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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混血种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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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世界上怪物还是很多的,我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我被狼人和吸血鬼同时给咬了。

    所以我变身有三种形态。”

    罗森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一刻他变身成为了一头黑色巨狼。

    之前他变身巨狼的时候,肩高两米。

    现在体型反而变小了,肩高只有一米,五体长只有两米2。

    虽然体型比以前小了,但实力和以前相比,强了很多,虽然算不上天翻地覆吧,但也强了两三倍有余。

    “好厉害!”11拼命的鼓掌,小脸都红扑扑的,非常激动。

    在她看来,这个变身实在是太酷了。

    “我现在的这个变身是狼人变身,接下来就是吸血鬼变身。”

    罗森从狼人形态瞬间变成了吸血鬼始祖形态。

    老实说,这个变身有点丑。

    主要是皮肤太难看了,青灰色的。

    而且鼻子是没有鼻尖的,看上去像朝天鼻,两只耳朵也特别大,那比例就和蝙蝠一样。

    唯一比较帅气的就是一双巨大的翅膀了。

    “这个虽然有点丑,但也非常的酷!”

    昨天晚上,罗森也变身过了,只是十一没有看清楚变身之后的样子。

    “接下来就是第3种,是我实力最强的型态,我称之为混血种。”

    罗森从吸血鬼始祖形态瞬间变成了混血种形态。

    他的皮肤上出现了些许黑色的神秘的花纹,眼睛变成了金色的,两个吸血僵尸牙露出唇外。

    这个形态,其实和人类是最相似的。

    变化也是最小的。

    “好帅!

    哥哥,你现在的样子真好看。”

    十一冲着罗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其实,你也可以成为这种形态。

    这个形态不仅仅是帅,而且可以让你的身体变得非常的强壮。

    最重要的是,变成这种形态以后,等你成年了,你的样貌就会定格在成年的瞬间。

    从那以后,只要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就会不老不死。”

    罗森开始推销自己的混血种血统。

    这个血统的确是非常给力的。

    “我要我要,不老不死,那以后就可以永远和哥哥在一起了。”

    十一举着自己的小手,大声的嚷嚷。

    “可以,不过会有点痛,因为我得咬你一口。”

    “没关系,我不怕痛,以前在实验室里的时候,我天天打针。”

    十一拉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自己平坦的小腹,但上面有一个又一个的针眼。

    “……”

    罗森没有说话,只是把11圈在了怀里,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后背,这小丫头的确太可怜了。

    “那我咬了?”

    罗森抓住了十一的手腕,最后说了一句。

    11点了点头。

    罗森的僵尸牙立马就刺入了十一的小手腕。

    吸了她一半的血液。

    是十一进入了濒死的状态,整个人十分虚弱的软倒在了地上。

    罗森连忙用爪子划开了自己的手腕,并且控制它不要愈合,这些血液一滴一滴的,滴到了11的伤口上。

    很快原本一点点力气都没有的11,就这样站了起来,她手腕上被罗森咬破的伤口也愈合了。

    她开始不受控制的变身了。

    变身以后的11,从一个1米4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1米7的大姑娘。

    并且前凸后翘。

    身上的花纹和罗森不一样,和赛琳娜也不一样。

    不过同样的都是非常神秘的,而且颇有艺术感。

    两个字概括就是,好看。

    十一睁开双眼。

    她的眼睛既不是罗森的金色,也不是赛琳娜的深蓝。

    而是宝石红。

    非常通透的宝石红。

    “哥哥我长高了!”

    11看了一下自己变身后的样子,然后拍了拍胸口。

    “就是这两坨肉太不方便了。”

    “咳咳咳……”十一的动作和话语让罗森呛到了。

    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哥哥,我感觉我好饿呀。”

    十一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用她那双宝石红的眼睛看着罗森。

    就像是一只讨要零食的小猫咪一样。

    “其实你这是对血液的渴望,你现在的血统包括了狼人和吸血鬼,虽然你不能像我一样进行狼人变身和吸血鬼变身,但是吸血鬼的基因始终影响着你。

    走吧,我们去狩猎!”

    两人都是混血种变身状态,在森林里面奔跑起来比猎豹还快。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一只麋鹿。

    成年麋鹿是巨大的。

    在这里应该叫驼鹿。

    眼前的这只驼鹿是一只肩高两米,体重估计得有600公斤的庞然大物。

    “这是你的第1次受力,我就不帮你了,而且你也不能使用你的念动力,纯靠你的身体素质。”

    11混血种变身以后虽然没有罗森那么强,但是此时她的力量属性至少也是超过100点的。

    就算她对力量的使用,不熟练不能完全发挥出力量属性的作用,但是一点力量属性至少也能够发挥出80公斤的力量。

    也就是8吨。

    驼鹿虽然巨大,但也不到一吨。

    而且在速度和灵活性方面,十一也是拥有巨大的断档式的优势。

    所以即便她没有任何的捕猎技巧。

    光凭身体素质蛮干。

    也仅仅只用了30秒不到的时间就把驼鹿按在了地上。

    然后痛饮鹿血。

    罗森的这个混血种变身直接去咬人的话,并不会让被咬的对象也变成和他一样。

    而是要付出一些自己的鲜血才可以。

    事实上他对血液也没有什么渴望,因为他可以吃人类的食物。

    十一之所以对血液这么饥渴,那也是因为第1次变身的原因,后面就不会这样了。

    足足5分钟。

    十一把一头驼鹿身体里几乎所有的血液给吸光了。

    这头驼鹿差不多有600公斤重。

    哺乳动物体内的血液占体重的7~8左右。

    就算只有7,那也有42公斤的血液。

    这么多血液吸下去,十一的肚子没有任何的变化。

    但是她身上却冒出了水蒸气。

    应该是把多余的水分给排出来了。

    只留下了营养物质。

    “真舒服,肚子不饿了。”

    11伸了个懒腰,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她也退出了混血种变身的状态。

    但是和之前已经不一样了。

    之前的十一身高只有1米4,现在应该有1米5了。

    其实身高是有节点的。

    一个女生身高1米4,那她就是个女孩,身高1米5,她看起来就像少女了。

    男的也差不多身高1米5,那看去就是个小孩,身高1米6,那他看起来就像少年了。

    有些人8岁,身高1米8。

    别人都不会相信他是8岁的。

    十一不仅身高长高了,头发也长出来了,成了披肩长发。

    深棕色的头发,黑色的瞳孔,棕色的虹膜。

    要不是非常熟悉她的人,这会儿应该已经认不出来了。

    变化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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