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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助纣为虐的血族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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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最后沈柒还是到楼上去了。

    毕竟是自己仆人,总得给个面子。

    进包厢后,里头就坐着李信一个人,脸色看着颇有些凝重。

    听见外面的响动,李信抬起头,眼中便闪过些许惊艳——超脱凡俗的漂亮,难怪连梁笙都中了招。

    “玫瑰亲王您好。”

    李信朝她打了声招呼。

    沈柒看也没看他,修长笔直的双腿轻翘起来,“有事?”

    “刚才我们都听到了,孟鸠棠是真的打算统治世界?”

    刚才他不在,但梁笙在那边,他耳机连通着全频道,李信刚好听个正着。

    思来想去,李信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找沈柒聊聊。

    沈柒漫不经心的轻点头,“嗯。”

    “他成功的几率大吗?”

    梁笙接到李信的眼神,便帮他问了句。

    “很大。”

    许是见梁笙疑惑的表情太明显,沈柒才又接着解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所有人类都变成血奴。身为血族的皇,孟鸠棠可以让血奴无条件听从他的任何命令。”

    “第二种办法是保留部分人类。鉴于人类连最低等的血奴都打不过,保留下来也不过是当新鲜食材罢了,能反抗的可能性为零。”

    “部分血族还拥有治愈、复活、幻境、法术等各种手段,且身体素质很强,你们人类的工具至少是无法伤害到血族的。所以,孟鸠棠想统治世界,只是时间问题。”

    经过沈柒这么详细一解释,李信和梁笙的表情都隐隐有些发黑。

    统治世界这么中二的事,竟然能成真?

    这也太荒唐了!

    他们花多少年才走出封建社会,一转眼,又得回到封建社会。

    不,甚至可以说是连封建社会都不如,至少在封建社会里,全人类还勉强算个人,而不是新鲜食材。

    “我们杀不了孟鸠棠是吗?”

    李信有些犹豫的又问,“那您能杀掉他吗?”

    李信第一直觉就是,必须将此事完全扼杀在摇篮之中。

    血族这种事情已经完全超越他们的处事能力,他们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只能想办法解决掉制造问题的人!

    沈柒指腹微微一摩挲,“本亲王为什么要帮你们做事?”

    “您有什么条件可以提,我们尽量满足。”

    说完之后,李信忽然又意识到一个问题,“您不会也想统治世界吧?”

    “对我而言,血族已经退出这个世界了。”

    沈柒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模模糊糊答应一句,而后站起身来,“我去取个东西。”

    她说着一起身,便瞬间消失不见,李信和梁笙连个影子都没看见。

    梁笙在她消失时紧跟着站起来,随后又拧着眉头坐下,手指在桌面上轻敲起来,显然没沈柒在,他开始有些烦躁了。

    “阿笙,她去拿什么?”

    “我不知道。”

    梁笙没心思搭理李信,心里格外不是滋味。

    仆从地位太低了,这么随便就能被丢下,烦~

    李信也没再追问,只是掏出手机不断按键一边说,“这件事得跟上面说一声。我们其实之前就有怀疑,没想到孟鸠棠竟然真的想成为世界之主。他是不是被虐待多了,脑子有病啊……”

    “还得跟警方合作一下,对了,你说血奴有没有可能再变成人类?”

    “不能。”

    “嗯?”

    “她说的,不能再变回来。”

    “我记得你还说过,血奴可以活到一百二十多岁不会老,你说要是得癌症变成血奴,是不是就能一直活着?”

    “……”

    梁笙极其微妙的看一眼李信,他脑子到底怎么长的?

    这想法也太奇特了。

    但……

    “说不定真的可以。”

    血族治疗人类是真的很有一套啊~

    李信闻言低笑一声。

    在两人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的时候,沈柒已经回到昨天自己醒来的那个地方,那口华贵的棺材还摆在正中央,棺材底下铺满好几层金银珠宝。

    里面还有一根手杖,通体黝黑,上面精细的雕刻着红色玫瑰,顶部镶嵌着拳头大小的血翡。

    这是原主用惯了的法杖。

    在最底下,还有一把纯黑色的匕首,抽出来银光一闪,匕首剑身上海似有若无的冒着微微血光。

    沈柒将棺材合拢,拿好手杖和匕首,又瞬间转移回酒吧包厢。

    别问她手杖有什么用,问就是装逼利器,别的啥用都没有。

    但匕首是真有用。

    沈柒将匕首丢在桌上,随着清脆的“叮当”一声,李信和梁笙的目光都不由得看过去。

    “这是?”

    “这把匕首,是我从猎杀者手里弄来的。只要用它扎穿孟鸠棠的心脏,大概率就能杀了他。”

    沈柒神色淡然的坐下,“看见顶部的缝隙了吗?注入人类的鲜血方可使用。”

    闻言,李信和梁笙面面相觑。

    “这么容易?”

    这操作听起来很简单啊,他们甚至都不需要靠近孟鸠棠,只需要在人群中对准心脏一扎,这事儿不就圆满解决了吗?

    沈柒低笑一声,“注入鲜血后,匕首上的秘药会在十分钟内失效,仅限于近身刺杀。”

    “为什么?”

    “因为只要稍微隔远一点,就会被血族接住或者避开,很难达到一击必中。从前的猎杀者,都会选择在被吸血时动手,因为那时候的血族防备心最低。”

    “猎杀者是?”

    梁笙有些好奇的问。

    “猎杀者,就是猎杀狼人和血族的人类。”

    沈柒神色冷静的解释着。

    李信和梁笙又对视一眼,随后李信将匕首收起来,态度很是郑重的跟沈柒道谢。

    沈柒毫不在意的轻挥挥手,“你是酒吧的老板吗?”

    “我吗?额……算是。”

    李信点点头。

    不过酒吧其实是组织的财产,不是他的私人资产。

    “那就给梁笙放假,我需要他陪我。”

    “没问题!”

    李信一口应答下来,一边给梁笙使眼色,麻溜的,展现你个人魅力的时候到了,务必要把这位血族亲王给我抓牢!

    梁笙:还用你多说。

    梁笙朝沈柒伸出手,“亲王大人,现在要回家吗?”

    “等等。”

    李信摸着匕首,又朝沈柒略显谄媚的笑了笑,“那个,亲王大人,您手里还有这种匕首吗?”

    “仅此一把。”

    沈柒神色淡淡道:“没事我收集能杀死我自己的东西做什么?”

    好有道理的样子~

    可就这一把……

    李信皱着眉,颇觉为难,到底怎么样才能一击必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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