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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盛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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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材百味悬壶济世,虚心一个妙手回春。】

    鞭炮声中,三间门脸的药铺开张了,药铺隔着李家不远,就往东两条街的距离,再往东走两条街就是茗泉书院。算是在这个镇子的中间。

    听说镇上原本有一家陶家药铺,不知道什么原因几年前关门了,后来还有两家,也都没撑几天,所以,李明修回来的时候,这里竟然没有什么像样的药铺。弄得今天盛和堂一开张,像过年似的,很多人都来观礼。

    再加上李氏原本就是镇上的女儿,姓白闺字倾婉,父亲白文礼还是当年书院的院长,所以整整一天时间,李氏夫妇在众人的问候恭贺声中,忙得团团转。

    直到晚上,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李明修跟江守均才进了药铺里面的静室中坐下。

    见他一手撑头自己揉捏着,守均起身给泡了一杯绿茶,也在他对面静静的坐着。过了一会儿,李明修似有察觉,抬头见身前的徒弟在微黑的夜色中,虽也是一脸的疲惫却固执的一直盯着自己,遂问道:“说吧,想问什么?”

    江守均心中憋了一天的焦急,到嘴边时只变成了一句:“师傅,为什么、为什么要我做掌柜?!”

    李明修微微一笑,带了些倦怠,也有释然,“守均,你明白我们回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所以,我要尽可能的早抽身,这个家、这个药铺迟早都要有你撑起来。”说到后面,神情悠远的看着江守均,又好像透过他,看到了遥远的未来。

    有些急了,江守均站了起来,脸色涨红、半个身子都探到了桌子上面,“师傅,我们不查了好吗,现在我们一家人不是过的好好的吗?!你和师娘都还年轻,到时再给我添个师弟……”他虽不善言辞,但却不是傻子,李明修此举的目的,他比谁都明白。

    吱呀一声,房门在这个时候开了。

    “说什么呢你们爷俩,怎么蜡烛都不点?”李氏拎着食盒进来看到屋里黑乎乎的,师徒二人在窗前干瞪眼的一站一坐,不由得问了句。

    “你怎么又过来了?”起身接过食盒,顺手点上了桌边的蜡烛,李明修声音低沉却柔和,“都忙了一天了,这点事儿,应该让那个懒的一天不见人的丫头来做。”

    李氏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我们下午回去的时候,芷儿跟金丫头两人在屋里,也不知道说什么,半天了,到现在还没走。”

    说着,摆了两个清淡的小菜、一笼蒸饺,还有两碗白米粥,又递上两双筷子,才在守均搬的凳子上坐下,一边捶着腿跟丈夫说着:“这金丫头也真是,竟然是这里县令家的千金,哎,看来是官家小姐见过世面,你看我们家芷儿,中午的宴席连去都不去,反倒是她,明明与她无关的事情,愣是让她编的圆圆满满,都说到造福一方百姓了,呵呵……”

    李明修也笑了笑,“是啊,几句话,功德都成她们爷俩的了,我们都白忙。”说着神情微敛对李氏说道:“芷儿这丫头太单纯,跟她来往能学些见识是真,但不能交往太深,会吃亏的,丫头大了,有些事情我说不方便,你这个做娘的,帮她得长个心眼。”

    “嗯,刚刚姐姐也跟我说过,这个金霞太会做人反而不可靠。等有时间我会跟她说的,先吃吧。”

    中午的宴会上,本来都是寻常百姓之间的聚议,却被一个人认出了金子后而变了性质。也是那时,李明修一家才知道她本名金霞,是丰县县令金余梁家的千金,三年前开始来这里求学的。

    说着,给爷俩重新归置了一下菜,守均一直没有说话,李氏看了抬手摸了一下他的头,柔声问了句:“累了吧,确实是难为你了。”

    摇摇头,守均没有回答,只低着头,继续吃那没怎么动的粥饭。

    回头略带抱怨的对李明修说道:“姐姐刚才还向我讨伐呢,都不跟她们娘俩商量声,你就宣布,守均今年才十八,是不是……”

    “我觉得正好。”抬头微微一笑,那神情疲惫却释然,愣是让大家都觉得的确正好。“明天开始的义诊会很忙,我们现在只找了福叔一人,晚上可能会很晚,这几天多送一个人的饭吧。”

    “好。”

    对于让江守均做掌柜的这件事情,李氏和江氏这姐俩跟江守均一样,都是在仪式上李明修当众说出后他们才知道的。

    那时他们比周围的群众都惊讶,毕竟这么多年来,他们开的药铺都是李明修做掌柜的,虽然现在守均也长大了,但他们都还没觉得已经到了可以撑起一个家的地步。

    不过在人前,谁也不会说什么,过后她们姐俩也商量过这个事情,江氏有些忐忑,毕竟这算是把半个家业交给他儿子了,虽然人家现在没有儿子,但如果以后会有呢?

    再说,还可以给女儿啊!所以,姐俩在家里说了半天话,两人这才把这个事情捋平。

    其实李氏从第一眼看到李明修起,就是带着一种崇拜的心理,所以这么多年,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是从未反驳过,现在把这铺子放在江守均名下,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毕竟这孩子是他们夫妻俩看着长大的,再说既然丈夫都决定了,她自然也同意。

    只是江氏显得有些不自在,说是怕孩子担不起来,但她更想说的是她不想让别人说闲话,毕竟他们不是真的一家人……

    李家小院的东厢房里,金子再一次的游说言芷让她来学院,“你看你一个人在家多无聊,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都在学院呢,你来,能学道理不说,说不定还能抱个如意郎君呢——”说着用胳膊捅了捅继续默不作声的人,冲她挤了个眼儿。

    “我爹娘商量过,再说吧。”言芷趴在一床的医书中翻找着,金子的话,她今下午就听了无数次了,弄得现在听着竟生出几分厌烦来。只不过她生性不善发作,所以一直没有表露出来。

    其实她们一家人还在南州的时候,就常听爹娘提起这个书院,不过自己从小就没念过书院,因为在南州娘亲自己就在家里设了私塾,所以自己并没有进过这样正八经的书院。

    那些年,爹爹经常不在家,娘说他跟师兄出去采药了,平时都是娘亲的私塾还有姨娘的针线养活了她。

    “这样每次都是我来找你,太麻烦了,倒成了你是大小姐了。”起身捶捶胳膊,金子继续抱怨道,“我先回去了,要不一会儿该关院门了,你好好找着,如果不能带出来就抄一份给我。”

    “好。”李言芷明白她要这些东西做什么,都是治疗眼疾和咳嗽类的医术药理,看来她是真打算跟方远兮耗上了。

    想着,心中却有些黯然,总觉得,她不是方远兮的幸福,这些事情做起来,心里便有些不情愿,但转念一想,或许真能帮上他什么忙,也就答应了。

    “那我走了,改天你抄好了我叫铜板来拿。”说着金子推门而出,外面那个叫铜板的小丫头早在一边等着,见她出来,急忙举着灯笼替她照着路。

    目送她们走远,言芷关好院门回身正好看到站在月洞门前的江氏,“姨娘,我爹他们还没回来吗?”

    神情一转,江氏挂了笑的应道,“没呢,你娘已经送饭去了,也该回来了。倒是你个小丫头,忙什么呢,这一屋子书,打算学你娘自己当先生啊?”说着,冲里面探头瞅了一眼。

    正要反驳,听到门声,却是李明修三人回来了,几人招呼着进了屋,李氏问起金子,江氏朝言芷努了个嘴说道,“刚才还说着呢,两人弄了一屋子书,我们家言芷也自己做先生了。”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言芷嗔叫了一声“姨娘——”,然后把自己知道的方远兮的事情,跟大家一一说来。

    “金子今天让我找的都是治疗眼疾和咳嗽之类的书籍,我觉得她是想给方远兮看,让他照顾那个婆婆。”

    说完却见李氏若有所思的回头跟李明修问了一声,“方远兮?镇上不就一个方家吗?他们家怎么会沦落到此,难道是别的地方来的?”

    “应该不是。”回到家的李明修换了一身简单的棉布长衫,微靠在榻上,回想着今天听到的消息,有些试探的跟妻子说道:“如果我猜的没错,这个孩子你应该认识。”

    “我认识?”李氏有些惊讶,言芷出生不到半年她们就搬离了这里,直到现在才回来,如果说她认识,那么只能是走之前她就熟识的人,而方家虽然是茗泉镇的数一数二的大户,可她认识的也只有一人……

    答案是呼之欲出了,但这对于那曾经的美好来说,却太过残忍,李氏难以置信的看着丈夫,却见他微微的点点头。

    心,好像一下子掉进冰湖。

    回到镇子这不足半月的时间,除了左邻右舍,旧日的亲友因为自己的心结,愣是一个还没去拜访,没想到,在这里先听到了一个。

    “真的是蓉儿的孩子?”

    问出的声音都像是风中的秋叶,带着明知不可抗争的挣扎。

    温容是当时她在学院里最好的姐妹,后来嫁给了方家大少爷,她长得明媚秀丽,记忆中总是一张不知愁的笑脸,是镇上出了名的美人,而方家的大少爷也是弃文经商,方家的生意在他手里发展的,几乎垄断了当时北方的茶道,这一对人人称赞的璧人,究竟遇到了什么,让孩子沦落到如此地步?

    “今天听那些人说,是十年前方愆得了病,被大夫医死了,没过两年温容和方老爷子也相继跟着走了,原本二房的人就有心算计他们,这下干脆找了个理由,把老太太和那个孩子赶了出去……”

    李明修简单的把听到的事情说了一下,想着今天酒宴结束后,一个老人悄悄地把他拉倒墙角跟他说的那几句话,让他本来心中就怀疑的事情,得到了证实,看来这小小的镇上,水也不浅啊……

    “可怜的孩子,从被人捧着的小少爷,一下子成了这样,怎么过的啊这些年?”李氏擦了擦挂在腮边的泪水。十年前,那孩子才几岁啊?六岁?六岁没了父亲,八岁又失去了母亲,这……

    “娘,你们说什么啊?”一边静静看着的李言芷,没太听懂,轻轻拉了拉她的袖角问道。

    回头揽过女儿搂在怀中,李氏闷闷的说了句,“明天带娘一起去看看他们。”

    “谁啊,那个方远兮吗?金子说他们是被狐仙诅咒了的,镇子上都没有人敢跟他们来往。”

    “芷儿,狐仙都是人编出来的,哪来的诅咒。”李明修一世为医,从不相信这些妖魔鬼怪之说。

    “哦”,言芷闷闷的应道,“可是金子说镇上凡是跟他们打交道的人,没过几天都被狐仙收拾了。所以,都没人敢理他们。”想想上次去的时候看到的情景,言芷虽然听金子说了那么多,可是也是有些怀疑的,因为,金子也去了啊?!

    “芷儿,包括守均你们都记着,以后莫要跟人一起议论是非,就算遇到别人议论,不能阻止的,也要早早离开。他们现在所遭遇的一切无非人为罢了,什么狐仙,狐仙也可为善,人有时是比狐仙更可怕的恶魔。”李氏有些激动的说着。

    “静而思过,闲莫论非?”芷儿想起以前学过的东西,似懂非懂的问道。

    “嗯,那个金子,以后尽量少来往,”李氏也说道:“实在闷的慌可以去药铺,也可以去后街找你素锦姐玩。”素锦是后街上一家成衣铺掌柜的女儿,以前跟白家交情也是很不错的,现在一子一女,女儿取名李素锦,比言芷大两岁。

    “哦,就是那天送了我一身粉色衣裙的那家?”前几天言芷去药铺帮忙收拾的路上,看到镇子前面一户人家养了很多花,从半敞开的大门看过去,满满一院子,高的桂花、耐冬,矮的盆盆罐罐,连墙上都挂着,整个院子只留了一条窄窄的石砖铺成的甬道。看着这样的人家,李言芷实在按耐不住那颗羡慕喜爱的心,试探着便进去跟人家打招呼看花。

    从里面出来了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婆婆,一看是个被自个儿花吸引来的俊俏小丫头,也是满心的喜欢,娘俩在院子里这看看那瞅瞅,竟也聊了半天,走的时候还要送给言芷一棵她十分喜欢的栀子。李言芷拒绝了,别人这么喜欢的东西,她又怎么能接受,于是只要了一棵麦秸杆那么粗的小苗,满心欢喜的回到家里。

    也是因为这个那天回来的有些晚了,所以没见到来他们家串门的李掌柜一家,只知道他们送了她一身粉色的衣裙,样式和手工都是极好的,不过言芷不怎么穿粉衣服,所以也没穿过,一直被她小心的留在了箱子里。

    李氏抬手戳了她一指头,带了几分无奈的说道:“给你的衣服也不穿,非留着,怎么再过两年你还能穿上?”

    “穿穿,改天就穿,这不是不舍得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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