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追爱三连环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青春是一段你可以肆无忌惮挥霍的时光,爱了,痛了,哭了,然后你就成熟了。
如果说初恋是青春的象征,那么粉色的玫瑰则孕育着爱的,情窦初开的美妙。
没有人不在惊讶,惊讶兵的狼狈,惊讶兵的傻。
对兵来说,傻不傻不重要,因为他找到了最合适的礼物。他没法像陈裳那样动辄送上一条价值不菲的水晶项链,只能用朴实表达最真诚的爱意。
“难怪兵哥天刚亮便出了门。”周博通看着兵手背上的伤痕恍然大悟。
城郊有一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区内有一块百亩玫瑰园,城市大部分花店卖的玫瑰都摘自这里。市区到郊区相当远,而且交通不便。
天朦胧亮兵就出了寝室,这么晚才回来,前后联系不难猜出,兵之所以会迟到,就是为了到玫瑰园摘下这朵粉色玫瑰送给萧雨。
但玫瑰有刺,兵不在乎被尖刺划伤的疼,只为她,摘下这朵最灿烂、最美的粉色玫瑰。
玫瑰代表兵的心。
“好感人!”
萧雨同寝室的小姐妹泛着花痴和感动,物欲横流,如此执着的男生要么就是脑子缺根弦,要么就是没脑子。
“呵呵,玫瑰花。”大吃一惊,回过神的陈裳笑个不停,打量着兵毫不掩饰嘲讽。
“哥们,看你这身破烂行头,乡下来的吧?怎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小白脸,有俩臭钱显摆个毛线,这钱指不定是不是你干妈的呢?”周博通想为兵打抱不平却被沙雅劝住。
“来雨儿,我帮你带上。”无视周博通的污言秽语,陈裳故意叫的特别亲昵。
富人和穷人好比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中间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跟我抢,俩字,滚蛋!
兵静静地看着萧雨,任由陈裳冷嘲热讽,脸上始终带着没心没肺的笑意,令萧雨讨厌,但每每看在眼里,心头又总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温暖。
“谢谢你的礼物,不过我不太喜欢它的颜色。”萧雨拿起水晶项链,看向兵说的很直接。兵突然感觉心扉被尖刀割过。
“靠,又一个拜金奴!”
沙雅不屑,很少骂人的戏剧小生这次也忍不住加了脏字。周博通更是懒得出声,在他看来,对这样的女生,骂都是一种浪费。
终于等到答案,兵似乎总算看透红尘的卑鄙,将粉色玫瑰扔进纸篓,默默地,一个人,徐徐消失在城市的夜色里。周博通和沙雅不放心,追了过去。
爱情面前女孩总是要比男孩理性的多,爱不是不可以给,而是要想得到女孩的爱,男孩就必须经得起打击和考验。
小姐妹欲言又止,这样的结果正常,换做其他女生也会选择水晶项链。
不是社会太现实,是兵太幼稚。
“来,嗨起来,祝萧美女生日快乐。”
dj劲爆,陈裳把音乐调高,欢快气氛很快淹没刚才的小闹剧,什么是爷?
有钱就是爷!
爷是最不会被冷落的一类人,陈裳很快和大家喝到一起,而且很快成了场中最耀眼的男明星。
“喝,你们怎么不喝啊?”
醉醺醺,兵吓跑公园里散步的情侣,身边散落着一堆啤酒瓶。周博通和沙雅陪在身边,除了看着兵借酒浇愁,什么也做不了。
情最伤人,当初百般劝兵放弃,兵就是不听,这样的结局除兵之外,没人觉得惊讶。反而要是萧雨选择玫瑰,那才奇怪。
“陪我喝”兵摇摇晃晃,视线变得模糊,想哭想喊却全被酒化开。
醉意最终把兵送进梦里。
也许,梦里兵能看到,生日宴会上大家喝得正欢,萧雨悄悄扔掉水晶项链,小心翼翼捡起被兵扔掉的粉色玫瑰。
兵很少酗酒,今夜酩酊大醉,被沙雅两人架回寝室,吐得满地都是。
“不行!”看不下兵自我作践,周博通一反常态:“绝不能便宜了那小白脸,我要帮兵加热升温,融化雪女!”
“你也13142?”沙雅真想一巴掌扇过去:“非得萧雨把兵整死你才满意?”
“放心,我不会乱来的。别忘了,我可是多情浪子,没有我浪不过的情关。”
床头“太阳神计划”五个大字闪亮逗趣,周博通神秘一笑,跑出寝室。
“喂,你去哪?”沙雅大喊道。
“去画环!去绘画帅兵的追爱三连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