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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因为狐狸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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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丽丽,十六岁,外号狐狸。

    江南首富胡家的唯一继承人,万相门弟子。

    胡老爷家财万贯,富甲一方。

    但是妻妾十几个,四十多岁才得了一个女儿,就是胡丽丽。

    胡家的女子也可以经商,继承家业。

    所以胡老爷心中,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就算有,他也不说,谁让自己只有一个女儿。

    对于这个女儿,他爱若珍宝,要星星不敢给月亮。

    只要女儿想要的,那就一定会满足。

    所以胡丽丽从出生,就被娇养长大。

    吃穿用度,无一不精,过着奢侈的生活。

    可就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六岁的时候。

    却被无相门的门主看重,要收她为弟子。

    胡老爷当然不同意,她女儿那么娇贵,怎么能离开家?

    还有,他就算没练过武,也知道会很苦的。

    她女儿,可受不了!

    不过,胡丽丽却同意了,还很坚持。

    女儿奴胡老爷还能怎么着,只能同意。

    不过,为了女儿不受苦。

    多金的胡老爷大手一挥,斥重金,将整个无相门推倒重建。

    更是将女儿的院子,整个搬了过去。

    不止如此,直接给了无相门万两黄金,当做改善伙食的赞助费。

    并表明,这只是一年的,以后每年都有。

    就是怕女儿去了之后,吃不好睡不好。

    怕女儿受欺负,他每年给无相门送礼。

    人人有份,都是一个车队一个车队地运上山。

    所以胡丽丽就算拜了师,也是无相门中的小公主。

    毕竟吃人家的,穿人家的。

    花的,也是人家的,总不能得罪金主

    要知道,在胡丽丽上山之前,无相门穷的要死。

    住的是茅草房,吃的是窝头咸菜。

    大家都怀疑,门主收胡丽丽为弟子。

    明着收徒,打的却是拉赞助的主意。

    所以无相门上下,对胡丽丽的态度相当一致。

    就是捧着,供着,生怕得罪了。

    门主也是一样,胡丽丽嫌弃练功太累。

    那就不学那些拳脚功夫,专门教她毒术暗器。

    胡丽丽说学武让她变得不美了,就传授她魅功增加魅力。

    不过胡丽丽的天分确实很高,就这么挑挑拣拣的哄着练。

    竟然让她,练成了门内年轻弟子的第一高手。

    当然,也有可能是其她同门,看在金主的面子上故意放水的缘故。

    反正当时的胡丽丽,觉得自己除了师傅,天下无敌了。

    但是,那是在遇到了苏七七之前。

    无相门主跟天玄子是多年好友,每次纯阳观桃子成熟的时候,都会来住上一个月。

    胡丽丽九岁的时候,第一次跟着师傅去了落云山,见到了苏七七。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感觉气场不合,相看两厌。

    胡丽丽嫌弃苏七七土气,身上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

    而且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的,一点也不像女孩子。

    还给自己取外号,叫她狐狸,让她很是不爽。

    而苏七七看不上胡丽丽那娇柔造作的样子,小小年纪,神态妖娆。

    跟唱戏似的,看着全身都不得劲儿。

    于是,互相看不顺眼的两人。

    心照不宣地在桃林中,干了一架。

    结果当然是胡丽丽被七七按在地上摩擦,毫无反抗之力。

    胡丽丽当然不服,回去之后,开始勤学苦练。

    发誓下一年,一定要把场子找回来。

    但是,每一年都是一样的结果,她始终不敌苏七七。

    唯一的获得的好处就是,在苏七七的刺激下。

    她的修为,得到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一年年过去,随着两人逐渐长大。

    虽然每年的架,还是要打。

    但是打着打着,不知不觉就看顺眼了。

    心中接受了对方,成为了好朋友,好闺蜜。

    也相约出去结伴游历,狐狸也认识了神棍。

    两人一见面就成为了朋友,因为狐狸有钱!

    以神棍的性格,当然会抱大腿。

    况且还是金大腿,手指缝中漏一点,都够他忙活一年的。

    所以神棍对狐狸的态度,就是满嘴的奉承,卑躬屈膝。

    而狐狸则是颐指气使,跟使唤奴才似的。

    这样的感觉,让她很满意,跟女王一样。

    她出手很大方,让神棍帮着买个什么东西,零头都是不要的,神棍也很满意。

    两人各取所需,相处融洽。

    他们两个,是四人中最闹腾的。

    而剑痴,则是最安静的一个。

    经常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很没有存在感。

    他跟苏七七认识的时间最短,只有两年。

    大名简迟,神剑门弟子,今年十八岁。

    个性沉默少言,只有一个爱好,就是练剑。

    他跟苏七七成为朋友,原因很简单。

    两年前,他为了增进剑术,来落云山纯阳观,挑战天玄子。

    当时苏七七正好在观中,于是替师出战。

    以一枝桃花,只用了三招,就挑飞了剑痴手中的墨剑。

    而且这三招,都是她临时起意,信手挥出的。

    当时剑痴惊为天人,立即被折服。

    要知道,就算剑术大师,想要自创剑招都很难。

    苏七七竟然能够信手拈来,剑术造诣可谓登峰造极。

    在剑痴心中,苏七七就是神!

    于是当即就要拜师,学习剑术。

    苏七七拒绝了,说是自己还小,不想收徒。

    要是剑痴愿意,平日切磋一下,还是可以的。

    自己要是想到新的剑招,也会分享给他。

    剑痴当然愿意,于是就在落云山上结庐而居,守着苏七七。

    怕错过新剑招,所以苏七七每次出门,他都会默默的跟着。

    一来二去,跟神棍和狐狸,也成了朋友。

    四个性格迥异的人,倒是成了关系最好的死党。

    这次在收到苏家的传信之前,他们四个正好在一起,打算结伴出去。

    接到信后,四人决定。

    等苏七七回京与苏家断绝关系,顺便看望一下安氏母子后。

    在一起出游,所以一起来了京城。

    到了之后约定,苏七七回府,他们住客栈,到时候一起离开。

    不过神棍的抠门病犯了,才住到了破庙,让苏七七一顿好找。

    几人打闹惯了,才会一见面就出手。

    七七不见神棍,就问了一下。

    狐狸一撇嘴,嫌弃地说。

    “那抠门鬼说,京城繁华,百姓富裕。

    既然来了,就不能入宝地而空手回,所以出去赚钱了!

    说是不要管他,咱们走的时候,留下暗号就好。

    他看见了,自然会追上我们。

    对了七七,你那边解决了吗?咱们什么时候离开?”

    狐狸不想住在破庙这种地方,急切的问道,恨不得马上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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