几乎就等于“粗糙”“没女人味”。

    谭丽莎一贯没有男人帮忙代劳,养成了自力更生的好习惯。家具自己装,行李自己拿。擅长轻松拧矿泉水瓶,独自换饮水机的桶,以及帮别的女性把行李抬上行李架等多种力量型才艺。

    她不是没想过学人家娇俏柔弱点,但对镜自顾,觉得自己这副身板,硬要娇俏实在是吓人,只能继续走“身大力不亏”的女汉子路线。

    而芳芳第一次给谭丽莎上私教课时,就惊喜地夸她力量好,做负重深蹲很快就可以上重量,臀部塑形速度会很快。

    芳芳建议谭丽莎重视背肌和臀大肌的训练。背肌练好了,人比较挺拔。臀部练好了,不仅性感,还可以起到拉长腿部的视觉效果。

    今天芳芳不在,谭丽莎独自做了几组背肌练习。一个像在校大学生似的年轻男孩走过来,站在她旁边看。谭丽莎不喜欢健身的时候有人盯着,刚觉得不自在,那男孩提醒她说:“你稍微有点梗脖子了。”

    谭丽莎立刻注意到了,连忙说:“谢谢。”

    那男生又说:“练器械还是有人指导一下比较好。”

    谭丽莎注意到他穿着教练的衣服,就知道这是要开始兜售了。这教练应该是新人,不认识她,把她当潜在客户。她说:“谢谢,我已经有教练了。”

    那男生说:“难怪你动作还挺标准的,练得也不错。谁是你的教练?”

    “芳芳。”

    那男生竖个大拇指:“有眼光。芳芳特别靠谱。”

    谭丽莎看他推销不成仍然很大方,就友善地一笑:“是呀。我运气很好。”

    男生指着旁边一个器械:“其实练背肌这个效率更高。”

    “我知道,但是这个教练在的时候再做比较好。”

    “没事儿,我帮你看着动作。”

    谭丽莎犹豫:“那多不好意思。”

    这男生压低声音:“其实我是想让你帮我个忙。我都晃半天了,一节课也没卖出去。我帮你看着,别人看我指导的还行,说不定就会感兴趣了。”

    谭丽莎听他说得可怜,笑道:“好吧。那就麻烦你了。”

    “应该是我谢谢你。我叫齐天天。你叫我天天就好了。”

    谭丽莎忍不住笑道:“大圣吗?”

    天天也笑:“你非要这么叫也行。你叫什么名字?”

    “谭丽莎。”

    “是不是你爸妈特别喜欢蒙娜丽莎?”

    很少有人问她名字的来历。丽莎,多么普通的名字。可是当时老谭夫妇给她起名字时,其实有个远大瑰丽的梦想。那年的初秋,一场奥运会刚刚结束不久。中国选手得了很多金牌,全国都洋溢在欢乐中。谭丽莎就在此时诞生。谭氏夫妇看奥运会时,觉得很多中国运动员的名字被念得乱七八糟。就决定给女儿起一个将来站在领奖台上,外国人也能念得出来的名字,便给女儿起名丽莎。

    谭丽莎有点唏嘘。每个婴儿降生时,父母都憧憬着无限光明的未来。可是长大后,别说登上奥运领奖台了,能坚持在健身房里抵抗赘肉已经算很有出息了。

    她笑一笑:“哪有那么多讲究。就随便起的。”

    她继续力量练习,天天在一边帮她看动作,一板一眼地很是认真。谭丽莎在芳芳的指导下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配合相当默契,果然产生了不错的广告效应,引来了几个人看。

    有个苗条纤细的女会员看谭丽莎练负重深蹲,也想试试。然而,她连杠的重量都扛不起来,更不用说加重量片了。天天说:“你还是先从自重深蹲和哑铃深蹲开始吧。”

    那纤细女孩问谭丽莎:“你练多久了?”

    “不到一个月。”

    那女孩羡慕极了:“一个月臀部就可以练这么好了?”

    谭丽莎一怔,不由得侧头向镜子里看了一眼。她发现,这个动作确实让她的臀部看起来很漂亮。其实她仍然不算瘦,腰腹只是赘肉少了些,马甲线还遥遥无期。但在臀胯的对比之下,却显得凹凸有致。

    相比之下,那女孩因为浑身都很瘦,反而腰肢不明显。

    天天耐心地对那女孩说:“你不要看别人的效果。她这身材,天生就容易练出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基础,不能盲目攀比。”

    谭丽莎一向自卑于自己的粗腿和宽胯。纤细才有少女美。没想到她的缺点居然成了别人眼里的优点。

    健身完,洗完澡,换上衣服。她神清气爽地去等电梯。电梯的不锈钢镜面映出她的影子,不够瘦,可是窈窕好看。她忍不住拿出手机自拍了一张,身后一个声音说:“这儿自拍效果不好,走廊那边有个地方光线好,她们都在那边拍。”

    谭丽莎仿佛做贼被拆穿,回头一看,是刚才的齐天天。他换了牛仔裤体恤衫,看起来更像学生了。她对他笑笑:“下班了?”

    “午休,去吃个饭。你要不要一起?”他用手机给谭丽莎看一张优惠券:“原价78的波奇碗,买一赠一,相当于五折。今天再不用,就过期了。”

    “在哪儿啊?”

    “地铁一站地。”

    波奇碗源自夏威夷,据说是船上的渔民发明的一种吃法:把生鱼切块,混合酱汁米饭与蔬菜,就成了一份饭。夏威夷日裔多,调味有些东洋风,清爽可口。是很适合健身党的一种轻食。

    谭丽莎觉得这主意不错,就点头说:“好呀。听起来很不错。”

    到了餐厅,新装修的店很漂亮,只是人比较多。好在点餐方式很高效:顾客沿着一条长长的柜台,逐一对店员说出自己想要的食材,点完也就直接做好了,最后在款台结账。

    结账时,天天出示完优惠券以后,却怎么也刷不过去钱了。他诧异地说:“咦?你们信号不好吗?怎么回事啊?”

    店员说:“不应该啊。要不您现金结账吧。”

    “我今天没带现金呀……”

    后面的顾客排队很长。谭丽莎怕影响别人,连忙说:“我来。”

    她赶紧扫了码,天天不好意思地笑道:“哎呀,太丢脸了。”

    “没事儿。”

    两人找了座位坐下,天天在手机上点了几下,说:“咦?又有信号了。你微信多少?我转账给你。”

    “不着急。我请你吃也行。你还出了优惠券呢。”

    “那不行。那不成了我蹭你饭了吗。一码归一码。”天天催促她:“你扫我还是我扫你?”

    “哦,都行。我扫你吧。”

    加了微信,天天就把饭钱发了过来。谭丽莎没多想,就收下了。

    天天心里暗自高兴。他是故意的。手机偷偷改成飞行模式,自然付款刷不过去。一开始他搭讪她,确实是因为刚上岗想要卖课。但聊了几句,他觉得这个身材性感的女生大方又友善,就想和她保持联系。

    他约她吃饭,她答应得很爽快,之后又毫不介意地就付账。他对她的好感不断增加,也很有心机地发现她很热心,不介意帮别人的忙。

    他决定继续走装可怜路线套近乎,就说:“在这个健身房压力好大啊。觉得别人都比我能干。”

    这句话让谭丽莎很有共鸣,其实她也刚刚从新人状态脱离不久。职场新人就如初学游泳,都要经过手忙脚乱的这一关。她语气里不由得就带了点慈祥:“刚工作?”

    天天想,我可不能让她觉得我太不成熟。他含糊地说:“当私教是第一次。”

    也不算撒谎,只是别的工作压根没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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