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影响千年
张骞自己这个人都能把生命这些看开,可汉武帝刘彻却是有些可惜了。
才50岁啊!
虽然也算年老,可到底他还是觉得太早了些。
这个人如此好用,死了还真的有点可惜!
【十年之后汉使沿着张骞的足迹抵达了伊朗境内的安息国,并献上了华丽光洁的丝绸,安息国王以鸵鸟蛋和魔术表演团作为回赠,标志着汉朝和罗马帝国之间的丝绸之路正式建立。
也正是张骞出使西域的影响,在生产汗血宝马的大宛国被匈奴控制时,武帝可以两次顺利的派军西征并打败匈奴,迫使大宛国向汉朝进贡良马3000余匹,中亚各国听说后无不震动,随后纷纷向汉朝表示臣服,西域至此有了汉朝最早的军事和行政机构。】
“良马3000余匹,这个大宛国竟然还盛产良马?”
很好,这让嬴政又有了一个派人去西域的理由。
马匹是骑军的关键,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无论是哪一个朝代,战马都可以算得上是稀缺资源,更何况是天幕所说的良马。
他不知道天幕说的良马是有多好,但以嬴政的目光来说,匈奴人骑的马就算好的,他眼馋已久。
匈奴人之所以那么勇猛,一方面是他们本身的原因,而重要的另一方面却是他们胯下的马强壮俊健,与他们中原的马根本就不是一个品种。
如今这么说来,大宛国竟还有比匈奴人更好的马匹,这让嬴政怎么可能不意动?
他可不认为能被记录在册流传后世的马匹会是什么次等的。
嬴政眼神看向边关的方向,神色悠远。
他听说过匈奴单于好似有一匹出汗如血的马。
那马比一般的马都要高壮许多,速度也不是其他的马可以比拟的,不知是匈奴单于从哪里得来的,十分的宝贝。
嬴政虽然没有见过这样的马,也不知消息传回来的是真是假,但如果是真的的话,那这马该不会就是从大宛国来的吧?
若他大秦有了这3000匹良马,那又将是一支何等强悍无比的骑兵呀……
所以,李斯可不能让他失望啊!
这一刻,嬴政已经决定启用李斯了。
正被关押在大牢里的李斯还不知道他的命留住了,他此时颓废不已,完全没有身为大秦丞相的风采。
当然,他如今也还没有受什么酷刑,毕竟陛下没有说要怎么处置,酷吏们也不敢私自动刑。
好歹李斯也是大秦的功臣,连陛下都没有吩咐,谁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起来?
就算他起来不了,他们可没忘记这李斯还算是公子扶苏的岳丈。
所以,因为这些种种原因,李斯算得上造反三人组里面结局最好的了。
因为赵高已死,胡亥现在比李斯还要惨。
李斯之所以没有受什么苦那是因为天幕说了李斯是被他们两人逼的,嬴政这才只是暂时把他关押。
【此后,中原和西域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频繁。
我们今天吃到的葡萄和石榴等瓜果蔬菜由此传入,中原的丝织品和金属工具以及铸铁和开凿技术传至西域,双方能够互惠互利,共同进步,完全得益于张骞所做出的牺牲和贡献。
他的名字从此牢记于东方和西方地区,整整影响了后世两千多年。】
那天幕画面一暗,而后出现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瓜果蔬菜。
那颜色鲜艳漂亮的,把许多人都看饿了。
嬴政,刘邦等人也坐直了身体,就怕自己稍稍没看清楚就错失了这等东西。
毕竟这可是粮食啊,古代的人,谁不在乎吃的?
只是,那上面的颜色倒是的确极为漂亮。
“那圆圆的紫色的就是葡萄吗? ”
“是啊,可是颜色这么鲜艳,这要怎么吃啊?会不会中毒?”
“应该不会吧,毕竟天幕都说了,这可以吃?”
百姓们有些不确定。
实在是这什么葡萄,石榴这些物看起来颜色太过鲜艳了。
不是红就是紫。
在百姓们的常识之中,外表越漂亮的东西就越有可能会吃死人。
就像山里的那些有毒的蘑菇一样,越是长得漂亮就越有毒性,平日里,许多人都因此而中毒身亡,也不怪他们警惕。
小孩子们倒是眼馋极了。
他们小小的年纪可不知道什么颜色越鲜艳就越有毒,他们只知道这颜色亮眼的让他们想吃。
反正天幕里面的人都说了可以吃,也不知道他们的爹娘在担心些什么?
正在他们看的眼花缭乱的时候,天幕最后出现的就是一件颜色十分鲜艳美丽的丝绸织做的古装女衫。
那布匹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的华丽富贵。
波光粼粼的。
最主要的是很薄,十分的薄。
百姓们从没有见过这样华丽的衣裳,他们看着天幕,双眼都冒着羡慕。
“这就是丝绸做的衣服吗?好薄啊!”
“为什么和我们现在的不一样?”
有些百姓们还是见过达官贵人穿这种所谓丝绸做的衣服的,可他们看到的也没有这么薄如蝉翼啊!
不止如此,也没有如此鲜艳的色彩。
而且那天幕里面的衣衫是整体黑色和红色做的撞色,不说红色了,就黑色如今在他们大秦可是只有那些尊贵的人才能穿的。
大秦崇尚玄色,普通的百姓们只能穿些自己家麻做成的,都是灰扑扑破破烂烂的,哪里有像这样华丽的衣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