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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神火凰装,摘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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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傍晚时分。

    沈妙握着手里的进阶卷轴,咽了咽唾沫。

    这就是最高等级的金色卷轴,和其他的进阶卷轴完全不一样。

    纵横江南片区半年,沈妙自然也遇到了不少交易者。

    也得到过一些进阶卷轴。

    但大多都是低级进阶卷轴,根本不能让自己提升到至尊级。

    甚至连能让付绮梦从钻石级提升黑曜级的进阶卷轴都没有遇到。

    运气属实有点背。

    “我用了这个就能变成至尊级?”

    林默悠闲地躺在摇椅上,怡然自得,回味无穷。

    天才少女果然不一样,一教就会,一点就通。

    省了自己好多事儿。

    而且沈妙的性格本就大大咧咧,也放得开。

    训练十分轻松。

    就连签订奴隶契约,沈妙都没有什么想法。

    只十分从容地说出了‘愿赌服输’四个字。

    如此更是让林默更看好沈妙了、

    “捏碎就知道了。”

    “至尊级和无双级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是肉眼可见的更强。”

    有了林默的肯定,沈妙心中定下心来,手心用力。

    金色卷轴没入眉心。

    下一秒脑子里就出现了使用成功的提示。

    至尊级:

    武道至尊:神火灭世枪。

    眉心的暖流开始在沈妙全身流淌,肉身开始得到增强。

    血肉苦弱,但是有至尊级的加成,单单肉身感受而言,沈妙就觉得比以前强了十倍不止。

    而且神火灭世枪的第一能力、第二能力都变强了不少。

    恐怖如斯。

    不愧是至尊。

    以前我目光短浅,还觉得自己能以无双级硬撼至尊。

    哪怕是帝都强者来了也无惧。

    现在看来,真是可笑至极。

    现在的自己,才是真的强!

    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力量,沈妙已经快要压制不住自己的嘴角了。

    说不定现在我也打得过主人了。

    说不定还能翻身做主人!

    沈妙欣喜万分,倒不是有什么叛逆的心理,只是因为对武道的痴迷,再加上从小的天才名号。

    沈妙才想证明自己。

    这个念头一冒出,林默一个脑瓜崩敲在沈妙头上。

    没好气道:

    “想什么呢。”

    “你才初入至尊,还想翻身做主人,我一只手就能把你按的死死。”

    “哦。”

    沈妙小嘴一嘟,这个想法立马被抛之脑后。

    直到十分钟后,沈妙才彻底适应了自己的至尊级灵武。

    紧接着,沈妙一拍脑袋,差点忘了:

    “龙灵。”

    话音一落,一个红衣华服御姐出现在小院。

    神色淡漠,一袭红衣倒是十分惹眼。

    眉心刻印着灵动的火纹,像是游鱼。

    林默目光一瞥,微微点头。

    果然沈妙的灵武化形之后模样也是上乘。

    烈焰红唇,猩红长袍,热烈火辣。

    是完全不同于灵儿、宁暮雨、缚雪的新风格。

    三人性格都是极为清冷的,龙灵的加入,正好给这三人上上温度。

    林默也是心念一动,轻唤道:“灵儿、暮雨,来见见新伙伴。”

    两道光芒飞出,一蓝一灰白素雅的女子出现,与龙灵相对而视。

    “哇……”

    “这就是你的灵武?”

    “好漂亮,好喜欢。”

    沈妙眼前一亮,看向两个美人儿。

    “你好。”

    灵儿率先开口,龙灵莞尔一笑,同样伸出手。

    并不拘谨。

    “灵儿,你带龙灵去适应适应吧,我们的生活可能和她以前有很大不同。”

    “好的主人~”

    对于此事,灵儿倒是乐意至极,给主人分忧自己义不容辞。

    待到灵儿走后,林默心中默默查看了一下沈妙的忠诚值:93

    emmm……

    增加的很快,果然是个敢作敢当的妙女子。

    拿着至尊级皮肤……

    林默光是想想就一阵肉疼,至尊级皮肤,竟然是专属。

    可惜了。

    自己奴隶的灵武人手一件皮肤,但是自己的灵武还是穿着原皮。

    这也太不对了。

    说不定三人还心里有怨言觉得自己区别对待呢。

    可惜了,连之前答应枫铃的华服,现在也还没实现。

    头疼……

    “喏,这有个至尊级专属皮肤,同样能增强实力。”

    “记得用了。”

    沈妙再次惊喜,今天虽然累了一天,但是收获也颇丰。

    属于是连吃带拿给她都整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看来之后要想办法补偿补偿主人了。

    沈妙将卷轴握在手心,心念一动,至尊级皮肤的信息出现在脑海。

    至尊级专属皮肤:神火凰装。

    沈妙脑海之中也出现了神火凰装的大概模样,冠冕,服装竟然是一套。

    娟秀着神火、凤凰等元素,看上去贵气无比。

    至于为何能力是龙血,皮肤却是凰装,沈妙也不知道。

    第一眼看见这皮肤,沈妙的眼前顿时一亮。

    太……

    太漂亮!

    “喜欢吗?”

    “非常喜欢!”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衣服了。”

    ……

    “主人,已经查到了。”

    “那人名为林默,天元市人。”

    “在末世之前平平无奇,是在末世后开始崭露头角。”

    “一路平了天元市,您让人留意的天元市尸生子就是被此人所杀。”

    “并且将天元市交给了一个名为龙浩的年轻人打理。”

    “还在天元市契约了一尊高级灵武。”

    “之后去了玉马市,覆灭巨灵分部。”

    “屠杀了整个玉马市的异兽、行尸……”

    “之后前往了木水城,协助木水城伏龙清理内奸,灭杀巨灵星将十余名。”

    听到这儿,南婆罗不由得嗤笑一声。

    巨灵,不就是前世那个垃圾玩意儿吗。

    凭着一个‘科学家’,一个‘预言家’,还有一个‘巨灵神’,在末世里面当老鼠。

    也只会干点见不得光的事儿,成不了气候。

    这一世居然在同一个人手中屡屡吃瘪。

    简直笑死个人。

    “之后一路南下五河市,顺便还收罗了军部消息上的碧海宫三姐妹。”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男人很喜欢收罗美女,截止目前,他身边已经有了十位样貌身材、实力极佳的女人。”

    “平时狩猎异兽,都是他身边的女人出手。”

    “他很少出手。”

    南婆罗眉头一挑,面色戏谑。

    已经网罗了十个美女?

    那就抱歉了,没人比我更喜欢美女!

    没错,她打算摘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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