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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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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你猜是谁?”

    “猜你个头。”

    “文化人说话怎么能这么粗俗。”

    周父瞪大眼睛,实在是倒反天罡,闺女教训起老子来。

    在周芷溪长大以前,她长得跟桐桐挺像的,就像个洋娃娃,他也觉得闺女就是爸爸的小棉袄,可随着她长大后,他才发现,这就是个披着棉花壳的皮夹克。

    周芷溪神秘一笑,“去你医院的附属幼儿园。”

    周父一蹦三尺高,简直返老还童了。

    周母急忙说,“这是玄学,伪科学,不算。”

    周父扭头一笑,脸上写满得意,“怎么就不算了呢?”

    周母无语了一阵,“刚才不是你自己说的?”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周父一本正经地说完,赶紧拿起座机打电话去了,幼儿园里不乏他同僚,下属们家的小娃娃,到时候提点小礼物去,希望他们能关照下桐桐。

    季凝默默看着,这娘家人到底和婆家人不一样。

    想当初她也见过柴母,捻着佛珠,一副不问世事般的高高在上,仿佛桐桐不是她家的亲孙女,在她眼里,只有孙子才是他们柴家人,不,才是柴家人,她压根就不姓柴。

    可佛教明明说了,众生平等。

    看来,她信的是伪佛。

    桐桐打小起,就是周家这边在贴心照顾,她出生小小一个,发育得也比一般小孩子慢,最开始的时候,她不怎么会吃奶,但过于安静,哪怕不舒服,或是被奶噎住了,那也不会吵闹。

    所以必须有人看着。

    周父周母心疼女儿做了一天手术,整夜轮流拍嗝哄睡。

    体质差,中途生病几次,柴父柴母都没来看她一眼,明明也是医院里的人,宁可看医院的领导,一墙之隔,也没来看自己的孙女。

    这些季凝都是从周景墨那听说的,好在桐桐现在越来越好,要去上育红班了,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于是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就把桐桐送去人民医院附属幼儿园。

    “哇……”

    小朋友们都是颜控,一个个捧着下颚,嘴巴张得大大的。

    桐桐本就皮肤奶白如豆腐,眼睛水灵,脸颊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嫩嫩的,而今天还盛装打扮,穿着公主一样的蓬松白色纱裙。

    是周景墨从香江带回来的,一层又一层的,人工制作,现在穿公主裙的本就少,更何况这件设计精巧,一看就和平素那种简单白裙不同。

    头发如泼墨,带着点微卷,顺着肩头散落下来,戴着一精致的白色珍珠发箍,珍珠散发着莹润的色泽。

    季凝带着桐桐在家已经演练过了,这会儿桐桐虽然怯生生的,不敢直视大家的眼睛,但还是挤出了一抹笑。

    “哇!”

    “她是公主吧。”

    “不,明明是仙女。”

    大家眼巴巴地看着她,都渴望和她做朋友。

    老师蹲下身去,摸了摸头,直视进桐桐的眼睛,笑容和煦如暖阳,“桐桐,你看到了吗?大家都很喜欢你。”

    桐桐眼眸亮晶晶的,这眼神就跟健力宝似的一样乖巧听话,点了点头。

    第一天上幼儿园回来的桐桐很开心,她长句虽然还不能说很多,但是断断续续说些字,再加上手舞足蹈地比划。

    大家算是看懂了,她在学校里交到朋友了,大家都想跟她做朋友。

    她一摊开手心,手心里全是大白兔的奶糖,这些都是小朋友们塞给她的,笑得露出一口白白的乳牙。

    心情都写在脸上了。

    季凝揉了揉她头顶的软发,这样漂亮的桐桐,就像是迪士尼的冰雪公主走了出来,谁能不喜欢呢?

    周父骄傲上了,“看到没有,去人民医院附属幼儿园,是她不会错的选择。这氛围多好,我们医院职工的孩子们都善良听话懂事。”

    周母翻了个白眼,“切,去中南大学附属幼儿园也不会差,我们的子弟学校学生知识渊博,从小就说外语呢。”

    说完,她拉着季凝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公平起见,你们以后的孩子就去中南大学附属幼儿园哈。”

    似乎觉得这理由不够充分,她又补充道,“我保证,会让她拥有一个很幸福很充实的童年,从小就博古通今,知识渊博,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着,推了推眼镜,一脸正式的样子。

    季凝哭笑不得,这是催生吗?

    不过有婆婆管孩子学习生活,她确实能省不少心。

    她之前辅导过陆行作业,周景墨又辅导过她作业,她深知谁辅导,谁老得快。

    周景墨紧挨着季凝坐着,在旁搭腔,“我的孩子以后就去一个普通幼儿园,不要有熟人庇护的地方,野蛮生长。”

    周父:“……”

    周母:“……”

    季凝诧异,也不知道他是随口胡说的,还是有认真考虑过。

    周母顺手就脱掉脚上的居家拖鞋,周景墨比她更快一步,驾轻就熟地起身,手还从容地插在裤兜里,长腿却已经本能般迈开了。

    周母追在他身后跑,“你看我不打死你!我看你是石头放在鸡窝里——混蛋。老肥猪上屠——挨刀的货。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久违的国粹又来了,一串接一串,不重样地骂。

    季凝坐在那里,已经习惯了,因为她知道周母就没一次追上过周景墨。

    晚上季凝洗完头发,刚拿起毛巾,男人却顺手接过她手里的毛巾。

    季凝还不是很习惯别人给她擦头发,她自小就独立,前世结婚后也一直信奉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但是她没有说,周景墨却眼里全是活儿,自动就拿过了毛巾。

    她自己擦,有时候后边会擦不到,但周景墨不会,他很细心,动作比她自己都更轻柔,一缕缕都照顾到。

    也不像她有时候赶时间,那种粗暴的擦头发,可能毛鳞片都伤到,他顺着发丝,一点点地攒干,眼神专注。

    季凝专注地看着他,男人的眼睫毛格外长,他好像只要打定了决心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全身心投入,都会很专注。

    头发擦完了,她温声道,“谢谢。”

    “谢什么啊?”他蹲下身来,与坐着的她平视,捏了捏她的脸。“我喜欢你,所以我才愿意去做这些。”

    季凝似乎很喜欢客气,表面她接纳了他,但她这个人从心里却总是封闭自我,把其他人置于千里之外。

    季凝点点头,微笑了下:她会习惯的。

    她现在不是一个人,不是单枪匹马,她有丈夫,她是这个家的一份子。

    脆弱的时候,她也可以寻求帮助,那不是错。

    这才是成家的意义。

    两人相互凝视着,空气流转,温度越来越热。

    周景墨视线落在她唇上,越靠越近,而这时,房间内的座机突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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