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回到焚尸所。
秦河心满意足,除了失手灭了一个不知道什么存在的分身外,其它的都挺圆满。
换上了摄魂灯,以后难烧的尸体就丢到焚尸堂去烧了。
省得在焚尸所耗着难受。
另外还有五具尸体上炉,外加焚尸所点的两具,一共七具。
又是一个丰收的夜晚。
美滋滋的啃了一颗力量果实,焚尸所的两具皮影戏先来。
没什么看头,都是外地来的流民,一个是贫苦的佃农,一个破产的小贩。
给了一颗力量果实加三年内劲。
然后就是焚尸堂那五具尸体了。
这就有点意思了。
死因确实是被咬死的,凶手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就是乱葬岗那头妖狼。
原先不知道是狗还是原本就是狼种,在道行增长之后,变成了狼身,或者是觉醒了狼的血脉。
总而言之,它现在是狼了。
个头非常大,一口就能把一个人几乎拦腰咬断。
被咬的那五个人是一伙儿的,还弄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小团体。
叫打狗帮。
被拦腰咬断的那个就是打狗帮的帮主,叫章三皮,他还有个绰号,叫“獐大夹”。
自古以来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取错的外号,“獐大夹”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个猎户。
鲁地彭城人,家里世代都是猎户,传了一手打猎设陷阱的好手艺,日子虽然也苦,但过活的还行。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鲁地大旱,一场连绵数个州府的大山火,把獐大夹一家子连人带房子全给烧没了,就活了他一个。
山林过火,山上的野兽也不见踪迹。
獐大夹只能出山寻找活路,寻思着过些年等山上野兽恢复了,再回来。
可獐大夹一身本事都是狩猎用的,下了山除了一膀子力气外,其它的都使不上,每天辛苦过活,却是衣食无着,居无定所。
听人说大运河码头招募船工,他便去了运河码头。
但饿了那么长时间,人都瘦了一大圈,码头管事一看他那模样,直接赶人。
这也是绝大多数流民的遭遇,胖的饿瘦,瘦的更柴,不出十天半个月,人就饿废了。
这年月除了豪商大地主权贵,谁也余粮都不多,废人就是还会喘气的尸体,就差埋了。
再后来,獐大夹又听说皇帝下旨赈济灾民,在京城设了流民大营,那里有粥喝,有活路。
于是他便随着流民大军几经辗转,到了京城。
可进了流民大营獐大夹才知道,里面吃的根本就不是粥,而是白肉。
真真正正的弱肉强食。
獐大夹在里面混迹了半个月,杀过人,也吃过白肉。
直到流民营暴乱才得以逃出。
逃出来后,獐大夹意外发现了一个宝地——城东的乱葬岗,里面居然是野狗成群。
獐大夹顿时就找到了活路,山上的老虎他都敢猎,何况是野狗。
一根绳子加一根树枝,他就能弄成一个套,野狗踩上去保管就吊到半空要不了几下就咽了气。
凭着一身本事,獐大夹总算是能吃饱了,还是肉。
虽然狗肉也是白肉养起来的,但比起流民营直接吃白肉,已经不知道好了多少。
而且它毕竟是肉,拿到市面上冒充獐子肉、麂子肉,还能换点铜钱。
毫无疑问,獐大夹是非常幸运的。
此后的一段日子,獐大夹算是过了一段比较滋润的日子,漫山遍野的野狗,去哪个深山老林也没这么多猎物啊。
虽然也经常被人识破“挂獐头卖狗肉”被追的满大街跑,甚至还被抓进过大牢差点抓去替死。
但他到底是有惊无险的活下来了,还租住了一栋破屋,算是安顿下来。
流民们见獐大夹靠着猎狗顿顿能吃饱,都眼红,有样学样去乱葬岗猎狗。
可他们哪有这本事。
进去的,基本就是给狗送菜。
那些吃人过日子的野狗,哪里还是狗,比狼还凶狠几分,见人就扑,流民个个骨瘦如柴,打不过逃不了,狗群一围就是去多少死多少。
里面压根就没有落单的狗,都是成群结队。
要不然那乱葬岗还能惹得官府出动兵丁去围剿,结果还来了个两败俱伤?
有那么好打,野狗早就没了。
獐大夹别的不敢说,打猎布陷阱他是专业的,几代家传,都快像那郜半成似的,悟出道来了。
怎么布陷阱能一击致命,动静小还能不引狗群注意,否则就算猎到了,也会被狗群解救或者拖走尸体。
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风向变了应该往哪里走。
狗群在什么地方,地盘大概是哪一块。
哪个狗群是软柿子能捏,哪个狗群不能捏。
怎么在夹子上下药,怎么遮掩自己的气味。
一桩桩一件件,它都是学问。
拼的是脑子,不流血。
硬刚,那都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不过话说回来,天下能人很多,能打猎会布陷阱的,肯定不止獐大夹一个,但要说谁过的最滋润,收获最丰,绝对是獐大夹莫属。
乱葬岗周围总有那么一群流民琢磨着打狗吃肉,不断的有人加入,但人数却丝毫不见多,弄出来的肉远不如送进去的肉多。
但随着时间推移,獐大夹又发现,乱葬岗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狗群明显是统合到了一块,越来越有指挥和配合,而且负责指挥的“狗王”十分狡猾。
就跟战场将兵似的,狗群会从很远的地方四面而围,还会打埋伏,等到发现的时候,往往就晚了,而且有些狗壮的跟牛犊子似的,格外吓人。
獐大夹好几次差点被围在里面,可谓是九死一生。
于是獐大夹的日子慢慢便从滋润又变得艰难起来,有时候甚至十天半个月都打不到一条狗。
思来想去,獐大夹觉的,一个人是不行了。
野狗统合到了一块,自己单打独斗,迟早得把这一身肉还回去。
怎么办?
自然是招募手下了。
诶,这就是“打狗帮”的由来。
组帮的过程没什么可说的,獐大夹猎狗的名声早就在外,一声招呼,恶疯了流民便排着队等着獐大夹挑选。
獐大夹挑选了一些还有些力气的机灵的做头目,他幕后指挥,怎么做去哪做什么时候做,谁布陷阱谁放哨,发现危险怎么发信号等等等。
擅长打猎的人脑子都不笨,况且獐大夹吃过人肉杀过人,还真就有一个帮主的威风。效果自然也是不错的,领着一帮人,又过上滋润的日子。
就这么地,打狗帮和野狗群,这獐大夹和那从来没见过面的“狼王”,就有点两军对垒的意思了。
兵对兵、车对车、王不见王。
狗群多,流民也多,炮灰有的是。
双方你来我往,排兵布阵,各自算计,场面越弄越大,越弄越有意思,三十六计全使上了。
但问题是,那边妖狼它不守规矩,吃了一次大亏之后急眼了,直接就从自己的闷宫跳到了獐大夹的闷宫里来了。
来了个“闷宫斩首”!
那是昨天晚上,獐大夹正和帮里几个小头目喝酒吃肉呢,就听外面敲门,开门一看。
好家伙!
一头比水牛还要威武雄壮的巨狼站在门外,眸似灯笼是满嘴獠牙,冲着五人獠牙一龇:“吃晚饭呢,一起呀~。”
结局那就不用说了,实力相差太过悬殊。
妖狼就吃了五口饭,一人一口,绝对多咬。
有的没了头、有的没了腿、有的没了半个膀子。
獐大夹最惨,几乎被拦腰咬断,整个肚子都不见了,瞪大了眼睛是死不瞑目。
妖狼不讲武德啊~
影灯摄魂,审判称重,黑袍人开金口:“莽莽山林彭城客,一朝落在东城侧;振臂高呼楚汉界,夹河陈兵势两雄;三十二子判吴越,诸葛神机借东风;若问山岗谁称王,还看无德是妖狼。”
奖励:百变神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