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他就是个蓝颜祸水
第二天季连喜、季连多上书院后,季瑞年也走了,他要去山庄看庄稼什么样了,出苗没有,还要看看闺女买的那些下人住处安排好了没有。
下午季瑞年让人捎信回来,他要在山庄住一晚,明天让人把屯粮的仓库加固一下,再把麦场平整一下。
爹爹不在家正好,晚饭时趁着娘和大哥他们都在,季暖把季刘氏婆媳怎么对他们兄妹,爷爷差点打自己,和刘绣红假怀孕的事情都说了。
“你们打起来没有!”古淑珍怕闺女和几个儿子年纪小压不住事和老宅的人起冲突,要是那样闺女会落下不好的名声,也许会影响找婆家的。
“我们可没动手,那个老刁婆太歹毒了,三婶明明没怀孕,却让她装怀孕,还想等您或者二娘回家造成流产假象,赖在你们身上,昨天见我们回去,又想算计我和五哥他们。我会让她如愿吗,我找师父讨要了一颗说真话的药,三婶不仅把没怀孕的事说了出来,还把老妖婆的歹毒计划也说了,你们是没看见她的脸色啊,别提多难看了。”
古淑珍被闺女吓出一身冷汗,这要没有闺女师父帮忙,这几个孩子非着了道不可,她抢下闺女手里筷子:“罚你不许吃饭,管家你帮我记得,老五和老七回来,也罚他俩一天不许吃饭,季暖啊季暖,昨天幸好有你师父帮忙,要是就你们几个,你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吗?
你可是女孩子,要是落得个害人流产,忤逆长辈的名声,还想不想找婆家了。”
季暖站起来低着头看上去在乖乖听训,实际上正在无声吐槽:不找就不找,那些讲究规矩,只会要求女人该如何如何,他们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左拥右抱的男人白给她都不要。
等古淑珍发完火了,季连秋走到妹妹身边弹了她额头一下:“这丫头是该训,你看把娘气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别站在这惹娘生气了,快点回你自己屋里去吧!”季连秋给南宫晴递眼色,把人带回去,别忘了给她弄点吃的,他们在这边陪娘吃饭,妹妹在自己房间开小灶没人追究的。
目送季暖离开,古淑珍又开始训几个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那点小心思,你们以为这是在帮她吗?她的胆子就是被你们几个和你爹养大的,我现在都想不出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干的。”
季连秋和季连福,又是夹菜,又是递汤都劝娘消消气,以后他们会看着妹妹,绝不让她闯祸。
回到自己房间,正在吃南宫晴送来的饭菜的时候,脖子上的玉牌震动起来,季暖让人都退下,插好门进空间打开玉牌,里面传出雪儿的声音:“主人你们回弯月沟了吗?你三婶学狗叫了没?”
“哎,别提了,差点着了老妖婆的道,我和五哥、六哥还有七哥回到弯月沟看到家里房子已经盖好了,我们几个就去找三婶,让她履行承诺,她各种耍赖,没办法我用了药和银针。
结果老刁婆回来非说三婶怀了孕,我当时也吓坏了,就算再不喜欢三婶她们,孩子是无辜的,我也不希望出事。后来空间告诉我三婶根本没怀孕,是她们婆媳做的局,一是为了糊弄我爷爷,二是想利用这件事讹我们家或者二叔家。我给三婶吃了颗真言丹,她当众把实情说出来,我估计这会儿老宅又打起来了,也不知道爷爷这次能不能下狠心休了那婆媳俩。”
“你爷也就对你爹和二叔能下得了狠心,对上季刘氏没戏,主人,你回来挨训没有?”
“不仅挨训,还挨罚了呢,娘罚我回屋反省,不许吃饭,大哥让南宫晴给我弄的饭菜,他们在客厅拖着我娘,我已经吃饱啦!”
坐在一旁的封玄禹听一人一兽对话,抿唇微微翘起嘴角,有他们在身边,感觉天格外的蓝,阳光也是暖融融的。
“你那几个哥哥和爹真是没的说,都是宠妹狂魔和女儿奴,就是不知道主人将来要嫁的那个人会不会也这样宠着你!”
“找不到像我爹和哥哥们那样好的人,我也不嫁啊,我自己能赚来钱,还有你和灵儿、空间、石榴籽这样的宝贝谁稀罕臭男人。
就算他将来能做到一心一意对我,说不定也要我领情呢,还不得说你看别的男人都三妻四妾,我没有吧,我为什么要领他的情啊,难道我许他找三妻四妾,他也会同意我找其他男人?
不聊这个了,没意思,总之我绝不会委屈自己的,对了你们那边怎么样啦,你的美男出门有没有女孩子尾随啊,就没人朝他丢香囊跟荷包吗?”
雪儿转头看了眼封玄禹,我主人开启八卦模式了,我该怎么回应她?封玄禹沾着茶水在桌上写下“实话实说”四个字,雪儿点头:“现在美男出门是有好些马车跟着,那些人里面以商户女居多,她们不太了解美男真实处境,看他帅又是王爷,就贴上来,官家小姐倒是不多,那些小姐一开始还挺矜持的,后来就开始丢荷包了。”
“那家伙果然是个蓝颜祸水。”
“主人不觉得这样的男人才有魅力吗?”
“这种人远远看着,欣赏一下就好。”对这种男人动心,注定以后要伤心,如果空间预言成真,封玄禹将来成为皇上的话,后宫会有数不清的女人,别人怎么想季暖不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去蹚浑水的。
封玄禹找了张纸,在上面写下蓝颜祸水四个字,一会儿他们聊完问问雪儿这几个字什么意思,难道和红颜祸水差不多吗?
这丫头把他当成什么人了,那些现在对他避之唯恐不及的小姐永远也别想靠近自己,至于那些主动凑过来的,他根本没看在眼里,难道男人长得好就一定会风流吗,这都是什么逻辑。
季暖做梦都没想到她和雪儿的对话都被封玄禹听了去,还有那些评价,也都一字不落到了当事人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