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云雀
·1·
时间过得飞快,熬过最热的那几天,秋天好像一下子就到了。
“燃烧者”事件并未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旺达几乎成功保护了饭店里所有的人,真了不得——后续也不再需要复仇者跟进。
除此之外,世界基本和平,除去那些战乱地区(显然美国政府从未放弃过在世界各地点燃战火,想想真令人沮丧),因此复仇者也进入了淡季休整期。除了训练之外,他们最喜欢的就是甜甜圈之夜、电影马拉松之夜,以及各种热门体育赛事直播时段。
如果有人一口气吃了太多甜甜圈或者芝士热狗,队长就会在第二天训练时给那个人“加餐”,这差不多都成了惯例。尽管没人喜欢“加餐”,但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往嘴里塞垃圾食品,好像这是什么傻帽比赛似的。
而作为各种意义上的伤病号,我就只是老老实实呆在大厦里养伤,参与我能参与的社交活动,让自己的心情从“妈的差点死翘翘”中慢慢恢复。
烧伤的疤痕即使在痊愈之后依旧很难忽视,从我的下巴直到锁骨部位,都能看到狰狞的红色。我本来还指望伤疤会是白色的,但这种烧伤显然要更严重一些。
最难看的部位是脖子两侧,你几乎能分辨出两三个指印,天杀的操蛋玩意儿。其他地方倒是还好,如果我穿着长袖就不会露出来。即使露出来了,我也没太在意。
史塔克和班纳每隔半个月会把我叫过去做一次体检,虽然意义不大。他们还在研究别的,但每当我心怀希望,问起有关回家的事宜时,班纳总是抱歉地摇摇头。
所以,总而言之,我还好。尽管我不得不花上更多时间回忆过去的事,好加深对自己的世界所拥有的印象——这种印象正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淡,但过程却很缓慢。事实上,直到第一次意识到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贝卡阿姨的小孩儿叫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开始恐慌起来,但也无计可施。
于是我开始在笔记本上把我记得的重要事情写下来,免得有一天自己会忘记。而且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也不再做梦回到故土,不再在巨大的惊喜和和更巨大的失望之间来回摇摆。
我越来越多的梦到这个世界的人和事,唯有十八岁的托尼在我记忆中仍是永恒。
·2·
“吉姆?吉姆?”
“詹姆斯?”
“罗杰斯,嘿!”
我猛地惊醒,紧接着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在卧室里响起,至少持续了三秒钟。旺达正抱着胳膊倚在门口。而我看着满地狼藉,伸手揪住了又有些长的头发。
“有没有搞错,又来?”我□□了一声。
“你该开心点儿,这意味着你的能力正在慢慢恢复。”
“哈,我相信自己的开心份额已经在这种破事儿第一次发生的时候就提前预支掉了。”
这当然不是第一次发生:大概半个月前,我开始在睡梦中误打误撞用意念力浮起一些重量体积较小的东西。但每次随着意识清醒,意念力就像魔术师手里的兔子一样消失了。
旺达耸了耸肩,“至少这次没东西碎掉。”然后她的唇边滑过一丝促狭的笑意,“希望你不介意我未经允许就进入你的卧室。我敲门来着,但你睡得太死了,而我又察觉到这里有一场魔术危机正在上演。”
“如果你非进来不可,至少也该帮我把这些该死的东西接住。”我嘀咕,迅速扯过被单盖住自己。天啊,我真不该在睡午觉的时候脱衣服。
“是啊,”她笑起来,“但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羞愤欲死地哼了一声,“你能不能,呃,等个五分钟再来,我保证那个时候我会更加体面。”
“不如你来找我。”旺达鼓起腮帮子,把挡住眼睛的一缕头发吹开,“我又遇到了讨厌的音乐问题,需要专家指导。”
“成交。现在马上从男士卧室撤退,马克西莫夫小姐。”
旺达咯咯笑着离开了,走之前勾了勾手指,那些散落一地的小玩意儿就都浮了起来,晃晃悠悠地物归原位。
我叹了口气,往后重新倒在床上,然后又被床垫弹起来——这玩意儿总让我觉得自己是睡在蹦床上头。我用手捂着脸,从指缝中盯着吊灯,第一万次尝试自己能不能仅凭意志去晃动它,结果当然是不能。我仍旧是一截耗干的电池。
唉。
几分钟后,我收拾整齐从浴室里走出来,换上干净的衬衣和牛仔裤,让自己重新变得像个人。然后,我才向旺达的练习室走去。
近来我一直在指导她弹四弦琴,把那些她记忆中家乡的小调和民谣变成纸上的音符。说实话,还挺有趣的。
“你瞧,就是这一段儿。”旺达咬着嘴唇,我进去的时候她连头都没抬,手指依次拨动琴弦,“真讨厌,我总是踩不到该死的点儿上。”
“因为你的左手还不够熟悉和弦的位置。”我说,“年轻女士,注意素质。”
她不禁翻了个白眼,“哦,得了吧,你怎么比队长还老套。”
“你错了,我真的没他老套。”
然后我告诉她如何运用肌肉记忆解决生疏问题,这其实和她参加的那些训练是一个道理。
她再次弹了一遍这首欢快的民谣,没多大进步,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进步。我拿过琴给她示范了一遍,甚至把一部分歌词唱了出来。她安静地听着,有些惊讶地注视着我。
“你什么时候学会说我的家乡话的?”
“我不会,我只是记住了发音。”我耸了耸肩,“我的前女友会超多门外语,她教过我一些技巧。”
“再唱一遍。”旺达抱着膝盖坐下,脸上浮现出微笑,“再唱一遍,吉姆。”
于是我又唱了一遍,她在我没记住歌词发音的地方轻轻哼着补上空缺。唱完这一首,我习惯性地拨了一遍琴弦作为结束。这时,我的脑子里突然跳出几个音符,于是我随手把它们弹了出来。
“这是什么曲子?”旺达好奇地问。
我的手指在琴弦上悬着,沉思了片刻之后,我告诉她:“这是一首爱尔兰民谣,小的时候,我爸爸用来哄我睡觉的。”
“爸爸?”旺达挑了挑眉,“不是妈妈?”
“我妈更喜欢睡前故事。”而且她通常都太忙了。
旺达沉默了片刻,把下巴垫在膝盖上,叹息般说道:“把整首都弹一遍吧,吉姆,我想听。”
我点了点头,开始从头弹起。严格来说,这其实是首女孩儿鼓起勇气倾吐爱意的歌,我也不知道老爸究竟是哪根弦搭错了,居然想到用情歌哄小儿子睡觉。
可能是这曲调真的很温柔的缘故吧。
他有那,我梦寐以求的灿烂笑容
明日我就将倾尽这颗仰慕之心
对他讲述我毕生的爱
以及我那卑微灵魂对他的崇拜
·3·
“爱尔兰的?”罗杰斯队长的声音把我们都吓了一跳,“《晴空云雀》?”
我这才反应过来,慌忙用手背抹了抹脸,点头回答说:“呃,是啊。”
“我妈以前总唱这首歌,”他脸上带着回忆的沉思表情,布鲁克林口音像幽灵一样神出鬼没,还有那些我以前从没在意过的鼻音,也在这时统统冒了出来,“在我生病的时候,她会唱这首歌哄我睡觉。”
他说完轻轻哼了几句,用爱尔兰语。
旺达微微耸了耸肩,悄悄冲我露出一丝笑容。
“是吗?”我喃喃地说,情不自禁地回忆父亲是否向我提起过莎拉奶奶。也许提起过几次,但我只对几张为数不多的小照片有印象,“她……我是说莎拉奶奶,她生前是个护士,对不?”
“嗯。”他波澜不惊地说,“我从没见过我爸,他死在战场上了。我妈就是靠这份工作把我养大的。”
我耸了耸肩,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表示,但最后决定还是顺其自然,于是诚恳地说:“我知道,我爸告诉过我。”
“你会唱《邦尼邦尼》吗?”队长忽然问,然后笑着挑了挑眉,“还是我这么问太失礼了?”
“哦,不。”我摇头,咧嘴一笑,“我只是很高兴终于有人欣赏我的琴艺了。”说完我拨了拨弦,弹起他点名的这首爱尔兰小调来。
队长只是静静地听着,脸上的神情几乎有些陶醉。他看上去很放松,没有训练场上那么咄咄逼人,和穿上那身美国队长制服时的样子也截然不同。
他让我想起爸爸,只不过模样要年轻得多。
·4·
“嘿!这是个派对吗?”克林特说,“我被禁止不参与任何发生在大厦范围内的派对。”
他和史塔克一前一后、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练习室。我怀疑在此之前,他们根本就没进来过这间练习室。
“我很肯定双重否定不是这么用的,小鸟儿。”史塔克一边说一边撞了撞他的肋骨,然后差点被鹰眼用两根手指谋杀。
“你懂个屁,你连虚拟语态都用不好。”
“如果我是你,我脸都要羞红了,巴顿。”
“如果我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在管理一个大公司的同时还能找到这么多时间去惹人烦。”
队长冲他们两个无奈地摇头。
“别管那些了。瞧瞧,一个有天分的民间乐手!”史塔克突然兴致勃勃地朝我看过来,“你知道我一直开玩笑说你是摇滚明星之类的,但我还真没料到你有两把刷子。所以怎么着,你想在圣诞节的时候收到一把吉他做礼物吗?”
“圣诞节!”克林特跳起来凌空挥拳,“我爱死圣诞节了!”
“我不需要圣诞礼物。”我说,然后意识到所有人都在盯着我看,“我是说,按照我的生物钟来说,圣诞节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
“你应该入乡随俗。”史塔克指着我,“所以,圣诞礼物,就这么定了。”
我冲他扮鬼脸。克林特趁我不备一把捞过四弦琴,然后一屁股坐下,掰了掰指关节,扯着嗓子开始大唱特唱“老麦克唐纳有块地,咿呀、咿呀、哟”。
“耶稣在上,克林特,给人留条活路。我还不想因为脑充血而提前去见猫王。”史塔克故作暴躁地说。
然后克林特用更欢快的语调唱起了《絮絮叨》:“拿报纸,丢垃圾,不然你就没钱哩。你要不把厨房的地板擦干净,就再也别想摇滚笑嘻嘻。逼叨逼!别烦心。”
“谁来把他拿下?”史塔克呻|吟了一声,“队长?臭小鬼们?”
旺达已经笑得快掉到椅子下头去了。队长就只是一脸慈爱地看着他们,好像突然发现自己多了几个傻儿子似的。
按照这个发展,我们本来会有一段更美好的时光的——也许克林特会提议打电子游戏,然后爆扁我们所有人(包括史塔克)。或者史塔克又发明出某种新奇爆米花机,然后我们就会在看电影的间隙把形状诡异、色泽奇怪的爆米花大把、大把塞进嘴里。
但没有。忽然之间,我们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阵奇怪的、悠长的呼啸声,有点儿像是抽水马桶一直冲水,也有点儿像是管道里连绵不绝的风声。
随着这种怪声,一个英国样式的蓝色警亭由半透明再到实体,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了练习室的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