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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一首吻别,赠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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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十天!

    苏喆一直呆在家里,两耳不闻窗外事。

    虽然他预料过,自己发这首歌,会引发热度。

    但没想到热度这么大。

    搞得他都有点不敢出门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苏喆算是体验了一把杨若琳的感觉了。

    就在苏喆以为,热度稍微减退时。

    却收到了一个经纪人的来电。

    “苏先生,我是张明春,是‘李友人’的经纪人!”

    李友人?

    上个时代的超级天王,李友人?

    他来找自己?做什么?

    “我家艺人,很欣赏苏先生您,所以,特意跟罗丰先生讨来了您的联系方式,上门拜访。”

    目前国内的歌星地位是这样排列的。

    十八线到一线。

    达到一线歌手后。

    就是天王,歌后级别。

    而目前,李友人就是天王级别的人物。

    能够达到天王的,不仅要自身实力了得,还要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

    就像是杨若琳,她是歌后的级别,她的社会影响力颇深,在哪里出现,都能立即引起交通堵塞。

    其实。

    苏喆跟李友人打过交道。

    只不过,用的是秋歌的身份。

    给他写了一首‘一千个伤心的理由’,这首歌也让他拿下了年度的热歌奖项。

    只是后来就没合作。

    现在他来找上自己。

    估计是来!

    邀歌的。

    苏喆打开了门锁。

    保姆车开进停车场后,李友人才从车内走下来。

    苏喆叫了阿梁前去迎接。

    阿梁见到李友人的时候,活生生就是个粉丝见到偶像的现场,激动的不行,说话都带着结巴。

    “李友人,我太喜欢你了,你是我的粉丝,哦不,我是你的偶像。”

    李友人对这种场面已经习惯了,毕竟,他红了快三十年了,多少人是听他的歌长大的。

    他非常和善的拍了拍阿梁,说道:“你的吉他,弹得不错。”

    就这一句话。

    阿梁直接愣在了原地,都忘了自己是来领路的,差点就哭了。

    李友人居然,看过自己弹吉他!

    呜呜呜……这辈子值了!

    苏喆已经在大门等候。

    见到李友人,马上伸手问好:“李先生,久仰久仰!”

    李友人用力的握住苏喆的手,上下打量起他来:“嗯,不错,年轻有为啊,苏喆,总算是见到你了。”

    “坐,李先生,见到您是我的荣幸,我从小就是听您的歌长大的。”

    虽然李友人的咖位很大,但是,苏喆也是处事不惊,毕竟,他前妻也是巨星,所以,见到李友人,也没有阿梁那么的失态!

    “叫我友人就好。”

    早就听说,友人哥没有什么巨星架子,今天见到真人,果真如此。

    苏喆不敢骄傲,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友人哥,今天来找我,应该是想要让我给您写歌的吧?”

    李友人哈哈大笑说:“再来的路上,我就跟阿春说,你一定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果然如此,聪明!”

    “实话实说,我在歌坛这么多年了,你是我见到过,其二个非常有个性的人!”

    “哦,那其一是?”

    “秋歌大神!”

    李友人说道:“秋歌先生不求名利,不为钱财,创作能力绝顶,他是其一,而你,嚣张狂妄,不可一世,但却不持才自傲,真人比我想象的和善,你是其二!”

    哈哈哈。

    苏喆心里暗道,这么巧,其一是我,其二也是我。

    苏喆对李友人还是很尊敬的,像他都已经拿到金钟奖,功成名就了,就算是隐退,也是一代传奇了,但是,对唱歌的热爱,三十年如一日,让人佩服。

    “其实不瞒友人哥,我先前,还真给您写了一首歌。”

    李友人一听,眼前一亮,问道:“哦?真的?”

    “是的,这首歌,是我专门为您量身定做的。”

    “名叫《吻别》。”

    说完,就将李友人带到自己的工作室里面。

    在自己的硬盘里,花了点时间,将这首吻别的dome给找出来,在李友人的面前,播放了出来。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

    当听到这句歌时。

    李友人当下就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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