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还是爱她
张珍又不傻,当然知道牛奶里没毒,也知道周轶的那句话纯粹是拿她消遣。
周轶就是这样的人。他心情好,就逗逗她;不痛快了,就打击她。
什么伤人,说什么;什么难听,说什么。变着法子,戳她心窝。
好像这样,他就能快乐些似的。但真正他有没有快乐,反正自己是不知道,但自己却真真实实是受伤的。
自己就像是他的一个玩具,供他取乐。还不敢反抗,也对,本来玩具就不是活物,怎么反抗。
所以张珍是不太敢确定,这杯牛奶里面有没有掺杂其它的东西。
主要是今晚的周轶实在过于反常,让她很不安。
她不确定这是不是他用来对付自己的新招数,但她不敢表现出来。否则周轶一定会生气的,她不想惹他生气,也实在是没有力气招惹他了。
这段日子以来,她谨言慎行,如履薄冰,却依然是不得其法,处处受辱。
有时候她甚至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生气。在他面前,好像自己连呼吸都是错的。
她常常会想,这么两相生厌,彼此折磨的婚姻,真的有意义吗?
她想不通周轶为什么执意要娶她,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能力。
只要他想,多少小姑娘蜂拥而至,供他挑选,环肥燕瘦,哄他开心。
他何必非要娶她,给自己找罪受。如果只是为了报复她,他又何必要把自己也弄得不痛快。
可在这场报复的游戏中,周轶才是把控全局者,只有他才有权利叫停,自己只能无条件配合。
现在的周轶实在是太难伺候了,她有点怕他。怕他无缘无故的刁难,更怕他不屑一顾的厌恶。
她看着他,不知所措。
周轶知道,是自己这段时间的行为彻底伤了她,寒了她的心,以至于她对自己失了信任。
他不怪她,只是自责,自责自己的愚昧,自责自己的狭隘。
但来日方长,以后他不会再犯浑,他会尽力去弥补她和郑凯,弥补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他温柔地看着张珍,顺着杯沿,喝了一小口,又递给她。
故意说:“放心吧,没毒,大胆喝。”
在他殷切的眼神攻势下,张珍只得接过杯子,喝起来。
然后,周轶又特别煽情地来了一句“你是我老婆,我可舍不得你死。”
张珍喝奶的动作明显一顿,继而又继续,假装没有听见,借以掩饰自己的窘态。可急促的吞咽声,还是暴露了自己的心虚。
周轶怕她呛到,体贴地帮她拍背顺气,还叮嘱她慢点喝,说没人跟她抢。
张珍明知周轶是故意的,可拿他没办法,只能忍着。但也不想搭理他,于是直接选择无视他,让他唱独角戏。
周轶就喜欢看她那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模样。他喜欢宠着她,但也喜欢把她惹毛,然后再帮她顺毛。
他喜欢她的情绪被自己左右,喜欢她手足无措的样子,喜欢她明明生气却不得不向自己求助的扭捏,喜欢她不经意间对自己流露出的崇拜。
喜欢她的单纯,喜欢她的懵懂,喜欢她的温柔,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所有所有。
他承认自己有些中二少年,但他希望在张珍面前,自己一直是完美的,不可替代的存在。
那时,他常常幻想,如果他们有了孩子,他希望是个女孩,像张珍一样。他会陪着张珍,看着一个小张珍一点点长大,宠着她们娘俩,那该是多么幸福。
或许这就是男人天生的虐根性吧,喜欢女人对自己盲目的崇拜。但周轶又是不同的,他想要的女人必须是张珍。他想要的崇拜,也必须是张珍的。只有张珍的崇拜,才能让他萌生保护欲。
但张珍已经很久没有用那种眼神看过自己了。她现在对自己只有胆怯和歉意。
可这又能怪谁,还不是因为自己的小肚鸡肠。得不到,就恨她,得到了,又伤她。他想没有人比自己更混蛋了,通过伤害自己的女人,来满足自己那可悲的男性骄傲。
郑凯恨他,张珍怕他。如果被他的朋友们知道,也一定会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堂堂周董,业界泰斗,居然为难自己的老婆。
这边周轶的思绪有些飘远,而张珍却还在埋头和牛奶战斗。
其实她不太喜欢喝牛奶,这么半天,也才只勉强喝了一半,就实在继续不下去了。
她抬头看看周轶,此时的他已经回神,正悠闲地盯着自己,一副看好戏的做派;她又低头看看杯子里的牛奶,如有千斤重。
但她不想认怂,如果是以前,她早就弃甲投降了,她不介意对周轶示弱。
可现在不比从前,眼前的男人也早已不是曾经的那人,不会包容她,不会怜惜她,只会嘲讽她,无视她,戏弄她。
想到从前他的种种好,她既伤心又无奈。她安慰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紧闭双眼,深吸一口气,大有破釜沉舟之势。
周轶看着她为难又倔强的样子,不忍再逗她。从她手里接过杯子,调转杯沿,就着她喝过的位置,一口就喝完了剩下的牛奶。
张珍看着周轶的动作,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不好意思地别过脸去。
周轶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轻笑地说“睡吧!”
他很自然地牵起张珍的手,掀开被子,扶她躺下。自己也顺势走到另一侧,关灯躺下。
这会,雨已经停了。微弱的月光透过未掩紧的窗帘照了进来。
张珍身体绷紧,眼睛紧闭,平平地躺着,一动也不敢动,始终保持着刚刚的姿势。
周轶侧躺着,眼睛都不带眨地盯着张珍。
这是俩人第一次同床共枕,张珍是紧张的。婚后,周轶极少回来,就算回来,也是剑拔弩张的。
她自然是不敢惹他,但耐不住他总是没事找事招惹自己。
周轶心有芥蒂,更受不了张珍的低眉顺目,所以两人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像这么心平气和地共处一室,是第一次,他无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