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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助纣为虐的血族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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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之后,两人就正式搬入庄园,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潇洒日子。

    “沈雅说要带她男朋友回来,沈奈在闻戈那边,他没空,你去接一下。”

    沈柒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外面太阳大,我不想动。”

    “去哪儿接?”

    “好像在双子大厦吧?我让沈雅联系你。”

    “行。”

    梁笙沉声应着,刚好他这会儿离双子大厦不远。

    刚挂断沈柒的电话,李信的电话又打进来,“见到任务目标了吗?”

    “你十点钟方向。”

    梁笙提醒着,他本来跟着沈柒后是不再出任务的,只是自己嫌无聊,偶尔还出来跑一跑。

    见李信给他发任务完成的信息,他才起身开车朝沈雅发的定位去。

    “雅雅,你说你小姑姑会不会不喜欢我?”

    享誉国际的影帝宋长风,在面对见家长这种事上,都难免有几分紧张。

    宋长风的经纪人还在旁边笑。

    宋长风瞪一眼他经纪人,又忐忑不安的说,“今天会不会太突然了,我什么都没准备。”

    沈雅眉尾微挑,“放心,我喜欢的人,我小姑姑肯定不会反对。”

    当初孟鸠棠和加尔德挂掉之后,她就在闻戈和沈奈的安排下去参加节目,经过这么久的撩拨,可算是把人给弄到手了。

    满足她这么多年来的愿望啊!

    两人正聊着,一辆车“嘎吱”一声停在路边。

    梁笙缓缓摇下车窗。

    “小姑父,怎么是你?沈奈呢?”

    “他在闻戈那边开会,说是上个季度总结大会,没空来,”梁笙说着,上下扫一眼宋长风,“上来吧,别让柒柒等着。”

    宋长风看着梁笙那张看起来跟自己年龄相差不大的脸,有点纠结该喊他什么。

    喊叔叔?

    明显喊老了。

    喊哥?

    又差辈儿了。

    宋长风的经纪人倒是没那么多讲究,看一眼车子心里就泛嘀咕。

    本来该是他们开车去拜访沈雅唯一家属的,但不巧车子出事,沈雅才说让她家里人来接。

    但宋长风不是说沈雅家庭条件不好吗?

    这车可是凯科新款,得要七八百万,这位小姑父也是一身贵气出尘,看着可不像是家里没钱的样子。

    想着,一群人还是快速上车。

    车子一路畅通无阻的驶入庄园。

    “雅雅,你家在哪?”

    宋长风看这路像是驶出城市中心,就有些好奇的问。

    “这就是我家,我小姑姑住主楼,我住三号楼。”

    隔得远远的,沈雅给宋长风指了指位置,“整栋庄园都是我小姑姑的。”

    宋长风:!!!

    经纪人:!!!

    两人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可是这庄园我记得是玫瑰亲王的地盘。”

    “你是……血族?”

    宋长风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传说玫瑰亲王确实有个小侄女,是血族侯爵,只是一向没什么人见过。

    再想想沈雅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经纪人沈奈,刚才说是在哪?

    在闻戈那里开会。

    闻戈是谁?

    是血奴商业联盟的领袖,手下产业何其多,他甚至都还接过闻戈旗下产业的代言。

    “啊?我没跟你说过吗?”

    “你说过吗?”

    宋长风扶额,他这是交了个皇族女朋友啊,马上还要去面见活在传说里的那位亲王,他一颗心彻底稳不住狂乱跳动起来。

    “别担心。”

    沈雅一手抚着他的手背,等车停下就牵着他往外走。

    宋长风略带求助的看向他经纪人,结果却看到经纪人呆滞的宛如幽魂的目光。

    得,这个靠不住,还得我自己来!

    宋长风做足准备进门去,就被沈柒那张绝世美貌惊恍神一秒。

    “柒柒。”

    梁笙快步上前将人抱住,当着众人的面亲了她一口,“今天在家有没有想我?”

    “想想想。”

    沈柒应着,抬眸看向沈雅,又瞥一眼宋长风。

    “我未婚夫,宋长风,这是他经纪人陈景。”

    沈雅勾了勾唇,轻拍一下宋长风,“我小姑姑沈柒,我小姑父梁笙,快叫人。”

    “小姑姑、小姑父好。”

    宋长风顺口就喊。

    沈柒微微颔首,“坐,不用拘束。”

    然后宋长风想象中的什么刁难、不欢迎、恐吓等等,全都没有,一行人就和和气气的吃了一顿饭,还收到一堆见面礼,甚至连婚期都提上日程,然后就跟着沈雅出庄园了。

    “看他那眼神,把你这当什么虎狼窝呢。”

    梁笙一手抱着沈柒,目送沈雅一行人走远,轻声打趣一句。

    “我有那么吓人?”

    沈柒回眸看向梁笙问道。

    “不吓人,我家亲王殿下最是可爱娇俏、招人喜欢,只是外人以讹传讹,把你说的吓人罢了。”

    沈柒抬手捏住梁笙鼻尖,“是外人以讹传讹,还是你在外面夸大其词的宣传我啊?”

    “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以为你叫李信去帮你做宣传,我就不知道了?四处传我性情嚣张,喜好人血,欺负庄园里的血奴,还编造我在床上有特殊癖好~嗯哼?不是你干的?”

    “当然不是我。”

    梁笙一本正经的摇头,心道他要是不编造点东西出去,到上庄园来投怀送抱的人估计得从这里排到首都,他们还能有现在清净的二人世界过吗?

    “你就乱吹吧。”

    沈柒无奈叹道。

    梁笙低笑一声,而后眼眸微沉,“刚才你说的很对,宋长风只是个人类,沈雅却有无穷无尽的寿命,我们也是这样。柒柒,我想……你能不能把我变成血族?我想一直陪你。”

    他不想自己渐渐老去,而沈柒却一直停留在青春正好的样子。

    他无法想象,到那一刻,他和沈柒还能再坚持下去吗?

    沈柒真的不会嫌弃他容颜苍老,去找别的人?

    他会死,沈柒不会。

    等他死后,沈柒大概率也不会给他守寡,光是想想到那时候一大堆青春漂亮的美少年围着沈柒打圈,他觉得自己能被气活过来。

    沈柒眼眸微弯,尖牙在他脖颈上轻轻一咬,“不必惧怕苍老和死亡,我会随你一起死去。”

    “嗯?”

    “我是被孟鸠棠强行唤醒,又亲手抹杀女皇传承,早中了女皇诅咒,寿命只有短短几十年,你若还想永生不死,我倒是……”

    “不了,这样就好。”

    梁笙笑着打断沈柒的话。

    他所求从来不是永生,而是永远跟她一起。

    这朵漂亮的荆棘玫瑰就扎根在他心脏,以他的鲜血为食,与他早已融为一体。若是玫瑰枯萎死去,他也会随之枯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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