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倒周网
元小东还没等我开口,就主动笑着开口:“现在你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了吗?”
我顺着他的眼神望向不远处的连芳姑姑,一瞬间我脑海中闪过持刀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我亲妈,另一个是我九岁那年怀着妹妹的连芳姑姑。
闪电一般,我想起连芳姑姑那天的各种反常举动。
又想起这么多年读书给我的感受和期望,带给我的知识和对未来的希望。
我不能放弃读书。
我不知道元小东在外面到底有没有女人,但我知道,我要读书。
连芳姑姑自从我被赶走之后,甚至连个询问我的电话都没有,她一定不会送我读书的。
“我知道了。”
我尽量平静地回答了他。
他冷哼一声,让我跟他走。
在路边他停着的车里,他把我的钥匙还给了我,钥匙扣上还系着那个所谓的从泰国带回来的属牛的平安豆。
我收下了钥匙,心情非常复杂。
后来连芳姑姑吃完饭,要出去的时候,碰到了我,她果然又问我:“你爸爸是不是很久都不回锦绣花园?”
我扯起一个笑脸:“瞧您说的,我都在学校里,哪能知道爸爸的情况呢?”
我敷衍了过去。
连芳姑姑却感慨说:“你都不跟我一条心!我知道,你们才是父女,你肯定帮着他。”
我心中黯然:是啊,你不是我妈妈,所以你肯定不会帮着我,不会送我读书,也不会拦着爷爷打我。
我爹是个好人吗?
很难说。
他这样娶了一个又一个,把亲妈和女儿放在山沟里,沙场漏雨工棚里,一放就是八九年,他自己却从来不住这样的地方,甚至后来还忘本到看到南瓜和番薯就发火的地步,忘恩负义到后来跟亲妈吵架就能把亲妈赶出家门的人。大抵称不上是一个好人吧。
但他是一个坏人吗?
都不详细说他反抗贪官陷害的事儿,也不说他成功平反后帮助同样被陷害的人伸冤的事儿,单说之前咱们提到的“倒周网”吧。
这个网站公司,是他在平反成功后建立的。
倒周府的官衙自然也有它的官方网站,也叫“倒周网”,两者唯一不同的是网址。元小东建立的是数字网址,倒周府的是拼音网址。
我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年了,或许是初三,或许是高中,总之元小东的确带我去过倒周网。这个公司的地址,就在倒周北路,当年连芳姑姑嫁给元小东之后,催促他尽快有一处自己的房子,把一家人都接来住。
元小东在北路置办了一块地,那块地后来在与尹光明的斗争中,卖掉了,充作给报社、杂志社的传媒费用。此外,还有一栋楼,这栋楼在07年那个时代,花了元小东30万元。后来的装修价格没有计算进去。
等我看到的它的时候,它已经外墙刷上了明黄墙灰,辅以深蓝漆线,非常漂亮。
这栋楼在疾控中心以北,离锦绣花园尚有近千米路程。斜对面再往北走几百米,就是我曾经待过的北路沙场。
倒周网的主营业务是什么我不清楚,我只是跟着去参加过两次慈善活动,一次去了很远的山村小学捐款捐东西,另一次去的是将来倒周府建设的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学捐东西。
我能分清楚是两次,因为其中一次我们坐的是大巴车,包车的。另一次是我爹和其他人一起开车去的。那回去更远的山区,很多人的车遇到路况开不上去,只有我爹技术超群,成功过去。
之后还回来帮其他人把车开过去。
众人纷纷盛赞元总的车技。
那回在回程的时候,我听爹爹和其他人讨论,有人说:“那个xxx,我看还是把她辞了吧。来山区做慈善,还穿高跟鞋和丝袜,打扮的太隆重了。不像做实事的。”
我爹听了点点头:“我早知了。”
坐大巴车那次,似乎是团建还是如何,甚至有个教堂的神父来了,神父不应该是外国人吗?居然还有常人国神父,而且还是本地教徒!太奇怪了!
神父与大家似乎不是相处的很来,只是和爹爹还有一个叔叔相互认识。
我在大巴车上颇有些不自在。
不过跟着搬东西发给小朋友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我喜欢帮助别人。
喜欢这种令人开心的感觉。
甚至在某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应该是来人间散播快乐的。我是快乐的使者!
那段时间我自己也很高兴,经常抬头看天,对着太阳笑。
我觉得太阳也如苏轼的“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此造物者之无尽藏也!”
赞美太阳!
倒周府员工最多的时候,大概有七八个吧,会员就不计数了,两次活动我就见了几十号人。相比于后来的各大网站,当然是九牛一毛。但是在倒周府地界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后来人越来越少,不知道是盈利情况很差还是我爹没有再把精力放在这边了,总之倒周网在我大四那年注销了。还是我替我爹去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银行原先有个保证金,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之类的手续,注销的时候要拿着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以及他本人的身份证、授权书与公司的公章。
倒周网里的工作人员有一个叫“江波”的叔叔,和我爹爹关系很好,即使后来没有在一起工作了,也还经常来往。
他为人非常正直,和我爹在公事上有着相同的理念。
我那百分之一的股份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分红,也没有拿回股本,所谓的压岁钱属于小孩子,完全看父母愿不愿意。
父母的权力得不到任何的监管,全靠道德自觉。
我认为这是常人国的法律漏洞。
岂不知:权力滋生腐败,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
像元小东、元小日、元华礼这样的人,在家庭之内呼风唤雨,非法拘禁、暴力虐待,却永远没有人追究他们的责任。
正是家庭自治权过大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