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历史军事 > 穿越:如何有效建立明初科学体系 > 第68章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

第68章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乾清宫御书房内,听到这白大人的哭诉,张寒凌略显尴尬的看了一眼朱元璋。

    “白爱卿,怎地如此悲愤啊?”

    朱元璋看了眼在场的张寒凌,明知故问,脑子转动的飞快,想着如何调解这件事。

    白大人自从进了御书房,发现张寒凌刚好也在,便对其怒目而视。

    “还请陛下作主,今日老臣犬子在后湖湖畔为歹人所杀,老臣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悲痛难当。”

    “而根据应天府衙那边传来的消息,我儿今日是和同窗泛舟后湖,上岸后与歹人相遇发生口角之争,便被其所杀。光天化日之下,皇城附近啊,这歹人竟如此大胆,这是在打大明律的脸,也是对陛下您的不尊啊。”

    白大人根据得到的消息,开始给张寒凌犯的错扣帽子。

    只要这几个帽子扣实了,为了大明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朱元璋也不得不处置张寒凌。

    “得得得,别再说什么歹人不歹人的,你说的歹人不就是我吗?”

    张寒凌打断白大人的哭诉,直接表态,自己就是歹人。

    “好,既然兴华伯承认了,那老臣斗胆,陛下打算如何处置?”

    怒视一眼张寒凌,见张寒凌如此痛快地承认了,他转向朱元璋,想看看朱元璋怎么处理。

    “按大明律,无故杀人者,当以命偿命。但咱还是好奇,兴华伯不是嗜杀之人,怎么会仅仅因为几句口角就杀了令郎呢?兴华伯,你有何话可说,不为自己辩解一下?”

    朱元璋适时地提醒了张寒凌一句。

    “原因?没有原因。辩解?我为何要辩解?”张寒凌冷声道:“若真要一个原因的话,那就是我看他不顺眼,多次冒犯于我,所以被我令人所杀吧。”

    “仅仅因为看不顺眼,你就能恣意妄为吗?难道因为是国朝的伯爵,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白大人言辞越发激烈,愤怒地质问张寒凌。

    张寒凌默然无语,他也知道白大人说的是事实,这件事本身确实是自己冲动了。

    他也确实没想到,最近困扰于思想大解放这一难题,竟然会如此深刻的影响到自己。

    而且最主要的是,张寒凌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那就是他个人的心态。

    他穿越过来以后,一直只是和老朱一家接触,很少与外人打交道。

    刚好他又需要借助老朱一家的力量,所以对老朱等人的态度会不一样,会把他们当作正常的人来对待。

    但是长时间的封闭状态下,他对于内心本就很厌恶的封建地主阶级和文官士子集团,抱着的态度竟然仅仅只是觉得他们像npc一样,那么,杀几个npc怎么了?

    所以说,张寒凌现在也是极为后悔的,他回想当年的伟人们是如何对待这种情况的呢?

    对于这些封建顽固分子,应该要以治病救人的态度去对待,而不是学黄巢那样物理超度。

    虽然不是所有顽固分子在思想都上能有所进步,但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应该不教而诛。

    想明白这一切,张寒凌也起身,朝着白大人躬身一拜到底。

    “白大人,此事确实是张某之责,张某愿意一力承担。若需要以命相抵,那便拿去吧。”

    张寒凌一时之间,气势凛然。

    男人嘛,挨打要立正,犯错要认罚。

    白大人听到此话,略也迟疑了一下,虽说本身他就是来找朱元璋为他作主的。

    杀儿子的是当朝伯爵,不是那么好得罪的。

    更何况这兴华伯与皇帝一家关系极为深厚,要是因为强行挤兑陛下,让他严厉处罚了兴华伯,以后怕是日子会很不过。

    既然如此,那就直接把主动权交给朱元璋,看他打算怎么去处置张寒凌。

    在白大人看来,判张寒凌死刑怕是不能,那就要好好算计一番,从他那边捞到足够的好处。

    “那不如这样吧,朕决定废掉兴华伯世袭罔替的权利,仅保留兴华伯的爵位,同时罚奉三年。”

    “其次,兴华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给白大人,弥补他们这么多年来花在培养白子瑜身上的开支。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

    “第三,直接动手杀死白子瑜的人不是兴华伯,那么兴华伯要将凶手交给白大人处置。”

    “第四,兴华伯理应入狱服刑,将兴华伯交由应天府衙下狱,服刑期限不少于半年。”

    “第五,升白爱卿为户部左侍郎。对于以上判罚,不知白爱卿是否满意?”

    朱元璋面无表情的看向白大人,不知内心作何想法。

    听到这几条判罚,白大人先是一喜,随后依然保持悲伤的神色:“全凭陛下做主!”

    而张寒凌则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朱元璋,但随后又了然。

    叹了口气,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朱元璋这明显偏袒自己的判罚,确实也挑不出太大的问题。

    毕竟,这大明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皇帝这里的啊。

    至于其中的几条判罚,对于张寒凌来说都是不痛不痒的。

    世袭罔替在张寒凌看来就不应该有,下一代过得怎么样得由他们自己去奋斗。

    罚钱和赔钱的判罚,张寒凌哪来的钱,还不是皇室出吗?多少都是他们来付,与自己无关。

    交出直接行凶者,以朱元璋和毛镶他们的操作,随便从诏狱抓个死刑犯给点许诺,替死鬼不就找到了吗?

    再就是去应天府衙服刑,伯爵服刑和普通人服刑能一样?

    更何况只判半年,约等于禁足半年而已。

    最后,给白大人升职,妥妥地给他好处,封他的口。

    杀了人了,就这样在皇宫直接给判了。这不就是私设公堂吗?

    判罚的尺度,连杀人凶手自己都觉得离谱。

    但是受害方竟然还有些兴高采烈,实在是匪夷所思。

    这一幕,让张寒凌的内心对这个时代的所谓法制,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当然,就他本身在两个时代多年的经历而言,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

    毕竟,不只是一个人在各种渠道上发表过意见,关于法律的执行问题从来都是讨论的热门话题。

    其中最犀利的观点当然是:法律本就是为保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制定的,普通人面对法律是没有解释权的。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