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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杀不死的人用枪尾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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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尼斯特两兄妹就这样开始胡来了。

    第2天国王劳勃非要让奈德陪着他一起到外面去打猎。

    刚刚开春,正是那些动物繁殖的季节,这个时候打猎就是造孽。

    但是奈德也没有办法,谁让人家是国王呢,他根本拗不过呀。

    “你必须要帮我,艾林已经去了,国王之手的位置已经空悬了两个月了。

    在君临城,我能够信任的人并不多。

    所以我才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来请你。

    只有你能帮我了,我也只相信你。”

    国王的真情流露,让奈德史塔克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他们两个从小就在琼恩艾林手下一起长大。

    一起学习武技,一起锻炼身体。

    后来一起造反,一起上战场。

    甚至最后踏入君临城的时候都是一起的。

    当上了国王以后,劳勃把整个北境,相当于整个七国一半的土地封给了奈德。

    虽然说这里比较寒冷,土地也比较贫瘠,但是架不住多呀。

    现在我自己的兄弟请自己帮忙,奈德怎么能够拒绝呢?

    他深呼吸了一下。

    “好吧,不过等到你找到合适的国王之手的人选,我就会退下来。”

    “不用找了,你就是那个最合适的!

    有你在,我才能放心的喝酒,放心的打猎,放心的找女人,哈哈哈哈。”

    两人打猎半天一无所获。

    最后从旁边农民的手里买了两只羊回来。

    给了钱的。

    罗森这边还是在教导那些人练习八极拳。

    并且今天还多了一个人。

    珊莎。

    这小凉皮昨天晚上第1次见到收拾的干净利落的罗森。

    只是一眼,就已经被深深的吸引住了。

    罗森的魅力对于异性来说就是毒药。

    “嗯?”

    罗森很疑惑。

    三傻不是一直在绣花的吗?

    怎么也会来舞刀弄棒了。

    “罗森教官,父亲说女孩子也可以适当的练一练格斗,万一遇到什么特殊情况的时候,也能用得上。”

    很好,这个理由很强大。

    “那你得从基础的开始练起,先蹲马步吧。”

    罗森让艾莉亚在旁边蹲了一个马步,然后让三傻去学。

    之后再给她进行微调。

    “坚持的时间越长越好,你会骑马吗?”

    罗森问道。

    “会,从小就学过。”

    “那你就想象自己在骑马,有一种微微起伏的感觉,当然不是让你的身体真的微微起伏,只是一种感觉。

    马步要站出一匹马来。”

    很明显三傻的习武天赋,完全比不上二丫,也比不上琼恩和罗柏,跟布兰差不多是一个档次的。

    这种属于武道废材。

    以后想在习武方面有什么成就的话,基本不可能。

    马步蹲了5天都没蹲明白。

    而这个时候,国王他们要回去了。

    奈德已经答应了,要去君临城当国王之手。

    这个职位就相当于是宰相。

    几乎是行政权,财政权一把抓。

    临行前一天的中午。

    琼恩雪诺,打算跟着班扬史塔克,去绝境长城当守夜人。

    “琼恩,虽然在几个人当中,你的天分不是最好的,但你是最努力的。

    有好几次,我在深夜都看见你在给自己加练。

    前几天你还突破了明劲,全身的力量浑然一体,让你的五虎断门枪也熟练了很多。

    昨天你和艾莉亚比武的时候是让着她的,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

    这次去绝境长城,以后你能不能回来还两说,据说那里有很多野人会冲击长城,非常的危险。

    所以你去了以后,无论是八极拳还是五虎断门枪,都要坚持练习。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个道理想必你也是懂的。

    做师父的没什么东西送给你,就把这杆长枪送给你吧,记住,当你发现用枪尖杀不死人的时候,你可以用枪尾来捅人。”

    这杆长枪和其他的长枪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有一个地方是特制的。

    那就是枪尾,镶嵌了一块棱形的黑曜石。

    这也是罗森亲手打磨出来的。

    黑曜石在这里也叫龙晶。

    绝境长城以外还有一种叫做异鬼的东西。

    这是一种人为创造的魔法生物。

    正常材质的武器都杀不死他们。

    只有两种武器。

    一种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的武器。

    瓦雷利亚钢是来源于当初的瓦雷利亚岛。

    上古时期,瓦雷利亚岛是一个魔法文明非常繁盛的地区。

    而瓦雷利亚钢就是瓦雷利亚人用魔法打造的一种金属。

    拥有神奇的能量,甚至可以击散魔法。

    异鬼是人造的魔法生物。

    这就代表着他们有魔法能量的保护。

    所以普通的武器对他们是没有效果的,但是瓦雷利亚钢刚好可以击散魔法伤到他们的本体。

    只不过自从瓦雷利亚岛沉没以后,这种魔法金属打造的武器只会越来越少。

    因为打造的技术已经消失了。

    还有一种就是龙晶。

    虽然不知道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能够击杀一鬼,但人家设定里面就是这样设定的,反正罗森是想不明白。

    就一破天然玻璃,而且还因为含铁的杂质太多了,变成了黑色。

    这玩意儿连宝石都算不上。

    所以价格其实是很便宜的,罗森买了一些回来,以备不时之需。

    把其中一块打磨成棱形,装在了枪尾,送给即将去绝境长城的琼恩雪诺。

    琼恩雪诺虽然不知道罗森跟他说的最后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的确记下来了。

    当然他心里面也是有疑惑的。

    枪尖杀不死的人,为什么要用枪尾来杀呢?

    好的,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想不通的问题就不去想,他和罗森告别了以后就去准备东西了,因为第2天一大早,他就要和叔叔一起去绝境长城加入守夜人了。

    “刚才你说的用枪尖杀不死的人,不会就是传说中的异鬼吧。

    我看到了,枪尾的那颗石头是龙晶,传说中龙晶拥有神秘的力量,可以杀死异鬼。”

    琼恩雪诺走了以后,一个身高四尺下两寸的侏儒从旁边的马棚里面走了出来。

    “小恶魔提利昂,你不去妓院,却去了马棚,这几匹马可都是公的。”

    罗森看着他喜庆的身高,不由得嘲弄了一句。

    “我不在乎它们是公的还是母的,只要能把马槽借给我睡一觉就行,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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