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就玩个够呗
夏竹是国际著名主持人,主持过很多重要场合,甚至面见过一些国家总统,而她的主持范围,还包括拍卖会和一些活动。
这次祭祀活动,是黄泉死而复燃后第一次重拾活动,他们很看重这次活动,若能圆满成功,黄泉以后信徒会更多。
这样,他们说不定可以恢复到以前的程度。
甚至,统治世界。
那其他一切东西,当然都得要最好的。
所以,他们开出天价,连拐带骗地绑来了夏竹。
这夏竹之前挺听话的。
他们写了稿子,让她照背,她也听话地背。
一切都很顺利。
可谁知道,她竟然临时在这儿搞幺蛾子。
这可是丽珠负责的人!
万一出事,她要受罚的!
丽珠气死了。
这里人多,来的都是信徒,和有钱的权贵。
他们不敢胡乱开枪。
夏竹也知道这点似地,偏偏往人群里跑,边跑还边喊,有人想抓她,她直接拿着话筒当武器砸出去,整个人滑溜得不行。
一时间,下边大厅里,就跟老鹰抓小鸡一样,一群保镖追着夏竹跑个不停。
楼上围栏前。
叶桑轻笑:“不用我救,她自己也能跑掉的。”
夏竹的妈妈也来自西玄岛,嫁给了外面的人,夏竹很讨厌西玄岛,小时候却被抓回去,被迫在那里住过几年。
她没继承妈妈的玄术天分,也不会什么玄术。
二十年前叶桑杀西玄岛那会,夏竹求她,趁机离开了西玄岛,读书考证成为了主持人,跟西玄岛断的干干净净。
可即使她不会玄术,也会点防身术,以及,曾经她还参加过一百多公里的武装泅渡。
水性极好。
进了水里,就跟美人鱼似地。
这海上,没人能抓住她。
厉绥洲微挑眉:“那就不救了?”
“等她自己玩脱了再说。”叶桑啧笑了一声。
反正今天,这艘船上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就玩个够呗。
说话间,她余光扫过下方的那些权贵,视线锁定了一个中年男人,是不久前,红烟给她发的照片里的人。
叶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眸晦暗。
“厉三。”厉绥洲喊过厉三,附耳说了两句。
厉三往下边人群里看了一眼,点头离开。
厉绥洲又低声问叶桑,“要见他吗?”
叶桑拢了下自己身上属于厉绥洲的外套,“走吧。”
夏竹扰乱会场,以一己之力延迟拍卖会。
她跟溜狗一样,在游轮内部各通道来回跑。
看一时半会追不上,丽珠让那些保安继续追,自己飞快跑回后台,又抓了一个女孩出来,扯着她去换红色礼服。
幸好,她还有备用的主持人。
专业素质比不上夏竹,但此时这种情况,她也只能退而求其次,让拍卖会尽快开始。
拍卖会的开场话术又来一遍,只是这个女孩有些紧张害怕,声音一直在发抖。
另一片休息区。
这会,船上所有人都在围观大厅里的拍卖,其他地方都没有人,很安静。
叶桑坐在精编竹椅上,面前是玻璃桌。
吧台里没人。
厉绥洲走过去,调了杯酒精度低的饮料给叶桑。
叶桑刚喝了一口,厉三把人带了过来。
叶桑抬头望过去,“叶家这些年赚了很多钱吗?”
是叶鸿。
叶鸿神情一滞,但很快,就恢复了如常。
权司鸣看见后,拍了照片,红烟又发给叶桑的照片里那个人,就是叶鸿。
他此时也没跑,不紧不慢走到叶桑对面坐下。
叶鸿幽幽一声叹,对会在这个地方看见叶桑有些意外,却并不怎么震惊。
毕竟,黄泉这场活动,弄得动静并不算小,国际刑警和最高警方几乎全出动了。
关于“长生”,非自然存在,叶桑会来也正常。
“如果我说,我只是接受朋友的邀请陪他一起来的,你应该也不会相信吧?”
叶桑喝了口厉绥洲用薄荷柠檬调制的莫吉托鸡尾酒,没放冰块,也依旧清凉。
“你以前不是总好奇地问我,我和你爷爷的故事详情吗?”叶桑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垂眸看着方酒杯里的薄荷和柠檬,音色淡然无波。
“你爷爷,是个逃兵,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刚从战场上的死人堆里逃出来……”
那是一百年前,当逃兵的下场极惨。
“他是被强制征的兵,他爹死得早,他母亲把他带大的,他被迫离开家的时候,母亲正卧病在床,青梅竹马在等着嫁给他,可他对征兵又无能为力……”
军中纪律严明,逃兵一旦被抓回去,下场极惨。
可叶仁成,也就是叶鸿的爷爷还是逃了。
“在上战场的第三年,他装死躲在死人堆里,逃了出来,可那时候战争激烈,各大区全部戒严,他想要顺利逃出去回家,简直比登天还难。”
而叶桑,当时被人以能够查到她身份来历的借口骗走,被拐进一个实验室。
那些人在做活人实验,把他们当小白鼠。
她发现自己被骗后,直接灭了那里。
带着一身血出来,漫无目的游荡时,遇到了叶仁成。
“他跪下求我,说只想回去看一眼母亲。”
叶仁成把头都磕烂了,求她把他带出去。
叶桑醒来的时候,一直都在找自己的身世来历。
她那时候,还会心软。
叶仁成只是想回家,看一眼自己重病的母亲,叶桑想到也一直苦苦找寻家人的自己,就同意了帮他。
“我救了他,跟他一起回到了他的家。”
叶仁成被抓走当兵后,他的青梅竹马小秀一直帮他照顾的母亲,可在他当兵的第二年,他的母亲还是去世了。
小秀帮忙操办的丧事,一直未嫁在等他回来。
小秀是个很温柔的人,也很喜欢她。
后来,叶仁成和小秀成亲,她是证婚人。
叶仁成和小秀都跟她说:“如果你现在没地方去的话,可以先留在我们家,我们养你。”
她那会的确无处可去,也不知道该去哪。
就待在了叶家。
叶仁成是个逃兵,怕村子里其他人会为了赏金告密,在小秀的父母去世后没多久,就带着小秀和她,连夜搬离了故土。
在没人认识的新的地方,叶仁成去做苦工,扛麻袋,做木匠赚钱,对外人说她是他妹妹。
那时候世道很乱,女人在社会上也没地位。
小秀的绣工很厉害,自己刺绣卖绣品,卖的钱给叶桑做新衣服,买很多好吃的。
就把她当作真正的亲人一样,没让她吃一点苦。
反正没事干,她开始跟着小秀学刺绣。
她学得很快,也可以卖钱。
她不会变老,容颜永远不会有任何变化。
叶仁成和小秀都知道她的怪异之处,却从来没有问过。
那会是混乱时代,战乱不断,日子很不安稳,一旦周围邻居有关于她的奇怪讨论,他们就会立刻带着她搬家。
在第三次搬家后,也就是她在叶家待的第七年,小秀怀孕,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起名叫采莲。
“江南可采莲”这句诗里的采莲。
叶采莲。
那是九十多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