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第一次赌石,就切出了稀世帝王绿 > 第3章 出手金条

第3章 出手金条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叶孤城今年28岁,双亲早逝,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吃着别人的剩饭,穿着别人不要的衣服,可以说他从小就是在别人的白眼下长大的。

    好在他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在班级始终名列前茅,高考的时候,更是以全市第七的好成绩,被华夏政法大学录取。

    2005年叶孤城从华夏政法大学毕业,按说那时候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好女不愁嫁,工作并不难找。

    于是叶孤城就在朋友的建议下,参加了金陵公安联考,然后顺利通过笔试,但在去参加面试的途中出了车祸,在医院躺了好几个月,编制的事情也泡了汤。

    正好老家在拆迁,叶孤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拆迁款,自然也就没心思再考什么编制了。

    要不然他高低能在三十岁之前,混个副处。

    他的两个叔叔跟他吵了很多次,要求瓜分这笔拆迁款,说这房子是老一辈留下来的财产,他们兄弟也有份。

    为此还闹到了法院,不过到最后也没得逞。

    因为这两个叔叔从小到大都没管过叶孤城的死活。

    后来叶孤城用这笔拆迁款,买了一辆车,又买了一个门面,在金陵开了这家二手古玩店。

    本来他对古玩是一窍不通的,但是在看了几本鉴宝类的网络小说后,便对古玩这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什么始皇帝的十二小金人,三星堆的青铜神树,埋葬着女皇帝武瞾的乾陵等等。

    你还别说,这群笔杆子们的想象力可真是够丰富的!

    但是这家二手古玩店,本小底子薄,又没多大的名气,在大佬云集的金陵,实在算不得什么。

    所以一年到头也做不成几个生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孤城都是一个人空守着门店,看看网络小说打发时间。

    为了补贴家用,叶孤城隔三差五的会出去跑出租车,运气好一晚上能挣个三五百。

    这辆二手马自达,当初买来的时候只花了几千块,开了这么久,也没出啥毛病,虽然小日子人是傻了点,但是做出来的东西质量还是不错的。

    叶孤城吃得满嘴流油,觉得不过瘾,于是又从货架上取了一瓶82年的洋河大曲,想着来个一醉方休,看看自己能不能睡着。

    这时门外突然响起咣咣咣的敲门声。

    叶孤城跟美女蛇使了一个眼色,美女蛇顿时心领神会,随即身体化为一束光芒,钻进了叶孤城的身体。

    他又将金条藏起来,藏好,然后走过去开门。

    见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中等身材,容貌俊朗,有那么一点小帅的感觉。

    “咦,峰哥,怎么是你?这大晚上的,你跑我这儿来作甚?”叶孤城不解地问。

    男子锤了他胸口一下,笑骂道:“你少在这给我装蒜,你躲在店里面,吃啥好吃的了?隔着几百米远,我都能闻到一股子麻辣的香味。”

    这个男子名叫王云峰,在江湖上有着"盗帅"的称号,以前跟金陵的土夫子干着小活,帮忙散散土,踩点,望风之类的。

    不过后来东窗事发,在牢房里蹲了七八年,出来后人就变老实了许多,决定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

    改行在金陵夫子庙摆地摊,卖点山货,混口饭吃。

    由于实战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所以叶孤城有拿不准的古玩,就会找这位‘盗帅’掌掌眼。

    这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叶孤城去街头找了一家烧烤店,烤了一些羊肉串,要了一箱子啤酒,跟王云峰边喝边聊。

    倒满一杯啤酒,自称酒量不好的叶孤城,和王云峰碰了杯子:“峰哥,当着明人不说暗话,你找我有啥事,快说吧。”

    王云峰喝了一口酒,一脸从容的说:“我认识一个开典当行的朋友,听说他最近摸到一座古墓,里面的宝贝还不少,想找一些信得过的江湖朋友出手,于是就找到了我。”

    叶孤城笑道:“你他娘的,不是说好了洗手不干了吗?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王云峰撇了撇嘴说:“我当然不会干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过我心里还是挺痒痒的,要不你替我去一趟吧,这个朋友指名道姓点了我,让我去,我要是就这样拒绝了,不太好。”

    叶孤城摸着自己的下巴,想了想 ,不紧不慢的说:“好吧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不过你那个朋友靠得住嘛?可别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将我送进去踩缝纫机。”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的那个朋友,背了好些个案子,若他敢声张出去,吃花生米都算轻的,估计还要被株连九族。”

    说完话,王云峰生怕他反悔,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玉佩:“这是双方交易的信物,你到了那里,把这个亮出来给他看,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个玉佩上面,刻着有‘盗帅’两个字,看着就特别装逼。

    叶孤城接过玉佩,然后放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收好。

    两人喝得酩酊大醉,不过王云峰的酒量明显更胜一筹。

    等到第二天接近中午,叶孤城清醒过来的时候,这厮早就跑的没影了,另外还顺走了他半盒烟。

    叶孤城倒也不计较,随意洗了把脸,然后拿着金条,去金店换钱。

    因为他卡里只剩下几百元钱了,再不弄点钱来花花,他就要捧着碗,上街讨饭了。

    因为黄金的价格是固定的,一克240元钱,没有什么争议,所以很顺利的就出手了。

    这十五斤黄金,卖了一百八十万。

    一不小心,叶孤城就变成了百万富翁。

    走出金店,叶孤城看着银行卡上的余额,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终于体会到有钱人是什么感觉了。

    然后叶孤城就按照王云峰给自己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典当行。

    这家典当行名叫“藏宝阁”。

    叶孤城走进去,只见柜台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妇在玩手机,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这个美丽的少妇穿得很清凉,只穿了个白色小吊带,但却是细枝结硕果。

    叶孤城轻咳了一声道:“你好美女,请问你们店的老板在哪?”

    听到有人在叫她,少妇抬头张望了一眼,看到他穿着朴素,而且又两手空空,估摸着是来闲逛的,于是便没有放在心上,低下头继续玩着手机。

    叶孤城倒是不在意,走过去,"啪"的一下,将十张老人头重重拍在柜台上,力气很大,把美少妇吓了一跳。

    “我再问你一遍,你们老板在哪?”

    想要搞定一个女人,必须先让她受惊。

    叶孤城决定给她点颜色看看。

    美丽少妇本来想大发雷霆,但是一看到柜台上的钱,马上就变得眉开眼笑:“这位先生,我们老板就在楼上,你去找他吧。”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