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我是你的小狗汪
雨水顺着余七月的脸往下淌,羽睫上挂满了晶莹的珠子。
她面如菜色,向上望的时候,眼珠占了眼眶的二分之一,而剩下的眼白,因为雨水浸进去的缘故,红彤彤的,像哭过。
逆着光的男人,西装革履,一双黑色的皮鞋,踩在迤逦的雨地上,泛着油亮。
余七月顺着他的鞋,看到裹着裤管的修长双腿,再往上看到男人如竹节般骨骼分明的手。
他握着伞柄,一滴雨水顺着他手背的棱角往下掉。
伞面下,他宛如雕塑的立体容颜,在昏暗的光线中,仿若庙宇中的神像。
琛哥……
余七月乌紫色的唇瓣翕张,可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男人俯视着她,边缘润着一丝丝深蓝的眸子平淡如水。
看她,像看一株野花,一棵野草。
这道视线,维持了两秒钟,他便收回去,步子转了方向,径直走向别墅院子。
余七月不奢求霍琛能心疼她。
没有在她绝望的时候赶尽杀绝,还给她安排了律师,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她站起来,湿漉漉的衣服紧贴着曼妙酮体,黑夜中,倒也没人看到她,跟裸奔没区别。
霍琛在前,她在后。
就这么一步步,不紧不慢地走进别墅的门。
男人合住伞,放在玄关的架子上,脱下皮鞋,换上米白色的羊绒室内拖。
好像他根本没看见有人跟着进来,自顾自地解开西装纽扣,将外套挂在立式衣架,扯了扯领带,往楼上走。
余七月似跟屁虫,也换上了拖鞋。
只不过,她满身是水,直接进去的话,一定会弄脏他昂贵的家具,手工地毯。
所以,她自作主张扒了衣服。
霍琛的身后跟着一道影子,在二楼客厅冰箱里,他拿出一厅生啤,转到了放映厅。
宽敞柔软的沙发呈圆弧形的半包围形状,他大马金刀地落座,启动放映设备,整片墙的布幕上投出了足球联赛的画面。
余七月半只脚刚踏进,男人目不斜视,声色凛寒低沉,“去洗干净。”
浴室里,偌大的浴池,全天四十五度水温循环。
余七月小心翼翼地做好个人卫生,用着霍琛同款的洗头膏,沐浴露。
它们是柑橘香,很清新的味道。
霍琛抽烟有瘾,但余七月从未在他身上嗅到过难闻的气味。
他跟普通的朱门酒肉,有很大区别。
洗干净,吹干头发,她裹着浴巾回到放映厅。
球赛已过半,场地上球员们热血角逐。
她悄无声息地走上前,在男人面前单膝跪地,纤细的手解开皮带扣,剖开拉链……
这个给过自己无数次欢愉的东西,怪狰狞的。
她撕开了自己带来的跳跳糖,噙在嘴里,弯下腰,低下头,尽心尽力地服侍。
跳跳糖如同无数颗小型炸弹,在她口腔内“噼噼啪啪”地裂开。
轻微的刺激感,频率奇高。
男人与她身同感受,指骨扣着生啤下意识用力,易拉罐瓶身凹陷,带着泡沫的酒顺着小口溢出。
新花样,极致舒爽。
投影幕上射门声欢呼雀跃,放映厅暧昧的呼吸开始粗重。
他从一开始的坐怀不乱,到渐入佳境后激发兽性,只顾着欲求欲取。
球赛结束,放映厅陷入无边的黑暗。
余七月很累,如同她大学时尝试吃网红灯泡糖,甜滋滋的,但吞咽不得,耗时耗力。
她蹲坐在沙发角,腮帮子和小腿都已经麻了。
“知道错了?”
男人摸索着烟,在黑暗中点燃,使用燃油的打火机发出清脆声响。
余七月掀起眼,看不清他的脸,只依稀在他的烟卷送到薄唇边时,那一抹腥红晕染开一小片轮廓。
“我错了。”三个字,她语气轻柔温软,如同在外流浪累了的小猫,卷缩在主人脚下,任由主人捋顺毛发。
“去外面等着。”他抽身离开,一手夹着烟,一手拎着酒,将剩下的半瓶,一点点灌进喉咙。
余七月再等到霍琛的时候,她坐在沙发上,上身是浅绿色内衣,腰际系着纯白浴巾,柔荑搭在膝盖骨,仿若端庄的礼仪小姐。
正因为她脱去衣服,所以在她冰肌玉骨的肌肤上,累累伤痕无处遁形。
霍琛刚洗过澡,浴巾和余七月的一模一样。
他挠了挠半干的短发,一缕一缕的发丝凌乱,搭着那张贵胄天成的脸,形如撕漫里走出的不羁主角。
余七月澄澄的眼一直盯着他,不言也不语。
男人提着医药箱到了她身边,坐下后,取出碘伏,棉签蘸取深褐色的液体,涂抹过她胳膊处的伤痕,“一点也不长教训,伤了这张脸,你试试还能不能进这道门。”
碘伏冰冰凉凉的,他一个大老爷们儿,动作居然比派出所里的医务人员还要轻柔。
霍琛真的很好看……
眉若刀裁,鼻若悬胆,深邃的眼窝,低垂眼眸时,长睫根缕分明,抬起眼帘后,眸子深幽清冷。
“琛哥对别的女人也这样么?”余七月不禁问出心底的疑惑。
为什么阿令会说她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呢?
难道是因为她比以前的那些野花野草更漂亮?
不尽然吧?
霍琛的身价,他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娱乐圈里,美若天仙的大有人在。
“在商言商,这不是你该过问的。”依次将碘伏涂抹均匀,他再取出药粉,指端弹着瓶身,任药粉将伤口覆盖。
这些伤痕都不深,但药粉刺进肌肤底层,还是很疼。
余七月咬着唇,咬碎疼痛吞下肚。
她怕自己喊出口,会打扰了他的雅兴。
世间,能有幸被霍琛照顾的人凤毛麟角,她得识大体,感谢祖宗十八代。
药粉拧上盖子,余七月冲霍琛笑。
霍琛总觉着今天的余七月怪怪的,认错态度良好,表现也可圈可点。
但这样的余七月,像极了一个即将赴死之人,温柔以待做最后的告别。
他看人很准,洞察力敏锐。
就在他眉头微蹙之际,余七月从背后取出了一个项圈。
项圈三寸宽,拴着一枚银铃。
她一丝不苟地套在自己脖子上,扣着项圈的绳子一端,交到霍琛手里。
余七月依然笑着,谄媚而讨好,“主人,我是你的小狗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