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他变成熟稳重了
最近两个人都很累,安静没多久,就都睡瘫过去了。
睡的沉了之后,温知夏觉得有点冷,她情不自禁往身后有热气的方向拱了拱,后背的位置有了依靠,她会稍微觉得安心一点。
傅若时睡觉浅,他感觉温知夏挤了过来,下意识又往边上让了让。
他一让,温知夏后背的热气远了,就又往他那边挤了挤。
傅若时被她挤醒了,他回过身,看着温知夏把被子盖的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
当初跟她结婚后,头几个月温知夏都对他很生疏,要么分房睡,要么睡一张床她就跟现在一样,刻意躲得很远。
其实她不喜欢一个人睡,现在她之所以喜欢睡书房,喜欢睡在医院的休息室,因为那里的床有一面是靠着墙的,她没有安全感,喜欢一切靠墙的地方。
那会儿傅若时经常三更半夜回趟家,在温知夏熟睡的时候躺在她身边,她会慢慢靠过来,抵着他的后背,然后发出微微的鼾声。
婚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傅若时都在为公司上市而奔波,他之所以打定主意要拿美国身份,是因为他的心里有一种隐隐的感觉,温知夏不喜欢豪门的生活,如果以后她与傅家人不可调和,他就带她回美国,如果她要留在锦城,他也可以把卓锐的业务重心转向亚洲。
被子传来沙沙的响声,温知夏转过身,依旧睡得正酣。
傅若时看着她因为熟睡而显得孩子气的脸,轻叹一声伸出手,掠开她脸颊边的头发,把她揽入怀中。
周身都被温热包裹,丝丝缕缕的杜松子皂香随着呼吸蔓延在身体里,这熟悉的味道让温知夏觉得心安,她情不自禁往他怀里缩了缩。
她只有在这样不自知的时候,才会收起身上的尖刺,流露出片刻的脆弱,天亮之后,她的尖刺又会长出来。
曾经,他想拥抱她,却因为被她刺伤而选择远离,甚至想拔掉她的刺,如今他醒悟过来,如果不能接受她的刺,就没有资格爱她。
因此哪怕现在被刺的浑身是血,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就要狠狠的抱紧她。
傅若时低下头,在温知夏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纵使某处沸腾的神经已经难以抑制,他却只选择把她抱得更紧。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阳光明朗的周末。
傅若时睁眼第一件事就是看温知夏。
她还睡得很熟。
这样幸福的时刻那么稀有,傅若时亲了亲她的脸颊,轻手轻脚起来,把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然后拎着拖鞋关上门,去隔壁房间洗漱。
“傅总起来啦。”李嫂打招呼。
“嘘,她还在睡觉。”
这一觉,温知夏睡到快中午才醒。
她很久没睡这么踏实了,住出租屋的时候很容易醒,有时候醒了就睡不着。
洗漱完打开门,她瞬间闻到一阵山药排骨汤的味道。
“夫人,您醒啦,”李嫂喜笑颜开地迎上去,“傅总今天亲自下厨给您做的饭,他”
温知夏轻咳一声,“李嫂,叫我知夏就行了,我真的不是夫人。。。”
“哦,好吧”
李嫂略显遗憾地点点头,紧接着,傅若时就从外面进来了。
“起这么早,我还以为你要睡到下午,”他穿着衬衫,边说话边打领带,“傅克明让我回傅氏开个会,我先走了,菜我放在”
他忽然一愣,抬头看看表情还懵懵的温知夏。
不对。
差点又犯错误了!
“不去了,”傅若时脱下刚穿上的西装,“傅氏没我又不会死,我先陪你吃饭。”
温知夏差点以为自己这是幻觉,要么就是还在做梦。
她呆呆地看着傅若时,他依旧眉眼带笑,仿佛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唯独在看着自己都时候,眼神里多了几分克制和庄重。
好像一夜之间,他变成熟稳重了怎么回事?
温知夏纳闷。
“看什么?”傅若时看着她傻傻的表情,“看我好看吗?”
“那倒没有。”温知夏移开眼,“谢谢傅总准备午餐,给您添麻烦了,您去公司忙吧,我吃完饭就走了,晚上要上夜班。”
“啊????”
这忽然的生疏来的猝不及防,傅若时笑容瞬间消失,心想她昨晚让我抱着的时候,明明乖乖软软的,不是这个冷漠的态度啊!
温知夏现在这个冷淡的语气,在傅若时眼里,那就跟那穿上裤子不认人的海王一样。
心在滴血。
温知夏听不见他的内心戏,她面无表情跟着他进到餐厅,坐在桌前。
山药排骨汤,清蒸鲈鱼,粉蒸肉,还有青菜香菇和口水鸡。
都是她喜欢吃的。
“这”她看着这四菜一汤,呆掉,“这是你,你做的?”
傅若时嗯了一声,“快点吃,吃完了再夸我。”
温知夏还是难以置信地看了他一眼,同时也克制不住饥饿和好奇心。
她夹了一块米粉蒸肉,感受到米粉在口中融化,清淡适中,肉软烂入味,还有一丝清甜。
再尝了一块口水鸡,鸡肉嫩滑温热,香辣中带着鲜,她就着米饭,忍不住吃了好几口。
“真不是李嫂做的?”吃了大半碗后,她才想起来问傅若时,“什么时候做的?”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傅总起床之后,就开始在网上搜清淡滋补的食谱。
他掌勺,李嫂打下手,这四菜一汤看着简单,但真做也花了他将近两个小时。
但此刻看见温知夏吃的这么香,他很幸福。
温知夏指了指他空空如也的碗,“你怎么不吃?”
“我下午要干活,中午不吃了,这都是专门做给你吃的,”傅若时自信满满,“你就说好不好吃吧?”
温知夏舀了一碗排骨汤,开始思考措辞。
刚喝一口,口袋里手机铃声大作——
是吴主任。
温知夏接起电话。
傅若时看她连说了几个好,然后挂上电话道,“对不起,傅总,医院临时有个会诊,要我马上回去,饭来不及吃了,我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