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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南越铜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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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一亮,苏清月便开始赶路了,曾应骑着小毛驴紧跟在后头。

    苏清月在眉山早早地就学会的御剑飞行,在赶往南越的路上,她将腰间的匕首变大,化成长剑,御剑飞行,白衣如雪,翩翩如蝶。

    令苏清月目瞪口呆的是,曾应居然不慌不乱地紧跟着她,她在地上跑,他也骑着驴在地上跑。

    她在空中飞,他也骑着驴在空中飞,这是苏清月第一回见到毛驴在半空中飞。

    果然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倒是她看轻了那头毛驴,那头不起眼的小毛驴,真是称职的坐骑啊!

    庆丰昨晚睡觉时,想起了曾应的话,顺从地用棉花塞住了耳朵,昨夜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睡得很安稳,平山镇上所发生的事情他都不知道,他只顾待在竹林里头埋头背书,开春的时候有一场乡试,他想去参加,因而下了苦功夫在念书。

    他在念书的时候,花生悄悄走了过来,将一个泥人轻轻地放在了他的面前,然后开心地坐在门口,一边看着她的枫哥哥,一边把玩着手中的另一个泥人,同它说着悄悄话,“泥人啊,枫哥哥在看书,不能打扰他哦,”、“泥人啊,泥人,你说枫哥哥什么时候才会想起我呢?”、“泥人啊,要是你会说话就好了,这样子,花生就不会那么闷了,”

    一身红衣,俏皮可爱,她撅着嘴,晃头晃脑地同手中的泥人说着话,庆丰虽说是在埋头看书,但他也将花生的悄悄话一字不落地听了进去,瞧见摆在自己面前的一个泥人时,他露出了暖暖的笑容。

    刚刚背好一则论语,悠扬的乐声便从外头向里传来,那乐声不像琴声、不像箫声,它是一种“呜呜、呼呼”声,给人一种莫名的沉重与哀伤,庆丰从书中抬起头,望着门外。

    他喃喃自语道:“这声音有些不同,之前像是在集市里头听过,应该是埙声吧,到底是谁,吹出如此美妙之声,”他放下书,站在门口,只见风吹衣摆、竹叶晃动,沙沙作响,埙声停了,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出现了,不过他腿脚有疾,端坐在轮椅上头,身后有一紫衣女子推着轮椅。

    待两人走进,庆丰便看清了他们的相貌,男的仪表堂堂、气度不凡,身后的女子面容姣好、柔情似水,真像一对璧人,只可惜那男子腿脚不便。

    “在下魏庆丰,公子的埙声很是动听,公子与这位姑娘怎会出现在这里?”庆丰彬彬有礼地发问,面前这两人并不像山野人士,却忽然在这里出现,令人好奇。

    锦衣华服的男子,回他一个客气的笑容,“在下慕华,汴京人士,同侍女梅儿出来游玩,”

    听到“慕华”、“汴京”这四字时,庆丰忽然抬头看着面前的男子,目光中带有钦佩之意,汴京慕华公子的名字可是响当当的,他可是文人墨客都想去结交的才子!庆丰颤声喊道:“幸会!”

    花生就在这时,很自然地靠近了慕华,并且,她居然贴到他的手臂上嗅了嗅,庆丰和蒋梅儿都被花生的这一举动惊到了,目瞪口呆的,这世间竟有如此大胆的姑娘!

    “花生,你在做什么啊?”庆丰一把将花生拉了过来,“快同慕华公子赔礼,”

    花生十分的激动,看向慕华时,眼睛睁得大大的,里头都是欣喜,她蹦蹦跳跳地大喊着:“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像泥土一样清香甘甜,好想咬一口……而且,你和枫哥哥都长得好好看……”

    庆丰又被她的话吓到了,连忙捂住他花生的嘴巴,看见紫衣的蒋梅儿忽然寒起脸,他汗水直往下落。

    “抱歉!抱歉!花生不会乱说的,她还是个小姑娘,慕华公子见谅,”

    “哈哈哈,无妨,这个姑娘很有趣,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将慕华比作泥土呢?”他含笑着,看向花生时,目光十分的不一样。

    庆丰放开了花生,可是花生依然兴奋地盯着慕华,仿佛见到了美食一般,他擦了擦汗。

    “多谢了,二位从汴京来,长途跋涉的,一定很累了,庆丰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请两位进屋喝口茶,歇一歇吧,”

    “多谢,还真的是有些渴了,梅儿,我们进去吧,”他同身后的女子低声说,声音很是柔和,紫衣女子的脸色也因这一声,变得十分的温婉可人。

    “是,公子……”红木所做的轮椅,雕刻着诸多花纹,做工精致漂亮的轮椅,昭示着主人的雍容华贵,推动时没有一丝的声响。

    庆丰在他的面前十分的有礼,虽然知道慕华目不能视,但他依旧举止恭敬,进退有礼,在这位汴京来的才子前,他无谦卑无胆怯。

    最初听说慕华这个人时,庆丰便想结识他,文人吧,总有些惺惺相惜,特别又是如此出彩的公子慕华。

    花生也是如此,她自从见到了慕华,便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因为慕华的身上有种香甜的气味,那样的气味让她不自觉的想要靠近。

    “花生姑娘,为何总是这样子看着我家的公子呢?”蒋梅儿浅浅地笑着,询问着花生。

    “花生也不知道,他就是吸引到花生了!”

    “这……”蒋梅儿不知道怎么接话了,庆丰听了花生的话,也略显尴尬,而公子慕华听了这话,但也是一笑而过,“花生姑娘真有趣,”

    他接过茶水,喝了一小口,清亮的眸子看不见所有的一切,没有人读懂他的心思,庆丰很是为他惋惜,如此惊才艳艳之人,却什么都看不见。

    一天一夜,不曾停过,苏清月和曾应跨过大河,钻过峡谷,飞过山头,一路上玩命地赶路,终于在第二天清晨之时,见到了南越的地方碑石,他们到南越了!

    南越的山真多!

    这是两人对这个地方的第一印象,山是怎样的多呢?群山层层叠叠,山没有北方的那么高大,山是秀气的,却是繁多的,群山将你团团地围住了,你走出这些个山头时,又被外头的山头再次围住,眼睛能看到的全是山头!

    “我的个天啊,这个地方的山可真多啊,苏清月!你瞧瞧,那里有座山,山的上头还长着一座小山咧!”

    曾应看到那个奇形怪状的大山背小山,十分的震惊,这一怪模样的山,他还是头一回见呢!苏清月只是冷冷地看着他,那样子像是在嘲笑他的孤陋寡闻、少见多怪,曾应无奈,只能闭嘴,安静地牵着他的小花,让它吃草,这边的野草多汁水,小花吃得不亦乐乎。

    苏清月寻思着,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最好先能见着一个人,问一下哪里有铜鼓。

    两人也真够幸运的,走了没几步,便碰到了一个背柴的汉人樵夫,那个擦汗的汉子,听说两人要找铜鼓时,很奇怪地盯着他们,“铜鼓?你们是外地人吧,这儿最出名的就是铜鼓了,拥有最多铜鼓的便是前头的灵山寨,他们那里的镇寨之宝,就是焰火蛙神鼓,他们是僮族人,我们说的话他们可能听不懂,”樵夫也不愿多闲聊,他挑起柴木,同两人比划了一下,“翻过那座山头,你们就能瞧见灵山寨了,”

    “谢谢啊,大哥,”

    两人相互对视,欣喜若狂,知道了铜鼓的下落,曾应牵着他的毛驴小花,同苏清月往前头赶去,前头是一座大山,要翻过狭窄的山道,曾应大口大口地喘气,汗水不断地滴落。

    “苏清月,你有没有觉得好热,好累啊!都已经入秋了,这儿还是那么热,你瞧啊,本道士的后背全是汗,还有啊,那些树啊、野草啊,干嘛长得那么高、长那么大干嘛,都拦着我们的路了,”曾应一边抱怨,一边开路,不让那些荆棘挡道,割伤人。

    “快些走吧,”苏清月擦着额头上的汗滴,其实她也很热,她的后背也湿透了,只因为是白衣,没有那么明显而已。

    两人费了很大力气,才从山道穿过那座高山,毕竟是凡人之躯,两人快要虚脱了,他们寻了一处地方坐下,刚刚坐下,便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住了。

    他们在山道的高地上,前头不远处有个山谷,山谷里头坐落着许多屋子,全是灰色的瓦片,黑色的房屋,房屋的前头是一大片稻田,如今这种时节,稻田里种的应该是晚稻,也就是第二次播种的水稻,油油绿绿的水稻,几丝快要散去的青烟,丝丝青烟混入团团缥缈的云雾,整个山谷犹如披上轻纱,如此的祥和安定。

    还未等两人欣赏完那些美景,嘹亮的歌声便从对面的山头响起,完全听不懂歌词的歌曲,嘹亮、欢快,这是一个男子的歌声,那个前头离两人有些远。

    他们只瞧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歌声清越,萦绕在山间,富饶的土地之上,伴随着悠扬、欢快的歌声,如此的动听,第一次觉得男子唱歌也能这般好听。

    底下的稻田里头也忽然热闹起来了,两人定神一看,底下有许多黑色的人影,他们在绿色的稻田里头,弯腰干活,起身歌唱,是喜悦的歌声,这是爱歌唱的南方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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