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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两个极端,懒汉和肝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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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狗拳第三境,登堂入室。”

    “借此境,疯狗呼吸法,可提升自身气血,从而令武者肉身实力大增。”

    “而我在夜间,可入山中食瘴气,化为天地之力淬体。”

    “效率,比之寻常一品武者,快了数倍,甚至数十倍不止。”

    林轩看到识海之中招妖幡文字凝聚,心中感慨。

    按照书中记载,武者,一品气血,二品易筋,三品淬骨,四品皮肉。

    至于四品之上,这本疯狗拳层次太低,并未记录。

    按照林轩估计,自己身负外挂,得食气和老黄相助,寻常人需要十年才能将疯狗拳练到炉火纯青。

    自己不出一个月即可。

    到时候,修为可迈入二品境。

    只不过,疯狗拳毕竟太过粗浅,到了二品境界,便断了修行路,尚且需要一门更为高深的武学才能精进。

    “高深武学,县城之中的门派,自然会有。”

    “以我这猎户之身,最好选择,还是逐鹿堂。”

    “毕竟,我最大的优势,是在山川湖海之中,而非庙宇之内。”

    “倘若拜入,诸如药帮,铁匠帮之流,整日关在门派内修行,岂不是避己之长?不妥。”

    林轩摇了摇头,开始为自己规划后续的路,如何走得顺遂,走得坦荡。

    这个时候,就突出信息的重要性了。

    半两银子,结交石忠,实在是太划算了。

    按照石忠所言。

    逐鹿堂之中,共有三院,可传授武学。

    一为,屠肆院,最重杀意和技巧。

    二为,猎弓院,最重目力和力量。

    三为,寻踪院,最重速度和感知。

    “武者根骨,我自不必担心,至于摸骨费用,癞皮狗贡献了有三十两存款,更是不足挂齿。”

    “而我若是入逐鹿堂,便需要修了基础功法之后,通过考核,拜入内院三门。”

    “力量和感知,乃是我的强项,也就是说,最合适之法,便是拜入猎弓院和寻踪院……”

    “亦或者,下一个封妖图腾,我得从三院注重标准这个方面入手。”

    林轩心思收拢,目标逐渐清晰。

    目前存款足有三十五两,暂时不必为钱财担心。

    只不过,每日进城,太过招摇。

    一夜练武。

    白日将起。

    林轩身上有了露水。

    只不过,林轩气血充沛,体内好似炉火燃烧。

    那露水被其蒸腾,化为白雾扶摇直上,颇有仙家韵味。

    眼下有了武艺傍身,紫雾山之中,倒也不至于如之前那般谨慎小心。

    “回到家中,让月妹为我备好干粮,接下来这些日子,我便以走山渡日了!”

    林轩打定心思,呼喊了老黄一声。

    一人一狗,动若脱兔,疾步如飞。

    回到了林家。

    那二叶山参入城卖钱,此事林铮知晓。

    林轩本欲将钱财上交,横竖几两银子,林轩眼下得了癞皮狗的馈赠,倒也不在乎。

    但林铮拒绝。

    让林轩自己得了钱财,自己攒着,偶尔帮衬一下家里便是。

    意思是让林轩掌家。

    林轩对父亲的放权,倒是颇感意外。

    但终究是留了二两银子给林月。

    让林月给家中吃穿用度,尽量都用得好一些。

    父女二人对林轩的大手大脚,都觉得惊奇,想劝林轩省着一点花。

    但林轩依旧坚持。

    觉得林铮伤筋动骨,眼下即便是有了壮骨药,但也需要调养。

    若是吃得太差,对恢复不利。

    并提出让林月给他准备干粮。

    接下来白日里便呆在山上,午膳便不回来吃了。

    这一点儿,林铮和林月非但没有怀疑,反而顿感欣慰。

    毕竟,之前林铮走山,也时常不归家。

    之前的林轩,乃是村中有名的懒汉。

    而现在的林轩,却是勤勉得让人感觉不真实。

    生死大劫,性情改易,但走向两个极端,着实让林铮意料不到。

    ……

    如此三日。

    林轩泡在了紫雾山上。

    每日打猎,寻宝。

    拢共打了三只傻狍子,十三只野兔,十一只野鸡。

    棒槌也挖到了六株,分别在四两到六两之间。

    晚上则是偷偷溜入山中,借着瘴气,修行疯狗拳,每日精进速度极快。

    要知道,眼下天气逐渐转凉,山中的山货,踪迹罕见。

    饶是村里最老辣的猎户,这些时日,都是空手回来的多。

    临近入冬,走山客生活更为困难。

    而到了入春,山货逐渐活跃,那才是走山客的丰收时期。

    而林轩每日都有收获,并且收获不菲。

    更有棒槌这种极品山货。

    林月和林铮,从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开始变得麻木。

    而林轩每日归来,收获颇丰。

    自然也是被村里不少人看在眼里。

    林轩原本游手好闲的口碑,也是逐渐好转。

    村里人都在说。

    这林家二郎,是被山神爷点开窍了。

    “这些东西,足有两三百斤……还有棒槌……”

    “我去问你陈叔借一辆牛车,拉去李乡绅家中,换些钱财。”

    林铮看家中山货堆得有些多了,便对林轩说道。

    这日子天冷,放几日,只要处理好,倒也不打紧。

    但终究是新鲜些,能卖上价钱。

    “卖给李乡绅,虽不至于像城中一般,被克扣这么厉害……”

    “但如此行径,若是被官府发现,只怕是重罪吧?”

    林轩有些好奇,向林铮询问。

    林铮轻笑一声,解释道:

    “之前那二叶山参,颇为贵重,又牵扯到赵家父子,所以才让你入城卖。平日里,咱们辛辛苦苦打些山货,进四出六,哪里吃得消?”

    “都是卖给李乡绅居多……李乡绅,在城中也有关系,给一些权贵老爷供应山货,有人庇护,自然不惧。”

    “更何况,咱们周边几个村子,都是这么做,惶不论我们一家。”

    林铮拍了拍林轩肩膀,又道:

    “发现……也没这般容易。”

    “我往李乡绅家,送些山货,远房亲戚,正常往来。李乡绅送我些粮食,作为回礼,也实属正常。”

    “至于粮食中,他竟将银两掉在里面,此非我故意为之吧?”

    林铮脸上的褶子,逐渐舒展开,满是意味深长的笑容。

    林轩听得瞠目结舌。

    还能……

    这么玩?

    这和“重金买领导字画”的套路,如出一辙。

    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林轩愣了半晌,才对林铮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钱卖了给你,你欲成武者,可所谓武者吃金而生,日后花钱的地方不少。”

    “咱老了,帮不了你,唯有帮你跑跑腿,若是累了就回家,有爹在。”

    林铮感慨一声,复又幽幽叹息一声。

    “嗯,爹做主便是。”

    林轩受不得这种场面,拿了林月准备的干粮,趁着朦胧之色,前往紫雾山。

    林铮拄着拐杖,和林月一起,将山货搬上牛车。

    一扬鞭子,牛车慢悠悠向着李乡绅家而去。

    ……

    李府。

    黎村,民村等周边村子,若蛛网盘踞,而李乡绅的家,便建在正中。

    李乡绅辐射掌控几个村子,兼并土地,对上奉承,对下剥削,一代代积累,倒是成了一方土皇帝。

    那李府,岂是寻常贫苦人家的黄泥房所能比?

    地主之宅,方圆百亩,广袤无垠。

    其屋宇数十间,正房高大巍峨,雕梁画栋,朱漆门窗熠熠生辉。

    左右对称,排列有序,犹如雁阵。

    庭院深深,青石铺地,径旁花卉争艳,佳木葱茏。

    堂中挂名人字画,桌椅皆为檀木所制,精雕细琢,巧夺天工。

    仓库充盈,粮谷满仓。

    马厩之中,骏马嘶鸣;

    柴房之内,柴薪堆积。

    但偏偏,此刻的李乡绅,端坐在高堂,愁眉不展,哪怕是有丫鬟前来服侍,也被其呵斥。

    “老爷为何这几日,怒气这般大?”

    李夫人穿金戴银,雍容华贵,开口对李乡绅问道。

    “哎,夫人有所不知啊。”

    “往日我来往临川和乡野,为临川客栈,茶楼,勾栏等地,供给山货,以足城内达官贵人口腹之欲。”

    “然入冬以来,走山客收获太少,偏偏……如黎村的林铮,赵荀等人,都出了意外。林铮害断了腿,赵荀身死,山货紧俏得紧……”

    李乡绅喟然长叹,身子向后仰去,整个人瘫在椅子上,用手揉着鼻梁,满脸愁苦:

    “我那几个死对头,盯着我巴结上的几个贵人不放。”

    “若长此以往,只怕我李家的靠山,要成别人家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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