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爱食记 > 第3章 第三章风光不再的美式炸鸡

第3章 第三章风光不再的美式炸鸡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二天一早,谭丽莎顶着晨曦去了会场。展位基本已经布置好了,但所有的东西还要最后检查一遍。灯箱、展板、座位、圆珠笔、资料、纪念品……包括招待客人的矿泉水和热茶。都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但需要有人静下心来做。

    检查完果然发现接线板带少了,圆珠笔也不多。矿泉水只有一箱,还全都是大瓶的。应该买更多小瓶的,显得精致,客人也好拿。还好来得早,直接让实习生小赵去超市买了带过来。

    九点半展会正式开始,谭丽莎让小赵和另一个实习生小吴发放材料,自己负责讲解。转眼就看见小赵正把一大叠传单和手提袋、纪念品都递给一个拖着买菜车的老太太。

    谭丽莎连忙走过去,拦住小赵,微笑着对老太太说:“阿姨,每人只能领一份。”

    老太太说:“我自己就领了一份儿,其余这些是给别人带的。”

    谭丽莎赔笑道:“阿姨,我们一个团队也就给一份儿。”

    “哟,这么小气啊。”

    “这不是国家号召环保嘛。能源有限,咱得省着点用。”

    老太太嘟嘟囔囔地走了。谭丽莎抱怨小赵:“你看不出她是起大早过来拿免费纸袋的吗?”

    小赵懒洋洋地笑道:“莎莎姐,那么认真干嘛。又不是你的东西。早点发完咱们好收工。都什么年代了,上网什么信息都有,这种展会早就落伍了。我们待在这里纯属浪费时间。”

    这小子独生子,爹妈都是公务员,在不知道欧洲哪个旮旯留学回来,上班仿佛少爷出巡。

    谭丽莎知道说他也没用。怕他把传单都扔垃圾桶,就不让他发了。小吴比他态度好点,但也没法指望。让她发传单,她就找个角落缩起来,半天递不出去一张。

    谭丽莎只得自己站在离展位不远的一个人多的路口发传单,看到展位上人多了,再跑过来答疑。忙活了半天,水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小赵嬉皮笑脸地说:“莎莎姐,我申请一个小时的午休。”

    谭丽莎一看时间,已经12点了。倒也算合理要求,不好反驳。只得尽量威严地说:“行,去吧,准时回来啊。”

    “没问题。”小赵溜走了。

    五分钟以后,小吴又过来了:“莎莎姐,你想吃什么?我去买饭,顺便帮你带回来吧?”

    “展厅那边有个小卖部,好像有些吃的。”

    “我刚才去看过了,都是些垃圾食品。没法吃的。”

    “可是小赵已经出去了。你等他回来吧。就剩我一个人,支应不过来。”

    “哦,行。”小吴倒是没反抗。没一会儿就趴在座位上,捂着头,皱着眉。

    谭丽莎只得问她:“你怎么了?”

    小吴做可怜状:“我就是有点低血糖。没事没事。”

    谭丽莎拿出饼干:“我这儿有饼干,你先吃点儿?这饼干很好吃。”

    小吴问:“你的饼干里面有牛奶吗?”

    “有。日本的,奶味挺浓的,好吃。”

    “那不行,我乳糖不耐受。”

    谭丽莎想了想:“我这儿还有灯影牛肉干。”

    “我吃不了辣。”小吴有气无力地说:“没事的莎莎姐,你不用管我。”

    谭丽莎无奈:“那你先去吃东西吧。尽量早点回来。”

    “这里只剩你一个人,不好吧……”

    “没事没事!你去吧。”谭丽莎怕她一会儿真晕倒在座位上。

    “那,莎莎姐,我给你带饭吧?你想吃什么?”

    “门口有个肯德基,我正好还有几张优惠券。你用不用?也给你几张吧?”

    “肯德基?我可不吃那种垃圾食品!太发胖了!”小吴惊呼,但随即意识到这话不妥,改口说:“不过没关系,莎莎姐,我可以给你带。”

    “就这个套餐。”谭丽莎把电子优惠券传给小吴。

    小吴一看,好心提醒:“莎莎姐,这是双人套餐吧?你是不是发错了?”

    谭丽莎要买的是一个她很喜欢的套餐:一个香辣脆鸡堡和一大块吮指原味鸡,外加薯条和饮料。每次进店,这两样都是她最想吃的,这个套餐可以两全其美。

    谭丽莎无奈地说:“我饭量大,吃得多,行了吧?”

    小吴连忙撒娇:“哎呀莎莎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啦……”

    谭丽莎摆摆手:“行了,你去吧。”

    小吴一蹦一跳地走了,完全看不出低血糖的迹象。谭丽莎有点感慨:在她小时候,肯德基可不是什么垃圾食品。能在肯德基过生日的小朋友就是全班羡慕的焦点。那里有明亮的灯光,悦耳的音乐,五颜六色的儿童游乐设施,空气中飘荡着炸鸡的香气。

    炸鸡是多么好吃的食物啊!鸡皮是香脆的外壳,咬开,带着一股油脂的香气,里面是嫩滑多汁的鸡肉。这样的组合能征服所有人的味蕾,更何况又带着来自美国的异域风情。美式炸鸡瞬间风靡全国。

    炸鸡哪里都有,但美式炸鸡有它自己的门道。不同于中式干炸仔鸡,美式炸鸡必须外酥里嫩。家里很难做出这种口感和味道,但是老谭就可以。

    老谭是谭丽莎的父亲。纺织厂车间技术工人,说话粗声大气,做事一板一眼,最大的爱好是烧菜。什么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到了他手里,就只分清蒸红烧或者油炸。老谭很快就试验出了美式炸鸡外酥里嫩的诀窍:第一要用浸泡代替腌制。盐水里放了香料,把鸡放进去泡上一晚上,才能既入味,又多汁。

    第二要严格控制油温和鸡块的数量。想要外酥里嫩,炸物必须在高温下迅速定型。而家里的油锅容量小,炸鸡块如果太大,下锅就会降低油温。所以,家里做美式炸鸡,每块要处理得小一点。

    谭丽莎的妈妈刘冬梅女士对炸鸡配方亦有贡献。她喜欢做面点,早先是各种中式白案,后来又学了不少西式点心,领悟到了奶制品在西式食品中的重要性。她发现了两个诀窍:第一,用生粉和面粉混合制成面衣。第二,面糊里除了有鸡蛋,还有酸奶和牛奶的混合物。

    五岁那年,谭氏夫妇联手打造的这份家庭版迷你美式炸鸡,让谭丽莎成为了小朋友中最令人羡慕的对象。那是谭丽莎的黄金岁月。她的家里总有最美味的食物,所有的人都称赞她的美貌。

    其实那时候的谭丽莎跟现在长得也差不多:圆脸圆眼睛,弯弯的眉毛,白皙的脸庞。

    不同的是,孩子胖一点是可爱的。有人说她像哪吒,有人说她像年画娃娃。电视剧里的儿童角色,也多半是这一类水灵富态的小姑娘。亲友长辈们看电视时,常会指着荧幕念叨:莎莎要是生在北京,肯定能当个小童星!莎莎不比她长得好看?

    谭丽莎上小学时,也还算个好看的小孩儿,偶有人提醒,老谭并不着急,总是说:“小孩长大就抽条儿了!急啥。”

    可是“抽条儿”并没有到来。谭丽莎顺理成章地从一个胖小孩,长成了一个胖姑娘,进而成了胖女人。

    与此同时,炸鸡也渐渐成了罪恶的垃圾食品。高油、高热、吃了会发胖。闪着金光的高档外国餐厅肯德基,原来是不上档次的快餐店。而谭丽莎那爱吃炸鸡的好胃口,也在小学三年级的一次春游中,变成了招来嘲笑的致命缺陷。这转变快得让人猝不及防,让童年的骄傲瞬间成了少年的自卑。

    那次春游野餐时,谭丽莎的餐盒照例最丰盛:三层高的保温饭盒里,第一层是茶叶蛋,第二层是素菜包,第三层就是谭氏招牌炸鸡。这套饭盒一层摞一层,可以用螺口严丝合缝地组装成桶状,拎起来很方便。外面是塑料质地,里面是不锈钢,保温性能极好,早上装好饭,到了中午都是热乎乎的。

    刘冬梅热心肠,知道有的孩子家长忙,想着多准备点,可以分给小伙伴。一来是孩子们吃得高兴,二来也让谭丽莎在学校里人缘好。这三层食物看似简单,其实都满是心思:茶叶蛋,素包子,炸鸡,都是好吃好拿好分享的东西。

    刘冬梅的温柔体贴,在食物上体现得尤其到位。

    除此之外,老谭夫妇还精心给谭丽莎准备了蛋糕和水果,零食若干,以及一罐自制的酸梅汤。

    谭丽莎拿出食物时,照例引发小伙伴的一阵欢呼。但这次,欢呼声中有个笑嘻嘻的声音说:“莎莎的饭桶好大啊!难怪你这么胖!”

    说话的人是一个瘦瘦的女孩,尖脸,朱美俏,家长们都说她长得小鼻子小眼的,不大气。谭丽莎从小脾气好,性格乐呵,老师、同学、家长都喜欢她。这是她第一次被别人嘲笑胖,她感到不太舒服,可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看了看朱美俏。人家笑容满面,似乎并无恶意。她又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们,大家都在没心没肺地笑着。有人还一边笑一边重复着:“饭桶!哈哈!饭桶!”

    谭丽莎决定也跟着大家一起笑。这第一次的笑容,定格了她今后的人生角色。“能吃的胖子”这个标签从此便牢牢地贴在了她的身上。她渐渐习惯了做一个好脾气的小胖子。女孩子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她永远是丫鬟,不是公主。没有人对此有疑义,胖子天生就是跟班的命,谁会让一个胖子当主角呢。

    谭丽莎说服自己,当丫鬟也挺好,反正都是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谭丽莎接受了自己的喜剧配角身份。直到16岁那年,她遇到了姚望。

    姚望是插班生。进校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校的焦点。他身材高挑,动作敏捷,很快就成为了校篮球队主力。削瘦的身形还带着少年特有的单薄,却已经拥有很多同龄男生还未发育出来的阳刚之气。姚望家境不错,书包,球鞋和单车都是最新款,本来具备跋扈的资格。可不知为何,他的笑容里总带点落寞和无奈,就更显得迷人。

    姚望犯了错,就是老师也要对他网开一面。

    谭丽莎看到姚望的第一眼就被击中了。她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两个词:一见钟情和卑微。以前模糊的孩童世界,在一瞬间变得清晰而残酷。原来孩子们的游戏就是人生的预演。只有公主似的女孩才能吸引到王子的目光。

    更糟糕的是,谭丽莎发现,那些不美的女孩,比如她,并不会因为自己不美,就自动去喜欢相对平庸的男孩。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姚望。就像那些美丽出众的女孩子一样。只是这番心思不能说出口——乐呵呵的胖丫头居然有了野心,妄想得到众人垂涎的王子。那么,就会连“可爱”这个优点也失去了。

    可爱是她最大的优点。她不敢放弃。她在这个壳里一住就是十几年。一度认为这个壳已经与她融为一体。但最近,她好像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壳了。

    展会里人来人往。谭丽莎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隔壁展位的一块不锈钢镜面上,上面远远地映着她的身影。那是她身体的侧面,最显胖的角度。她觉得自己近看其实还行,能找到一些优点,比如弯弯的眉毛,圆圆的眼睛,皮肤也比较好。

    可远看,就只有一个残酷的“胖”字可以概括。

    路人匆匆走过,只觉得那里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姑娘。可没有人知道,这个胖姑娘,也曾是个被人夸赞漂亮的小女孩。

    谭丽莎看了看表,已经三十分钟了,两个实习生一个都没回来。她有点饿了,决定先吃点零食。正在手袋里拿她的饼干和牛肉干,就听见一个男声叫她:“谭丽莎?”

    她抬起头,那一瞬间,她怀疑自己精神分裂出现了幻觉——姚望居然笑眯眯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她刚才的回忆化成了人形,特意跑出来吓她一跳。

    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不,他好像更帅了。曾经的少年气并不曾失去,又添了几分气定神闲的神采,可眼里那一点点的落寞还在。

    姚望看谭丽莎的样子,失笑道:“你干嘛这个表情?跟见了鬼似的!”

    谭丽莎这才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幻觉,她掩饰说:“啊……不是,你不是在美国吗?”

    “早回来了。你果然还在北京啊?行啊你!”

    这句“行啊你”,让谭丽莎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天啊,他还记得。

    她松开手里的零食,让它们又落回到手袋深处。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