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科幻小说 > 柔风 > 第九章 乱世

第九章 乱世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李柔风去刨了个蜂窝。荒野上开遍野花,他听到蜜蜂嗡嗡嗡地扇动翅膀采蜜的声音,便追着蜜蜂寻到了蜂巢。

    他不知道蜂蜜是怎么采的,不知道在采蜜之前,要先用烟熏走蜂巢上的蜜蜂,他甚至都忘了拿件衣服把头包一包。

    他就是生采,爬到树上,用一双手去把蜂巢剥下来。那些蜂凶狠地往他脸上、脖子上、裸露的手腕上蜇,甚至钻进他半湿不干的衣服里。

    多疼啊,他知道自己肿得像头猪一样,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过去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风度翩翩?他过去虽未见得有那么惜容,但也绝不愿意让自己难看成这副模样。

    他不停地摇蜂窝,把附着在上面的蜜蜂活生生地驱走。地上蜇人后死去的蜂掉了一大片,但他更有耗下去的体力和耐心。

    剩余的蜂绝望地离开了,耳边再也没有了嗡嗡声。肿胀得比泡久了水还难看的李柔风抱着蜂巢,慢慢走到张翠娥身边去。他慢慢扒拉着蜂巢,一块儿一块儿像剥石榴一样往外掰,终于摸到黏黏的,又甜又香的蜂蜜了,这蜂蜜比他在鬼市上买的蜜水还要浓稠一百倍一千倍。他在地上采到了大片的光滑叶子,卷成一个锥形的小筒,把蜂蜜灌进去,捏开张翠娥的嘴喂给她吃。

    他一点一点地喂,有十足的耐心:“娘娘啊,你不是说以前生病,郎中都治不好你,一个牙婆用一碗蜂蜜水把你灌活了吗?”她说的每句话,他发现他也奇迹般记在心里,过去听的时候没什么知觉,这时候想起来,句句烧心。

    他喂了她不少蜂蜜,但也不敢喂太多。她许久没好好吃东西了,他怕她的身子一下子受不住。她依旧没能醒过来,但至少那些蜜都灌下去了。他想,她能吃下去就好,他会救活她的。他用柴刀砍了个竹筒,把剩余的蜂蜜都灌了进去。他肿肿的指头摸了摸她小小的脸颊,手指上又疼又胀的,已经没什么知觉。他的手肿起来,几乎能把她的脸都包在掌心里。

    “娘娘,你这么喜欢吃蜂蜜,以后天天喂给你吃啊。”

    他靠着阳光辨别方向,走回到来时的路,白马已经不见了,大黑马还忠实地等在那里。他抱着张翠娥骑上马背,看不见路,便让大黑马自己寻路走。马背上摇摇晃晃,张翠娥在他怀里摇摇晃晃,他想起和张翠娥相遇的第一夜,她带着他去看杨燈的死期,那会儿也是这样坐在大黑马上。只是那时候她野蛮凶残,他双手成骨,又岂能想到如今是这样的际遇。

    大黑马径直带他们回了建康城。城门加派了人手守卫,出入仍是查看照身帖。张翠娥瘦脱了相,李柔风浑身也没消肿,一群守卫盯着李柔风大声嘲笑,然后像赶猪一样嘘嘘着让他们进去。大黑马钉了马掌的铁蹄在青石板路上嗒嗒想,一路往老宅走去。

    李柔风摸着自己的指尖,一切依旧完好无损,张翠娥依旧闭着眼安安静静地在他怀中摇摇晃晃,他心中忽然觉得很静谧。

    老宅的大门敞开着,大黑马一下便闯了进去。

    小丁宝大叫一声:“娘娘!三郎哥哥!”然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杨燈的刀锋稳稳地对准了他尚细嫩的喉咙。

    “娘娘!三郎哥哥!他们要放火烧房子!我过来拦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

    小小孩童,岂知拿刀对着他的是谁,拿刀对着他的人,又是为了什么。

    “呵,够胆,你们竟然还敢回来。”

    李柔风抱着张翠娥下马,大黑马自己慢悠悠踏回院子的一角,去蹭了蹭毛驴的头。

    李柔风抱紧张翠娥,淡然道:“我们不回来,你也有办法逼着我们回来,不是吗?”

    杨燈咧嘴笑了一下,笑容看起来很莽,其中却藏着无情的机心:“先烧这房子——”他翻过刀刃,用那后钩起来的尖锐刀尖轻轻划过小丁宝的脖子,在那将来会长出喉结的软骨处忽地用力一钩,小丁宝登时闷闷地号了一声,豆大的眼泪滚了出来。

    “再杀这孩子——”

    李柔风的心随着小丁宝的那一声号猛地一抽,他向前一步,正要说话,忽听见汪的一声叫——那只小黄狗不知从什么地方蹿出来,跳起来凶狠地在杨燈手上咬了一口。杨燈没料到竟会中这只小畜生的招,目露凶光,飞起一脚踢在小黄狗的肚子上。

    小黄狗惨叫一声,高高地飞了出去,撞到院中满排的栀子花树上,点点鲜血溅红了雪白的栀子花。

    小丁宝呜呜地哭了起来。

    李柔风静静地听着小黄狗的惨叫,听着小丁宝的哭声,轻轻道:“放过这孩子,这孩子是娘娘收养的,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杨燈冷冷道:“凭什么?”

    “我帮你去杀人,杀你想杀的人。”

    “谁是我想杀的人?”

    李柔风深吸了一口气。虽看不见,但他知道这院中还有其他人,其他士兵,以及杨燈身边的亲兵。

    但杨燈这样问,显然已经肆无忌惮。

    李柔风缓缓张口,清晰吐字,道:

    “吴王,萧子安。”

    吴王萧子安此刻正在宫中,绕着一个青铜鼎踱步,身边坐着老太尉等几名朝中威望甚重的公卿,还站着好些个长袍黑髯的文士在交头接耳地商议。

    “你们都算孤朝中最有学识的人了,竟然连这青铜鼎上的文字都认不全?”

    几名文士顿时安静下来,一个个面红耳赤。其中一名年长的分辩道:“殿下,从这青铜鼎上记载的时间看,当是‘盘庚迁殷’之后,卜官推算出来的两千年国运。但盘庚迁殷乃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事,那时候的金文流传下来的本就不多,我们哪能全部识得?”

    吴王却丝毫不理睬他的辩解,道:“既是两千年国运,岂不是正好算到咱们现在?也不用你们全部识得,最后几个字,难道也不识得?”

    几名文士一时语塞。最后算到大魏国运的一段,他们确实不识得。

    “没用的东西!”吴王怫然甩袖。

    两汉以来,谶纬之学十分流行。尤其是大魏衰败、群雄并起之后,屡被大魏皇帝禁止的谶纬之书忽又死而复生。通明先生所得到的图谶,便预言了大魏的改朝换代,只是那图谶提到“亡魏必萧”之后便戛然而止。

    萧子安心痒痒。他毫不怀疑这“亡魏必萧”的“萧”指的就是兰陵萧氏,然而究竟是哪个“萧”呢?是他萧子安,还是那个从小就和他作对的萧练儿?他迫切地想知道。

    他留着萧焉不死,就是要过足这个让所恨之人成为他的阶下囚的瘾。

    萧焉不是厉害吗?不是从小就被族中人认为是他萧子安所难以比肩的吗?明明他才是兄长,可那萧练儿眼中对他从来没有半分尊重。还有杀子之仇——他的那个孩儿,好端端地怎么就在他与萧练儿争权间死了?若非萧练儿下的毒手,又还能有谁?!

    所以他要留着萧焉,让萧焉尝尝眼睁睁看着身边亲友爱人一个一个死去的滋味,要让萧焉亲眼看着自己最心爱的儿子苦苦挣扎之后死在自己眼前的滋味,要让萧焉尝一尝这种地位的人难以尝到的绝望的滋味。他自认是个好兄长,亲手为族弟萧焉献上丰盛的筵席,全天下的饕餮盛宴、人世间的样样滋味,他都慷慨大方地送给族弟亲口尝一尝。

    数日前,听闻有淘金者在江中挖到了一个青铜鼎,鼎上刻的是最古老的金文。这青铜鼎很快流传到了建康城里的士族手中,几番鉴别,确认是殷商时期的古物不错。千年前的古物固然珍贵,其上的文字,看上去竟都是谶语,说的是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预言。士族不敢怠慢,立即将其献入宫中。

    这个青铜鼎大大地吊起了吴王的胃口。从方才那些文士细细辨别出的可读部分来看,秦朝一统天下、短命而亡,楚汉相争、霸王绝路乌江,三国争霸、南北裂国等朝代更迭的大势,无一不已印证。

    可偏偏到了最后一段,里面有几个紧要之字,这几个文士都不识得。

    他萧子安和萧焉,到底谁才是天命之人?倘若是他,他现下就去把萧焉给杀了。一个伪称天命之人,岂不是和蜉蝣一样不值一提?倘若是萧焉,那么他就要在萧焉的眼前登上帝位,他要逆天给萧焉看!

    “殿下,老臣倒是识得一人,精通六书与甲骨文字,三代以降,古文字莫不能读。”

    吴王扬眉,见是老太尉,问:“何人?”

    老太尉道:“听说此人和殿下也有过一面之缘,便是张翠娥在冯总管过世之后,新嫁的那位李三郎。”

    李柔风得到传唤时,向马车中的阿春施了一礼。阿春忙站起来,笨拙地学着他的样子也向他施礼。他拜托阿春照顾张翠娥和老宅中的小丁宝,而马车的不远处,便装紧盯着这辆马车的,是杨燈的亲兵。

    李柔风知晓,虽然杨燈没有兵符,整座建康城中的军队,却都已经秣马厉兵,天戈直指吴王宫门。

    城外捉拿萧焉、剿灭接应澂军,本就是杨燈的私下行动,倘若让多疑的吴王知晓,杨燈只有死路一条。

    此刻,杨燈别无选择。

    而他,成也得成,不成,也得成。

    李柔风知晓,他此去吴王宫中,是一条绝路,却也不是一条绝路。

    他俯下身来吻了吻张翠娥颜色仍然浅淡的嘴唇:“你活着,我就活着。”

    她已经昏迷十来天了。虽然脸颊和身子一日一日地滋润起来,火焰也旺了许多,但仍没有醒来的迹象。杨燈派来的大夫瞧过,说是头被撞伤,得待瘀血渐化,才能醒过来。

    李柔风不知道,她是不是并不想醒过来。

    李柔风下车,车外有内侍为他引路。吴王王宫就是过去萧焉居住过的宫殿,李柔风来过一次,但并不感兴趣。在宫门口他被细细地搜了身,除了身上衣物,什么都不许有。只不过他本来除了一袭布衣、一根发带,全身上下也并无他物。

    去往宫殿的路他已经不大记得,所幸沿途都是在屋檐下,并无阳光直射。指尖虽然有细微的痛,一时半刻却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变化。他耳力敏锐,道路两侧一些隐蔽的声音都随风灌入他的耳中。

    “竟是个俊秀小郎。”

    “听说是抱鸡娘娘从鬼市上买回来的?”

    “别瞎说,我听御史大人说这小郎擅识古物,什么旧物被他一摸,准能摸出年代来,这回是太尉大人荐进来的。”

    “那这次为殿下鉴了青铜鼎,多半是要飞黄腾达了。也是——那抱鸡娘娘,死了冯时,竟又捡了个大便宜。”

    “啧,三嫁之女,给我我都嫌脏,待这小郎讨了吴王殿下欢心,要什么美人没有。”

    ……

    李柔风敛了眉眼,仰起头颅,淡然地跟随身边的内侍往前走去。

    吴王在殿内候着他,其他公卿和文士也都在。内侍出声提点,他向吴王行了大礼。吴王并未多言,示意文士出题试他。

    六书与古文字形声韵义,他对答如流。问为何年纪轻轻,懂得这些,他答曰家中以盗墓为生。问从何处来,他答曰旧时乃江北人氏,战乱中流亡江南。又问如何与抱鸡娘娘相识,他答曰于鬼市上被抱鸡娘娘所救。

    他的这些话,半真半假,真伪难辨,又曾在那些漫长的夜晚里,被他演练过无数次,无须思考,天衣无缝。

    终于考问到青铜鼎,这又怎么难得倒他。毕竟这鼎的模样,都是他一刀一刀在竹片上刻出;一个一个的古金文,也都是他一个一个细细斟酌,再极精妙地镌刻到竹片上去的。他一遍遍地摸过竹片,确信没有毫厘的不爽;青铜鼎造出来之后,他也一寸一寸地用他那敏锐的食指摸过,确认和他设计的一模一样。他教铁匠道士如何做旧,这种事情他过去认真学来,是为了自己辨真假,孰料如今他竟真去做赝品。

    这件事情他自与范宝月见过面之后便开始在心中谋划,过去谋划这件事,只是为了在必要时接近吴王。倘若实在找不到萧焉,他最后一搏,便是逼迫吴王把萧焉交出来。

    他彼时还未想过要亲自手刃吴王,觉得杀王这种事,当是王对王,当是假王之手。而他,只需要将萧焉救出来,剩下的复仇,便都交给萧焉。

    但在地底硐天中,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他的心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为何一定要靠萧焉去复仇呢?

    是吴王亲口下令杀了他的父母,杀了他的至亲兄长,杀了他的族人,也毁了他们的李氏族宅。

    他可以做到的,为何还要依赖萧焉?

    他是他们澂州李氏唯一“活”下来的人,这件事理应由他来做。他过去把自己看作什么呢?看作萧焉羽翼之下庇佑的一只雀鸟,他从未把自己看作独立于萧焉之外的存在。他虽从不曾向萧焉下拜,甚至无视世俗礼仪及君臣之别与萧焉平起平坐,但内心深处,他从没把自己当作一个独立的人。

    但他是澂州李冰啊,他几乎已经忘了,只记得自己是柔风。

    他摸着青铜鼎,对吴王说:“三年之后,大魏亡,新帝定江山,天下太平,海晏河清。”

    “新帝?”吴王逼近一步,急迫地问道,“新帝为谁?鼎上可有谶言?”

    “有。”李柔风低声道,指尖滑过鼎上弯曲的铭文,起笔圆,收笔尖,商王盘庚后期的文字,他模仿得非常好。

    明明知道看了也看不懂,吴王却还是好奇地低下头,去看李柔风指尖下面的文字。每一个他们看不懂的文字,李柔风都会娓娓道来,指出这些象形文字的释义,令他们心服口服。

    这几个字,吴王相信李柔风也会如此做。

    然而此刻出现在李柔风脑海中的,却是兄长的那一双眼睛,带着仇恨、怨愤、不甘……他在杨燈身上看得清清楚楚的那个厉鬼。

    所有的凄厉叫喊和昔日画面狂风骤雨一般涌入他的头颅中,自己死前痛苦的挣扎与哀求、兄嫂的泪水、父母紧闭的双眼、百年李氏族宅上的冲天火光……

    “长兄殁,幼弟兴……”

    吴王尚未来得及理解这六个字,便呆滞地发现,他的胸前长出了一只血手,血手的指甲极长极尖利,银亮闪光,殷红的浓稠血液自指甲上滴下去,一颗鲜活的心脏在那只手中颤巍巍地跳动。

    他没能来得及想这是谁的心脏,那血手向后抽出,他便扑倒在地。吴王死了,所有人开始尖叫,尖叫声汇成一股潮水,随后一道冲天的烟火,提醒杨燈的兵浩浩荡荡冲入宫中。

    此时无人去细想杨燈为何恰好骠骑将军的铠甲明晃晃着身,他雪亮的刀锋已经指向乌发为霜的李柔风:“把这个谋杀王上的阴间人拖出去!悬于城楼曝晒三天,警醒世人!”

    城头幻变大王旗。

    或许是早已习惯了这个乱世,人们并不那么在意城头的王旗从那个“萧”换成这个“萧”,也不那么在意这一天“萧”换成了“杨”。

    他们对城楼上悬挂的那个阴间人更感兴趣。

    阴间人!

    大多数人尚一无所知,但总有人高声炫耀:“你们没听说过吗?你们不知道有阴间人这种东西?”

    “啧啧!我听我那做道士的大叔说过,阴间人就是从乱坟岗里爬出来的活死人!太阳一晒就烂了,长蛆!”

    这时人群中便发出各种抽气声、惊吓声、干呕声:“怎么会有这种脏东西!是妖怪!”

    “这便是那抱鸡娘娘在鬼市捡的,据说当时手脚都是烂的,好多人都看到了!”

    “哎哟哟,还好那毓夫人没把这人买回去,不然还不得恶心坏了!”

    “等等,后来抱鸡娘娘不是三嫁嫁给了这妖怪吗?”

    “那抱鸡娘娘,一嫁嫁了只鸡,二嫁嫁了个老太监,三嫁嫁了个活死人。嘿!你觉得那抱鸡娘娘能是什么好人?”

    “对,难怪早就觉得她身上有股子妖邪劲儿!”

    “这妖怪死了吗?”

    “阴间人可没那么容易死。”

    “那他怎么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呢?是不是之前已经被捅死了?”

    “你怎么就不肯信我?没听杨大将军说嘛,要曝晒三天,才能死透!”

    “嘘,是新王,不是将军……”

    “不管怎么说,现在肯定还没死!”

    李柔风被粗大的绳索高悬于城楼之上,单薄青衣上尽是血渍。此前杨燈捉他的时候费了点力气,只是这才是他第二次尸变,纵然尸变后的阴间人天然趋向于阳魃,他却没能跑出层层高墙环抱的王宫。伤了五个禁卫之后,他被校尉抓了起来,恢复神志时,人已经在城楼上。

    阳光太刺眼,他不想睁开眼睛。周身都已经开始腐烂,早已经习惯的痛楚让他感到麻木。他忽地感觉额头剧痛了一下,是一种不同于腐烂的痛,于是他本能地睁开眼,虽然什么都看不到。

    “是活的是活的!”

    “睁眼了!快看!”

    他听到下方有好多人在惊呼,惊讶于他这个已经开始腐朽的活死人居然还活着,言语之中,居然还带着一种惊喜,一种单纯因为看到新奇不一样的玩意儿而感到有趣的惊喜。

    他像一只濒死的螃蟹,人们想要确认这螃蟹死了没有,就戳一戳这螃蟹的眼睛。那小木棍一样的眼睛支起来,人们就惊喜地喊,活着呢!还没死呢!

    锐利的小石子不断被弹弓打到他身上,人们发现了新鲜的玩法。他后来不睁眼了,人们便拣他身上烂得多的地方打,他一疼,便会抽搐一下。于是人们便会向新来围观的人介绍,看啊看啊,这个阴间人还活着呢,要被太阳晒上三天才会死。这阴间人杀了吴王,你看他那血糊糊的长指甲,哎呀,多可怕啊,这种阴间人都得死!妖怪似的!害人的东西!

    没有人在意王宫中正在发生什么,吴王妃的尸体被从王宫隐蔽的侧门抬出去,带发修行的侧妃景氏的尸体也被抬了出去,一切吴王的旧人,还有不愿意向新王投诚的人的尸体都被抬了出去。这座建康城已经被身带雷纹的新王血洗过一次,他丝毫不介意再血洗一次。旧主愚昧不明,当由他这个铁血新王来肃清魑魅。他手中的刀刃就是权力,所有人都得向权力臣服。

    更没有人在意,一个穿着花布裙、身材瘦弱的小女子想要跑进城楼,被盔明甲亮的守城士兵拦了下来。这小女子看似瘦小不堪像个虾干儿,一转身竟抽出把明晃晃的柴刀就要砍他们。那几个士兵险些要就地杀了她,头领却识得这个细眉细眼的小女子,命人将她捆了,送进宫去交给新王处置。

    然而新王刚刚登上王座,金子与铁做成的椅面都还未焐热,哪里有时间去见这小女子。然而那小女子极嘶哑的声音越过宫墙传了进来:“你以为缠着你的厉鬼只有维摩一个吗?!杨燈,你不见我,还得死!你迟早得死!”

    宫中的人都在窃窃私语。这抱鸡娘娘和阴间人救过杨燈,宫中人众所周知,那个抱鸡娘娘说杨燈将在水边死去的预言,经过两次应验之后也被疯传得尽人皆知。

    这个疯女人,杨燈心想,那一声一声的破锣嗓子,他听得烦躁不堪,身上不知为何开始麻痒,心中一惊一悸地难受。他心想这一定是因为那个鬼鬼神神的女人,算命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信也不得,不信也不得,搅得他内心不得安宁。

    他终究没有办法集中精神处理政务,大喊一声:“让张翠娥进来!”

    一进殿门,张翠娥便被一掌推得踉跄前去,匍匐在地上。她刚刚清醒过来,脸上仍没什么血色,连腿脚都不怎么利索。她当然知道她刚才都在胡说八道,这个时候,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从杨燈手中救下李柔风。她睁着眼睛,茫然地趴在地上,看着那双王靴向她这边走来。这双王靴显然刚穿上不久,上头一尘不染,靴子不太合脚,靴头上被顶出几个脚趾头的形状。

    “这个王位不属于你。”她喃喃地说,“你以贪狼强占紫微星位,必遭天谴。”

    “张翠娥!休得再拿这些鬼神之说来糊弄我!什么天命?那都是假的!萧子安当不了皇帝,难道是因为他没天命吗?是因为他蠢!他一早便把萧焉杀了,不去信这个图谶那个铜鼎什么的乱七八糟天命,我就不信他做不了皇帝!”

    “凡事都有因果。”张翠娥嘶哑着嗓子低声道,“命是什么东西?命是你自己造的,你种了怎样的因,就会有怎样的果。你滥杀无辜,连给你逆天改命的人都要杀,迟早会自食苦果。”

    “张翠娥你今天是来找死的是不是?你竟敢诅咒孤?”杨燈终于大发雷霆,指着殿外一处小小角楼道,“孤要把你关在那里,让你这一辈子都待在那里看着孤,看孤扫荡天下,到底会不会自食苦果,看你和孤,到底谁先遭天谴!”

    见杨燈怒火冲天,一旁的内侍慌忙端过茶水,递给杨燈:“殿下,为这么个奴婢,何必动如此大的肝火!殿下,喝口茶消消气——”

    杨燈觉得自己今日确实不大正常,吐着气让自己平静下来,拿起茶杯,不承想,他一看见杯中茶水,周身忽地泛起惊悸的惊涛骇浪!他手一抖,茶杯掉到地上,他惊声大叫道:“水!水!把水拿开!——”

    内侍惊愕当场,被杨燈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得呆若木鸡。茶杯碎裂在地面,茶水溅得四处都是,甚至打湿了杨燈的王靴。杨燈看了一眼地上洇开的水,登时觉得被什么东西扼住了喉咙,喘不过气。他像溺水的人一样大张着嘴,双手抓着自己的咽喉,双目鼓出,痛苦不堪。

    杨燈的卫队哗啦啦地拥进殿中,内侍指着张翠娥惊恐叫道:“妖女、妖女!她有妖术!殿下一看到水、一看到水就成了这样!”

    张翠娥被卫兵拖了下去,临出殿门时,她看到七八个御医拎着医箱,冲进殿中围在杨燈周围。

    活不成的,她想,杨燈活不了了。

    天谴来得如此之快,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

    不光是她,又有谁能够想到,堂堂雷神将军,做了一日王的雷神将军杨燈,最后死在了一条小黄狗

    手里。

    种下怎样的因,就有怎样的果,谁都逃不过。

    大乱了。

    很快,城头“杨”字的王旗被拿下,又换成了“萧”,法名“缘觉”的小王子被从大慈恩寺接回宫中,继任吴王。

    日月失陷,刑父克母,王宫中的人都偷偷说,通明先生给这小王子断的命,果然应验了,小王子还没学会走路,就把吴王和侧妃景氏全给克死了。

    而宫外,上至公卿大夫,下至平民百姓,惶惶不可终日之际,都在暗中议论纷纷,说那抱鸡娘娘有妖法,竟能让杨燈见水而突发重病。又说,养着阴间人,那不就和养小鬼一样吗?一连杀了两个王,这抱鸡娘娘,也是个大大的妖孽!无论大户小户,都在嘱咐家中人——以后见着抱鸡娘娘,可都得躲得远远的!她那细长的眼睛,看你一眼,都能摄了你的魂去!醽醁酒坊中的伙计传得神乎其神,说抱鸡娘娘当时一双长长的白骨精似的手指折叠起来,就掐了个诀,便让那阴间人死过去了!

    李柔风现在不得不睁着眼了,因为连眼睑都已经烂掉,只剩下两颗圆圆的眼球挂在那里。

    他从来没有腐烂到这种地步。挂着他的城楼下面已经没了围观的人,连守城的兵都站得远远的,因为尸腐的恶臭实在令人作呕。

    城楼朝北,阳光从东到西,在他身上画了道圆润的弧线。李柔风从来没有如此憎恶过阳光,每一缕落在他身上都好似酷刑。不过现在的夕照,只剩下最后肆虐的余晖,快结束了,他想,还有多久?一个时辰还是两个时辰?还是他侥幸能再过一夜,然后像露水一样在明日的晨曦中消失?还不曾化过骨,他也不知晓。

    娘娘啊,娘娘还会来吗?他对她还有未兑现的承诺。可他忽然又不希望抱鸡娘娘来,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成人形,现在这个样子,他希望谁也不要看到。萧焉活着回来了,萧子安死了,自己变成阴间人身上所带的深重执念,其实已经完全化解了。若是现在让他化骨,他也没什么遗憾了。

    只是……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再听一听萧焉的声音,他更想——

    再见一见那簇蓬勃的火焰。

    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最后一缕夕阳的光从他身上挪开了脚,他像是从沸水锅里被捞出来的。喘了口气——他其实已经没气可以喘,胸口已经见了肋骨,大半边脸也没了。城楼上依然很乱,他听到守城士兵的皮靴声飞快地来来去去。

    “换旗!”

    “又换?今天这都第三回了!”

    “让你换你就换,哪来那么多废话!”

    “这不还是‘萧’字王旗吗?”

    “你蠢吗!没看见这是黑边萧字王旗,不是红边萧字王旗?澂王大军已经到了!”

    “澂王?!澂王还活着?!”

    “死而复生!那是天命!”

    名为“缘觉”的小王子在王位上只坐了一个时辰。澂王拥兵从南门入城,并未受到什么抵抗。太乱了,杨燈已经神志不清,奄奄一息,其军队人数虽众,然而群龙无首,内斗不止,还得与吴王昔日势力对抗。一身凛然铁甲,面容清癯的澂王,就在这一片混乱之中,摆开大旗,沉默而威慑地入了城。

    这本就是他的城。他本就是这座城的王。

    满城的百姓皆向澂王的王旗下跪。澂王就那样不着盔甲地端坐马上,那苇叶般的眼睛、丰茂水草一般的睫,此刻盛满了参天威势,又冷,又郑重。他让每一个人借着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都将他看得清清楚楚,又让每一个人在看清他之后,又臣服地垂下眼去,向他稽首。

    他要收服每一个人,这个乱世,只能有他这一个王。

    他长驱直入王宫,手抚金与铁的王座,宛如探囊取物。

    内侍和宫女们瑟瑟发抖,都以为澂王将如杨燈处置吴王后宫一般,会立即取了小王子的性命。

    那名唤“缘觉”的小王子竟也不哭,在澂王的手掌中,扯着嘴角,一双漆黑的苇叶眼将澂王瞪得死死的。

    他尚是婴儿,眼中竟有凶狠之意。

    澂王冷冷地注视着小王子,掀起他的衣襟看了一眼,递对身旁的人命道:“送回大慈恩寺去,好生看守。”

    “是!”

    那些跪着的内侍和宫女纷纷瞪大了双眼。

    澂王在亲卫的协助下卸了铠甲,一身玄色王衣,清清冷冷,威仪堂堂。他坦然一撩袍,缓缓落座于王座之上,山河既定。

    无论是哪一边的,吴王手下的,杨燈手下的,明哲保身顺势而为的,心中全部长出了一口大气。

    长达一整天的闹剧终于结束了。澂王没有下令杀死小王子,亦没有下令立即赐死杨燈,这些无声的施恩都意味着,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只要所有人臣服于他澂王,从此建康城中没有仇敌,仇敌只是那日薄西山的大魏皇朝。

    苍茫空中早已失去了最后一缕夕晖,阴阳相替、昼夜相交之际,淡褐色的雾缥缈上来,被薄薄的暮色笼罩的大王宫中浮起了整齐而磅礴的山呼之声——

    “臣等参见澂王——澂王殿下,千秋万岁!”

    无数的火把烧向漆黑夜空,李柔风的眼球没了眼睑的阻挡,被那飘上来的烟气熏得又干又涩,剧痛无比,连泪水都没有了。这夜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所有的守城官兵都被换下,由澂王旧部代上。城中仍有不少顽固的作乱之人,需要在这一夜中全部肃清。建康城的安定,关键就在今夜。

    萧焉身披青色大氅,连王衣都没换下,便急匆匆登上城楼。

    “殿下、殿下,您还是不要去了,据说此人是个阴间人,一只手便把萧子安的心给掏了出来!烂成这样,说不定身上早已染了尸毒……”

    “闭嘴!”萧焉低声厉喝,“之前便让你们把他放下来,送进佛寺去超度,为何无人领命?!”

    “殿下!这阴间人,没人敢碰!据说阴间人要曝晒整整三日,才能彻底化骨,不再作乱,于是……臣等便擅作主张,未将此人放下!”

    萧焉在夜色中紧紧咬牙,宽大手掌握紧了腰间佩刀。他登上城楼,见到了在夜风中如一片秋叶在绳索上飘荡的李柔风。

    尸腐之气浓郁到他这个久经沙场之人都感到不适。

    李柔风已经半为尸骸。

    什么是易朽的阴间人?这一回,萧焉才真正看到。这还是他曾经的那个李柔风吗?俊秀如玉、风流雅致的李柔风?

    但就是这样一个李柔风,从十八层石牢中一步一步将他背出了采石硐天,又只身赴王宫,以腐朽肉身取了萧子安的性命。

    李柔风要杀萧子安,从来没有向他、向范宝月、向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说过。萧焉此刻不是澂王,而是在李柔风身边卸下全部防备、沉溺于这少年的风流与多情中的萧练儿。萧练儿顽固地相信,李柔风当时在通明先生面前抛下他,只是为了去杀萧子安而不让他担心,只是为了在他归来之前,为他扫清他面前的路。

    萧练儿顽固地相信李柔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哪怕化为白骨,也是为他萧练儿所化。

    萧焉握着佩刀的手颤抖起来,他大步就要向前,却被身边的几名亲卫齐齐拉住。

    “殿下!您绝不可以过去!”

    “殿下,您若是看这阴间人晦气,属下这便去把他放下来,送到佛寺去!”

    萧练儿挣开他们,恰这时,他看到李柔风掉了下来!那绳索急速下坠,李柔风将将要落地之时,忽地定住。萧练儿一颗悬到喉咙的心终于落下,他正要前去,忽见一个瘦小如虾干的小女子从城楼后冲出来,反手一道白光斩断绳索,将那具要腐烂殆尽的尸体紧紧抱在了怀里——浑然不顾那腐臭与肮脏地将尸身紧抱在怀里。

    “这是谁?换岗的时候便让这女人混进来了吗?都是干什么吃的!”亲卫首领怒骂着,对萧焉道,“属下这便赶这个疯女人走!顺便把那几个玩忽职守的家伙给处理了!”

    萧焉缓缓举起了右手,示意所有人都噤声,退后。

    众将兵呆住了,不明白他们的王到底是存着怎样莫测的心思,更不明白那恶臭熏天、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阴间人,为何会被这样一个小女子如珍宝一般护在怀中。

    但那小女子抱着阴间人的模样,真的就像是抱着天底下顶顶重要的珍宝。她一声不吭,一动不动,瘦削而突出的脊梁骨在单薄的布衣底下隆起一道长长的痕迹。她将腐朽的尸骸压在自己怀中,脓血染透她印满忍冬纹的衣裙。她没有颤抖,整个瘦弱的身躯在呼啸的夜风中似化作一块磐石。

    她是蒲草,亦是磐石。

    除了萧焉身边的极少数亲兵,整个建康城中,没有人知晓他们的王在入城的第一个晚上,在南城楼上临风站了整整一夜。

    没有人说话,除了火把燃烧的声响,除了掠过的大风发出的声音,没有任何一点人声。

    那磐石一般的小女子没有动过,他们的王也没有动过。

    没有人敢出声相劝,他们的王向来就是这样的性子。

    一个又一个时辰过去,夜中湿润的雾气在王漆黑的头发上凝结成晶莹的露水。一个又一个时辰过去,晶莹的露水在王漆黑的头发上凝结成凛冽的冰凌。

    东方的天空现出了一线鱼肚白,第一声雄鸡的晓啼在三百年的石头城中响起,阳气浮生。

    亲兵们亲眼看到,那几乎已经化作霜雪之人的小女子怀中,竟然出现一个完好无缺的人形,那人不再面目狰狞,不再血肉模糊,不再腐朽溃烂,他面容清和如风,比那霜天晓月都要好看。

    亲兵们目瞪口呆,看到那人轻轻地动了动,抬起手来,在空中晃了几下,终于摸到那小女子苍白而僵硬的脸颊。

    他微微笑了起来。

    他说:“娘娘,你看,这回的变甲也没有特别丑吧?”

    亲兵看到他们的王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丰茂水草一般的睫上凝着冰晶,双鬓也变得雪白,竟辨不清是发白了,还是一夜之间生出的雪霜。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