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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水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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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本来晚上不打算吃饭的。我翻出了之前陆陆续续攒钱买的一大堆唱片,想找点应景的歌来听,但最后放的却是奥克斯的《我不要再行军了》。当他唱到“我一定曾杀了上百万人”时,我妈敲了敲门。

    “申请进入?”

    “呃,申请批准。”

    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拧亮床头灯。她进来的时候,我正努力整理自己的床铺,掩盖自己今天压根儿没叠被子的事实。

    “想下楼吗?”她在门口,但没进来,“我做了熏肉卷和土豆泥,还有奶油菠菜。”

    “哦,好啊。”

    这大概是一个月以来我和妈妈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讲话。当然,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过分激烈的矛盾。比起我和老爸那些足以掀翻天花板的争执,偶尔和妈妈闹点不愉快,简直就是无足轻重的小插曲。

    不过要是一个人都十八岁了还被父母关禁闭,你就总得做点样子出来,好让他们不再把你当小孩子看。

    “十分钟。”我妈下楼之前说,“晚饭马上就好了。”

    等门关上,我夸张地叹了口气。按理来说,我爸才是家里那个当过兵、打过仗的人,但不知为何,妈要比他听起来更像个指挥官。

    楼下果然香气四溢,都是我爱吃的菜。老爸又坐在饭桌前看报,脸上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看那样子,他不止是不同意对方的观点,还想直接从报纸里头揪出那个写稿的可怜虫,抓着他的衣领好好理论一番。

    “好了,别看了。”妈妈拍了他一把,“吃饭了。”

    爸也叹了口气,重重地合上报纸。

    吃饭的时候,爸妈先是谈论了一会儿有关政治的东西,什么越南啊、中国啊、苏联啊,然后是工作上的事,还有同事、邻居,以及同事、邻居家里的小孩。我几乎没去听他们说什么,因为就像任何儿童、青少年以及年轻子女一样,我对父母讨论的话题压根就不感兴趣。

    “吉米?”老爸叫了我一声,我这才把注意力放回到他们身上,“你妈问你话呢。”

    我抬起头,嘴里还含着沾满土豆泥的勺子,“呃,什么?”

    “我是说,你和托尼都去波士顿上学,对吧?”妈妈说,“你们可以一起走,相互照应。”

    如果她指的是一起开车去波士顿的话,那听上去还不赖。事实上,托尼有自己的车,而我也考了驾照。之前要是我想开车带苏茜出门兜风,都是问他借车,然后分摊油钱。

    但我计算了一下,他那辆普利茅斯的车后座放两个人的行李不成问题,但要是放托尼和另一个人的行李,那就有点悬了——这家伙有时能一个顶俩。

    “哎,我不知道。”我耸了耸肩,“可能吧。”

    妈妈看了老爸一眼,“从这里开车到波士顿要多久?”

    “快的话要三、四个小时,慢的话,半天左右吧。”爸想了想,问我,“所以你们不打算搭火车去?”

    “我们还没商量。”我说,“但托尼肯定不情愿坐火车,除非那趟火车被他包下来了。”

    说真的,霍华德叔叔甚至可能租一架飞机送他到波士顿。虽然那完全没必要,但托尼也绝不会拒绝。

    “你应该提前制定计划。”妈妈说,“看起来还有两个月,但如果你要提前去做准备的话,那就只剩一个半月了。”

    “我才刚放假,”我大口嚼着奶油菠菜,“还没到秋天呢。”

    “别在嘴里有东西的时候说话,吉米,恶心死了。”爸说。他偶尔也会冒出几句完全不符合他六英尺二英寸高、二百四十磅重的体型的话。

    我迅速把菠菜咽下去,夸张地模仿他的口吻:“恶心死了。”

    “年轻人,”老爸用小汤匙指着我,语气颇似电影里的邪恶反派,“你有麻烦了,等着瞧吧。”

    “嘿,在你们把餐桌变成战场前,”妈说,“谁把最后一点土豆泥解决掉?我要洗盘子了。”

    ·2·

    “分手信”事件之后,妈妈再也没对我提起过苏珊娜·霍夫斯塔特。她不是那种会对儿子交的女朋友指手画脚的家长,也从不插手我和苏珊娜之间的事。要是我没记错,“别在外头过夜”很可能是她对我提出过的唯一要求。

    但现在这些都是过去时了,想想真是令人心碎。我在家里颓废了好几天,只在独立日那天去湖边看了看烟火——严格来说,那属于家庭活动。我爸的生日和美国国庆是同一天。

    在那之后,除了吃饭,我几乎连卧室都很少离开。禁足令是撤销了,但没什么出门的理由,只好整天关在房间里听唱片,翻出我那把压箱底的吉他,伤心了就唱几句酸溜溜的歌词。

    “吉米,儿子,”有一次爸对我说,“我不是不支持你,但你应该出去走走,你要在家里发霉了。”

    我用死鱼眼盯着他,“而且我弹琴影响你画画了,对不对?”

    “你确实比不上猫王,小鬼。”

    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我敬爱的父亲,一个含蓄委婉的人。

    不过我也确实应该出去透透气,当然,在此之前我还得刮胡子、洗脸,把自己弄得像个人,然后我就呼朋引伴好好出去玩一玩。

    苏茜肯定也是这么对待我们的分手的,所以何乐而不为呢。

    但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缘好的家伙。如果想找人一起玩个痛快,除了托尼,我想不出任何其他人选。问题在于,托尼可不是失恋之后泡在一起的最佳人选。在某些方面,他的神经就像电线杆一样粗,完全称不上是个体贴的人,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

    “乐观点,哥们。”他有一次在电话里跟我说,“至少那姑娘不是在披萨店和你分手的。”

    我告诉他,我看不出写信分手和在披萨店分手有啥区别。

    然而,不管我是不是想独自哀悼死去的爱情,托尼都没打算让我耳根清净。他在连着打了几天电话之后,终于在周六上午大摇大摆来到我家。

    “早安,罗杰斯夫人,您气色真好。”他对我妈大献殷勤,“我妈妈要我代为问好。”

    “你好,托尼。”妈对这小子一直非常喜欢,因为托尼有那种本事,专讨人到中年、家中儿女个顶个闹心的母亲的欢心,“来找吉米吗?他在楼上听那些该死的唱片呢。”

    然后她提高嗓门叫我:“嘿,吉米!托尼来了!”

    这天我爸要指导一群小鬼打棒球,家里只有我和我妈。我只好答应一声,磨磨蹭蹭下了楼。当我看到托尼正帮我妈打蛋清、烤蛋糕的时候,惊讶得差点从楼梯上滚下去——这家伙在自己家里绝不会帮忙下厨,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嘿,哥们儿。”托尼一看见我,立刻把装蛋清的碗放下,兴冲冲地问:“想去看比赛吗?我搞到两张洋基队的票,前排!”

    哟呵,这可真是不错。

    “和谁的比赛?”

    “红袜队。”

    就这么定了。我立刻跑到门廊去穿衣服。无论如何,这总比继续看着托尼帮我妈打蛋清强。何况那可是纽约洋基队和波士顿红袜队的比赛,前排的票。

    “嘿,孩子们,你们中午还回来吃饭吗?”我妈提高嗓门问。

    我低声问托尼:“比赛是什么时候?”

    “一点十分。”托尼叉着腰,“如果你动作快点,我们还能在开场前来点儿热狗和汽水。”

    “妈,我不吃午饭了!”我一边关门一边大声喊,“晚上回来。”

    ·3·

    球赛棒极了。

    托尼可真了不得,我们的座位离一垒线很近,近到我都怀疑自己能亲上怀特·福德的屁股。洋基体育场内,来自纽约的球迷们断断续续发出嘘声和嘲笑声,尤其是当洋基队球员搞砸比赛的时候,或者那些波士顿来的乡巴佬闯进他们视野的时候。

    直到后来我离开纽约去上大学,都再也没见过任何地方的球迷——或者市民——能像纽约人一样,用这种毫不自知的方式目空一切。

    比赛散场之后,我和托尼商量要不要再去推车那里买点热狗吃。我们比赛开场前已经各自吃了两根热狗,喝了一瓶汽水。但这世上再也没有能比体育馆里买来的热狗更好吃的东西:粗糙的面包烤的滚烫,里头夹了涂满劣质辣酱和芥末的香肠。任何人都会爱上这个味道。

    “或者我们可以去安德鲁披萨店。”托尼一边吞下今天的第三根热狗一边说,“噢,我爱死他家的鸡肉蘑菇披萨了。”

    “我看我还是回家吧,安德鲁这龟孙子迟早害我破产。”我摸了摸口袋,计算着自己还剩下的零花钱。虽说上大学的学费是我爸妈出,但生活费还是靠我自己挣。也许我应该弄个账本出来。

    托尼说:“去他的,我请客。等我们到波士顿,你就得搭飞机回来吃披萨了。”

    “你真是个酷哥,托尼。”

    安德鲁的小店开在离我们家不远的街区,店内装修成蹩脚的西部风格,也没有自动点唱机或者收音机。我想安德鲁因此错失了不少赚钱的机会——并不是所有人都习惯盯着约翰·韦恩的海报大嚼披萨饼。

    但他家的披萨确实好吃。我和托尼每个月都要来这里几次,尤其是周末刚过,家里开始吃剩菜的时候。

    “所以,你怎么想?”披萨送上来之后,托尼一边喝着根汁汽水,一边看着我。

    “想什么?”

    “你不会整个暑假都泡在卧室里,听着那些糟糕的唱片悼念你这段夭折的恋情吧?我是说,你女朋友——前女友——身材是不错,但她离漂亮还差十万八千里呢。等上了大学,你就会发现她只是颗土豆,而你面前还摆着各种山珍海味。”

    我后来的女朋友是个女权主义者,对于托尼这番物化女性的言论,她很可能会予以迎头痛击,把托尼杀个片甲不留。

    当然,这是我和托尼都没想到的事情。我们现在只是坐在披萨店里大谈女人经的两个青瓜蛋子,对女人的了解不比我们对西班牙内战的了解更多。

    “实际上,我在考虑暑假打一份工攒钱。”我飞快地消灭着自己的拿份披萨,“你知道,我有个亲戚开着木材加工厂,可能会需要帮工。”

    “你说的亲戚不会是指巴恩斯家吧?”

    “让你猜对了,神童。”

    当然,我和巴恩斯家没啥血缘关系。但爸和巴恩斯家算是世交,我想。

    他的一个好朋友,詹姆斯·巴恩斯,1945年的时候死在了欧洲战场(你应该注意到了,我的名字就是取自他)。这大概是所有人的伤心事。不过我只见过那个人的照片,所以没法感同身受。他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早在我出生之前就死掉的人。

    但爸有时会带我到巴恩斯家去,坐在客厅里和巴恩斯的两位长辈说话,巴恩斯太太会用烤饼干招待我,还会说我长得像爸小时候。

    这我可看不出来。除了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我和我爸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不过我想巴恩斯家的人都挺喜欢我。他们家的大女儿,吕蓓卡·布莱克,也就是詹姆斯·巴恩斯的妹妹,嫁给了一个木匠。我跟托尼说的亲戚,其实指的就是他们。

    “听起来不错。”托尼说。但我觉得他只是随声附和。我猜他暑假会去他爸的工厂实习——史塔克工业,那可是所有人挤破头想进的地方。

    但托尼总是能出人意料,“你觉得你家亲戚会介意你多带一个人一起打工吗?工钱差不多就行了,我不在乎这个。”

    “认真的?”我惊讶地看着他,连可乐都忘了喝,“我还以为……”

    “以为我要去我爸那里?才不。那个老法西斯。”托尼说着塞了一整块披萨进嘴里,看起来是想堵住自己的嘴。

    “有一次我这么说我爸,把他气坏了。”我说,“大概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对‘法西斯’比较敏感。”

    “呵。”托尼拿起我面前的可乐一饮而尽,抹了抹嘴,“那就这么说定了,哥们儿。我们什么时候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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