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犒赏士兵
“徐良玉你松开,那么多人瞅着呢。”
王渝之被徐良玉掐着耳朵前行,脸都扭曲成麻花了,他瞥着院落中王家人偷窥窃笑,只觉得脸上发烧。
他很想挣脱开徐良玉的拉扯,狠狠教育徐良玉一顿,但此时的身体仿佛完全不听他的使唤一般。
似乎,被徐良玉欺负,已经被身体潜意识接受了!
王渝之都要无语死了,他又不是魂穿,有着多出来的记忆也就算了,这怎么被欺负还成习惯了呢。
下意识的,王渝之的第一念头不是反抗,而是用双手遮住了脸,羞透了。
“你个没良心的,一走就是好几年不回家,也不知道去哪野了,现在好不容易带女孩子回家了,竟然不领来给我看,嗯?!”
“王渝之,我警告你,我徐良玉就徐玉这么一个儿子,可是我和你姐夫辛苦培养出来的,还从没离开过我们身边。”
“这次你带他北上,要是敢给他委屈受,回来我打断你的狗腿!”
徐良玉拽着王渝之的耳朵,一路走过多个院落,纷纷被王家人围观,王渝之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刚来到马厩,就看到一名中年书生站在原地等待着,徐良玉下意识松开了王渝之,立马从母夜叉变成了娇滴滴的小娘子,腻声道:
“夫君,你不在家中作画,来马厩做什么啊?”
“夫君?”王渝之揉着耳朵,打量着眼前中年人,记忆中一名年轻帅气的青年身影,似乎与眼前身影逐渐重合。
没错,这英俊的中年人是孟凡宇没跑了!
“姐夫,你快管管你家的母夜叉啊!”
王渝之见到了孟凡宇,立马窜到了孟凡宇的身后,从眼前的情况来看,徐良玉最怕的人,应是书生孟凡宇,百分百的!
“渝之,几年没见,你还是这样的顽皮。”
孟凡宇打量着王渝之,嘴角勾起笑容,昔年最后见王渝之时,他还是个半大小子,现在已经是一国的大将军了。
“别,我可没顽皮,是你家母夜叉,根本不讲道理,当着祖母和祖父的面,就敢揪着我的耳朵。”
“姐夫,你知道吗,王家十八道院落,她掐着我的耳朵走了十八道院落啊,我不要面子的吗?!”
“你要明白啊,我不是打不过他,是不屑跟女流之辈一般见识。”
王渝之狠狠瞪着秦良玉,后者虽然极力表现着芊芊淑女的模样,可紧握的双拳,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她极力压制着自己心中的怒火,对着孟凡宇挤出笑容:“夫君,你不能听他胡说,良玉怎么会那么不淑女!”
孟凡宇拉住了徐良玉的手点了点头:“夫君信你,但渝之毕竟是王家长孙。”
徐良玉闻言撅起嘴,点了点头:“夫君,良玉知道了,你为何会在这里?”
“一个时辰前,外祖母命人传话,准备好肉食和厨子,要带到城外慰问军士,我便一直在忙碌这些。”
“之前听下人们说,你带着渝之来了马厩方向,便提前在此等待。”
“肉食和厨子都以在马车上上齐备,就在后院,你与渝之骑马从后门走。”
言罢,孟凡宇亲自牵了一匹马,搀扶着徐良玉上了马,后者笑道:“良玉想吃夫君亲手做的捞面,一会夫君记得给良玉做。”
孟凡宇摘下腰间马鞭递给徐良玉,笑着拍了拍马屁股:“那你就早去早回,不然捞面凉了就不好吃了。”
“喂喂喂,这还一个大活人呢嘿,你们这么旁若无人的秀恩爱,有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
王渝之找到了自己的宝马,这刚翻身上马,就看到徐良玉和孟凡宇如胶似漆的模样,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俩人都四十多岁了,孩子都当上晋阳司法参军了,咋还跟初恋情人似的?
当年这孟凡宇被徐良玉拎着锤子堵门,不是说誓死不娶徐良玉么,现在转性了?!
孟凡宇闻言笑道:“渝之有所不知,早年良玉爱生气,多年下来肠胃经常容易不适,偶尔吃些捞面,也是为了养胃。”
“这些年良玉一直念叨你,如今你难得回来一趟,晚上聚聚。”
“我听姑姑说,渝之带了未婚妻回来,那晚一些跟良玉一同回府吧,姐夫给你们亲自下厨。”
孟凡宇一副温婉书生的模样,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不急不躁,性格有些跟独孤瑕叔相似,
他曾是天后年间的探花,学问自然没得说,据说他最喜欢的不是吟诗作赋,而是烹饪。
王渝之闻言点了点头,对着孟凡宇抱了抱拳:“那就劳烦姐夫了,等我与表姐从军营回来,定然上门讨酒。”
轻轻一夹白马的肚子,王渝之骑着马出了王府后门,徐良玉对着孟凡宇挥手告别,也骑着马离开了王府。
孟凡宇目视二人离去,脸上温和的笑容渐渐收敛,从怀里取出一个小本本,皱眉喃喃道:
“晚上渝之要带娘子来吃饭,做几个菜好呢,有些苦恼,不知道渝之这些年的口味变没变。”
转身离开马厩,孟凡宇叫上了侍女,二人上街去买菜。
王府后门,十几辆板车上堆满了果蔬和肉食,由一群家丁护卫着,他们见到王渝之和徐良玉骑马出现,纷纷抱拳行礼。
“长公子,徐小姐。”
“嚯,姐夫真没少准备啊。”
王渝之勒住了马匹缰绳,望着十几辆板车堆得满满登登,瞥着路边行人驻足观望,大手一挥,众人前行。
“你姐夫前些年辞了官,我夫妻二人便在晋阳买了间别院,开了个酒楼,准备颐养天年。”
“你小子,出去这么久,可是玩野了,若不是这次路过晋阳,是不是还不打算归家?!”
晋阳街头,两匹宝马并排而行,徐良玉频频回应街边街坊的打招呼,报以笑容。
看得出,她人缘不错。
“姐夫辞官了,为什么辞官?”
王渝之丢给糖葫芦的商贩几文钱,买了两根糖葫芦递给徐良玉一根,疑惑问道。
孟凡宇今年最多42岁,以他的学识,现在若是在朝廷为官,最起码也是4品之上。
这年纪轻轻的就辞官,是想做隐士吗?!
徐良玉小口咬着糖葫芦,笑道:“昔年太子和长公主都希望你姐夫投效,他拒绝了。”
“你姐夫性子孤僻,不喜官场尔虞我诈,便辞了官,如今我二人能自给自足,又逍遥自在,挺好的。”
“渝之,徐玉这孩子的功夫已经远超于我,论学识也不弱于你姐夫,年轻人难免有些傲气。”
“你这个做舅舅的,能担待,就担待一些。”
“说真的,如果不是祖母亲口说徐玉是你的儿子,我真没看出来,他的性格不像你,也不像姐夫。”
一路前行,王渝之与徐良玉很快出了晋阳城,来到了城外的营地附近。
元十三正坐在营地门口撕咬着肉饼,见王渝之来了,连忙迎了上来,笑道:“主上。”
当他看到王渝之身后一车车的肉食,眼珠子都发光,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之前有兄弟说咱们来了晋阳城,到了主上的家门口,好吃好喝的肯定少不了,我在门口一直蹲着,总算把美食给蹲来了。”
“主上,这些肉食,足够兄弟们吃三天的,够劲!”
随着元十三喊来士兵搬肉,整个营地都知道大将军带着厨师来犒赏三军了,纷纷走出营帐,好奇的张望着。
对于这些长安来的金吾卫来说,他们不是没吃过肉,就是觉得犒赏三军这个词,新鲜!
徐良玉跟在王渝之的身后走进营地,望着营地内的士兵们盔甲鲜明,即便是休息时也不肯卸甲,不由的暗自点头。
以她的眼光不难看出,在场的士兵都是精锐,见没见过血不知道,但手里一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徐良玉没见过燧发枪,见营地士兵们人均背着麻布包裹的燧发枪,来了一丝好奇,问道:“渝之,那是何物,为何我从未见过。”
王渝之带着徐良玉钻进自己的营帐,从木箱里取出一把燧发枪递给她:“这是远超时代的武器,强弩射不穿的皮甲,它可以轻易射穿。”
“与强弩不同的是,它的射距较短,需要火药发射,这把燧发枪送你了,就当给你的见面礼。”
“燧发枪?”徐良玉拿着把玩了一会,越发的好奇,非要王渝之带着她做实验。
王渝之无奈,只好命人在营地内树起一个稻草人,教会了徐良玉燧发枪的使用方法。
后者不愧为武学天才,即便初次尝试燧发枪,竟然也可以做到精准命中,
“渝之,此乃神兵利器,有了它,你一定可以大破突厥,建功立业。”
接连对着稻草人开了几枪,徐良玉对于燧发枪越发的爱不释手了,连连夸赞。
目视厨子们在士兵的帮助下,已经开始烧火做饭,王渝之望向北方,声音中有着绝对的冰寒:
“是啊,有了它,对付突厥的确不那么难了,难的是灭掉突厥后,怎么将大唐的版图继续向外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